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实有人口填表说明
第六次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地址填写示例
编
码
云南
时
普洱
填 写
墨江哈尼族自治
横线上作为现场登记的预填区。
中铁四局建筑公司
钢筋工
房屋建筑施工
c.行业和职业: 现场登记时直接在下 方栏目的空白处填写 文字
(五)改错方法 1、圈填错误
应将错填序码连同该项文字答案用双横线划去, 然后据情圈填正确的选项 ;
2、数字书写错误
(1)数字框外的数字书写错误,应用双横线划去, 在划线的上方另行填写。 (2)数字框内的数字书写错误(发生在非专项编 码阶段),用三横两竖划去,在错误数字框上方 另行填写 。
– 禁止使用钢笔、铅笔和圆珠笔。
• 注意: – 不得使用橡皮涂擦,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 签字笔尖要保持圆润、书写流畅,防止晕染、 划破或戳破普查表。
(二)填表顺序 第一步 填写本户地址;
第二步 填写户记录;
第三步 填写人记录,人记录应先填写户主;
第四步 认真核对填报项目并签字。(签字勿忘)
注意:
– 一定要认真填写,尽量减少填写错误
• 填写时分为三种情况 :
a.姓名:
乌
陆
云
劲
格
日
现场登记时直接填写在汉子框 内,每个方框填写一个字,严 格按先姓后名的顺序从上到下 顶格顺序填写书写,确保姓氏 从首格开始书写 。
勒
姓名较长汉字框填不全时, 可在此处续填。
b.民族、普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出生地、 五年前常住地:
➢ 第一步:在现场登记时必须先在预填区填写汉字。 ➢ 第二步:非专项编码阶段(复查、快速汇总结
束),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入汉字框中,每个汉 字框只能填写一个字,根据汉字框数目填写同样 数目的前几个汉字。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表填表说明
第一人
人 记 第二人 录
按人填报的项目
第三人
(三)填写单位
• 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以户为单位填写,每张 表可填写5人,超过5人的户可酌情增加普查表。
• 境外人员普查表,也以户为单位填写,每张境外 人员普查表可填写4人。
• 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填写,每张死 亡人口调查表可填写9人。
(四)填写方式
以后死亡的人仍要登记普查表短表或普查表长表。 • (二)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发生迁移的人,仍在原住地登记。
• 普查小区内全部人口包括以下两部分人:
➢ 2010年11月1日晚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
管此人户口在哪、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 户口在本普查小区,2010年11月1日晚未居住在本 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离开本小区多长时间)
填写死亡 人口表
2010年 11月1 日零时
本人/户口在本普查小区的人
无论户口 在何处
无论本人 在何处
无论何种身 份、国籍
填写短表、 长表或境 外人员表
•10月31日晚 •住本户
•现有人口
•户口不在
•户口在
•户口在, •10月31日晚 •未住本户
•户籍人口
外籍
现场登记的掌握
• 操作:先问现有人口(普查标准时点居住人口), 再问户籍中外出人口 问清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第一步
全 表 第四步 审 核 !
第三步
• 人记录的填写顺序
– 人记录从上至下顺序填写(第一人、第 二人……)
– 按人填报的项目从左至右顺序填写(R1、 R2……)
• 两个约束条件:
•
1,跳填项
•
2,限填项(年龄、性别)
• 例:高中在校生、大学在校生应填劳动力项目 R17到R23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二)教工样表_沙市__县(市、区)__解放__街办(乡、镇)_长江大学__社区居委会(村)__ 组(以东校区油苑小区为例,空项按实际填写)采集人:*** 采集时间:2010 年10月15日审核人:《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常住户口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口和未落常住人口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1、照片:本省16周岁以上尚未办理二代证的人员必采。
收取被采集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加粗黑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先行采集后,对照字典录入。
6、本表填写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一)基本信息:常住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口、未落常住户口人口,均应首先填写相关信息。
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填写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绰号、诨名。
3、出生地:填写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籍贯:填写国家、省、县(市、区)名称。
5、信息级别:此项由民警审核填写。
6、职务/职称:填写被采集人现任职务和职称,职称为副高以上的填写。
7、现居住地址:填写当前居住的住址信息。
8、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9、租赁住址详址:在其他地区有租赁房屋的填写此项。
10、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二)寄住信息:同一县(市、区)和市区内,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住所居住的常住人口,填写相关信息。
1、房主/代理人:对应基本信息中的“现居住地址”相关信息填写。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外出人口试点调查表填表说明
附件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外出人口试点调查表填表说明一、调查对象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为选中调查小区或自然村内的全部人口。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调查对象包括两部分人,(1)户口在本户的人;(2)户口不在本户,但调查时点前一晚(2007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
二、调查的标准时间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0时,现场登记时间为2007年11月5日至8日。
三、调查表的填写方法1、调查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有标准答案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圈填,每个问题圈填一个标准答案。
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阿拉伯数字据情填写。
3、调查表以户为单位填写。
每本调查表可以填写5人,超过5人的户,可按人数需要增加调查表。
增加的调查表只填写本户地址、户编号和按人填写的项目。
增加的调查表上的户编号应与本户第一张表上的户编号相同。
4、调查表填写按本户地址、户记录、人记录的顺序进行。
先填写封面的本户地址,然后填写户记录,填写完户记录,再逐人填写人记录。
本户地址填写本户所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调查小区的名称。
5、调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调查表中各项填报的内容向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调查员分别签字。
调查员还要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四、《调查表》指标解释(一)按户填报的项目按户填报的项目要求所有的户(家庭户和集体户)都填报。
H1.户编号-填写《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
1、与人口变动调查省级样本重复的小区,使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已编制好的《户主姓名底册》和《户主姓名底册》的“户编号”。
2、其它调查小区,使用村里提供的花名册或户口底册重新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并对《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顺序进行编号,这个号即“户编号”。
注意,如果一户有两个户口本的,只能作为一户进行登记。
在登记时如果发现某户为空户,即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天晚上没有人居住在本户,而且也没有户口挂在本户,该户“户编号”作废,本调查小区的其他住户不得再使用这个“户编号”。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
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表一:《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核查表》。
此表入户时由普查员填写,在入户走访统一结束后由派出所作为户籍档案存档。
填写要求:1、调查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由调查员结合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资料。
以户为单位当场填写。
每张可填写10人,超过10人的户,可按人数需要增加调查表。
3、如被调查的户中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等,先填写本户地址,再按本户居住的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暂住人口顺序填写。
4、普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调查表中内容向户主或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普查员在表格下方签字并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表格项目说明:公共项目: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指被调查人户口登记地址在的县、乡镇、村和调查小区的名称。
2、房屋详址:以人口信息库二代证标准地址填写。
3、该房是否登记常住人口。
此项对房而言,如此房屋地址与户口登记的地址一致(户房一致),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能查找到此地址的此项前“□”里填写“是”;如果此户的房屋有几间或居住一院落有几处出租的,在此项登记是的同时还要在是否为出租房屋项“□”登记是,如此房为商店、工地、工棚等在常住人口信库里没有此地址,没有户主,在此项□填写否,如为出租房屋的,在是否为出租房屋中填写是。
4、户类型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5、户序号:指的是划分的普查小区为单位,由负责该小区的普查员按走访的顺序进行编号,家庭户从001开始,集体户从201开始。
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屋为一户,即一个地址的所有人(包括户籍人口和其他类居住人口)登记为同一户。
如一房地址有两户(指一个地址打印两个户口本例如居住一处的父子或其它亲属)的,分别编号分两户填写,如在各户里有暂住或有寄住人口,或各户另有承租人并实际居住的,应统计在同户里,使用一个编号,关系为其它。
6、房主姓名:按实际情况填写7、是否为出租房屋:此房是出租房屋的在“□”里填写“是”,没有承租人的填写为否。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常住户口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口和未落常住人口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1、照片:本省16周岁以上尚未办理二代证的人员必采。
收取被采集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加粗黑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先行采集后,对照字典录入。
6、本表填写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一)基本信息:常住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口、未落常住户口人口,均应首先填写相关信息。
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填写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绰号、诨名。
3、出生地:填写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籍贯:填写国家、省、县(市、区)名称。
5、信息级别:此项由民警审核填写。
6、职务/职称:填写被采集人现任职务和职称,职称为副高以上的填写。
7、现居住地址:填写当前居住的住址信息。
8、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9、租赁住址详址:在其他地区有租赁房屋的填写此项。
10、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二)寄住信息:同一县(市、区)和市区内,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住所居住的常住人口,填写相关信息。
1、房主/代理人:对应基本信息中的“现居住地址”相关信息填写。
(三)未落户信息: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相关信息。
1、未落户时间: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未落户起始日期。
2、原户籍所在地:填写原有户籍所在地详址,出生未落户的此项填写“无”。
(四)有户无人信息:离开户口所在地6个月以上的人员,填写相关信息。
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 普查表填表说明之----劳动力
不算:不是以取得收入为目的,未取得报 酬的。
10
R17.工作情况(10)
D 学生实习、学徒 算: 有书面的或口头的关于报酬的协议 或合同;
不算:以学习为目的,并未取得劳动报酬 (可能单位提供食宿)。 超过100小时的填99小时。不包括:家务 劳动时间
R20.未工作么原因(8)
8.料理家务。指在自己家里从事家务劳动,且 没有劳动收入的人。 离、退休人员、为自家经营的工厂(摊位、商 店、门市部)工作、农村中既料理家务又务农 或从事家庭副业、在别人家干家务活的保姆、 临时工或小时工等等,均属于有工作的人,不 圈填此项。 对于料理家务的人要从严掌握,年龄男在五十 岁以下,女在四十五岁以下者如申报为料理家 务,应仔细询问,认真核对。
12
R17.工作情况(12)
(2)学习: 是指有工作单位,在调查周内正参加脱产
学习或培训。 (3)临时停工:
是指在调查周内,由于机械或电力故障、 原料或燃料短缺、天气灾害或其他灾害等原因 引起的暂时歇业。 (4)季节性歇业:
是指从事季节性工作,在调查周内正值歇 业。如冷饮生产企业工人、特殊地区建筑工人 等等。
33
R20.未工作么原因(1)
本项目设有九个选择项。
1.在校学习。即在校学生,指在各级教 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并 有正式学籍的人员。 不包括有工作单位,脱产学习的人员。 填写此项(1.在校学习)的,跳填R23 项。
34
R20.未工作么原因(2)
2.丧失劳动能力。指经专门机构鉴定或虽未鉴 定但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其因生理或心 理疾患已丧失了从事劳动的能力,包括年老体 弱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但不包括离休、退休 人员。 离休、退休人员不论是身体残疾还是年老体弱 生活不能自理,均圈填“7.离退休”。 填写此项(2.丧失劳动能力)的,跳填R23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填写规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填写规范 (金盆岭校区居住的学生)请注意:请在填表时,一定在公共部分上方空白处写上寝室长的联系电话,以及寝室所在公寓楼栋及寝室编号。
注:划“○”(如②)表示应按实际情况圈填正确项;“√”表示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内容的项目;“╳”表示不由个人填写;椭圆表示根据实情圈填其中一项;“0”则表示因无内容,填“0”。
一、公共部分:二、户记录部分(H1-H6):三、人记录部分(R1-R12):第二栏及以下各栏填写的同室学生,圈“9” 第一个填写的学生为户主,圈“0” 每方框一个字,竖填姓名 R3、R4、R5,R10、R11、R12:按实情圈填和填写R6:在校学生均属于居住在本普查小区,故均圈填“1.本普查小区”。
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大一、研一新生除外),属户口登记地在本居委会,即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R7圈填“1.”;R8圈填“1.”;R9不填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含大一、研一新生),属已离开户口登记地。
原籍户口在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但不在学校内(赤岭路9号或45号)的,R7圈填“2.”;原籍户口在长沙市天心区,但不在金盆岭派出所的,R7圈填“3.”;R8据实圈填“2.”→“9.”,R9圈填“3.”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含大一、研一新生),属已离开户口登记地。
原籍户口在外地,即长沙市天心区以外的,包括长沙市“芙、开、雨、岳”4区和“长、望、浏、宁”4县均属“其他县(市、区)”,R7圈填“4.”,并在下栏据实填写户口所在的XX 省(区、市)、XX 地(市)、XXX 县(市、区);R8据实圈填“2.”→“9.”,R9圈填“3.”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大一、研一新生,因还未正式统一上户,属“户口待定”。
R7圈填“5.”,并直接跳填R11。
人口信息采集表范本
人口信息采集表范本1.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怎样填写填表要求:1、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2、表中黑体加粗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3、凡有“O”的项目,只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对号。
4、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1、房屋编码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城区按“街(路、巷)号栋单元楼室”模式填写,农村地区按“村组号”模式填写。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地址。
5、建筑物名称:填写独立建筑物的称谓,如XX大厦、XX商业大楼等;无明确称谓的建筑物,以其用途或楼栋地址为名称,如XX单位办公楼、XX学校宿舍、XX商店、XX小区X栋等;农村住宅房屋填私人住宅。
6、建筑物管理业主信息中“物业管理单位名称”项,物业管理单位为公司的,填写公司名称;代表人/业主姓名项,填写建筑物物业管理单位法人;本人居住使用的,填写业主姓名。
7、联系电话:指常住人口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使用数字字符填写。
固定电话前须填写区号.8、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X室X厅”等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9、房屋有房产证的,“房产证登记座落”、“房屋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0、“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12、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且为必填项。
是“单位”的,填写单位信息;是“个人”的,填写个人信息,13、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4、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5、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
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普查表填表说明课件8(统一要求 常见问题)
(一)数字的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9”填写 填写, 1.一律用阿拉伯数字“0 1 2 3 4 5 6 7 8 9 填写, 阿拉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伯数字要求使用手写体书写 数字的书写要本着宜大不宜小的原则, 数字的书写要本着宜大不宜小的原则,在数字框允许范 围内应尽量将数字上下左右写满数字框, 围内应尽量将数字上下左右写满数字框,但要注意不能 写出数字框 数字的书写要上下均匀,避免断笔连笔,笔画要清晰, 数字的书写要上下均匀,避免断笔连笔,笔画要清晰, 不能太粗或太细 每个数字框只填一个数字, 每个数字框只填一个数字,严禁并框或跨框填写
问题六:一个数字框填写2 问题六:一个数字框填写2个数字
问题七: 问题七:填表时污染数字框
问题八:数字书写过于潦草, 问题八:数字书写过于潦草,导致校对量增加
问题九: 问题九:地址填写错位
华容市”是县级市) (“华容市”是县级市)
问题十: 问题十:未使用正确的行政区划名称
(不应填写“高新区”而是“蜀山区”) 不应填写“高新区”而是“蜀山区”
手写数字规范字体示例如下: 手写数字规范字体示例如下:
数字书写中注意: 数字书写中注意:
字体不要太小
数字位置要居中
数与数之间不要相连
每个数字框中一个数字
字体不能超出数字框
不要对字体进行修饰
3
必填的项目必须编码,编码数字位数少于数字框时, 2.必填的项目必须编码,编码数字位数少于数字框时, 数字靠右填写,中间不为空,且高位补“ 数字靠右填写,中间不为空,且高位补“0”
5.每个汉字框只能填写一个字, 5.每个汉字框只能填写一个字,根据汉字框数 每个汉字框只能填写一个字 目填写同样数目的前几个汉字, 目填写同样数目的前几个汉字,严禁并框或 跨框填写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二)教工样表_沙市__县(市、区)__解放__街办(乡、镇)_长江大学__社区居委会(村)__ 组采集人:*** 采集时间:2010 年10月15日审核人:《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常住户口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口和未落常住人口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1、照片:本省16周岁以上尚未办理二代证的人员必采。
收取被采集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加粗黑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先行采集后,对照字典录入。
6、本表填写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一)基本信息:常住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口、未落常住户口人口,均应首先填写相关信息。
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填写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绰号、诨名。
3、出生地:填写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籍贯:填写国家、省、县(市、区)名称。
5、信息级别:此项由民警审核填写。
6、职务/职称:填写被采集人现任职务和职称,职称为副高以上的填写。
7、现居住地址:填写当前居住的住址信息。
8、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9、租赁住址详址:在其他地区有租赁房屋的填写此项。
10、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二)寄住信息:同一县(市、区)和市区内,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住所居住的常住人口,填写相关信息。
1、房主/代理人:对应基本信息中的“现居住地址”相关信息填写。
(三)未落户信息: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相关信息。
填表说明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有户无人和流出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1、照片:凡户口不在校的均贴一寸照片一张,照片符合二代身份证要求。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加粗黑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基本信息栏中,“婚姻状况”,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人员必须填写;“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配偶姓名”为必填项,“兵役状况”,16周岁以上人员为必填项。
16周岁以下人员,“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公民身份号码”和“监护关系”为必填项。
“寄住人口”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实际居住地详址”为必填项.4、凡有“O”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先行采集后,对照字典录入。
6、本表填写完毕后由被采集人、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具体填表项目说明:(一)基本信息填写范围:常住户口人员(包括有户无人和流出人员)、寄住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均应首先填写本栏信息。
1、“常住人口(包括有户无人和流出人员)”、“寄住人口”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主要项目按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登记的项目填写,如发现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需要变更更正的,采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审批手续,不能在项目栏内直接变更;其他副项信息有变化或错误、信息项不全的,原则上要查看相关法律证件,确认后按当事人实际情况补充填写。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主要登记项目按当事人所持证件和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公民身份号码为非必填项。
2、“别名绰号”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不属必填项,普通公民可不填写,重点人口及关注对象如果有就要填。
3、“出生地”,填写常住人口出生所在地国家、省、市、区(县)名称以及出生的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实有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一)
镇街村居(社区)居委会基础网格
被采集人:采集人:审核人:采集时间:年月日
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二)
镇街村居(社区)居委会基础网格
被采集人:采集人:审核人:采集时间:年月日
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表三)
镇街村居(社区)居委会基础网格房屋编码:
采集人:审核人:采集时间:年月日
计划生育信息核查表(表四)
被采集人:采集人:审核人:采集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为一户一表,如户内有两名以上育龄妇女,则分别填写。
2、避孕措施种类:男扎、女扎、放环、药具、皮埋、持证、已孕、其他。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普查表填表说明课件7(行业注意)
(三)医务卫生人员: 医务卫生人员: 不能笼统地填写“医生”、 “主治医生”等,应具体填写属于 中医师还是西医师,并且要写明是 那种专业的医师,如“内科西医 师”、“内科中医师”、“中医骨 伤科医师”、“麻醉师”、“放射 科医生”、“乡村医生”、“校 医”、“中药药师”、“影像技 师”、“手术室护士”等。
2.同时担任党、政职务的负责人, 应按其主要担任的职务填写职业,如 对同时担任厂长和厂党委书记的负责 人,如其日常工作以厂长为主,那么 职业项要填写为“厂长”,不要填为 “厂党委书记”。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对于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工作 人员,不能笼统地填写“干部”、 “公务员”、“办事员”等,应具 体填写实际从事何种工作或在那个 处(科)室担任非领导职务,如 “财务科副主任科员”、“工业处 副调研员”、“工业统计员”、 “人口统计员”、“会计”、“秘 书”、“收发员”、“打字员”、 “司机”等。
(四)教学人员: 教学人员: 这类从业人员的填写要注意两 个问题: 1.对于一些小学附设初中或初中 附设小学的学校教师,一定要填写 是“中学教师”还是“小学教师”。 2.不要将幼托园的“保育员”填 写为“幼儿老师”。
(五)商业人员: 商业人员: 不能笼统地填写“业务员”、 “做生意”等,应具体填写实际从 事的工作种类,如“售货员”、 “收银员”、“推销员”、“采购 员”、“收购员”、“定价员”、 “商品监督员”、“市场管理员” 等,对于个体商贩,不论其以固定 或流动摊位的形式贩卖商品,一律 按所售卖的商品种类填写职业,如 “零售水果”、“批发服装”等。
(六)宾馆、酒店、旅店服务人员: 宾馆、酒店、旅店服务人员: 对宾馆、酒店、旅店的服务员, 一定要填写是那一部门的服务员, 如“客房部服务员”、“大堂服务 员”、“大堂订票员”、“行李 员”、“餐厅服务员”、“卡拉OK 服务员”、“保龄球场服务员”、 “舞厅服务员”、“桑拿中心服务 员”、“餐厅收款员”、“理发室 收款员”等。
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附件3: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一、表中加*项是关键数据项,加*项及加粗项为主要数据项。
二、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中标题下划线里填入该住户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姓名,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应该和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数是相对应的。
三、采集卡中各选项说明:1.户人口基本情况填写说明:凡是涉及到日期的内容,无特别说明的,均填写年月日8 位日期。
有代码表的按代码表中代码及汉字填写。
(1)户所在地:填写该户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到门牌号。
(2)户主姓名:填写该户户主姓名。
(3)户编码:共18位,前面12位是行政区域码,13、14位为组队编号,最后四位在组内对户进行连续编号。
(4)户口类型:(采用国标代码)(5)公安户口编号:填写该户的户主的公安户口本编号。
(6)联系电话:填写该户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
(7)户成员编号:2位,对该户中的所有成员进行编号,户主的编号应为“01”。
(8)姓名:填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姓名。
(9)与户主关系:在登记家庭成员时,应先登记户主信息,在家庭户中,按以下优先级确定户主:本户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港澳台或外国人除外);本户中公安户籍登记中为户主的;本户中年长的人为户主。
户主确定后,按以下代码填写户成员与户主关系(采用国标代码):(10)公民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或15位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11)性别:(采用国际代码)。
(12)民族:(采用国际代码)。
(13)出生日期:填写其公安户口本上的出生年月日。
(14)文化程度:(采用国标代码)。
(15)婚姻状况:(采用国标代码)。
(16)户口类型:参照上述“户口类型”填写说明。
(17)现居住地:采用省+市+县+乡+村的格式,本自治区范围内的可不填写自治区级单位名称,本市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市级单位名称,本县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县级单位名称,本乡镇范围内的可不填写乡级单位名称。
(18)户籍地:采用省+市+县+乡+村的格式,本自治区范围内的可不填写自治区级单位名称,本市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市级单位名称,本县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县级单位名称,本乡镇范围内的可不填写乡级单位名称。
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明之劳动力
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R17.工作情况(17)
18
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R17.工作情况(16)
家庭小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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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R18.行业(1)
行业是根据被调查者的工作单位或其本人 的经济活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不是按其 所属的行政管理系统来分的。
保密单位,填写其公开使用的名称和公开的主
要产品或从事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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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R18.行业(4)
2、没有工作单位但有招牌的,要在单位
名称处按招牌填写,如“××鞋铺”,并
在主要产品或从事的主要业务处填写具体
的产品或业务,如“做鞋”或“修鞋”。
既没工作单位又没招牌的,单位名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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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R18.行业(3)
填写行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有工作单位的,既要填写单位名称,也要填 写主要产品或主要业务。
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全称,并要具体到分厂或 车间,不能笼统地只填写总厂名称。
单位主要产品或从事主要业务也要详细填写, 如“生产服装”或“卖服装”,不能简写为“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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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R19.职业(2)
要求: 1、职业按主业填写; 2、在同一工作场所从事一种以上职业, 按技术性较高的工作填写; 3、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时 担任行政负责人的,按行政职务填写; 4、同时担任党和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 按主要职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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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人口普查培训之普查表填表说 明之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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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
其中,常住户口人员,居住在本辖本址的仅填写“基本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基本信息”和“有户无人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他地方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有户无人信息”和“流出信息”。
寄住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寄住信息”。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未落户信息”。
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填写范围:常住户口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均应首先填写本栏信息。
1、“常住户口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先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由采集人对照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主要项目,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或需要变更更正的,采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审批手续,不能在项目栏内直接变更。
其他副项信息有变化或错误、信息项不全的,按当事人实际情况填写。
“寄住人口”按照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主要登记项目,其他副项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主要登记项目按当事人所持证件填写,其他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2、“别名绰号”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不属必填项,普通公民可不填写,重点人口及关注对象如有就要填。
3、“出生地”,填写常住人口出生所在地国家、省、市、区(县)名称。
“出生地详址”,填写常住人口出生的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户籍地详址”,填写户籍登记地由社区民警编定的此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
“实际居住详址”,填写现居住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人户分离或空挂户人员,填写在武汉市内的现住地住址或流向地的住址。
5、“籍贯”,填写国家、省、市、区(县)名称。
6、“专长”,填写有何具体的爱好手艺和特长。
7、“文化程度”,依据国家相关部门正式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
正在学校读
书的学生可填写“本科在读”、“初中在读”等。
8、“服务处所”栏:填写公民工作单位,在校学生填写就读的学校名称;“职业类别”填写公民从事的具体工作。
“部门职务”,填写在本工作单位担任的具体职务。
9、“政治面貌”,填写具体的党团组织。
10、“身份”,填写知名人士、知识分子、公务员、工人、农民、其他。
“信息级别”,不填。
11、“兵役状况”,填写退出现役、未服兵役、军官预备役、士兵预备役、服现役、其他。
12、“宗教信仰”,填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其他、无。
13、“婚姻状况”,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人员必须填写此栏。
选择填写未婚、有配偶、离异、丧偶、未知、其他等项目。
尽量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出示相关证件的,经反复询问后按照当事人说明填写,并签字确认。
“有配偶”的人员,必须填写配偶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14、“身高”,按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单位为厘米,如某人身高1米75,填写为175CM。
“血型”,填写A型、B型、O型、AB型、未知、其他。
15、“社保状况”,填写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未办理、其他。
16、“监护人”,未成年人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监护关系。
17、父亲、母亲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均应填写。
二、寄住信息
填写范围:寄住人员填写本栏相关信息。
1、寄住原因,填写务工经商、房屋拆迁、投亲靠友、两处以上住房、求学入托、分配调动工作、分换住房、其他。
2、“房主姓名”,填写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房主身份证号码”,填写房主的居民身份证编号。
3、“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填写该房屋常住户口人员户口簿上的户主姓名和身份证编号。
该房屋没有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房主姓名和身份证编号。
4、“与户主关系”,填写与户主或房主的如下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亲戚、朋友、雇佣、租赁、其他”。
5、“寄住时间”,填写寄住人口在此居住的起始日期(年月日)。
三、未落户信息
填写范围: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本栏相关信息。
1、“未落户时间”,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未落户起始日期(年月日)。
2、“未落户原因”,填写“持证未落、证件遗失、出生未落、外流注销、其他”。
3、“原户籍所在区县”,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原户籍地省、市、区(县)名称。
出生未落人员不填。
4、“持证种类”,填写“户口迁移证、刑释解教证、复转证、出生证、护照、其他”。
5、“证件编号”,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手持证件上的编号,没有的不填。
四、有户无人信息
填写范围:在本辖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本栏相关信息。
1、“起始时间”,填写常住户口人员中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日期(年月日)。
2、“原因”,填写“求学入托、探亲靠友、务工经商、房屋拆迁、他处另有住房、其他”
3、“其他住址区县”,填写人户分离人员和空挂户人员的户籍登记地以外的其他住址的省、市、区(县)名称。
4、“其他住址详址”,填写人户分离人员和空挂户人员的户籍登记地以外的其他住址的详细地址。
五、流出信息
填写范围:在本辖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它地方工作、生活、学习等人员填写本栏相关信息,未离开本市的人员不填。
1、“流出日期”,填写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的起始日期(年月日)。
2、“流出原因”,在栏目内对应项目上打“√”。
3、“流出去向”,在栏目内对应项目上打“√”。
4、“流出省市”,填写人员流向的地区(国家)、省、市名称。
5、“流出详址”,填写人员流向的具体地址,选择填写。
六、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填写范围: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此栏。
1、“与房主关系”,在对应栏打“√”。
2、“租住时间”,填写租住的起始日期(年月日)。
3、“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填写房屋租赁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本表填写完毕后由被采集人签字确认,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