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 (2)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5)第六章审计人员 (6)第七章内部管理 (7)第八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集团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某钢铁集团实施集团化运作基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第三条集团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集团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集团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集团设立法务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负责开展整个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集团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指集团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德实发电子公司内部审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在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直属办事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本制度接受审查、监督。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是否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授权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及会计控制方法的有效性;(2) 实物资产控制: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效控制、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是否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控制实效发生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3) 销售与收款控制:客户管理、广告投放、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制约机制以及减少应收账款、坏帐损失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4) 采购与付款控制:采购过程中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本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控制的有效性,对采购决策权有无制约机制,实施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否得到保障;(5) 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是否进行目标或计划成本管理控制、考核、奖惩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程度;(6) 预算管理控制:是否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指标审定、执行、考核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是否存在失控现象;(7) 工程项目控制:项目招投标、承发包及合同外的工程、费用等关键环节是否做到有效控制;(8) 投资控制:投资的决策制约机制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有无集体审议联签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权威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论证,是否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估计;(9) 产品研发控制:研发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对研发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有效控制;(10) 筹资控制:筹资活动控制是否有效,控制体系是否能保障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11) 担保控制:对外担保业务、减少担保损失的制约机制是否健全和有效,是否有效地规避担保损失风险。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篇: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1)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3)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3)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4)第九章奖励与惩罚.......................................................................................(5)第十章附则 (5)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章程
内部审计监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某某总部内部审计监察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服务职能,防范运营和管理风险,加强权力监督,预防腐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总部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规定和总部治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某某总部实行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审计监察中心为某某总部的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全总部范围内的审计和稽查工作,管理审计监察人员,向审计监察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审计监察中心依照总部董事长赋予的职责独立行使审计监察权力,不受总部各级单位、部门及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总部各级单位、部门和个人须依照本章程接受审计监察中心的审计、稽查。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六条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总部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总部完善治理、增加企业价值和实现企业目标。
第七条内部稽查是指对总部及所属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总部规章纪律、廉洁从业、行使经营管理权、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工作,旨在促进总部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的落实,提高干部员工履职能力和责任心,构建总部廉洁高效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内部审计监察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一)评价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评价信息的识别、衡量、分类和保管等方法的可靠性;(二)评价运营及项目管理情况、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及总部重大的战略、政策、程序,确定其是否按计划实施,结果是否与既定目标一致;(三)定期报告审计监察发现的问题;报告重大风险暴露和控制问题,包括舞弊风险、治理问题和其他重大事项;(四)适当地提供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有关的咨询和顾问服务;(五)根据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或高级管理层的需要,在适当情况下,评价特定管理专题;(六)受理总部内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检举和揭发;(七)对总部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行使管理权、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企业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九)协助总部对干部及员工开展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促进总部廉政建设;(十)董事会/董事长、审计监察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集团内部审计操作步骤及说明
集团内部审计操作步骤及说明第一篇:集团内部审计操作步骤及说明集团内部审计操作步骤及说明集团内部审计实施过程是一个严密谨慎的过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有不确定性,所以在进行内部审计时要按设定的步骤,统一严格实施。
内审过程一般可分为五个步骤,现总结如下:第一步:确认审计重点1、审计部经理汇同分管领导、内审人员共同对运营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了解存在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的环节。
2、根据风险分析总结归纳,按风险的高低或领导关注的项目进行总结,确定审计时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第二步:制订工作方案1、制订方案按照分析总结出来的风险要点及审计内容,对整个审计过程形成一个可执行方案。
方案包括审计的项目、内容、步骤及每个项目检查所需要的时间、人员等。
审计部经理对工作计划要进行初步审核,对计划的可行性负责。
2、审批方案审计工作方案呈送上级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未获上级主管领导批准的,则重新修改,直到获得批准实施。
第三步:实施审计作业1、下发审计通知(1)审计部根据工作计划向主管领导作实施计划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行文下发检查通知(专项审计项目除外)。
(2)公司高层领导(总经理)指示对某个项目要专项检查的,审计部将批文转交相关部门下发检查通知,请被检查单位给予协助与配合。
2、协助内审工作被检查单位要认真执行内审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和配合审计检查,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全面,不可缺少或有隐瞒,要随时回答审计人员的疑问,做好后勤服务。
3、实施审计过程内审人员审计时查阅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程序等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询问,比较实际业务活动的运行是否与相关的内部控制相符合,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4、收集、记录审计资料(1)内审人员对存在风险和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进行调查取证,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2)列出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详细说明不合理项目或错误数据,由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当场分析、讨论如何避免和防范。
公司审计部门细则(5篇)
公司审计部门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____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____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XXX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XXX,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XXX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
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XXX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1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三至四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下工作小组作为日常任事机构,以公司财务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集会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一)提出聘请和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公司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形;(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对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四章工作程序2第九条公司内审机构、财务部门、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应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供给有关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定期财务敷陈(年、季、月);2.专项财务预、决算敷陈;3.内部定期和专项审计敷陈;4.外部审计报告及审计合同;5.重大联系关系交易和资产出让、采办的审计敷陈,验资敷陈、评估敷XXX和独立财务顾问敷陈;6.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及相关资料。
XX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XX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推进依法治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及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独立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责。
包括对集团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通过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监督,服务集团改革与经营管理,促进集团及所属单位持续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第五条集团审计体系实行垂直管理。
集团总部设立审计部(以下简称集团审计部),主管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下属公司设立审计机构,各下属公司审计机构在本单位党委和集团审计部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审计工作。
第六条集团审计体系对集团党组和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接受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评估,审计体系日常工作由集团审计部总监负责。
第七条适时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总审计师协助集团党组、董事会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集团审计部根据下属公司资产规模、管理现状、风险特性和员工人数等情况对下属公司审计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
第九条下属公司审计机构应按照集团审计部意见,确定审计人员编制,并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接受集团审计部统筹调配。
第十条下属公司审计机构正职负责人人选由集团审计部提出,核下属公司一把手确定;其他负责人实行任前审批,拟任人选由所在单位党委商集团审计部酝酿、提名。
审计体系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由集团审计部总监和下属公司一把手签字。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规程的若干规定》,结合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公司)工作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章审计准备第四条确定审计事项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应根据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五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一、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二、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四、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六、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七、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八、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单位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二、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最新整理版)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最新整理版)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公司各级管理部门使用客观、真实、有效的经营管理信息提供合理保障,保证各部门、各单位的经营活动按照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进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绩效。
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3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4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5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它独立于子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和部门来发挥作用。
第6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其责任是对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承担审计责任,不承担会计责任和经营责任。
内部审及人员不得审查自己过去曾负有权力和职责的任何活动。
第2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7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8条集团公司设置的内审部门为法审部,受集团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所设的内审部门,受本单位负责人和集团公司法审部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集团法审部领导为主,行政上服从本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领导及集团法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9条公司法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代表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是保障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和治理机制合理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1.内部审计范围明确: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内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及公司治理等。
2.内部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核批准。
3.内审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每个审计项目,内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内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4.内审报告撰写:内审报告应准确、清晰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内控改进跟踪及整改:审计报告的发出并不是工作的终点,审计部门应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内审工作文件的管理:内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审计工作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1.风险导向的审计:审计时需将风险管理视为核心内容,重点审计公司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审计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风险特征,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
3.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审计部门应与公司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任关系,获取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4.价值驱动的审计:审计部门应注意审计价值的实现,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提供实际帮助。
5.技术手段的应用:内审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6.追踪内审工作效果:审计部门应建立内审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追踪内审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7.专业素质的提升:内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财务和业务知识,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总结而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的合理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某集团内部审计章程
内部审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章程的宗旨:ﻫ1、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2、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ﻫ3、确保审计人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ﻫ4、确保审计处可以独立向董事长提供所审查活动的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等信息。
第二条:制定本章程的依据:ﻫ国家有关审计准则、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审计处的工作范围第三条:审计处的工作范围是审计和检查公司内部组织及属下单位的:1、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ﻫ2、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ﻫ3、对有关政策、计划、程序、法规的遵循性。
4、资产的安全性。
ﻫ5、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ﻫ6、经营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ﻫ7、检察内部舞弊和欺诈行为.ﻫ8、公司董事长临时指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处工作职责和任务ﻫ第四条: 审计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对公司内部组织及属下单位开展:ﻫ1、日常财务收支审计。
ﻫ2、内部控制系统审计.3、合同审计及价格审计。
4、专项审计。
ﻫ5、对坏帐需要涉及诉讼的事项的处理。
6、公司董事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审计处的组织形式第五条:审计处是公司专职审计机构,对公司负责,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ﻫ第五章审计人员基本素质第六条:审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1、具备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
ﻫ2、适当的工作经历和协作能力。
3、具有无私、无偏、无欺、无畏之工作精神.ﻫ4、守法、廉洁、勤奋、诚实。
ﻫ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6、具备适当的调查、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章审计权限第七条:审计处在审计过程中行使的权限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及参加公司属下各单位的生产及管理会议.2、检查和要求公司属下(部门)企业报送财务和管理等相关的文件资料.3、对公司属下(部门)企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4、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XXXX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精品
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集团所属各公司、中心管理各部门:第一章总则为健全和完善XXXXXXXXX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汇编》及《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公司、本部门、本中心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实施机构依法依规对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推动本公司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任职期间本公司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四条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可以在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重点部门(中心)、关键岗位的领导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五条内部审计实施机构依法依规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实施机构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实施机构第七条内部审计实施机构分为集团公司纪审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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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实发电子公司内部审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在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直属办事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本制度接受审查、监督。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是否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授权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及会计控制方法的有效性;(2) 实物资产控制: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效控制、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是否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控制实效发生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3) 销售与收款控制:客户管理、广告投放、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制约机制以及减少应收账款、坏帐损失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4) 采购与付款控制:采购过程中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本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控制的有效性,对采购决策权有无制约机制,实施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否得到保障;(5) 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是否进行目标或计划成本管理控制、考核、奖惩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程度;(6) 预算管理控制:是否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指标审定、执行、考核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是否存在失控现象;(7) 工程项目控制:项目招投标、承发包及合同外的工程、费用等关键环节是否做到有效控制;(8) 投资控制:投资的决策制约机制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有无集体审议联签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权威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论证,是否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估计;(9) 产品研发控制:研发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对研发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有效控制;(10) 筹资控制:筹资活动控制是否有效,控制体系是否能保障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11) 担保控制:对外担保业务、减少担保损失的制约机制是否健全和有效,是否有效地规避担保损失风险。
3、风险评估审查的内容评估分析所属单位抗风险的能力、风险管理方法的有效性,是否存在片面追求财务杠杆的运用,忽视了经营风险,或对市场分析不充分,影响了经营战略的制定和及时调整等。
4、信息及沟通审查的内容所属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控制流程是否合理有效,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信息传递渠道是否便捷畅通、有序运行,信息处理是否及时和适当,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失控现象。
5、监督审查的内容所属单位是否通过设立内部审核稽查机构或人员,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鉴证、检查和评价而实施再控制。
所属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系统,并有效运行,并对已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第六条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范围的内部控制业务实施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可对所属单位的整体内部控制要素实施审计评价,也可对部分内部控制要素或控制载体实施审查评价。
第三章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第七条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是对构成内部控制的各要素进行测试与评价,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合理科学性综合评价;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
第八条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评价通过检查所属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各项业务系统应设置的控制环节和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是否严密完整。
各个控制环节的控制功能是否达到内部控制的设计要求,是否适应本单位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对相应的业务活动能否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能否保证整个业务处理系统控制目标的实现。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业务程序标准化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体现了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管理控制关键点的有效控制和标准化、程序化,能使每项业务活动都划分为授权、主办、核准、执行和记录等步骤来由不同部门或人员来处理;2、授权、分权原则。
所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依据授权、分工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制定,是否确定了符合自身实际与管理要求的方案,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负责,按规定标准(定质、定量、定期)处理各项业务,是否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和岗位间的衔接、协调,是否能保证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否可避免发生越权行为或相互推诿现象,体现了责、权、利的有机结合;3、效益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利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管理活动顺利进行,有益于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效益。
第九条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在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评价基础上,测试所属单位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的符合程度,评价各控制措施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履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部门和个人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处理业务,是否存在不遵循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处理业务的重大事项,有无因制度失控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资产严重流失等事项。
其重点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记录、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等,这些有助于确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有效程度。
第十条内部控制合理科学性综合评价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控制的有效性、适度性,以及能否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的总体评价。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
所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制度规定,有无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制度;2、可行性原则。
所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是否切合本单位生产管理、项目开发管理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符合自身发展需要;3、协调性原则。
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协调,是否存在相互矛盾、相悖的条款,是否存在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程序;4、职务分管控制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对不相容职务(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明确划分为两人以上分管,能实行内部牵制,能防止差错和舞弊等事件的发生;5、检查核对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明确规定对已完成的各种记录进行事后检查、核对,反馈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6、目标性原则。
所有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定是否依据本单位的总目标及有关具体目标而定,合理规定了各种经营活动应采取的方法、措施和应遵循的程序规范;7、适时性原则。
根据国家政策、发展变化等外部环境变化、内部业务职能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管理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及时自行检查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内部审计人员为了检查所属单位具体经济业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相关资料的实证性进行审核检查。
第四章内部控制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应遵循德实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首先进行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包括调查内部控制和描述内部控制,并进行初步评价;然后进行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及初步评价1、调查内部控制(1) 实施审计前或进驻所属单位后,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查阅组织系统图,收集、审阅和分析本单位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程序和人员职责分工、生产经营基本状况等文件资料,以及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内部控制运行情况;(2) 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调查时,应当考虑本单位业务规模、复杂程序、控制类型和控制程序等,恰当地确定调查范围;(3) 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现状进行调查时,应当关注本单位的控制环节、控制执行凭证、控制执行记录形式和控制程序运用的连续性。
2、描述内部控制(1) 将所属单位或所审计事项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通过文字叙述或流程图等书面形式加以记录、描述出来,以供测试和评价;(2) 根据现有内部控制描述有关业务的运行流程和控制点,再根据理想模式和专业判断,着重描述应设立的控制点,特别是关键控制点设立情况;(3) 内部控制描述方法:①文字叙述法,即用文字说明内部控制;②调查问卷:即根据需要调查项目的内容,列出提纲,编制内部控制审计调查表,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按规定程序形成书面记录,或将调查表发给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由他们填写后审查核实;③流程图法,在深入调查测试的基础上,内部审计人员以图解形式,根据本单位业务流程,运用符号反映和描述内部控制。
3、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健全性应考虑的因素(1) 控制措施存在与否;(2) 存在的控制程序是否准备执行,有无可操作性;(3) 是否存在失控环节;(4) 失控的性质和原因;(5) 失控对控制系统的影响;(6) 审计方案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7) 内部控制的局限性。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1、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程序(1) 业务测试:针对业务控制程序,在确定审计的业务系统中,选择若干笔业务,沿着规定的业务处理程序进行穿行测试,观察、检查制度中规定的各项控制措施(即控制点,特别是关键控制点)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的执行情况;(2) 穿行测试:既可采取顺查法,也可采取逆查法,重点是检查在这些事项的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控制环节的处理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内部控制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3) 功能测试:针对业务控制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选取若干笔业务,检查各项控制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效果。
2、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方法(1) 证据检查法:通过对所属单位会计凭证、通知单、报告、申请书、批准书以及能反映控制措施的文件进行检查,看规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