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标准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05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 装备标准实施与监 督
实施流程
制定标准:明确 装备要求和规范
采购装备:按照 标准采购所需装
备
安装调试:对装 备进行安装和调
试
使用培训:对教 师和学生进行使
用培训
监督检查:对装 备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
评估反馈:对实 施效果进行评估
和反馈
监督机制
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负责监督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 标准的实施情况
培养创新精神: 技术装备能提 供多样化的学 习方式和手段, 有助于培养学 生的创新思维 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
提升实践能力: 技术装备可以 提供实践操作 的机会,提高 学生的动手能 力和实践能力。
增强综合素质: 技术装备的应 用可以促进学 生的全面发展, 提高综合素质。
对教育公平的推动作用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通过配备先 进的教育技术装备,改善农村地 区学校的教学条件,提高农村学 生的受教育水平。
06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 装备标准的意义与 影响
对教育教学的意义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技术装备的 标准化,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 配,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 差距。
推动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的标 准化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可以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 的应用,提高教育教学的现代化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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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教育技术 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将推动教育 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 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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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教 育技术装备的普及,让更多的学 生能够接触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培养创新型人才:通过先进的教 育技术装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 力和实践能力,为国家的未来发 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必修
附件: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一、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指导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促进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㈠、建设目标通用技术实验室是学生进行技术设计、制作、试验和探究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在实验室里可以亲手操作、亲历情境、亲身体验,从而促进心智技能与动手技能的协调发展,促进动脑与动手的有机整合。
因此,各学校应高度重视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要本着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的高度,分阶段、分层次的推进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
依据通用技术装备的不同教学功能,本规范中通用技术实验室主要涵盖“技术设计、技术试验、技术制作、技术探究”等功能。
其中技术设计主要作用是让学生针对技术问题进行多方案设计,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技术试验主要作用是让学生亲历技术试验过程,初步掌握测量、加工、安装、调试等简单的技术操作技能,形成初步的技术试验能力;技术制作的主要作用是为学生提供亲自动手的机会,经历技术方案的实现和物化的过程,促进学生动作技能的发展;技术探究主要作用是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提高学生的技术探究能力。
㈡、建设原则1、本规范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制定。
2、通用技术是一门全新课程。
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要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利于创设技术设计、技术试验、技术探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的环境,有利于探索通用技术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各种信息传播媒体的使用;注重营造浓郁的技术氛围,体现技术文化特色;在满足基础性通用性技术设施的基础上,适当体现时代先进技术特征;注重安全、环保建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验室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技术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本规范以装备的属性进行设计,摆脱了以技术工种分类、以基本技能训练为主的传统设计模式,在具体设计过程中,本着纵向衔接和横向拓展的原则进行,实现教育装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皖教基〔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当前,校服管理仍存在选购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提高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
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
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
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2.坚持自愿原则。
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
安徽中小学实验室、现代教育装备、图书及教学软件配置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验室、现代教育装备、图书及教学软件配置标准说明:1、有条件的学校,实验教学仪器可按Ⅰ类两套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器材满足一人一组,以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2、初级中学和小学的班额分别以每班50人和46人为基准。
学校应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3、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品目和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对易出故障和易损、易耗的仪器设备应适当增加,以备随时添补。
(二)、现代教育装备配置标准说明:1、学校规模按12班/校、初中按50人/班、小学46人/班标准计算;2、现代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分必配和选配,“数量”有“()”的为选配设备,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三)、图书室(馆)装备配置标准一、图书室(馆)建筑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有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条件较好的学校要建图书馆。
2、图书室要设置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藏书室面积每千册占地2-3平方米。
3、室内有良好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尘条件。
二、室内设备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目录柜、办公桌椅、装订设备、安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等设备。
三、书刊藏量图书室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藏书量(含电子图书)不低于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规定标准的1%。
四、藏书分类比例表(四)、教学软件配置标准说明:教学软件配置标准依据学校规模:小学6—12个班、初中12个班标准制定。
学校规模大于此标准,每增加6个班按比例增加原基数20%配置。
每学期更新量不低于原配置的10% 。
安徽地区普通高级中学教学教育技术装备规范标准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二○○六年五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二、《规范》含14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是:物理实验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完整word安徽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二○○六年五月编明说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有利于各种媒体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套的教学仪器,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14二、《规范》含探究室、音乐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是:物理实验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两个层次。
《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空间,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改建、的前瞻性,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模式,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为了规范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1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1、设置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
校园规划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学校应当拥有独立的校园,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
校园与化学、生物、物理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校园应当无安全隐患。
教学用房的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乙类。
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要求。
4、校园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有效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5、校园绿化用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6、校舍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有效避免噪声污染。
二、举办者7、学校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学校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8、举办者应当具有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9、学校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为50人。
四、校园校舍10、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
11、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2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其中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平方米。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教备[2009]2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9.08.24【实施日期】2009.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教备〔2009〕2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5〕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管理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办〔2007〕7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教基〔2007〕15号)、《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教秘〔2006〕19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现将《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规章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教备〔2004〕2号)文件废止。
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一、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工作职责1、认真制定本校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之中,统筹安排。
2、建立健全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常规管理程序,建立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管理、应用、维护、培训和教研工作日志,并科学整理归档。
3、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负责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安排具有一定信息技术素养且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现代教育装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并保持管理员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管理员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要酌定。
学校应将管理员纳入教师行列,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其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成绩的依据。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2000年3月颁发)在"普九"和"普实"工作的大力推动下, 我省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多功能教室的建配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为在中小学开展实践教学奠定了一定的硬件基础。
根据原国家教委《"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意见》、《全国中小学实践教学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现场会会议纪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了做好"普九"以后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巩固和提高工作,加速我省中小学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步伐, 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在经过充分的调查测算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特制定《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主要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两个方面。
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图书馆(室)、劳动技术教室和科技活动室、音体美卫类专用功能室(馆)和文科类专用功能室等,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是指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不断优化配置各科先进实验(训练)仪器设备的过程。
除了在上述基础性专用功能室(馆)装备现代化仪器设备以外,主要应建配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功能室和校园广播、校园通讯、校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
本标准包含了"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 和"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装备目录"两个部分。
前者针对各级各类不同规模的学校,在上述各类专用功能室(馆)和校园网络系统的房舍建筑和仪器配备类别上提出了基本的装备要求;后者对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按一、二、三类列出了详细的配备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近十年来原国家教委、教育部和省教委二十多份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关的文件和标准,即考虑到与“普九”和“普实”标准的衔接,也基本保证了与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和省级示范高中、初中和实验小学评估标准的基本一致性,同时还注重了即将颁发的新课程计划和信息技术课程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作者:————————————————————————————————日期: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为了规范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1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1、设置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
校园规划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学校应当拥有独立的校园,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
校园与化学、生物、物理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校园应当无安全隐患。
教学用房的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乙类。
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要求。
4、校园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有效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5、校园绿化用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6、校舍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有效避免噪声污染。
二、举办者7、学校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学校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8、举办者应当具有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9、学校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为50人。
四、校园校舍10、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精品文档]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为了规范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1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1、设置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
校园规划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学校应当拥有独立的校园,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
校园与化学、生物、物理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校园应当无安全隐患。
教学用房的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乙类。
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要求。
4、校园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有效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5、校园绿化用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6、校舍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有效避免噪声污染。
二、举办者7、学校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学校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8、举办者应当具有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9、学校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为50人。
四、校园校舍10、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
11、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2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其中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平方米。
学校技术装备使用规定
学校技术装备使用规定学校技术装备使用规定是指学校对于各类技术装备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学校技术装备的使用已经成为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技术装备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种种问题,因此有必要为其制定规定。
一、技术装备使用的目的技术装备使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效果,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信息素养。
通过合理使用技术装备,可以让学生更加直观地理解知识,增强学习的乐趣,促进学生学业的发展。
二、技术装备使用的范围技术装备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实验室仪器等。
学校应根据教学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不同类型的技术装备,并对其使用范围进行合理规定。
三、技术装备使用的时间和地点技术装备使用的时间和地点应有明确的安排和归属。
学校可以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需求,制定技术装备使用的时间表,避免资源浪费和冲突。
同时,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技术装备使用场所,保证技术装备能够得到良好的保管和维护。
四、技术装备使用的管理责任技术装备使用的管理责任属于学校管理部门和教师共同承担。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技术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技术装备的采购、使用、维护以及故障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教师作为技术装备的主要使用者,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技术装备,并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和管理。
五、技术装备使用的规范技术装备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包括软硬件使用、安全使用和网络使用等方面。
教师和学生在使用技术装备时,应注意保护装备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和安装软件,避免破坏和恶意使用。
同时,学校应加强网络管理,防止恶意攻击和网络安全问题的发生。
六、技术装备使用的培训和指导为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技术操作能力,学校应定期组织技术装备使用培训和指导活动。
教师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或者专家讲座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学校还可以在校内设立技术指导小组,为学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
七、技术装备使用的评估和改进学校应定期对技术装备使用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教学效果的提高。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为了规范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1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1、设置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
校园规划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学校应当拥有独立的校园,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校园与化学、生物、物理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校园应当无安全隐患。
教学用房的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乙类.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要求.4、校园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有效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5、校园绿化用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6、校舍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有效避免噪声污染。
二、举办者7、学校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学校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8、举办者应当具有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9、学校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为50人。
四、校园校舍10、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
11、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2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其中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平方米。
安徽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化要求和装备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化要求和装备标准(试行)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科技革命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信息技术正有力地推动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必将促进中小学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管理、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等方面的深刻变革。
为了适应新经济社会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需求,努力提高中小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加速我省中小学教育现代化进程,特制定《安徽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化要求和装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设备配备工作。
1、中小学校园网概述1.1 中小学校园网是在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指导下,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而兴起的一项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项目。
校园网是开展和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跨世纪园丁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信息技术教育工程的重要物质和技术保障,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学校最具特色的办学条件之一。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是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中小学校园网是指在中小学(含其它中等专业学校和初等学校)校园内,利用网络设备和网络技术,将校园内计算机和子网合理的连接起来,将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有机的集成起来,并主要用于教学、教研、科研、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远程教学等方面服务的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简称校园网。
校园网应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国际互联网、当地城市广域网和教育系统广域网相互连通。
1.3 随着“普九”和“普实”的完成,一些学校已经装备了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软件制作室等现代化专用功能教室。
通过建设校园网,能够充分发挥这些专用功能教室设备和散离在各职能部门计算机的整体使用效益,提高行政、教务、总务管理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达到教学多媒体化、管理一体化、信息资源共享化。
全省各级示范性中小学和教育现代化实验区的学校都应积极争取建设校园网。
{技术规范标准}某某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必修
{技术规范标准}某某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必修㈡、建设原则1、本规范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制定。
2、通用技术是一门全新课程。
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要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利于创设技术设计、技术试验、技术探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的环境,有利于探索通用技术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各种信息传播媒体的使用;注重营造浓郁的技术氛围,体现技术文化特色;在满足基础性通用性技术设施的基础上,适当体现时代先进技术特征;注重安全、环保建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验室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技术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本规范以装备的属性进行设计,摆脱了以技术工种分类、以基本技能训练为主的传统设计模式,在具体设计过程中,本着纵向衔接和横向拓展的原则进行,实现教育装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
㈢、规范类别本规范将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逐步达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本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通用技术教学的要求。
二、通用技术实验室设置指标表和装备要求㈠、通用技术实验室设置指标表说明:1、学校规模小于18个班的,参照18~36个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2、学校规模大于72个班的,以72个班的数据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6个平行班时相关功能室应相应增加。
3、学校对“指标设置表”中一~四室暂不具备单独设置条件时,“技术设计室”与“技术探究室”,“技术试验室”与“技术制作室”可合并设置,“技术设计室”也可与其它综合实验室合用。
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执行。
㈡、装备要求三、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要求㈠、位置:实验室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室内避免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学校教育教学装备规定
学校教育教学装备规定一. 概述学校教育教学装备规定是为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制定的规定。
本文将从设备配备、更新升级、维护保养、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 设备配备学校教育教学装备的配备涉及到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不同的场所。
具体而言,教室应配备投影仪、音响设备、电子白板等,实验室应配备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图书馆应配备电子图书馆系统、电脑、打印机等。
每个场所所需设备应根据教学需求和学校条件合理配置,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 更新升级教育教学装备需要不断更新升级,以适应科技快速发展的趋势。
学校应定期评估设备的使用状况,根据需要及时进行更新升级。
同时,学校还应关注新技术的应用,积极引进与教学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教学装备,提高教学效果。
四. 维护保养为了延长教育教学装备的使用寿命,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
教师和学生需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并养成爱护设备的习惯。
同时,学校应组织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定期的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 资源开发学校教育教学装备可作为教学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教师可以利用设备提供多媒体教学、互动式教学等丰富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此外,学校还应积极开展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合理的数据存储与分享机制,推动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共建。
六. 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装备的规定需要学生的参与和反馈。
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应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学校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为制定合理的规定提供参考。
七. 效果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装备规定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
学校可以通过教学调研、教师教学反馈、学生学习情况等数据来评估规定的实施效果,并据此进行调整和优化。
八. 师资培训为了更好地利用教育教学装备,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新技术和教育教学理念,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汇总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二○○六年五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二、《规范》含14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是:物理实验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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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试行)
二○○六年五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
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二、《规范》含14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是:物理实验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
《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
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对易出故障的演示仪器应增加一套备用;学生分组实验仪器也应多配两组,以备随时添用。
配备标准分三个类别:
特Ⅰ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Ⅰ类两套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器材满足一人一组,以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省级示范高中及有条件的学校,应按特Ⅰ类标准进行配备。
Ⅰ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Ⅰ类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满足二人一组。
Ⅰ类配备标准为普通高中的基本标准。
Ⅱ类:
注:
1、供水:至少设计一处水源。
2、符合“实验室建设环境要求”。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多媒体设备。
4、实验室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
5、用电负荷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现代化教学设备。
6、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帘。
7、第一排实验台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注:
1、实验室宜设在一层。
2、通风:采用排气扇强制排风,其中一间实验室安装抽排气系统。
实验室内的排气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
排气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排气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3、水源:演示讲台和所有学生实验台均设供排水装置。
4、实验废液应收集,并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5、符合“实验室建设环境要求”。
6、第一排实验台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5、宜采用阶梯式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指挥台的中心,每排座椅的视线升高值宜为120mm。
6、宜采用固定座椅,每个座椅前宜设计固定谱架。
(五)音乐器材室
1、保持通风干燥。
2、配备若干仪器柜,放置音乐器材。
五、美术室(含书法室)
(一)功能要求
美术室是学生进行绘画、书法练习、工艺制作等实践活动的场所。
美术室应给学生营造一个美的世界,从感性上吸引学生对美术的兴趣。
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在功能上有所侧重。
(二)装备要求
1、电源:教室四周墙上应各设二眼和三眼的电源插座。
2、水源:宜设水槽若干。
3、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4、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
5、教室两侧墙壁1.5米以下宜贴瓷砖处理,便于学生涂画和擦拭。
6、教室后墙宜设计学生作品展示园地,顶部宜设置射灯,便于观赏作品。
7、设美术器材室,柜适量。
(三)美术器材室
1、保持通风干燥。
2、配备若干仪器柜,放置美术器材。
六、历史室
(一)功能要
求
为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演示、学科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教学提供方便。
(二)装备要求
1、各学校可根据历史文物、模型、教具陈列多少的实际而增加面积。
2、要体现历史特点,外形、内景、色调、氛围等方面都要考虑有历史特色。
七、地理室
(一)功能要
求
为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演示、科学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教学提供方便。
(二)装备要求
1、各学校可根据历史文物、模型、教具陈列多少的实际而增加面积。
2、要体现地理特点,外形、内景、色调、氛围等方面都要考虑有地理特色。
4、地理室后墙统一配置地图演示板。
八、综合实践活动室
(一)功能要
求
对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技能训练、科技小制作和探索实践活动的场所,是落实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的基地。
综合实践活动室的建设可体现学校自身的特点,内部设施应与教学和活动内容相配套。
(二)装备要求
1、水源:设水槽若干。
2、配备小型的外伤急救箱。
3、设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柜适量。
4、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进行配备。
5、可配备部分有科技含量的设备和工具。
6、可使用相关学科的实验室以及学校其它功能室。
7、设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配备若干仪器柜,放置教学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