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表

合集下载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办事指南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1996年8月29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高速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凡是压覆重要矿床的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2010年9月8日)。

二、申请条件在四川省行政区内的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建设项目,经立项审批机关立项,建设单位可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三、申报材料(一)建设项目立项或可行性(预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文件;(二)《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三)采矿权报盘和探矿权报盘电子文件(采矿权用80大地直角坐标,探矿权用经纬度坐标)。

四、办理程序(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调查。

(二)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厅相关处室在《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上签署调查情况意见。

(三)窗口在办结的《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上加盖公章,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压覆矿产报告需要资料清单

压覆矿产报告需要资料清单

《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一、《暂行办法》中对建设用地单位的规定1、《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之前或规划送审前,建设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用地范围或规划中建设用地影响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并将查询结果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2、《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未压覆矿产资源的,应当出具未压覆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压覆矿产资源的,应当告知规划编制或建设单位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并履行压覆审批手续。

3、《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4、《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申请压覆矿产资源,应提交以下材料:(1)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包括建设项目或规划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或规划建设用地影响范围的拐点坐标、压覆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简要说明、压覆矿产资源类型和数量、压覆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3)建设用地或规划建设用地影响范围内有采矿权、探矿权的,应同时提交建设用地单位与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签订准予压覆的协议;(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编制压覆报告前期材料的准备(以下资料由建设项目或规划单位提供)1、建设项目或规划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的主管机关名称。

2、建设项目或规划的设计及相应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及文号。

主要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拟建项目的设计书、项目立项有关文件,项目空间展布图件。

3、建设项目拟征地地点、范围、拐点坐标、面积、标高及土地类型等,以及拟建建筑物用地范围及坐标和标高。

主要为当地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文件。

4、建设项目投资及其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5、根据查询结果,在建设项目范围内与矿业权业主签订的准予压覆的协议书。

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函〔××××〕××号××××××××××××关于××××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函市国土房管局:××××项目,是××××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于××××年××月××日以××××〔××××〕××号文件批准(核准、备案)。

该项目位于××××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街道),用地面积××××公顷,拐点坐标见附件1。

该项目建成后,对于××××××××××××××××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1〕36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单位于××××年××月委托××××××××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

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

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

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建设项目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单独选址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依法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园区)、省级新区等特定区域及其他拟集中连片开发区域,由其管理机构或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

区域评估报告评审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认定、审批),或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等纳入矿产地管理的战略性矿产及我省优势矿产、紧缺急缺矿产等(矿种目录见附件1)。

本办法中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导致其压覆范围内的查明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

第四条建设项目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自然资源部审批;建设项目压覆其他重要矿产资源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矿业权的,由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协商解决,不办理压覆审批手续。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确定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范围,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等情况。

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市、区)、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查询表上分别出具查询情况,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审机构负责省级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优化项目选址方案,避免压覆或者尽量少压覆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业务流程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业务流程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业务流程根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及《关于委托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有无压覆矿床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6]21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有无压覆矿床审查工作,现将具体业务流程规定如下:一、提交资料,审查受理查询单位应提交如下资料:1.查询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函由查询单位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公函形式(有正式文号并加盖公章)提出申请,公函中应简要说明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的由来及申请理由等。

2.建设项目批复文件要求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设计方案)等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建设项目简介简要说明项目情况,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投资、项目地点及具体位置、要求查询范围,对线状项目还应说明路线的起点及终点位置、路线长度、路基宽度、路线经过的地名(具体到镇一级)。

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要求提供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所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意见。

5.建设项目选址位置范围图选址位置范围图应加有查询单位公章,图上应标明经纬度或北京(西安)座标、项目征地红线、查询范围,对线状项目还应标明路线的起点及终点位置、路线的公里桩号或拐点号。

以上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否则退回补齐资料后再受理。

二、申请登记受理后,由申请查询单位经办人填写《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审理登记表》1~4栏,填写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查询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方便以后联系。

三、定价、缴费,领取收文回执按收费标准计费,开具事业单位统一收费通知单,到广东省内联网银行网点缴费,由银行开具统一发票,缴费后凭发票到本馆领取收文回执。

四、查明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出具审查意见由本馆组织地质工程技术人员、专家对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查阅资料、调查、评审、审查,对于查出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项目,由馆组织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及专家到现场进行详细调查、查核(费用由查询单位负责)。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以下简称“压覆矿管理”)精神,在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通知如下:一、把握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我省优势矿产资源萤石、叶蜡石、石灰岩等矿种矿区查明资源储量(经储量评审备案)规模中型及以上的重要矿产资源,必须报经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不得压覆。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矿业权的,应缩减勘查(开采)范围或注销勘查(采矿)许可证,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

(二)坚持分类管理与便捷高效并举。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对特定区域建设项目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实施压覆矿产资源分类管理。

特定区域由其管理机构统一经批准或审核后办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以下简称“审批(核)登记”),提高行政效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9.07•【字号】桂国土资规〔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5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广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范围(一)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附录所列34个矿种。

凡在广西境内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压覆区范围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按照137号文规定报批;除137号文规定应当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外,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建设项目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不再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涉及矿业权的,由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参照137号文明确的补偿范围协商解决补偿事宜。

烟台矿压

烟台矿压

办事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办理机构: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申办条件:1、申请事项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权限范围,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鲁国土资字[2007]66号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2、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3、资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申办材料:1、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合同书2、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项目来源批文3、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地质勘查资格证书4、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县(市)局证明材料5、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人与建设单位的协议书(原件)6、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人的采矿证或探矿证复印件7、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8、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或相关图件(压矿的除地质地形图还要储量估算图、储量剖面图)9、1980西安坐标系、1954北京坐标系对照表(若是采用80系,就不用对照表)10、其他相关资料(3-4套材料)新增建设用地上的项目都需要做压矿报告11、压矿报告电子版材料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该行政许可,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

2、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不受理:(出具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告知书)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要求补正材料:(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3、审查:需要听证的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

4、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核发采矿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申诉途径:审核过程中,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进行陈述、申辩。

对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市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152号令)第三十五条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压覆矿产报告

压覆矿产报告

《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一、《暂行办法》中对建设用地单位的规定1、《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之前或规划送审前,建设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用地范围或规划中建设用地影响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并将查询结果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2、《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未压覆矿产资源的,应当出具未压覆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压覆矿产资源的,应当告知规划编制或建设单位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并履行压覆审批手续。

3、《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4、《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申请压覆矿产资源,应提交以下材料:(1)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包括建设项目或规划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或规划建设用地影响范围的拐点坐标、压覆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简要说明、压覆矿产资源类型和数量、压覆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3)建设用地或规划建设用地影响范围内有采矿权、探矿权的,应同时提交建设用地单位与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签订准予压覆的协议;(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编制压覆报告前期材料的准备(以下资料由建设项目或规划单位提供)1、建设项目或规划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的主管机关名称。

2、建设项目或规划的设计及相应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及文号。

主要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拟建项目的设计书、项目立项有关文件,项目空间展布图件(即平面布置图)。

3、建设项目拟征地地点、范围、拐点坐标、面积、标高及土地类型等,以及拟建建筑物用地范围及坐标和标高。

主要为当地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文件。

4、建设项目投资及其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5、根据查询结果,在建设项目范围内与矿业权业主签订的准予压覆的协议书。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2.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详细论证材料。
3.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应提交项目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同意压覆并不动用已批准压覆的矿产资源协议,矿业权人同意办理矿业权范围变更登记手续承诺书。
4.提交加盖矿业权人公章的矿业权许可证复印件、矿业权人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审查,提交的申请,州国土资源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德宏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内)州政务服务大厅州国土资源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692-2109076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内)州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电话号码:0692-2120837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5
项目立项背景审批(备案)情况说明
复印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政府和相关部门
6
专家审查意见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7
不可避让论证材料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8
属当地稀缺或具有经济价值的重要矿产资源,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应出具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意见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矿管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加快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审批工作,简化审查审批环节,更好地服务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福建省铁路建设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补偿管理办法》(闽政办〔2012〕1号)和我省实际,按照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原则,现就我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本省境内拟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项目用地和有关工程规范确定建设项目影响范围,持影响范围拐点坐标(纸质和电子版)、建设项目影响范围示意图、《福建省拟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表》(见附件)及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向省国土资源档案馆查询项目影响范围内矿产资源分XXX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下同)设立情况。

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应做好全省矿产地、采矿权、探矿权资料数据的日常收集工作,建立全省矿产地、探矿权、采矿权动态空间数据库,为建设项目及时出具查询结果。

二、经查询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无压覆矿产资源的,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出具的无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结果出具证明。

三、需压覆矿产资源的拟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必须明确拟建项目压覆区范围、压覆储量、拟建项目压矿必然性论证、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结论;压覆普通建筑材料用的砂、石、粘土矿,资源储量为小型的非重要矿产资源(除高岭土、叶蜡石、萤石、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砂等矿种外)及资源储量未经评审备案的矿区可不编写评估报告。

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表

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表

山东省重要矿产资源矿种目录一、自然资源部登记矿种9种重要战略性矿产:钨、稀土、锡、锑、钼、钴、锂、钾盐、晶质石墨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登记矿种11种战略性矿产: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金属矿产:钛、钒、锰、铅、锌、银、铌、钽、铍、铪、锶、镓、镉、铟、铼、硒、碲等能源矿产:油页岩非金属矿产:金刚石水气矿产:二氧化碳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指导目录1.开发利用孔隙承压水、岩溶水的地下水项目;2.重要线状工程(铁路、轻轨地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高架路、隧道工程、油气管线等);3.航空建设工程、特大桥工程、1000吨级以上港口工程和航运(电)枢纽工程;4.高度大于120m或楼层高于30层、基坑深度大于10m 或基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的各类建筑物工程;5.对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化工项目、垃圾填埋场项目、液(气)罐站场项目等;6.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其它建设项目。

山东省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表实施主体名称(盖章):区域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功能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的实施主体填写。

2.申请单位应提交“区域影响范围平面示意图”和影响范围坐标影响范围拐点坐标(2000坐标),纸质坐标可附页,须区域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纸质坐标必须与办理压矿查询的电子坐标一致。

3.本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也可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

区域基本情况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结果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区域概述:简述区域开发背景、审批(备案)状况、项目基本情况:位置,拟用地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压覆区拐点坐标(可附件)、压覆面积。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说明。

压覆区重要矿产资源概况:压覆矿区名称、矿种、压覆资源储量及类型、压覆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有效期;压覆多个矿区、矿业权的,应分别列出压覆的资源储量及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7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理范围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三、明确管理分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

压覆矿产资源损失鉴定申请书

压覆矿产资源损失鉴定申请书

压覆矿产资源损失鉴定申请书
亲爱的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题目: 压覆矿产资源损失鉴定申请书
我谨代表矿业公司,就近期发生的压覆事故导致的矿产资源损失,正式向贵部门提出损失鉴定申请。

近日,我司位于区的矿井发生严重压覆事故,造成部分已探明储量被永久性掩埋。

根据初步评估,此次事故导致已探明铁矿石储量损失约万吨,相当于价值约万元人民币。

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恢复,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损失。

作为矿业公司,我们对此次事故导致的资源损失深感痛心。

为此,我司已成立专门工作组,与有关地质勘察单位、第三方监理单位等多方密切配合,对损失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现按规定程序,正式向贵部门申请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核实资源损失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补偿建议。

我司将积极配合贵部门的工作,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资源保护的社会责任。

谨此申请,敬请贵部门予以高度重视,期盼能够早日完成损失鉴定工作。

矿业公司年月日。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业务手册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业务手册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业务手册一、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1986年3月颁布,1996年8月修正)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1994年颁布)第35条;《AA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1998年8月颁布,2004年11月修正)第24条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

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查询要素查询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实施机构、查询对象、查询依据、查询条件、查询材料、查询时限、查询收费、查询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

(二)实施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科(三)申请主体市行政区域内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和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调整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四)办理条件申请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2.县(市)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调整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五)审查材料申请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涉及压矿的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文件和项目来源证明文件(验原件);2、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或评估报告及附图;3、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合同书(或委托书)(验原件);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编制单位地质勘查资格证书;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所涉及到的县(区)局情况证明(验原件);6、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人与建设单位的协议书(验原件);7、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或探矿许可证复印件;8、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验原件);9、专家评审意见书。

二、不涉及压矿的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6
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压覆
选中A7可为空
不压覆
选中A7不为空
市局证明和文号
A7(依次填写建设项目所涉及市局名称和证明文号)
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核实报告名称
编写单位
A8(编写单位)选中压覆,不为空
A9(报告名称)选中压覆,不为空
评审意见及文号
A10(评审机构对压覆核实报告出具的评审意见名称及文号或出具的确认意见名称)选中压覆,此栏不可为空
项目申报单位
A1(项目单位的全称)
项目名称
A2(核准、备案、批复的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备案
批复机关
A3 (项目核准、备案、批复机关名称)
项目核准、备案
批复文件、文号
A4 (项目核准、备案、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报压覆文件及文号
A5(项目建设单位向省厅审报的关于压覆的文件名称和文号)
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
简述
项目压覆
矿产资源情况
矿种
资源储量(单位)
选中压覆,不为空
矿种
资源储量(单位)
项目涉及矿权情况
A11(按采矿权探矿权顺序填写,填写内容权证名称、法人、证号、有效期)
建设单位申报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备注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