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与证据实务 取证和举证
民事诉讼程序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程序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一、导言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证据的收集与调查取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的相关内容。
二、证据的分类证据是指能够用于证明争议事实的材料或者能够表明事实真伪的事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指能够证明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公文、函件、合同等书面材料。
2.物证:指能够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物品、痕迹等,例如现场勘察、物品出示等。
3.证人证言:指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作出的口头陈述。
4.鉴定意见:指经过专家鉴定而形成的专门技术性意见。
5.视听资料:指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的与案件有关的视听文件。
6.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争议事实的陈述。
7.电子数据:指通过计算机等电子媒体形成或者存储的与案件有关的数据。
三、证据的收集方法1.书证的收集: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提交书面证据,包括合同、函件等文件。
法院也可以依法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证据。
2.物证的收集:物证的收集需要进行现场勘查等活动,以确保物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物证进行鉴定。
3.证人证言的收集:法院会传唤证人前来作证,证人必须如实陈述事实,对证人作伪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4.鉴定意见的收集:法院可以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对案件中涉及的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事实。
5.视听资料的收集:法院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记录与案件有关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之一。
6.当事人陈述的收集:法院会就争议事实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
7.电子数据的收集:在如今信息化的时代,电子数据成为了重要的证据形式,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技术人员提取电子数据,并进行鉴定。
四、证据的保护与保全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保存完整,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证据进行保护与保全。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防止证据灭失: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扣押物品、封存文件等,以防止证据灭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证据法之司法证明的环节
主体:侦查、检察、审判人员、行政执法人 员
对象:现场、物证、实体、活体 勘查、检验
h
14
调查实验
模拟实验 解Biblioteka 的问题感知能力 行为能力 物质属性 事件发生的条件
鉴定
h
15
证据保全
概念
用适当的方式和手段将已经发现或提取的证 据固定下来,妥善保管,以便司法人员、执 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证明或 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
权利型取证
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开展的非强制性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做法。
依据事务是否经过委托
本调查
由承担取证义务的主体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做法。
受托调查
某人本来不承担取证义务,在接受他人的委托后而收集和保全 证据的做法。
依据法律规定不同
询问、讯问、辨认、搜查、勘验、检查、调查实施、鉴定 以及保全方法等
从举证责任角度 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法官的指定,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或者向对 方当事人提出证据,逾期将承担相应责任的时限制度。
从比较民事诉讼角度 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须在一定阶段或一定期间内提出证据,而 没有法定的阶段或者期间内提出证据,当事人便丧失提出证据 的权利。
h
21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 期限内提出证明其诉讼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 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
……
实物证据的举证与质证,与此略有不同。
补充问题:在交叉询问中能否使用“诱 导性提问”?
h
28
五、认证
认证的概念
认证主体:法官(其他司法人员;合议庭?) 认证对象:证据(案件事实?) 认证内容:可采性与证明力
认证方式
当庭认证与庭后认证(庭前认证) 个人认证与合议认证 直接认证与间接认证 单一认证与综合认证 口头认证与书面认证 一步认证与两步认证
证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修改稿)2008-08-1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修改稿)(统一证据法学者建议稿)(江伟教授主持,陈界融博士主笔)目录第一编一般规定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编证据法则第二章证据方法及调查法则第一节通则第二节当事人陈述证据及调查法则第三节行为证人陈述证据及调查法则第四节专家证人意见陈述证据及调查法则第五节职务证据及调查法则第六节文书证据及调查法则第七节视听资料证据及调查法则第八节物证及调查法则第三章证据能力法则第三编证明法则第四章证明负担分配及承受法则第一节证明负担分配法则第二节事实不证自明法则第三节举证妨碍法则第四节司法认知法则第五节自认法则第六节推定法则第五章证据评价法则第六章证明度法则第四编附则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一编一般规定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客观、公正、及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切实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提高整个国家和人民法治文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时,必须在公诉机关、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以及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的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法庭调查结果,斟酌法庭辩论全旨,依自由心证认定案件事实。
第三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所有诉讼请求及作为请求权基础的法律规定,在起诉书中列明,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举证情况及法律的具体规定,做出全部满足、部分满足、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
公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在递交起诉书时,应当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合法性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第四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诉讼促进义务和真实诉讼义务。
对于自己认为真实的事项,不否认;对于自己认为不真实的事项,不主张。
第五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标的额超过五万元的,必须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但该当事人为法律工作者,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 epub
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一、概述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合理、有效地运用证据,可以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而对于律师来说,掌握一定的实务技巧也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证据的运用与实务技巧进行探讨。
二、证据的种类1.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面文件、录像、录音等。
2. 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从相关事实推理出来的证据,如证人证言。
3. 物证物证是指案件中所涉及的物品或痕迹,如血迹、指纹等。
4.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或第三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三、证据的收集与保全1. 证据的收集律师在接案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充分收集相关证据。
这包括调取相关文件、收集物证、收集证人证言等。
2. 证据的保全在证据收集之后,律师还要做好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这包括保护相关物证,确保相关文件的真实性等。
四、证据的质证与辩护1. 证据的质证律师在庭审中需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质证。
质证的目的是要使法庭相信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证据的辩护律师还要适时进行证据的辩护工作。
当对方质疑律师提出的证据时,律师需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证据合法性。
五、证据的规则与运用1. 证据的规则在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
如证据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关联,证据必须合法获取等。
2. 证据的运用在庭审中,律师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合理运用证据。
这需要律师具备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和法律素养。
六、结语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与实务技巧是影响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
律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运用证据,取得诉讼胜利。
以上就是对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的一些探讨,希望对广大律师同仁有所帮助。
七、证据的论证与判断1. 证据的论证在进行诉讼时,律师需要进行有力的证据论证,以证实自己的案件主张。
这包括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引用相关法条和法理,以及提出合乎逻辑的推理和结论。
证据法第八章
(一)取证的概念
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 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 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 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
(二)取证的主体 取证的主体是各种调查人员,包括: 1、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审判人员
2、我国诉讼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者 辩护人(律师)
实例研究
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 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 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 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 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3、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 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 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 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李某的有罪供述 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C.李妻的证言 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 的布口袋 【答案】AC
【答案】ABD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属实确属采用刑讯逼 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哪些证据属于此类? A、证人证言 B、被害人陈述 C、视听资料 D、书证 【答案】A B
3、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 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 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 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 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 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 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 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 B.王某有关公司拖欠他工资的辩解 C.秦某的证言 D.手提电脑 【答案】AC
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质证
1. 收集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应当充分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 组织证据: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以便在庭审中能够清晰地呈现给法官和对方当事人。
同时,制作证据目录,列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信息。
3. 分析证据:对证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其证明力和可信度。
对于一些关键证据,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律师,以确保对证据的理解和运用准确无误。
4. 质证技巧:在庭审中,要善于运用质证技巧。
针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可以通过盘问、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方式进行质证。
同时,要注意语言表达和逻辑推理的准确性。
5. 证据保全:如果担心证据可能被毁损、灭失或篡改,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可以有效地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 证人证言:如果案件中有证人,要提前与证人沟通,确保他们能够按时出庭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证言。
在庭审中,要对证人进行适当的引导和质询。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和质证是胜诉的关键。
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证据,并善于运用质证技巧,以提高胜诉的概率。
如果对证据的运用和质证过程感到困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取证的八种方法
在法律实践中,取证是指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是司法和执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取证方法包括:
1. 现场勘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场所进行实地考察,提取相关的痕迹物证。
2. 询问和讯问:对涉案人员或证人进行口头询问,获取口供或证词。
3. 检查和勘验:对物品、文件、尸体、伤害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勘验,以确定其与案件的关系。
4. 搜查:依法对涉案人员的住所、人身、车辆等进行搜查,查找和提取证据。
5. 扣押和查封:对可能作为证据的物品进行扣押,对可能包含证据的场所进行查封。
6. 技术侦查:使用技术手段,如监控、通讯监控、网络监控等,收集证据。
7. 鉴定:将收集到的物证送交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性质和与案件的关系。
8. 证据保全:通过拍照、录像、复制等方式,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灭失或被篡改。
在取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尊重和保护人权,确保取证活动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取证工作,但取证活动也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证据法中的证据收集与证明
证据法中的证据收集与证明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法院判断案件事实真伪和作出公正裁决的重要依据。
因此,证据收集与证明在证据法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从证据收集的原则、证据的类型和证据的证明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证据收集的原则证据收集的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和全面性。
合法性是指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必须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的程序和规定。
例如,在搜查、抄告、调取证据等活动中,必须取得合法的搜查令或调取令,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合理性是指在证据收集中,应选择有效的手段和方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刑事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收集手段包括现场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录像、鉴定、询问等。
民事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收集手段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选择合适的证据收集手段能够更好地展示事实真相。
全面性是指应当尽可能收集全面的证据,以确保法院对案件事实能够做出准确的认定。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不能只局限于自己有利的证据,还应该积极寻找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二、证据的类型证据的类型主要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
例如,可以通过物证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通过书证来证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等。
直接证据通常具有确凿性和明确性,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某一事实,但能够通过推理或间接推断形成一定结论的证据。
例如,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和其他相关证据来推断出被告人的犯罪嫌疑性。
间接证据通常需要经过合法推理和合理推断,证明力相对较弱。
三、证据的证明方式证据的证明方式主要包括书证证明、物证证明、证人证明和鉴定证明等。
书证证明是指依据印刷、拷贝、录制等方式制成的可供阅读的文件,如合同、收据、账目等。
书证具有固定和明确的内容,证明力相对较强。
物证证明是指通过对发生刑事、民事案件的地点、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鉴定等手段得出的结论。
例如,现场勘查中发现的作案工具、指纹等物证,都能够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
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
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在司法领域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证据起着确凿公正的作用,对争议事项进行客观判断和裁决。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权益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规范证据的收集和使用。
本文将介绍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其重要性和操作要求。
一、证据的种类和取得方式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证据、电子数据等。
书证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的证明事实的文件,如合同、购买发票等。
物证是指实物形式的证据,如凶器、毒品等。
视听证据是指通过视觉和听觉等感官方式获得的证据,如摄像录像、录音带等。
电子数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记录等。
证据的取得方式有自愿提供、勘验、调查取证、鉴定、认证等。
自愿提供是指当事人自愿提供证据材料以证明事实真相。
勘验是指法庭或调查人员亲自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
调查取证是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等获取证据材料。
鉴定是指通过专家的技术判断和评估,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鉴定。
认证是指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认可和确认。
二、证据的保全和采信原则证据的保全是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防止证据的损毁、篡改或丢失。
在保全证据方面,法律规定了封存、扣押、冻结、访问以及保全措施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鉴于证据的重要性,法庭可以决定采取暂时保全措施,如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以确保证据的留存和完整性。
证据的采信原则是指法庭用于判断证据真实性和可信性的标准和依据。
常见的采信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规性原则、充分性原则和排除非法证据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过程及取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合规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提供人在提供过程中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充分性原则要求证据足以证明或反驳争议事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排除非法证据原则要求法庭排除非法和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
三、证据的排除和证明责任证据的排除是指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不予采信和使用。
证据运用实务教程
证据运用实务教程一、引言证据在法律实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审判和调查的基础。
准确、严谨地运用证据,能够帮助法官和律师找到真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针对证据运用的实务进行介绍和讨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证据规则。
二、证据的分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大类。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言、书面文件等。
间接证据则是通过推理和推断来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例如物证、鉴定意见等。
三、证据的收集和保全1.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一种常见的证据形式。
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往往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对证人进行询问和取证。
为了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应当尽量避免使用领导干预、警告和威胁等手段对证人进行影响。
另外,对于无法到庭作证的证人,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电话录音等方式进行询问。
2. 物证保全物证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如血迹、指纹、工具等。
在收集和保全物证时,应当注意遵循科学的采集和保全程序,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例如,在采集指纹时,应当避免使用脏手触摸物证,以免污染证据。
3. 电子证据收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对于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应当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
例如,在收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时,应当注意保存完整的邮件头和邮件内容,以便后续的鉴定和审查。
四、证据的规则和原则1. 证据的充分性和重要性在审判和调查中,证据必须具备充分性和重要性。
充分性是指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或推定事实的真实性;重要性是指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法庭和律师在评估证据时,应当综合考虑证据的充分性和重要性,并根据情况进行权衡和把握。
2. 证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证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指证据的获取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在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采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时,必须事先获得当事人的同意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的监控。
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与证明
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与证明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与证明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对于当事人而言,掌握一定的证据收集与证明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将从证据的收集方法、证据的分类以及证据的证明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证据的收集方法1. 直接证据的收集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面文件、录音录像、物证等。
当事人可以通过调取相关文件、收集录音录像或者寻找物证等方式,收集到直接证据。
例如,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调取合同文件以及相关邮件、短信等来收集直接证据。
2. 间接证据的收集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通过推理、推断等方式间接证明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当事人可以通过调取证人的证言或者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来收集到间接证据。
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调取目击证人的证言,来收集到间接证据。
3. 证据的保全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全证据,以防止证据被销毁或者篡改。
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夫妻共同存款,以确保离婚财产的分割公正。
二、证据的分类1. 书证书证是指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证据,如合同、凭证、账簿等。
书证通常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因为它们是以文字形式记录的,可以提供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
2. 物证物证是指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证据,如衣物、工具、武器等。
物证通常具有直接的证明力,因为它们可以直接反映案件的事实,如在一起盗窃案中,被盗的贵重物品就是物证。
3.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目击者或者相关人员对案件事实作出的口头陈述。
证人证言在证明案件事实时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需要注意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4.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专业人士根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案件事实作出的结论。
例如,在一起毒品案件中,法医的鉴定结论可以证明被告人是否涉嫌贩卖毒品。
三、证据的证明方式1. 书证的证明书证的证明主要依靠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解读证据法证据收集与证明的法律规定
解读证据法证据收集与证明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的基础,证据的收集与证明是诉讼活动的核心环节。
为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国法律对证据的收集与证明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解读证据法证据收集与证明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领域的相关法律政策。
一、证据收集的法律规定证据的收集是指为提供证明案件事实所必需的证据而采取的行为。
我国法律对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1. 证据收集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
当事人可以通过举证、调取证据等方式来收集证据。
此外,法院也有权依法调查、调解、勘验、检查、鉴定、询问等,以收集证据。
2. 证据收集的方法证据的收集方法多种多样,既包括常规的调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也包括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开展网络取证、音视频取证等。
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证据证明的法律规定证据证明是指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庭,以供法庭审理和判断案件事实。
证据证明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证明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应当举证,被告不认罪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辩护理由。
在民事诉讼中,也要求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
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并且证据必须与所要证明的事实相符合。
2. 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获取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有效性要求证据与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能够客观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
3. 证据的举证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所依据的证据予以举证时,应当提供证据材料,并说明该证据与该事项具有关联性。
法院在审查证据时,根据证据的内容、来源、形式等综合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4. 证据的保护为了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法律规定了证据的保全措施。
证据法学重点
名词解释:1.言词证据:指以人类语言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具体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口供、证人证言、以及民事、行政当事人陈述等。
2.实物证据:指以实物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3.举证:指诉讼双方在审判或者证据交换过程中向法庭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活动。
4.质证:指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审判过程中针对对方举出的证据进行的质疑和询问。
5.司法认知:指法官对于待认定的事实(显而易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和职务上知悉的事实),在审判中不待当事人举证而直接予以确认,作为判决的依据。
6.司法推定:指由司法机关通过解释法律和创设判例等方式确立的推定。
7.归纳推理:指从个别推向一般,是根据个别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推导出某类事物具有某属性的认识活动。
8.演绎推理:指从一般推向个别,是从对事物的一般性认识达到对个别事物的更深刻认识。
简答题:1.物证的特点:①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②物证一般具有“双联性”③物证的证明往往具有间接性④通常具有不可替代性⑤物证的使用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
2.书证的特点:①书证可以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直接证据②书证所证明的事实内容一般比较明确③书证具有较强的稳定习惯。
3.概率论对证据法的主要影响:①概率论可用于评断单一物证的证明力②概率论可用于评断一组证据的证明力③概率论可用于评断全案证据的证明力④概率论可用于评断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的问题⑤概率论可以用于解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
4.司法证明方法:指在司法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分为方法论层面、思维层面与制度层面。
司法证明思维方法的特点:逆向性、对抗性与时效性。
5.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转移:只有在辩方提出有关积极辩护的具体事实主张时,证明责任才转移到辩方。
①关于被告人责任能力的事实主张②关于被告人行为合法性或正当性的事实主张③关于侦查人员或执法人员行为违法性的事实主张。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举证技巧与注意事项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举证技巧与注意事项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举证不当可能导致案件败诉,因此需要掌握一些举证技巧和注意事项。
本文将从准备证据和举证过程两个方面,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举证技巧与注意事项。
一、准备证据在进行民事诉讼之前,当事人需要准备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以下是一些准备证据的技巧和注意事项:1. 确定证据类型: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等。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证据的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2. 收集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调取相关文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收集证据。
如果可能,应尽量收集多种类型的证据,以增加证明力。
3. 保全证据:如果证据可能丧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例如,可以申请对物证进行查封或冻结涉案财产等,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保存证据链条:在收集证据时,应保留与证据有关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并建立完整的证据链条。
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对证据的后续使用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举证过程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准备好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以下是一些举证过程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1. 提供完整的证据清单:在举证过程中,当事人应向法庭提供完整的证据清单,并确保清单中列出的证据与案件的事实互相对应。
2. 妥善保管证据:为避免证据在举证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证据并做好备份。
3. 依法履行举证责任:在法庭上,当事人应按照法庭的指示,逐一申报证据,并将证据出示给法庭和对方当事人。
4. 引导证人作证:如果需要证人作证,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前与证人沟通,明确证人需要作证的内容,并在庭审过程中适时引导证人作证,以保证证人的证言准确、清晰。
5. 对抗对方证据:在交叉询问环节,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和驳斥。
如果需要,可以调取其他证据加以对抗。
6. 关注证据的可信度:在举证过程中,法庭会对证据的可信度进行评估。
证据法实务
证据法实务证据法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它规定了一套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的程序。
对于法官,正确应用证据法对于判决案件的公正性、准确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证据的定位、证据的分类、证据的衡量和证据的运用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升法官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实务中运用证据法的能力。
一、证据的定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它是裁判事实真伪、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法官来说,是确保判决公正的基础。
同时,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性、全面性、公正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等特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法和有效的采集、保管、审查和运用。
二、证据的分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主要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或者推定与案件事实关系直接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罪证物等;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推定与案件事实关系密切的证据,如病历、电话记录、文字记录等。
在刑事诉讼中,还可以运用符合逻辑推理和常识推断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三、证据的衡量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衡量是十分关键的。
在衡量证据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证据的来源,包括证人的信誉、相关专家的专业水平等;证据的真实性,包括证据的完整性、证据的事实价值等;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采集手段、证据的形式等;证据的可靠性,包括证据的证明效力、证据的关联性等。
四、证据的运用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运用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要根据证据的性质进行分类,对于直接证据,可以直接推定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对于间接证据,可以通过逻辑推理和常识推断来判断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然后,要进行证据的综合衡量,对证据的证明效力、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综合评估;最后,对证据进行有效和合法的运用,如在庭审过程中引用证人证言、罪证物等,进行当事人的质证和反质证等。
总之,证据法的正确运用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官和相关从业人员在实务中应当掌握证据的定位、分类、衡量和运用等基本原则,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正确运用证据法,以保障判决的公正和准确。
法律知识:证据的收集和使用
法律知识:证据的收集和使用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证据是法律判决的基础。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指的是证明所要证明的事实的真实性,而间接证据则是通过一系列的推断和根据间接证明所要证明的事实。
证据的收集是指要收集一切能够证实所要证明的事实的材料,这个过程包括寻找、搜集、保护和整理证据。
证据可以来自于多方面,比如说人证、物证、文书证等等。
其中人证是指证人作证,即通过法庭审理,让经过核实身份的证人提供和所要证明的事实相关的证言。
而物证指的是通过物品、记录等相关证件证明所要证明的事实。
至于文书证,指的就是法律文件、合同、证明、书信等书面证据。
对于证据的收集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证据的保护。
证据的保护包括安全和完整,保证证据在保管期间完整无缺且不被损毁、篡改或泄露。
因为证据的损坏会对审判产生负面影响,也会降低法庭判决的精度和公正性。
证据的使用是指证据在法庭审判中的运用,它决定了案件胜负。
证据不仅要有法律意义,更需要合理使用。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所要证明的事实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在证据的使用过程中有一些具体的原则需要遵循。
比如要从多个角度来考虑所有的证据,不能片面、武断地采信一个证据,要结合多方面的证据来判断,尤其是对矛盾证据要仔细分析。
同时还要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和先后顺序,不同证据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需要被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组织起来。
另外,证据还需要被合法采集和合法使用。
取证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名誉权利,比如说不能非法获取他人的通信记录、私人物品等证据。
证据使用过程中也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举证过程中,需要遵循民事证据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总的来说,证据收集和使用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法律诉讼必须依据事实,证据也是判决事实的基础。
对于诉讼一方来说,他们需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对于裁判人员来说,他们需要通过证据比对、评价和筛选,来做出判决决策。
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与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与调查取证一、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一项要素。
本文将从证据规则与调查取证两个方面来详细探讨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证据规则1. 证据的种类与适用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
每种证据形式的适用原则也不尽相同,比如书证要求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并经过公证或者认证;物证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证据的提交与保全当事人可以自行提交证据,也可以请求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无论是自行提交还是请求调取,都必须在诉讼期限内进行,逾期将可能被视为逾期抗辩。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措施,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证据的质证与反驳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性等方面提出反驳意见。
法院将根据质证和反驳的情况来判断证据的可信度和价值。
4. 证据的认定与举证责任在官司中,举证责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依据,被告可以进行反驳或提出反证。
但在特定情况下,举证责任也可能发生逆转,比如侵权纠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调查取证1. 司法调查取证的途径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调查取证。
比如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也可以依法调取相关部门的记录或档案资料。
2. 法定调查取证权与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具有法定的调查取证权,包括传唤证人、询问当事人、搜查财物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查取证的程序公正、合法。
3. 当事人的协助与配合作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义务协助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这包括提供证据材料、配合法院的调查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等。
当事人的协助与配合将有助于加快案件审理进程和维护诉讼公正。
四、结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与调查取证是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和事实真相的重要环节。
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责任
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责任在法律实践中,证据是诉讼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责任是每一个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都需要明确了解和遵守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就证据的收集方法和举证责任进行探讨。
一、证据的收集方法1. 书证书证是指书面形式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账目、函件、通知等。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为了收集有效的书证,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保留原件: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在需要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或原件;(2)完整性:当事人应当确保提供的书证是完整的,避免缺页、删节等问题。
2. 物证物证是指能够直接作为证据的物体、工具、痕迹等。
在进行物证收集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1)保存现场:对于涉及现场勘查的案件,当事人应当确保现场的完整性,避免破坏或篡改现场;(2)物品保管: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并及时向法院提供。
3.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通过证人的陈述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当事人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调查取证:当事人应当主动调查取证,寻找与案件相关的证人,并及时记录相关证言;(2)证人特点:当事人应当注意证人的可信度、权威性等特点,选择合适的证人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会根据我国的举证规则认定事实。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举证责任:1. 原告举证责任原告是诉讼的提起方,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通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被告举证责任被告在针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否认、抗辩等时,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3. 制度性举证责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制度性举证责任,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事实,而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三、全面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全面收集证据对于诉讼的胜利至关重要。
只有在有效地收集了证据后,才能够充分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增加诉讼胜诉的可能性。
证据,要点,取证,维权司法证据的几个要点
证据,要点,取证,维权司法证据的几个要点第一篇:证据,要点,取证,维权司法证据的几个要点执法中利用数码影像固定证据的几个要点取证过程中,拍照、摄像常被视为现场检查或调查取证的辅助手段。
但照片和录像本身,只是对涉案物品和场景的影像记录,一旦拍摄取证方法不当就会导致案件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笔者所在单位办理过一起伪造产地案,由于执法人员在拍摄虚假标示产地的标价签时,没有将标价签与产品摆放在一起拍摄,导致单独的标价签无法证明属于伪造产地的产品,造成案件无法得到查处。
为此,笔者主要就如何在执法中利用数码影像固定证据做一个浅析。
一、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数码影像设备落后。
以笔者所在工商局为例,6个工商所都配备了照相机和摄像机,3个执法科室也配备了照相机,但普遍存在设备老化的问题,部分相机还是老式的胶卷式相机,摄像机全部是卡带式,即使是数码相机像素也普遍不高,拍照的质量也不高。
专业培训不够。
目前对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多集中于法律法规的培训,而缺少对证据采集的培训,特别是使用数码器材的培训。
很多执法人员对数码器材的使用仅局限在按一下快门上,没有掌握选景、调光、对焦的拍摄技术。
某经检大队曾经办理过一起非法经营危化产品案,当时执法人员在黑暗的仓库中进行取证,由于没有打开闪光灯,导致拍摄的照片无法辨认,影响了取证效果。
证据的效力不高。
数码影像证据作为电子证据,容易被修改,其真实性经常会被怀疑。
根据高院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照片需经当事人的核对无误,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而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只是将照片粘贴在证据页后加上文字说明,而没有取得当事人的签字确认。
二、提高数码影像固定证据效力的几点设想(一)装备先进的数码影像设备要加大执法部门的设备投入,配备800万像素以上的中高档数码相机,有条件的部门还可以配备专业单反设备。
拍摄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并定期查看、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拍摄取证时,办案单位应做好分工,指定专人操作。
法律实务中的证据收集指南
法律实务中的证据收集指南在法律实务中,证据是裁判案件的重要依据,而证据的收集则是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法律实务中的证据收集指南,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
一、了解证据的种类和形式首先,了解证据的种类和形式对于证据收集至关重要。
在法律实务中,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类。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陈述、书面文件等。
而间接证据则是通过推理和推断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物证、电子证据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形式。
证据可以是书面的,如合同、书信等;也可以是物质的,如血迹、指纹等;还可以是电子的,如电子邮件、短信等。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形式进行收集。
二、遵循合法程序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遵循合法程序至关重要。
首先,要确保证据的合法获取。
在获取证据时,应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例如,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遵循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其次,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收集证据时,应尽量保持证据的完整性,不得篡改或伪造证据。
如果证据有缺失或疑点,应及时通知法庭或相关调查机关,以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寻找可靠的证人和专家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寻找可靠的证人和专家是非常重要的。
证人是能够提供案件相关信息的人员,他们的证言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在选择证人时,要尽量选择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并确保他们的证言真实可信。
专家是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他们的意见和鉴定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在选择专家时,要确保其专业资质和信誉,以保证其意见和鉴定的可靠性。
四、合理运用科技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科技手段在证据收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例如,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中,可以运用数据恢复技术、电子取证技术等科技手段,提取和保全电子证据。
而在物证的鉴定中,可以运用先进的科技设备,如DNA检测、指纹比对等。
然而,科技手段的运用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
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十五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 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 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 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 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 名。
(四)取证的要求(具体操作上的): 1.快------第一时间取证; 2.活------根据证据特点科学合理取证; 3.全------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真------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不造假; 5.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收集证 据; 6.慎------对证据工作注意保密. (教材上是五点,把3、4合到一起了)
(五)取证的常用方法
1.询问和讯问; 2.辨认:
三要素:组织者,辨认者,对象,某些情况有见证人; 辨认对象包括人,物,场所等; 辨认者应单独辨认; 辨认对象应每次一个,对人和物的辨认应有干扰项; 不得干扰或引导辨认者; 要保护辨认者.
大连交警被殴致死案
2011年5月1日中午,大连市正在执勤的交警史英才 在处理本单位协警付某与24岁小轿车驾驶人韩方奕 之间的交通执法争执时,被韩家敏(韩方奕父亲) 及同来的周某殴打倒 地,周某继续用酒瓶 砸,致史英才伤重,最 后抢救无效死亡.当 时在场群众多人指认 三犯罪嫌疑人,并提 供证人证言,以协助 破案.
例:笔录制作不合程序,被法院判决无效. 王某开设一家餐厅,卫生局的两名执法人员 到餐厅检查卫生时,发现该饭店销售腐烂饭菜, 制作现场笔录,要求王某签字,王某拒绝;要求 证人签字,证人也拒绝。检查人员只好自己签字, 并根据食品卫生法第9条和第41条的规定作出责令 停止销售和罚款50元的决定。第二天王某到法院 起诉,称没有销售腐烂食品而是执法人员找麻烦,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卫生局提供了现场笔录。 但是,法院没有采信这份证据。
•4.勘验,检查: 勘验对象:场所,物品,尸体; 检查对象:人身(以查明体态特征,生理状态或 损伤情况). 勘验,检查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分类:场所勘验,物证勘验,尸体检验,人身检 查.
5.实验: 包括刑事诉讼中的侦查实验和民事,行政诉讼 中的验证实验等,其中侦查实验比较规范. 侦查实验: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禁止足以 造成危险,侮辱人格和有伤风化的侦查实验; 须有见证查获犯罪人; 对象:人身,物品,场所; 特征:有利和不利,执法与违法的两面性并存; 要求:严格依法进行,常规情况下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搜 查证后搜查;在拘留,逮捕等紧急情况可无证搜查; 搜查应制作笔录,尽可能安排见证; 对电子证据的搜查目前比较艰难.
警方搜查纽约汽车炸弹事件嫌犯住处
一.取证
(一)概念:为查明案件事实或支持某诉讼主张, 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 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活动.
取证的主体: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审判人员,当 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审判人员取证 权在萎缩.
(二)证据保全 1.定义:取证主体在获取有关证据之后,根据其具 体形式,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将其固定和 保护下来,并以规范,合理,科学的方式加以保管, 以便在后续诉讼活动中发挥证明作用的一项措 施.
提交人: 年 月 日
收件人: 年 月 日
训练: 观摩视频<小村疑案>, 思考:左雄兵为什么不对南铁军的死亡 承担刑事责任?
谢谢大家
(三)取证规则: 1.非国家机关人员不得强制取证(因为无职权,但 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来在一定程度上补救); 2.国家机关人员应当全面取证; 3.被追究刑事责任者无义务证明自己无罪,但有 权利依法调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4.侦查机关取证时必须恪守法律(包括实体法和 程序法,尤其是法定程序); 5.辩护和代理人员(包括律师)取证必须依法; 6.证据应尽量确保其原生性(最前手,原样); 7.某些证据还应当符合特殊程序的要求.
(二)举证责任 1.概念:举证责任(证明责任),是指诉讼中对立 双方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要求和 不能证明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分类: (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诉讼中起诉方 或对方应当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否 则事实主张不成立; (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起诉方和被 诉方就所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谁应 当承担由此发生的不利后果. (3)二者的区别:(自学)P162.
(六)固定,保管证据 1.固定,保管证据含义。 2.固定证据的措施: 笔录;录音、录像;拍照;复 制;扣押、查封等 3.保管证据: 证据保管工作的规范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实 践中因为不规范也发生过许多问题.
实务训练
回顾<十六号监控>,思考警方共用了哪 些取证方法,各举一例.
二.举证
(一)概念:通常是指诉讼中双方将本方的证据依照 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给法院的诉讼行为. 与举证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是举证责任和举证 期限. 实务中与举证密切相关的是如何举证,主要就是 如何编制证据目录.
4.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 (2)法定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 A.谁履行,谁举证; B.举证责任倒臵;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等)
(三)举证责任的承担(分配,配臵) 1.概念:是指将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起诉 方和被诉方之间的分配.
2.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 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行举证责任倒臵外, 证明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起诉方承担, 被诉方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有权提供证据否认 指控.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反诉的,须就反诉请求主张举 证。 3.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 由被告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举证.
证据法与证据实务第四单元4
取证和举证
导入案例:村官发放救灾款时向村民索贿
四川资阳两名村官利用职权,在发放灾后重建款和生活救济 款时向受灾群众索要贿赂。目前村官何某和赖某二人已被检察 院逮捕。 何某与赖某原系雁江区碑记镇某村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人在 对地震受害群众进行登记造册发放灾后重建款和生活救济款时, 以为群众跑路出力为由向受灾群众索要贿赂五千元和三千元不 等。 警方查明,受灾群众为顺利拿到重建款,只得向两人行贿。 为顺利拿到贿赂,何某和赖某甚至要求受灾群众廖某与林某在 信用社贷款五千元和三千元交给自己。而国家按受灾群众人头 发放的生活补助款每月三百元,何某和赖某也要从中抽头一半。 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与赖某共向受灾群 众索要贿赂两万余元。目前,资阳雁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 依法逮捕了何某与赖某。 思考:案件侦查到审理的过程中,公诉机关、人民法院、当事 人分别进行哪些与证据相关的活动?
2.证据保全的时间:诉讼中,诉讼前均可. 3.法院保全证据的启动:依申请,或依职权.P134
• 证据保全的措施或方法:
• 在实践中,要根据证据的种类和特征,有针对性 的、妥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例如,对书证的保 全一般应收集保存原件,不能保存原件的,应进 行拍照、复印或抄录;对物证的保全,能保全原 物的应尽量保存原物,也可以查封或提取原物, 如原物不能或不易保存,应进行勘验、鉴定,保 存勘验笔录或者鉴定结论;对证人证言进行保全 的,可以采取询问、录音、录像的方法;对视听 资料进行保全的,一般要保存照片底版、录音带、 录像带等,如果不能保存原物的,应进行复制等 等。
C.超期举证下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D.诉讼中的新证据及其法律实践.
XX诉XX案证据目录
证据名称 所属种类 内容 1 王某的陈 述 2 李四的陈 述 3 张三的还 款承诺书 4 手表 证明目的 备注
证人证言 借钱经过 张三向李四 借五千元 当事人陈 借钱经过 张三向李四 述 借五千元 书证 还款承诺 张三承诺 及期限 一月内还款 物证 张三提供 借款当时设 作为质押 定了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