经济法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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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
– 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委托执行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 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第三人明知其无权除外。
–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以及对外代表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 情的善意第三人。
(2)监督: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执行合伙人有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的 义务。
–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
议。 – 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
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 外部转让: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受让人取得合伙人身份。 – 出质: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2、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 (1)事务执行:
共同执行 分别执行 委托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
– 当然退伙:
•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
– 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委托执行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 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第三人明知其无权除外。
–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以及对外代表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 情的善意第三人。
(2)监督: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执行合伙人有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的 义务。
–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
议。 – 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
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 外部转让: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受让人取得合伙人身份。 – 出质: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2、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 (1)事务执行:
共同执行 分别执行 委托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
– 当然退伙:
•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127页)
17
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 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
意第三人
18
•创【业例题2】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 Entrepreneu丙rshi管p 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
11
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 的是( )。
•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 公民
•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12
创业
Entrepreneurship
7
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 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 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 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8
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1】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 •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
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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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 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
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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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例题2】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 Entrepreneu丙rshi管p 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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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 的是( )。
•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 公民
•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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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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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 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 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 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8
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1】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 •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
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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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的投资者,目前我国法律禁止以下人员从事营利性的 活动: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②在职国家公务员; ③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 ④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管理人员包括商业银行 工作人员。
5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什么是合法的企业名称呢?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1条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其一,企业名称要与其 责任形式和从事的业务相符;其二,企业名称中不 得有“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其三,应使用汉字, 内容包括商号、营业特点及组织形式.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数量不限)。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19条的规定,个人独 资企业的管理有两种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 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签订 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权利的范围,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责任由 独资企业承担。
1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与其他企业形态相比有以下法律特征: 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2)所有权和经营权合而为一(都集中在投资者
一人手中); 3)企业资格与业主人格的重合性,它们都不具
有独立性; 4)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5)个人投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
2、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规范个人独资企业行为, 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与债权人利益的法律、 法规。
• 顾勇很想创建一家独资企业,自己做老板。但 他对《个人独资企业法》知之甚少,他根据自己的 理解和一些非官方途径了解到的信息,勾勒出欲设 企业的大致情况如下: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②在职国家公务员; ③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 ④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管理人员包括商业银行 工作人员。
5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什么是合法的企业名称呢?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1条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其一,企业名称要与其 责任形式和从事的业务相符;其二,企业名称中不 得有“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其三,应使用汉字, 内容包括商号、营业特点及组织形式.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数量不限)。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19条的规定,个人独 资企业的管理有两种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 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签订 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权利的范围,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责任由 独资企业承担。
1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与其他企业形态相比有以下法律特征: 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2)所有权和经营权合而为一(都集中在投资者
一人手中); 3)企业资格与业主人格的重合性,它们都不具
有独立性; 4)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5)个人投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
2、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规范个人独资企业行为, 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与债权人利益的法律、 法规。
• 顾勇很想创建一家独资企业,自己做老板。但 他对《个人独资企业法》知之甚少,他根据自己的 理解和一些非官方途径了解到的信息,勾勒出欲设 企业的大致情况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点睛: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 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 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 法》规定的是( )。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招用职工。企业招用职工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得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应当遵守劳动保护制度,要依
法制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对女工要给予特殊的劳
动保护;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如养老保险、
待业保险、伤病保险等等。
2、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
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缴纳国家
税收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各项税款。
4、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个人独资企业应严格依照
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 :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个人独资
企业》
整理ppt
5
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 的财产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 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其他合法权益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外的有关权益, 如有关名称权、自主经营权、平等竞争权、拒绝摊派权等。
5、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人独资企业职
最新5经济法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ppt课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1.竞争禁止: 竞业禁止,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
业相竞争的业务。 自我交易禁止。 还有:双方代理等等。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2.利润分配: 合伙协议——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分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一、合伙企业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理解 1.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数人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时,该数人
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先予清偿 全部债务,而不能仅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 3.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 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 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 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私自 转移和处分。
转让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质押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能分割企业财产,不能私自转移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但可以转让、质押财产份额
案例1:
2007年9月,某女A与丈夫B协议离婚,按离 婚约定,其丈夫B在甲合伙企业的20%的财产 份额归该女所有。其他合伙人C、D、E、F
一人公司,既可以是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法人设 立;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1.竞争禁止: 竞业禁止,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
业相竞争的业务。 自我交易禁止。 还有:双方代理等等。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2.利润分配: 合伙协议——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分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一、合伙企业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理解 1.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数人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时,该数人
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先予清偿 全部债务,而不能仅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 3.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 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 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 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私自 转移和处分。
转让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质押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能分割企业财产,不能私自转移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但可以转让、质押财产份额
案例1:
2007年9月,某女A与丈夫B协议离婚,按离 婚约定,其丈夫B在甲合伙企业的20%的财产 份额归该女所有。其他合伙人C、D、E、F
一人公司,既可以是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法人设 立;
最新《经济法》第五章-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教学讲义PPT课件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 (一)设立条件 • 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
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 人独资企业。
•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 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 资企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 业。
• 区别: •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
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 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 营场所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 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 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 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 责人。这一规定,说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但 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 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 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 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 位不尽相同。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 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 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 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 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 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 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 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 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 条件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二)设立程序 • (三)变更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 企业外部责任的承担 • 例1: • 2003年7月,马先生投资500万元设立了个人独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课件
三大难题:明晰产权、 政企分开、自负盈亏 1、企业法人的所有权 2、企业法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3、企业法人的所有权与股权 4、法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 5、国有企业改造中的产权界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物
• 1.物在法律上的概念、特征: •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主体所直接支配
和利用,并能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资 料。 •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民法上的物是特指人身以外的物质;说 明人不是物。 • (2)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 (3)能够为人类占有和支配,能为人类带来 经济效益。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七、现代企业制度
七、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为基础, 以健全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关系清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 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基本制度目标。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主要是公司法人制度(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一)概念及特征 概念:指按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1、是一个自然人投资、控制的企业; 2、业主以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3、是非法人企业; 4、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含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三)合伙协议
(三)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物
• 1.物在法律上的概念、特征: •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主体所直接支配
和利用,并能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资 料。 •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民法上的物是特指人身以外的物质;说 明人不是物。 • (2)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 (3)能够为人类占有和支配,能为人类带来 经济效益。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七、现代企业制度
七、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为基础, 以健全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关系清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 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基本制度目标。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主要是公司法人制度(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一)概念及特征 概念:指按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1、是一个自然人投资、控制的企业; 2、业主以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3、是非法人企业; 4、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含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三)合伙协议
(三)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课件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投资者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所有权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围
——责任范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一个中国公民。
2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作为
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
5
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1.提出设立申请。 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工商登记。 符合条件15日内予以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3.分支机构登记。
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后 15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2.
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 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程序: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 件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的营 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 业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
3.财产清偿顺序:工资保险——税款——债务—— 剩余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案情介绍:
张三、李四和王五三人合伙成立了甲合伙企业,从事摩 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三人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为5:3:2。推选张三为该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该合伙企 业,同时约定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三人协商一致方可进 行。张三觉得在一家企业挣钱太少,便又与赵六合伙成立了 乙合伙企业,从事摩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在业务中张三经 常从乙企业进配件给甲企业。有一天张三得知某配件批发商 处有大量的各种摩托车配件在低价抛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 与李四和王五商议便为甲企业购进20万元的各种摩托车配 件,后来这批配件因型号陈旧,销路不畅,致使大批积压, 并导致甲企业不能清偿几笔到期债务。甲企业被某配件批发 商和另外几个债权人告上法庭。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70页)
三是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 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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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所指的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与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这里所指的限制,是指合伙企 业对合伙人所享有的事务执行权与对外代表权权利能力 的一种限定;这里所指的对抗,是指合伙企业否定第三 人的某些权利和利益,拒绝承担某些责任;这里所指的 不知情,是指与合伙企业有经济联系的第三人不知道合 伙企业所作的内部限制,或者不知道合伙企业对合伙人 形使权利所作限制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善意第三人,是 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 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 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如果第三人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人而已串通、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含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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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
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主要有三 种情况:
一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 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即全体合伙人 都取得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
二是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只有受委 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一部分合伙人有权对外 代表合伙企业,而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 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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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所指的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与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这里所指的限制,是指合伙企 业对合伙人所享有的事务执行权与对外代表权权利能力 的一种限定;这里所指的对抗,是指合伙企业否定第三 人的某些权利和利益,拒绝承担某些责任;这里所指的 不知情,是指与合伙企业有经济联系的第三人不知道合 伙企业所作的内部限制,或者不知道合伙企业对合伙人 形使权利所作限制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善意第三人,是 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 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 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如果第三人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人而已串通、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含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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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
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主要有三 种情况:
一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 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即全体合伙人 都取得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
二是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只有受委 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一部分合伙人有权对外 代表合伙企业,而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 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123页)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法—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投资人;债权 人提请法院指
经济法—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王某是某皮鞋厂一名老工人,买断工龄获得10万元, 为了日后生计,出资设立了“皮皮日用品批发中心”, 因其不懂经营便与原为同厂的推销员李某口头约定由李 某代为管理。李某经营了半年赔了2万元,王某便将之 辞退。重新聘用了曾读过工商管理的孙某,并签订了书 面合同。其中规定,孙某可以在3000元限额以下拥有 自主决定权,超过限额后应报王某本人批准。半月过后, 孙某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与某日用品厂签订了价款为 1万元的购销合同,日用品厂交付货物后向王某索要货 款,王某知晓此事后,甚是恼火,便以自己事前并不知 道且孙某越权为由拒绝支付。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 ◎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 ◎是非法人企业 ◎税负较少
经济法—企业法
2000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开始施行, 以下一些个人和组织均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 要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我国公民王某打算 以自己的专利进行作价出资,开办“瑞达科技服 务公司”;2、美国公民丹尼斯打算出资5万美 金,开办“十分可乐旅游服务部”;3、海淀法 院刘法官打算出资一套办公用房及相应设备,开 办“哇呀呀艺术工作室”;4、我国法人甲公司 打算出资10万元,创建“八匹马服装加工有限 中心”。
佳人美容美发中心 白冰摄影工作室
经济法—企业法
设立程序 申请人
应递交的文件有哪些?
工商部门
15日
登 不驳 记 予回 发 登通 照 记知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 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
经济法—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投资人;债权 人提请法院指
经济法—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王某是某皮鞋厂一名老工人,买断工龄获得10万元, 为了日后生计,出资设立了“皮皮日用品批发中心”, 因其不懂经营便与原为同厂的推销员李某口头约定由李 某代为管理。李某经营了半年赔了2万元,王某便将之 辞退。重新聘用了曾读过工商管理的孙某,并签订了书 面合同。其中规定,孙某可以在3000元限额以下拥有 自主决定权,超过限额后应报王某本人批准。半月过后, 孙某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与某日用品厂签订了价款为 1万元的购销合同,日用品厂交付货物后向王某索要货 款,王某知晓此事后,甚是恼火,便以自己事前并不知 道且孙某越权为由拒绝支付。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 ◎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 ◎是非法人企业 ◎税负较少
经济法—企业法
2000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开始施行, 以下一些个人和组织均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 要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我国公民王某打算 以自己的专利进行作价出资,开办“瑞达科技服 务公司”;2、美国公民丹尼斯打算出资5万美 金,开办“十分可乐旅游服务部”;3、海淀法 院刘法官打算出资一套办公用房及相应设备,开 办“哇呀呀艺术工作室”;4、我国法人甲公司 打算出资10万元,创建“八匹马服装加工有限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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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企业法
设立程序 申请人
应递交的文件有哪些?
工商部门
15日
登 不驳 记 予回 发 登通 照 记知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 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 业法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 的,从其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对 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六)竟业禁止
(七)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二、普通合伙企业
(八)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九)入伙,退伙 (十)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 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为契约 式组织,不具备法
人资格;
2.设立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必须协 商一致、以书面形 式订立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得,由合伙人分别
期限;
•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7)入伙与退伙; • (8)争议解决办法 •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10)违约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 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五)合伙事务执行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程序
(1)企业的名称 和住所;
(2)投资人的姓 名和居所;
(4)经营范围。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 的,从其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对 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六)竟业禁止
(七)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二、普通合伙企业
(八)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九)入伙,退伙 (十)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 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为契约 式组织,不具备法
人资格;
2.设立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必须协 商一致、以书面形 式订立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得,由合伙人分别
期限;
•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7)入伙与退伙; • (8)争议解决办法 •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10)违约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 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五)合伙事务执行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程序
(1)企业的名称 和住所;
(2)投资人的姓 名和居所;
(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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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质押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能分割企业财产,不能私自转移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但可以转让、质押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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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2007年9月,某女A与丈夫B协议离婚,按离 婚约定,其丈夫B在甲合伙企业的20%的财产 份额归该女所有。其他合伙人C、D、E、F
14
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颁布《关于贯彻执行<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民通意见)第50 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 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 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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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但无最低限额的限制。
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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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条件
1.两个以上合伙人。 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人:思考: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可以吗? 其它组织:思考: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
以吗? 2.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法第4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
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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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信任,获得较多商业机会。
2.无限责任→非法人→非法律上独立主体。 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征收营业所得税。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
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 3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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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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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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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一、合伙企业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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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解 1.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数人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时,该数人
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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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理解:重点于一人公司分开 3.财产所有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一人公司的财产归公司这个法人所有。 4.注册资本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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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1.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更为容易获得交易对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 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 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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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私自 转移和处分。
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 制度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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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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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举例:A、B、C三人出资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分别出资20万、70万、30万。合伙企业成立第 一年,净赚100万。而A、B、C三人也各自分红 3万、10.5万、4.5万。问:合伙企业有财产多 少,ABC 各有财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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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 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先予清偿 全部债务,而不能仅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 3.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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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 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合伙法第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可以依照本法设立合伙企业。
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 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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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1.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理由 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可以更多的聚集资本、
扩大企业规模。
2020/立条件 (三)企业财产 (四)事务执行 (五)与第三人关系 (六)入伙退伙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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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理解:重点于一人公司分开 1. “个人”与“一人”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自然人设立。
一人公司,既可以是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法人设 立;
2.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 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无限责任) 投资者→一人公司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责任人以其现有的或将来有可能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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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特征
1.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 人合性质极强,合伙协议要全体协商一致。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掌握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 3.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出资是获得合伙人身份的前提。 ?出资方式:劳务是否可以出资? ?共同经营,表现为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
4.有自己的名称、营业场所。 A.北京天合运输企业 B.朝阳光华食品无限公司 C.北京艾美丽服装合伙企业 D.通州友邦电器普通合伙企业 必须标明“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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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1.什么是合伙企业的财产? 什么是合伙人财产? 什么是合伙人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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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AB之间的转让,如何处理?
(2)不同意AB之间的转让,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