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精典、商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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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WI-29 佛山市顺德区博奇模具有限公司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版本号/修改状态:A/0

编制/日期:唐正夫/2014-12-05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4-12-15发布2014-12-15实施佛山市顺德区博奇模具有限公司发布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委外加工流程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行为,防范委外加工行为风险,同时使外协加工厂商提供的产品能满足公司产品质量和交期服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模具分厂的CNC、中走丝、快走丝、慢走丝、电火花、磨床、车床。

2.2委外加工厂商的管理,均依本制度处理。

3.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委外加工,是指模具分厂将模具零部件委托其他公司或者加工厂商(下称外协加工厂商)代为加工的做法。

第二章职责及委外时机

4.权责单位

4.1 模具分厂:根据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工作负荷确定委外加工生产的必要性,同时提出委外加工申请,申请批准后进行相关的委外加工生产管控。

4.2 项目主管:负责牵头、协调、督办产品委外加工厂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做好与委外加工厂商的对接工作,加强与其沟通、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委外加工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委外加工厂商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产品委外加工供应不足或其他异常。

4.3质量管理科:负责日常的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确认及验收把关,并出具相关验收证明,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4财务部:仓库负责委外加工物料的前期准备、发放和入库等工作,负责与外协加工厂商的往来相关财务数据的核算及付款等工作。

5. 委外加工时机

5.1 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5.2 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或技术时。

5.3 特殊零件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5.4 委外加工的品质更好或委外加工成本更低时。

5.5 认为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第三章委外加工的管理

6.模具分厂应当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和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产品委外加工范围,拟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委外加工方案由模具分厂副总经理审批。7.公司产品委外加工关注的风险

7.1委外加工的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委外加工厂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7.2产品委外加工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产品委外加工的优势。7.3产品委外加工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8.产品委外加工管理措施

8.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委外加工价格,严格控制产品委外加工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8.2公司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择委外加工业务的厂商。

8.3公司及相关人员在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过程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委外加工厂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一经查实将按本制度第五章处理。

8.4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候选委外加工厂商中确定最终委外加工厂商,并签订委外加工协议或合同。

8.5公司委外加工业务需要保密的,应当在产品委外加工合同或者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委外加工厂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要求委外加工厂商向其从业人员提示保密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章委外加工的运作程序及实施

9.委外加工的运作程序

9.1委外加工开发程序

9.1.1提出委外加工需求

(1)委外加工需求的提报、变更或中止:由模具分厂项目主管提报委外加工方案,注明品名、规格、计划数量、成本核算及预算等详细信息,以书面方式呈模具分厂副总经理审批。

(2)经审批完成后,有合作目录中的委外加工厂商的,模具分厂副总签发给项目主管实施。如需开发新委外加工厂配合的,由模具分厂副总进行委外加工厂开发立项,并牵头成立项目开发小组。

9.1.2委外加工厂商的开发与考评

(1)由模具分厂副总牵头,成立委外加工厂项目开发小组,由模具分厂副总、质量管理科、技术工程部、财务部、采购部等组成,模具分厂副总为项目小组负责人。

(2)项目小组对潜在委外加工厂进行综合考评(书面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调查表》与实地考察《委外加工厂实地考察表》相结合):从硬件指标及软件指标两方面考核,硬件指标包括生产产品所需配备的必要设备、设施、用具等。软件指标主要从生产产能、人力资源配置等要求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经综合考评合格后,可将委外加工厂商列入备选厂商名列,并通过项目小组会议确定与之的合作。

9.1.3 议价与成本核算

(1)针对合格的厂商,由财务部以及项目小组与厂商进行议价。

(2)同一产品的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需要。

(3)模具分厂、财务部根据议价情况,针对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作为产品定价依据。

9.1.4委外加工厂商开发报告:

(1)开发报告审批流程:模具分厂项目主管拟定,质量管理科、财务部等项目开发小组成员会签,模具分厂副总审批。

(2)供应商开发报告编制要点:

——针对《委外加工厂信息调查表》《委外加工厂实地考察表》及询价、核算数据等进行比较。

——针对加工规模、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结算账期、交货要求、委外加工总成本等进行系统比较、评估。

9.1.5委外加工协议(合同)的签订

由模具分厂与委外加工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合同)》,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约定,并细化责任与义务,有追溯机制及追偿条款:

(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对产品工艺、品质要求进行约束。

(2)加工定价:参照产品加工工艺、品质要求及市场行情波动定价,明确损耗及核算方式。(3)交货周期:不按交货周期交货的,必须明确处罚金额等条款。

(4)产品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质量管理科负责提供。

(5)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

(6)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

9.1.6委外加工配套资料

委外加工应提供委外加工厂商下列资料:

(1)模具分厂制定并签发工艺技术图纸。

(2)质量管理科制定并签发的产品检验标准、检验规范。

(3)模具分厂制定并签发的其它的要求和工作文件。

9.1.7合格委外加工厂目录:委外加工厂商开发报告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及模具分厂副总审批后,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编制《合格委外加工厂目录》。《委外加工协议》签订后表示该委外加工厂进入公司“合格委外加工厂目录”,可以正常进行订货、生产、供应。

9.2日常管理(下单、委外物料的出库、生产管制及交货)

9.2.1 项目主管按照委外加工协议,落实委外加工厂商按时生产及交货。

9.2.2 质量管理科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抽查、监督、检验产品质量,确保按质、按量、按时供应。

9.2.3 委外加工产品的验收及入库,参照质量管理科制定的相关来料检验规范。

9.2.4 委外物料的发放,参照仓库出入库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9.2.5 委外物料的过程质量和进度管控,按照委外加工流程由项目主管负责处理和协调。

9.2.6 委外物料的验收及入库,参照仓库入库程序和来料检验程序,其中外协加工厂商送回加工好的物料时必须将相对应的图纸一起带回,同时让仓管员、钳工组长、检验员对加工件与图纸核对其数量和质量,并签名确认。

10产品委外加工辅导:

10.1对委外加工厂辅导应较供应更为深入,将委外加工厂商视同公司模具分厂的单位加以辅导,主要内容有:

(1)品质管理组织的健全、规范与建立。

(2)品质标准、品管方法、检测设备使用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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