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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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2016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西安高新区是1991年3月经国务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要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六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国务院在2015年8月25日正式批复同意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批复中明确了西安高新区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之都和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行区的重要使命。在科技部2015年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中位列第四位,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处于全国第三位,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处于第四位。西安高新区成为国家级高新区发展的一面旗帜,走出了一条内陆高新区依托自主创新实现跨越发展的成功之路。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公开诚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已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年龄35周岁(含)以下;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所需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2016年度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10月31日。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身份证及其他资质资格证书扫描件;④其他能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资料扫描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与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分两轮进行。

1、第一轮面试

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根据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

2、第二轮面试

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根据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招聘岗位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面试和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西安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为西安市政府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布。

4、本次招聘工作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西安高新区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

联系人:魏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高新人才热线网站附件1:《2016年度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6年西安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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