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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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目前,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地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将为成人高等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关键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自1986年恢复成人高考以来,我国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扩大招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境地。

一、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1.招生模式运行受到制约招生工作仍然按照计划经济模式运行,适应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国成人招生制度仍未彻底摆脱过去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成人高等学校在招生规模、办学形式、专业设置、培养层次和规格及文凭发放等方面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限制过多。

现行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录取还是因循普通高等学校的方法。

招生过程、规模层次划分、指标分配等一系列环节均没有跳出计划审批的框框,对招生计划统得太死,管得太细,限制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正常发展,适应不了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2.办学资源浪费较大由于招生工作存在的弊端,浪费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办学资源。

2008年,教育部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脱产招生计划、减少本科招生计划,在政策上削弱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办学优势,浪费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办学资源。

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资源上与其他类型的成人高等学校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在校舍、师资、办学历史、教学管理经验、实验设备、实习条件、学校声誉、招生录取的政策等各个方面均优于其他院校。

特别是一些重点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培养出的学生考取研究生、取得学位学生的比例更是高于一般院校,而这些取得学位、考取研究生的学生绝大多数是全日制的学生。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鄂教高[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鄂教高[2009]2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各市、州、直管市教育局:为了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高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办文[2006]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端正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指导思想,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1、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举办高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管理,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秩序,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保持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2、成人高等教育要坚持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举,重点开展岗位培训。

普通高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要积极适应在职从业人员的需求,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

今后,普通高校不再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班。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也要严格控制脱产班的办学规模。

高等职业院校要在稳定全日制办学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短期职业培训,逐渐减少成人专科学历教育规模。

二、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行为3、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管理。

山东省200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山东省200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鲁招委[2008]13号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全面、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办学行为。

为确保考试安全,构建和谐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我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的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宣传、监察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

各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要重点防范和封堵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按照《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等各个环节,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责任到人。

对各项工作要制订有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标本兼治,有效防范考试舞弊行为考试舞弊行为对社会和成人教育信誉影响极为恶劣,今年我省继续将防范考试舞弊行为作为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1•【文号】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1月11日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学历教育是指高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

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考试辅导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非学历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与学校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学校办学能力相适应;坚持依法依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高校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的前提下,方可举办非学历教育。

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原则上要以自招、自办、自管为主,切实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05.13•【文号】•【施行日期】1992.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1992年5月13日)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86)教成字005号,以下简称《规定》]下发以来,对“双补”后高中文化教育的发展和全国职工队伍文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但《规定》是在开展“双补”后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对职工进行高中文化教育的一种过渡性措施。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培养及知识结构应有更高的要求,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中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规格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培养目标成人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使已经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经系统学习,基本达到高中毕业水平。

要求学员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知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奋斗的精神;掌握高中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为进一步学习技术、业务或接受岗位培训、高等教育打下文化基础。

二、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一)成人高中课程由文化课和专业课或职业技术课两部分组成。

1.从业人员分文、理科设置课程。

文科班文化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科学基础;理科班文化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史地知识基础。

在学好上述6门课程的基础上,开设2门专业课,必修课程8门。

2.社会青年参加成人高中学习,不分文理科,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在此基础上再设2至3门职业技术课程,必修课程不少于9门。

3.必修课中的专业课、职业技术课具体开设哪些课程,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或生产、工作需要确定,并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皖教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各成人高校、有关普通高校:根据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日程安排部署,依据教育部下达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规程》(皖教发〔2016〕9号)确立的原则,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安徽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2020年是我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服务,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进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

成人高等教育要继续坚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办学方向,坚持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办学形式。

各高校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设计工作程序和办法,逐步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体系,有效解决社会需求多样性和考生群体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提高成人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办理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办理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办理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鄂教高函[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办理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08]14号)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在鄂函授站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7]22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拟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对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进行备案管理。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备案管理的函授站是经我厅组织专家检查通过、正式发文公布的函授站,具体名单见《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在鄂函授站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7]22号)文件。

二、函授站备案工作由主办高校负责。

各主办高校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表》(见附件)一式4份附建站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送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主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函授站的管理工作,密切与函授站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所设置的函授站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430071。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表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表函授站名称:函授站所在市县:函授站通讯地址:主办高等学校名称:主办高等学校地址:注:1、此表每年5月30日前报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2、函授站编号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填写。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5.31•【文号】教学[2004]17号•【施行日期】2004.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考场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贯彻成人高校招生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力以赴,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充分认识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给社会诚信、教育的公平公正所带来的危害。

要按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作为建立良好社会风气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考试安全,防范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考试环境。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根据近年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突出抓好四项"整治"工作。

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检查结果的通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检查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检查结果的通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函授教育辅导站: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评估的通知》(教高〔2010〕999号)安排,我厅组织对全省各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依据各函授站自查和省辖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确定北方工业大学洛阳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函授站等89个函授站检查结果为合格(见附件— 1 —1),华东理工大学新乡学院函授站等3个函授站检查结果不合格(见附件2)。

依据有关函授站的承办单位或主办学校的意见,北京理工大学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等15个函授站予以撤销(见附件3)。

二、各省属高校在省内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确定评估结论,并将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三、本次检查结果合格的函授站可继续开展函授教育工作;不合格函授站和予以撤销的函授站均不得再组织招生,有关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各函授站要继续遵循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规律,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64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定位,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声誉,推动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合格名单2.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不合格名单3.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撤销名单— 2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主题词:高等教育函授检查通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 3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合格名单— 4 —— 5 —— 6 ——7 ——8 ——9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不合格名单—10 —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撤销名单—1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0•【文号】教职成厅函〔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统筹与管理,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业设置规划与统筹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以下简称高校)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主动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成人学习规律,科学合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应加强本地区(系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统筹管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办法》关于专业设置条件、程序等要求,组织专家对本区域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并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本地区专业规划和《办法》相关规定的拟设置专业,应督促学校暂缓设置并指导整改。

二、加强专业设置监督与管理高校应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定期对已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调整、撤销评估不合格或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办学条件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的专业点,应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或撤销,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高校应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

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
我国的成人高等教育主要是针对已走上社会或已在各种不同生产及工作岗位的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所进行的高等教育层次的各类教育和培训。按教育类型划分,可分为学位与文凭教育和非文凭教育,按学习形式又可分为函授、夜大和脱产班三类。
函授学习就是学校将教材发给你,你通过自己阅读、电视讲座、电脑等方式进行学习,你和老师的交流是用过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作业也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上交的。有时会有几天的面授学习和考试,通过考试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证书。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第六条规定,成人高等教育要积极适应在职人员的需求,继续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8.25•【文号】教发[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201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编报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0〕116号)有关精神,现将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人高等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高等教育“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切实推进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的要求,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等组织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生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实际录取人数,努力提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生源质量。

三、坚持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办学方向和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普通高校不得举办成人脱产班。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为所属普通高校安排成人脱产班招生计划,也不得将函授、夜大等业余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成人脱产班学生。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

四、普通高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与学校举办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等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统筹各项办学条件,特别是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转发:教育部关于成教脱产取消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关于成教脱产取消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教育部:成考脱产取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个别地方和高等学校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也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

当前,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200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即,为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重视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行业的人才需求及所属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的状况,合理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我部批准,不得突破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也不得变更计划类型、办学层次。

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根据生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实际录取人数,努力提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生源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审查和监管。

除经我部批准并公布的具有年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四、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函授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等的监管。

要严格校外合作办学审批、检查和监管制度,慎重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严禁高等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函授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等的审批、备案和监管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学校和相应办学点的名单。

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西华大学始建于1960年,1972年更名为成都农业机械学院,1978年被四川省政府列为省属重点大学,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

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

学校现有校本部、彭州校区、成都市人南校区三个校区。

校园面积近3000亩。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学校现有22个学院,83个本科专业,7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坚持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史、农、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万人,研究生2000余人。

学校以“求是、明德、卓越”为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培养“具有高尚的人格素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扎实的实际能力、奋进的改革精神的优秀人才”为目标和根本任务,激励追求学术卓越,坚持内涵发展,提倡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具有西华大学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学术精神。

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机构和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依托学校自身的办学资源优势对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职业技能培训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学院负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审核申报、招生计划协调、招生宣传及录取、学籍管理、学生管理、证书发放、对外联合办学及各类培训工作。

二、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04.22•【文号】教学厅[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 (局)、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加强高校招生规范管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安全,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提高招生信息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现将《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技术手段在招生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极大提高了招生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可靠的支持,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但是,由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开放性,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有关数据极易受到干扰和破坏,给高校招生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和信息管理风险。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务必引起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对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和人员保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各环节、各类信息及其安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安全和规范。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信息管理质量和安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信息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信息质量控制、信息规范管理、信息使用与发布、网络信息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细化数据管理、设备管理、防范攻击和监督制约等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文号】教职成厅函〔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成人开展的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发展迅速,对于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名称使用不规范、虚假不实招生宣传、条件和质量低下等问题,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为推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牢教育培训的育人属性,引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推动其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规范名称使用。

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登记和使用名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

关于“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教发〔2021〕5号)等规定执行。

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以下三种类型:——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函授学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学习点:举办业余教育(夜大学)的本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业余学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为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教学支持服务,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以上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学习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统称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校外教学点”)。

第三条校外教学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改革创新”的方针,遵循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规律,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和声誉。

第二章校外教学点的设置第四条设置要求(一)布局合理。

校外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设置。

(二)条件合格。

校外教学点设置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

(三)资源优质。

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要本着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引进省外高校优质资源、整合建设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资质与条件(一)主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

主办学校除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以外的二级学院(机构)不得对外设点办学。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发[2002]14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发[2002]14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2002年5月13日教发[2002]14号)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对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广开学路,培养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些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乱发招生广告(简章)、滥抢生源、虚假许诺等违规违纪行为,不仅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指尚不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实施高等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招生行为,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工作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顺利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政策;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得力人员,切实负起责任。

二、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应面向社会,依法自主招生,有条件的可在自律、自愿的基础上实行联合招生;要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加强招生管理,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招生工作,定期培训招生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

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面向本地区招生,确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须经教育机构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四、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借用普通(成人)高等学校的名义招生;不得干扰基础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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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静
89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分析
刘敏
90 当今国际分工状况下的我国外贸国际竞争力研究
于乐文
91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战略选择与构建
石颖
92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国际依据及 政策取向
孙虎
93 西部大开发中的制度创新及对策研究
李雅俊
指导教师 陆燕 唐依凡 周斌 李红梅 杨航征 周一平 杨航征 周一平 杨粉米 丁军 刘莉 李芝 李红梅 成喜玲 金丽国 王舒健 李钊 赵智龙 侯远志
李勤
董芦笛
鲍力
张婧 王晓静
李志民、 周琨、 高博
滕小平
刘洋
王翠萍
周鹏
王翠萍
建筑学 城市规划
7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办公楼
崔凯
赵鸿铁
8 高层住宅楼设计
郭娅妮 许淑芳、岳鹏
9 沙漠公路路基合理填土高度
代永胜
童申家
10 钢筋混凝土钢架拱桥设计
段军朝 李青宁、张平生
11 轻型钢结构副食百货超市设计 12 某科研办公楼
9 高科花园三期工程 6 号住宅楼
邬欢
钱国芳
10 西安某办公楼设计
章少华
郭棣
土木工程
11 轻型钢结构副食百货超市
廖芳芳
申红侠
12 博爱小区 22 层商住楼桩筏基础设计
梁永辉
刘增荣
1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层住宅楼勘察与地基基础设计 吴 博
王平安
14 陕西某电厂总图运输初步设计
耿娟
王秋平
15 宝鸡二电厂总图运输初步设计
专业名称 院(系)
英语
外语系
法学
人文 学院
国际经济 与贸易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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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名单
序 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学生 姓名
指导教师
1 兰州大田餐饮中心改造设计
孙大鹏
叶飞
2 中国地质大学华南科技学院规划及建筑设计


李志民、 赵宇、 张倩
3 蓝田水陆庵宗教文化旅游区规划与设计
36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国营 3511 厂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3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排课系统及软件开发
李斌 杨利华
郭斌 刘淑茹
何敏飞 王豪
张建儒 王宝泉、 程广平
38 资本运营与企业价值
张也良子
张健儒
39 枣庄市建设信息网的开发与设计
郭社敏
邵必林
40 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
张宇
黄光球
郭 鹏 武六元、苏明周 李 娟 万杰、梁兴文
土木工程
13 非饱和土水分迁移理论及实验研究
孙建乐
王铁行
14 某师范大学综合实验楼设计
杨秋华 陈平、杜高潮
15 多层出租工业厂房
张瑞甫 李晓文、何梅
16 大型变压器装配车间
周刚
李峰
17 合肥地区 300 吨食品冷藏库制冷工艺设计
戴章艳
李树林
18 上海市富辰商厦空调系统设计 19 青岛地区 1200 吨果品冷藏库制冷工艺设计 20 西安一花园住宅小区供暖工程设计
刘锦东
邹德宁
伍来智 李仙
王伯健、张郑、 庞玉华
王快社、 赵西 成、 杨西荣
梁帅表
兰新哲
杨玉才
朱军
王召启
王成刚
金属材料 工程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冶金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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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序 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学生 姓名
53 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开发的网络智能搜索引擎
白泽文
指导教师 祁飞
专业名称 院(系)
54 医学 CT 图像测量及语音交互实现
姚智全
佟威
64 调频无线对讲机发射系统设计
曹平香
马海武
65 计算机模拟通信过程 66 数字图像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黄晓 谢丽燕
王稚慧 王慧琴
通信工程
67 基于 SNMP 协议的网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赵晶
刘树君
68 非典型肺炎传染数学模型及其定性研究 69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的优化配置 70 N 元一次线性方程组求解的程序设计
骆正山 王成军 聂兴信 杨茂盛 薛娟琴、洪涛 朱军
周军
党晓娥
宋永辉 赵松筠 王快社 庞玉华 王庆娟 高万库 王伯健 张郑 杨西荣、王北玲
管理科学
化学工程 与工艺
金属材料 工程
材料成形及 控制工程
冶金 学院
感谢你的观看
序 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60 热喷涂法制备 ATO 导电薄膜
感谢你的观看
学生 姓名
27
基于 Matlab 的神经网络在工业用水量预测方面的探 讨


28 秦岭植物园生态旅游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
白旭峰
29 渭河水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
感谢你的观看
林金辉
张承中 高湘 张志杰 王晓昌
环境科学
院(系) 建筑 学院
土木 学院
环工 学院
感谢你的观看
序 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0
咸阳市彩虹新家园 E 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 与工程造价的确定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
序 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学生 姓名
75
PROSPECT OF LANGUAGE
ENGLISH
BECOMING
THE
GLOBAL
李立杰
Ideology Underlying Discourse: Analyzing News
76 Report on the Basis of Critical Discourse
47 中空纤维膜吸收 SO2 的研究
48 化工过程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方法概述
49
0.4Mt/a 催化重整(汽油方案)装置原料预处理 系统工艺设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0
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纤维回收氰化尾液中的氰 化物及有价金属
51 40 万 t/a 煤制取甲醇系统工艺及装置设计
52 年产 50 万吨高速线材车间工艺设计
53 MB3 镁合金板连接工艺研究
41 制造业企业库存优化管理及其计算机系统
王晶
杜士杰
专业名称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信息管理与 信息系统
院(系)
管理 学院
42
“鑫龙·天然居”一期工程(方案二)项目可行 性研究
王莹
兰峰
工程管理
43 销售管理信息系统
44 科技过程管理信息系统
45 校园一卡通总体设计与开发
46 商南县太吉河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陈庸凯
李昌华
55 基于 B/S 结构的机动车业务信息系统的开发
李智杰
孔月萍
56
基于 TCP/IP 套接字的网络聊天程序实例-SimQQ 软件 设计与开发
倪晓兵
曾应员
57 基于 MFC 的数字图像水印系统的开发
张 云 赵文静、王慧琴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58 水平连续铸钢拉坯机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
姜超
曹克民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与 信息系统
管理 学院
30 灌区灌溉决策支持系统
陈文曦
王成军
管理科学
31 企业进度计划 CAD 编制
刘艳昌
陈永锋
32 便携式回转机械故障诊断系统
刘金颂
严洁
33 装载机工作装置的优化设计
张少杰
罗丹
34 平面连杆式六自由度空间并联机构运动分析 35 立式振动磨机辅助设计系统的开发 36 HBT60 混凝土泵设计
倪巍 齐敏霞 孙洁
郑庆红 党义荣 陈锦山
建筑环境与 设备工程
21 西安某宾馆空调设计
宋定珩
王怡
22 深圳梅林净水厂给水工艺及特点 23 高层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
齐维先 张卉
张建锋 高羽飞
给水排水 工程
24 某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 25 燃煤电厂煤粉炉电除尘器的选型设计
石峰 袁胜利
郭新超 党小庆
环境工程
59 电加热炉集散控制系统设计
刘聪
60 PLC 在电厂控制中的应用――锅炉辅助系统 PLC 控制 勾维玲
61 基于 EDA 方法的 ASIC 设计——图形协处理器 M82786 郭春燕
郭芳瑞 何波 于军琪
自动化
信控 学院
62 变风量(VAV)空调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闫秀英
任庆昌
63 小型过程控制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马春园
82 我国民事优先权的立法现状与法理分析
千博
83
遏制建设工程款拖欠的有力武器——试论建设工程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郭永峰
84 我国法官队伍职业化之路
贺海燕
85 关于建立我国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思考
贾领辉
86 浅析国际干涉与国家主权
蒋浩
87 沉默权的历史理据及其中国命运
刘旻
88 陕西果业的发展与反倾销
鲍学刚
指导教师 许启明
专业名称 材料物理
院(系)
61 矿渣掺量和细度对矿渣硅酸盐水泥强度影响的研究 王高军
侯新凯
62 固定床式颗粒蓄热器的非稳态传热过程的数值计算 宋海霞
肖国先
63 流态化床的系统预测、辨识研究
唐福生
范海宏
64 纤维灰砂混凝土实验研究
程云飞 何廷树、李国新
无机非金属 材料
材料 学院
65 集值统计法在安全评价中的应用
王朋
贺利乐
孙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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