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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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
– 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委托执行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 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第三人明知其无权除外。
–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以及对外代表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 情的善意第三人。
(2)监督: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执行合伙人有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的 义务。
–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
议。 – 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
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 外部转让: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受让人取得合伙人身份。 – 出质: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2、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 (1)事务执行:
共同执行 分别执行 委托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
– 当然退伙:
•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127页)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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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 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
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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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例题2】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 Entrepreneu丙rshi管p 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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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 的是( )。
•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 公民
•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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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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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 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 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 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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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Entrepreneurship
• 【例题1】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 •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
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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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的投资者,目前我国法律禁止以下人员从事营利性的 活动: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②在职国家公务员; ③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 ④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管理人员包括商业银行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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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什么是合法的企业名称呢?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1条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其一,企业名称要与其 责任形式和从事的业务相符;其二,企业名称中不 得有“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其三,应使用汉字, 内容包括商号、营业特点及组织形式.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数量不限)。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19条的规定,个人独 资企业的管理有两种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 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签订 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权利的范围,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责任由 独资企业承担。
1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与其他企业形态相比有以下法律特征: 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2)所有权和经营权合而为一(都集中在投资者
一人手中); 3)企业资格与业主人格的重合性,它们都不具
有独立性; 4)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5)个人投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
2、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规范个人独资企业行为, 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与债权人利益的法律、 法规。
• 顾勇很想创建一家独资企业,自己做老板。但 他对《个人独资企业法》知之甚少,他根据自己的 理解和一些非官方途径了解到的信息,勾勒出欲设 企业的大致情况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点睛: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 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 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 法》规定的是( )。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招用职工。企业招用职工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得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应当遵守劳动保护制度,要依
法制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对女工要给予特殊的劳
动保护;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如养老保险、
待业保险、伤病保险等等。
2、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
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缴纳国家
税收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各项税款。
4、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个人独资企业应严格依照
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 :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个人独资
企业》
整理ppt
5
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 的财产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 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其他合法权益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外的有关权益, 如有关名称权、自主经营权、平等竞争权、拒绝摊派权等。
5、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人独资企业职

最新5经济法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ppt课件

最新5经济法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ppt课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1.竞争禁止: 竞业禁止,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
业相竞争的业务。 自我交易禁止。 还有:双方代理等等。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2.利润分配: 合伙协议——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分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一、合伙企业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理解 1.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数人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时,该数人
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先予清偿 全部债务,而不能仅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 3.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 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 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 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私自 转移和处分。
转让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质押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能分割企业财产,不能私自转移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但可以转让、质押财产份额
案例1:
2007年9月,某女A与丈夫B协议离婚,按离 婚约定,其丈夫B在甲合伙企业的20%的财产 份额归该女所有。其他合伙人C、D、E、F
一人公司,既可以是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法人设 立;

最新《经济法》第五章-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教学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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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 (一)设立条件 • 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
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 人独资企业。
•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 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 资企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 业。
• 区别: •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
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 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 营场所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 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 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 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 责人。这一规定,说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但 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 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 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 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 位不尽相同。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 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 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 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 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 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 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 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 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 条件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二)设立程序 • (三)变更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 企业外部责任的承担 • 例1: • 2003年7月,马先生投资500万元设立了个人独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课件
三大难题:明晰产权、 政企分开、自负盈亏 1、企业法人的所有权 2、企业法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3、企业法人的所有权与股权 4、法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 5、国有企业改造中的产权界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 1.物在法律上的概念、特征: •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主体所直接支配
和利用,并能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资 料。 •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民法上的物是特指人身以外的物质;说 明人不是物。 • (2)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 (3)能够为人类占有和支配,能为人类带来 经济效益。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七、现代企业制度
七、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为基础, 以健全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关系清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 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基本制度目标。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主要是公司法人制度(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一)概念及特征 概念:指按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1、是一个自然人投资、控制的企业; 2、业主以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3、是非法人企业; 4、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含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三)合伙协议
(三)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课件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投资者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所有权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围
——责任范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一个中国公民。
2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作为
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
5
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1.提出设立申请。 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工商登记。 符合条件15日内予以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3.分支机构登记。
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后 15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2.
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 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程序: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 件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的营 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 业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
3.财产清偿顺序:工资保险——税款——债务—— 剩余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案情介绍:
张三、李四和王五三人合伙成立了甲合伙企业,从事摩 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三人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为5:3:2。推选张三为该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该合伙企 业,同时约定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三人协商一致方可进 行。张三觉得在一家企业挣钱太少,便又与赵六合伙成立了 乙合伙企业,从事摩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在业务中张三经 常从乙企业进配件给甲企业。有一天张三得知某配件批发商 处有大量的各种摩托车配件在低价抛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 与李四和王五商议便为甲企业购进20万元的各种摩托车配 件,后来这批配件因型号陈旧,销路不畅,致使大批积压, 并导致甲企业不能清偿几笔到期债务。甲企业被某配件批发 商和另外几个债权人告上法庭。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70页)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70页)
三是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 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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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所指的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与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这里所指的限制,是指合伙企 业对合伙人所享有的事务执行权与对外代表权权利能力 的一种限定;这里所指的对抗,是指合伙企业否定第三 人的某些权利和利益,拒绝承担某些责任;这里所指的 不知情,是指与合伙企业有经济联系的第三人不知道合 伙企业所作的内部限制,或者不知道合伙企业对合伙人 形使权利所作限制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善意第三人,是 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 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 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如果第三人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人而已串通、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含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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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
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主要有三 种情况:
一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 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即全体合伙人 都取得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
二是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只有受委 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一部分合伙人有权对外 代表合伙企业,而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 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123页)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123页)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法—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投资人;债权 人提请法院指
经济法—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王某是某皮鞋厂一名老工人,买断工龄获得10万元, 为了日后生计,出资设立了“皮皮日用品批发中心”, 因其不懂经营便与原为同厂的推销员李某口头约定由李 某代为管理。李某经营了半年赔了2万元,王某便将之 辞退。重新聘用了曾读过工商管理的孙某,并签订了书 面合同。其中规定,孙某可以在3000元限额以下拥有 自主决定权,超过限额后应报王某本人批准。半月过后, 孙某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与某日用品厂签订了价款为 1万元的购销合同,日用品厂交付货物后向王某索要货 款,王某知晓此事后,甚是恼火,便以自己事前并不知 道且孙某越权为由拒绝支付。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 ◎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 ◎是非法人企业 ◎税负较少
经济法—企业法
2000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开始施行, 以下一些个人和组织均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 要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我国公民王某打算 以自己的专利进行作价出资,开办“瑞达科技服 务公司”;2、美国公民丹尼斯打算出资5万美 金,开办“十分可乐旅游服务部”;3、海淀法 院刘法官打算出资一套办公用房及相应设备,开 办“哇呀呀艺术工作室”;4、我国法人甲公司 打算出资10万元,创建“八匹马服装加工有限 中心”。
佳人美容美发中心 白冰摄影工作室
经济法—企业法
设立程序 申请人
应递交的文件有哪些?
工商部门
15日
登 不驳 记 予回 发 登通 照 记知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 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 业法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 的,从其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对 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六)竟业禁止
(七)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二、普通合伙企业
(八)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九)入伙,退伙 (十)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 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为契约 式组织,不具备法
人资格;
2.设立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必须协 商一致、以书面形 式订立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得,由合伙人分别
期限;
•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7)入伙与退伙; • (8)争议解决办法 •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10)违约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 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五)合伙事务执行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程序
(1)企业的名称 和住所;
(2)投资人的姓 名和居所;
(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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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质押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能分割企业财产,不能私自转移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但可以转让、质押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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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2007年9月,某女A与丈夫B协议离婚,按离 婚约定,其丈夫B在甲合伙企业的20%的财产 份额归该女所有。其他合伙人C、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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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颁布《关于贯彻执行<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民通意见)第50 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 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 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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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但无最低限额的限制。
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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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条件
1.两个以上合伙人。 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人:思考: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可以吗? 其它组织:思考: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
以吗? 2.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法第4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
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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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信任,获得较多商业机会。
2.无限责任→非法人→非法律上独立主体。 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征收营业所得税。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
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 3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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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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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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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一、合伙企业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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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解 1.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数人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时,该数人
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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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理解:重点于一人公司分开 3.财产所有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一人公司的财产归公司这个法人所有。 4.注册资本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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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1.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更为容易获得交易对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 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 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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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私自 转移和处分。
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 制度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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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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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举例:A、B、C三人出资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分别出资20万、70万、30万。合伙企业成立第 一年,净赚100万。而A、B、C三人也各自分红 3万、10.5万、4.5万。问:合伙企业有财产多 少,ABC 各有财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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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 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先予清偿 全部债务,而不能仅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 3.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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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 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合伙法第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可以依照本法设立合伙企业。
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 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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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1.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理由 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可以更多的聚集资本、
扩大企业规模。
2020/立条件 (三)企业财产 (四)事务执行 (五)与第三人关系 (六)入伙退伙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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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理解:重点于一人公司分开 1. “个人”与“一人”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自然人设立。
一人公司,既可以是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法人设 立;
2.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 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无限责任) 投资者→一人公司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责任人以其现有的或将来有可能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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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特征
1.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 人合性质极强,合伙协议要全体协商一致。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掌握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 3.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出资是获得合伙人身份的前提。 ?出资方式:劳务是否可以出资? ?共同经营,表现为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
4.有自己的名称、营业场所。 A.北京天合运输企业 B.朝阳光华食品无限公司 C.北京艾美丽服装合伙企业 D.通州友邦电器普通合伙企业 必须标明“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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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1.什么是合伙企业的财产? 什么是合伙人财产? 什么是合伙人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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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AB之间的转让,如何处理?
(2)不同意AB之间的转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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