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情况记录表【模板】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时间:年月日考试地点:考试科目:任课老师:监考老师:【监考流程与指令】(执行完毕请监考老师在每项后面打勾)1.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用投影播放考试纪律核心内容PPT,或者在黑板上写“座位及附近必须清空,不允许携带考试资料及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存储设备,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不得交头接耳、传/接纸条、偷看/展示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2.分发试卷前,监考老师需大声宣读考场纪律“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或存储设备必须关机,放在书包里或讲台上,资料、笔记、书包等物品必须放在教室前后空地上,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不得交头接耳、传递或接收纸条、展示或偷看试卷。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试违规行为,或者座位及附近有上述物品,不论开机与否、看与否、是否为本人所有,均将终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载,并给予相应处分”。
□3.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需检查座位周围、抽屉内是否有考试资料或手机,再次强调上述考场纪律。
□4.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看书或使用手机和电脑。
□6.考试期间,学生去洗手间应作登记,离场超15分钟不允许再次进场(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7.考试期间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违纪处理】发现作弊,当即终止考试,没收材料,在试卷上写明考生违纪情况,监考和学生签字确认。
试卷和作弊材料(小抄、作弊手机的照片等)交给教务处巡考,或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员转交教务处。
8.考试期间其他突发情况登记:9.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
□10.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当场清点考卷、答卷。
确认与签到人数一致后,将签到表、考场记录表随试卷一同交给院系教务员或主考老师(依院系实际安排),并说明考生违纪情况。
11.签到表、考场记录表将作为试卷归档的一部分,请院系教务员注意留存。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教室;
考试时间:年月日午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学院:;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2.考场秩序记录(以√符号选择):
(1)考生座位是否按学号随机安排?是;不是。
(2)监考老师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3)考前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时分。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分。
(6)有无考试违纪学生?无;有。
3.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详细记录违纪学生的姓名、学号、违纪情节、违纪事实及发现
违纪的经过、时间,监考老师当时的处置情况;并请违纪学生签名。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考场情况记录表
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立即将此表送至考务室。
2.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纸张不够可另附纸说明,并于考试结束后随本表一并送至考务室。
3.背面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
4.考务室及电话:主2#101:6288440;主4#117:6288300;主5#312:6288295;公1#110:6288178;经管#308:628827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20 - 20 学年第学期□期中/□期末/□其它考试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立即将此表送至考务室。
2.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纸张不够可另附纸说明,并于考试结束后随本表一并送至考务室。
3.背面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
4.考务室及电话:主2#101:6288440;主4#117:6288300;主5#312:6288295;公1#110:6288178;经管#308:6288277附:考场违纪、作弊认定原则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12.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13.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或出现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场情况记录表
********校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年第学期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不得带走试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等。
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因故须借用的,须通过监考人员同意。
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不得放在课桌和座位旁。
三、考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中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考试入场后原则上不得再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陪同。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违者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四、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同时应用钢笔、圆珠笔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以外或密封线以内一律无效。
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七、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将其名单交任课教师,注明原因,方可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课程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提出警告,令其纠正,经警告后,又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
考试中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等作弊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
封于答题卡试卷袋中;操作技能考试的《记录表》和操作技能成绩一起密封于操作技能成绩袋中)。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
鉴定机构:鉴定时间:年月日
起止考号:
考试类型:□ 理论知识 □ 操作技能考场号:第考场
考场记录
序号
考核职业(工种)
级别
人数
备注
1
2
3
4
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
缺考考号(后四位)
考
场
情
况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签字:
注: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附违纪登记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教室;
考试时间:年月日午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学院:;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2.考场秩序记录(以√符号选择):
(1)考生座位是否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坐?□是;□不是。
(2)监考老师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3)考前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时分。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分。
3.有无考试违纪学生?□无;□有。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填写附件1 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附件1:
南京师范大学考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2、学院准备好相关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将材料转交学工处处理。
考场情况记录表(第 考场)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1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2 场
考务管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3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4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5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6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1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2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3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4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 第 5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 第 6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