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加快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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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加快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宿政办发[2010]187号
【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30
【实施日期】2010.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加快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187号 2010年8月30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加快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加快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自2001年实施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以来,先后对公交线路走向、车辆档次等进行调整更新,有效保障了广大居民基本出行需求。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共交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公交的运行体制、线网布局、场站设施、车辆档次、服务水平等方面亟待升级改造。现根据《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10〕4号)精神,就加快推进市区(含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下同)公交一体化升级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升级改造的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科学规划、相互衔接、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城乡统筹、线网一体的要求,统筹修订公交专项规划,调整优化线网布局,科学设置场站设施,合理调配运营结构,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实施,逐步建立起以市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场站为依托,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衔接,线路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新格局。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公交资源配置、场站设施建设、行业改革、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公司化改造。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交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推动公交企业在同等条件、同一平台上相互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3.统一标准、规范经营。制定统一的公交运营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公交运营服务监管制度,积极推行公交一票制,加快打造“惠民、优质、舒适、便捷”的公交品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公交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公交行业自律。
4.优先发展、全面提升。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在线路运营、场站建设、车辆更新、资金投入、税费减免、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支持、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全力推动公共交通升级改造。
二、升级改造的目标任务
1.体制机制方面。加快推进公交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交业务专业化运营改革,实现公交运营专业化、股份运作规范化。加快公司化改造步伐,鼓励和支持公交企业对挂靠、承包的公交车辆提前进行公司化改造,至“十二五”末,公交车辆公司化经营率达100%。
2.线路运行方面。优化调整线网布局,适当延长运行时间,适时增开夜班公交和新线路,逐步实现路通车通目标。至“十二五”末,市区建成2-3条快速公交线路和公交服务示范线路,公交出行分担率35%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率100%。
3.运力投放方面。分年度、按计划更新改造老旧公交车辆。根据客流量增长和新辟线路情况,及时增加公交车辆投放,加大运营密度。至“十二五”末,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5标台以上。
4.场站设施方面。对市区现有公交站亭分年度、分批次实施改造,现有公交站台分批次改造为港湾式公交站台,新建(改建)道路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加快公交调度指挥中心建设。至“十二五”末,市区建成1个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