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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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WHNYLM/ZD-075-2015)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公司各生产单位工艺、生产运行控制管理,有效实现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工艺、技术、操作等环节风险的预控管理,保障生产运行“安、稳、长、满、优”,提升生产运行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依据《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集团煤制油化工管理制度汇编》及国家和煤化工行业相关管理要求(如《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等等)以及《2015能源煤化工板块制度》中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是对生产工艺及运行过程方面进行管理。
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
煤化工企业:从事煤化工相关生产活动的企业。包括归属于煤化工板块安全管理的其他单位。
文件: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符合或其他不期望潜在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潜在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而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管理原则是按照国家、行业、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各生产单位实际生产运行情况,不断提升完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对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风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障生产运行安全平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煤厂、焦化厂、发电厂(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中相关职责的各管理部门、生产单位切实做好本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管理模式
按照公司确定的部室及生产单位的职责,实行业务专项逐级管理。遵循“写我所做、做我所写”和“策划-实施-检查-处置”(PDCA)的原则逐步完善体系相关管理。
第八条组织体系
本制度按照公司体系要求,纳入体系管理。
第九条部门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的制定维护,并按要求开展生产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有公司生产计划及原料调运计划的编制;
组织地面生产单位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审核;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运行过程的专业技术管理;
负责地面生产单位的生产运行及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调度室是公司地面生产单位生产运行的调度指挥中心,主要
负责对公司地面生产单位生产运行的实时管控;负责按日对原料、产品、生产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运行管理过程中经营计划的编制、考核工作。
供销部负责公司原料煤调运计划的执行跟踪与主要产、成品的销售,保证库存均衡。
机电动力部负责公司地面生产单位生产运行管理过程中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和水、电、气等资源、能源、动力消耗情况统计。
安健环部负责对公司地面生产单位的生产运行管理中的健康、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公司各相关管理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应切实为生产单位做好管理、专业技术等服务支持。
各生产单位依据本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生产运行管理标准,各项相关管理细则,并进行执行和考核。
第三章管理方式及内容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实施和保持适合本单位生产工艺运行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可包括管理制度、操作手册、技术指标等各类文件。各项控制措施应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并适合本单位生产运行及工艺实际需求。运行控制措施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必要的工艺安全信息;
(二)基于工艺过程的原理,对工艺过程控制管理的要求;
(三)基于工艺过程控制管理要求,对岗位人员的操作要求;
(四)对关联因素繁多、操作复杂的工艺操作,提出特殊操作的操作指令;
(五)对新、改、扩建工艺项目,实施针对性的试车管理;
第十一条各生产单位应按上级文件要求保存生产工艺过程的运行记录。
第十二条各生产单位应实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工艺安全控制:
(一)参数控制;
(二)联锁系统安全控制;
(三)开、停车控制;
(四)投料试车条件确认控制;
(五)防泄漏安全控制;
(六)煤及煤粉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安全控制;
(七)火炬排放系统的安全管理;
(八)空分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
(九)油库的安全控制;
(十)油气管道输的送安全控制;
(十一)公用工程系统的安全控制。
第十三条生产工艺管理应包括生产的全过程,在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实施、完成、分析、改进、传达、汇报等过程中对生产工艺风险进行全面有效控制。
第十四条生产工艺管理内容中应明确各控制环节的时间、内容、程度、数量、参数、指标、人员、状态、异常、影响、措施、结果等内容,
并尽量用数字量化。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的各项生产工艺管理要求应不低于国家、行业、上级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各生产单位应按照上级管理要求及本单位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编制包括但不限以下生产工艺管理文件:
(一)工艺技术规程;
(二)岗位操作法;
(三)开停工方案、记录;
(四)生产工艺运行、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生产工艺技术操作管理参照《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工艺技术规程管理规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岗位操作法管理规定》执行。各厂执行的同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十八条生产装置的开停工及运行管理参照《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制度》、《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生产运行规范(试行)》执行。各厂计划性开停工方案经领导批复后上报生产部,非计划停工当日将详细情况上报生产部。
第十九条生产运行记录参照《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装置运行记录管理规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工艺技术台帐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空分装置运行参照《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空分、空压及风、氮、氧系统管理制度(试行)》中附件一《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厂具体工艺技术指标及操作规程按照本单位修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