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课程(以下简称通识课程)是我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课程管理,提升课程教学水平,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通识课程建设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大学通识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的人格塑造与德性养成为主要目标。
通识课程是通识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之一。
通过通识课程学习,学生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认识家国天下、认识宇宙自然,养成文明意识与历史观念,培育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提升思考批判、交流合作与开拓创新的能力。
通识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以下简称通识核心课)更加注重经典阅读、深度学习、问题探究和能力养成。
第三条通识课程重在启迪思想,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习成为养成创造性思维的过程。
通识课程应更多地采取“大班授课、小班讨论”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尽力避免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法。
第四条通识课程分为以下四个系列:I.人类文明及其传统。
这类课程目的是使学生充分理解人类文明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理解人类在思考永恒问题过程中形成的不同传统,从而拓展跨文化的全球视野,提升文明对话的意识和能力,并面向未来思考人类文明在全球化时代的发展方向。
II.现代社会及其问题。
这类课程目的是使学生能够从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等角度深入思考我们置身其中的现代社会,了解不同学科认识现代社会的方法,批判性地反思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把握未来社会的发展走向,建构美好的未来社会。
III.艺术与人文。
这类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接受人文精神的熏陶,促进学生对古今中外人文艺术的感知,提升审美情趣、想象力和鉴赏力,始终保持对真善美的追求。
该系列课程属于美育教育课程,重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全面提升学生的艺术境界和人文情怀。
IV.数学、自然与技术。
这类课程目的是向学生打开自然世界,以科学思维和方法展现大自然内在的法则,使学生理解数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中某些问题的认识过程及未来发展方向,提供观察、思考、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进一步理解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
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
长春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09〕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我校为扩大大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推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一类课程,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各学院及广大优秀教师开设公选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教师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与其他课程一样考核,同等待遇。
第三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审批、管理。
第二章通识教育选修课设置原则第四条有利于在自然、社会和人文领域培养、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打破学科壁垒,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与渗透。
第五条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第六条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偏重于人类社会形成的基本规范和恒久价值,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科学素养和学识的培育,突出人文素质教育。
第七条教学中能积极进行改革,避免照本宣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进行研究性的学习,应加强对学生思辨、批判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章课程第八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所属学科分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光电特色类等六大类系列课程。
第九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编入学校的培养方案中,由开课学院选派专职教师开设或由聘请校外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授课。
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各相关学院申报(学院组织填写《长春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参考资料目录、作业要求,成绩考核办法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课程,教务处建立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开课时不需重新申请。
为确保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课程库每2年更新1次。
大学校本通识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校本通识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着眼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和社会需求,深入贯彻通识教育人才培养理念,促进大学生思想品格和思维方式、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和竞争力、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的全面持续发展,实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校依托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本科生通识课程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全校通识课程建设计划、通识课程设置、通识课程遴选、课程教学大纲审定等事宜的建议、决策和咨询。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校本通识课程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四条校本通识课程是本科生跨专业知识学习和素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设计上应淡化专业教育,突破单纯的“专业视域”和“知识视域”,具有一定的学科交叉性和专业融合度,把跨专业的思维方法和普适性技能作为教学重点,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人文修养、思想视野和精神感悟,以利于学生知识体系的优化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发展结构,校本通识课程按模块分类设置,共划分为四个模块: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社会发展与现代性认识、科技进步与科学认识、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每个模块内下设若干课程。
第四章课程资源库建设第六条校本通识课程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由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共同建设,采取课程资源库的形式进行管理,课程资源库每学年更新一次,建立课程准入退出机制,不断丰富优化课程资源。
第七条校本通识课程分为线下课程与线上课程两类。
线下课程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教师开设,线上课程由学校引入第三方在线课程资源或由本校教师开发建设。
第八条各院(系)均须积极开发开设线下校本通识课,每个院系开发的课程总门数至少为本单位专业教师数的五分之一,且其-3-中每学期须至少确保有60%以上的课程开设。
学校公共教学单位、各级科研机构也应积极开发开设线下校本通识课程。
第九条校本通识课程须有效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在课程开发设计时要深入发掘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元素,积极探索在通识教育中根植理想信念,将正确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传达给学生。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选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通选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学涵养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身心。
2.有利于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培养和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应当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以及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第四条通选课模块设置1.通选课总体设置为三大模块六类课程。
(1)通选(艺术)模块:对应“艺术天地”类别,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2)通选(心理)模块:对应“心理健康”类别,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通选模块:包括“人文社会、科技世界、xx文化、创新创业”四个类别的课程。
以上三大模块六类课程组成了涵盖公共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理论、xx特色文化、科学技术世界、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等人文社会和科学素养类内容的通选课体系。
2.学校在线下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引进通识教育类优秀在线课程(包括外校和本校教师建设的课程),丰富通选课资源。
第五条通选课学分设置及要求L原则上所有通选课每门课程为1学分,对应16个学时。
3.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原则上在线课程(慕课)不得超过5学分。
复旦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内有3个sheet)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
一、通识教育课程
I.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六大模块课程,总学分要求为24分。
具体修读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
(1)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须修读12学分,其中A组为必修课程,共10学分,B组为选修课程,任选一门,计2学分;
(2)“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理论概论”课程课堂教学为每周3学时,计3学分;社会实践环节每周2学时,不计入总学分,另计为社会实践学分;
(3)历史学专业学生不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须在B类课程中另选一门。
2、六大模块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六大模块”的总学分要求为12学分,学生须在每一模块中各修读2学分(即1门课程)。
建议每学期修读2学分(1门课程),6个学期修读完毕。
[模块I]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
[模块II]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
[模块III] 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
[模块IV] 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
[模块V] 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
[模块VI] 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
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处在不断建设的过程中,因此具体课程请以每学期课程表为准。
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校拟在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中重新规划和设计全校的通识教育课程。
现对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在思维、表达、沟通、协调、创新等多方面得到更快、更好、更强的发展,构建以素质教育为取向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在最基本的知识领域为学生提供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精品课程,推进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之间的融会贯通,帮助学生搭建平台,开启心智,拓展胸怀,提升境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人生发展奠定基础,提供支撑。
二、基本理念实施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应坚持以下基本理念:1.“通”:(贯通)有机的课程体系、鲜活的教学内容、多变的教学方式。
2.“宽”:(宽广)广博的知识结构、开阔的学术视野、宽广的育人胸襟。
3.“厚”:(厚实)坚实的教学构架、丰盈的理论资源、多维的课堂模型。
4.“透”:(透彻)深刻的知识精髓、独到的分析视角、深远的人生影响。
三、课程设置借鉴国内外高校开展通识教育的成熟经验,结合学校实施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经校内外专家推荐、梳理,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拟调整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类知识等四大模块,目前设置课程如下:第一模块(人文科学类。
含:文、史、哲、艺术、宗教等)《中国文化专题》、《西方文化专题》、《中国哲学智慧》、《西方哲学思想》、《中国文明史》、《西方文明史》、《中国古代文学通论》、《西方文学名著导读》、《汉语写作》、《唐诗宋词赏析》、《美学专题》、《艺术导论》、《美术鉴赏》、《音乐鉴赏》、《书法赏析》、《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戏曲鉴赏》、《宗教文化》、《中西方文化比较》、《格言与诗话》、《演讲与口才》第二模块(社会科学类。
济南大学关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南大学关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南大学关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识教育是指面向不同学科背景学生开展的,旨在克服专业教育带来的知识素养片面性和局限性,促进学生精神成长、素质提高和知识结构优化的非专业教育,其目的是把学生培养成和谐发展的人。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是通识课程体系中的标杆性课程,具有发挥示范与引领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通识教育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构建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学校决定在原有全校性通选课和骨干通选课的基础上规划和设置本科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结合学分制改革和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托学校的办学优势和育人特色,对通识教育课程进行系统安排和整体设计,构建具有济南大学特色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继续学习和多向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课程设置标准1、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
2、有利于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
4、有利于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合作能力。
6、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社会意识。
7、有利于体现学校的办学传统、优势与特色。
三、课程域规划与设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划分为文化传承与文明对话、人文与艺术、社会探究与批判性思维、科学与技术、生涯发展与生命关怀五个课程域。
1、文化传承与文明对话课程域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文化要略与智慧、中外科技发展史,人类文化发展历程,当代西方文化,中外文化交流、中外文化比较,宗教文化等内容。
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中国及世界历史文化的知识,树立国际视野,体悟传统文化,提升人生境界和生存智慧。
2、人文与艺术课程域主要涵盖文学、艺术等学科领域。
目的在于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培养学生对文学艺术的审美能力和人文关怀,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大学通识课程建设方案
XXXX大学通识课程建设方案通识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学生为本,面向不同学科背景学生开展的,着力于教育对象精神成长、知识结构优化和能力提高的,非职业性和非专业性的教育,其目的是培养社会中有健全人格的公民。
为实现通识教育的目的,在本科教育中建立“平台+模块”的通识课程体系(以下简称通识课),促进“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的专业教育”的转变,并与专业教育相互交融,和谐共振,共同发展,让学生广泛的识科学、识社会、识人类,把学生培养成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前瞻的思维和历史的眼光,能够融通中华文化和外来文化,有合理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能够创新思辨和沟通表达,有健全的人格和全面的素质,能够和谐发展”的人才和公民,特制定以下建设方案。
一、通识课的平台根据通识课的设置目的、面向对象、课程内容等,将通识课划分为三大平台:基础通识课、学科通识课、国设通识课。
(一)基础通识课课程的设置目的是通过让学生广泛涉猎不同的学科领域,不断拓宽知识视野,增加学生的人文知识、艺术修养和科学素质等。
面向对象为全体学生。
课程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模块:人文社会科学模块—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哲学、中外文化、政治、经济、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引领学生探知人文科学领域的知识,提升学生的文化融通能力和人文知识素养,使学生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以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
自然科学模块—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学科,使学生通过对所涉领域的总体上的理解,认识自然科学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
此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
艺术体育模块—主要涵盖音乐、绘画、影视、体育等学科,通过鉴赏和分析各种艺术作品、了解各种体育文化,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品位以及体育文化修养。
综合实践模块—主要涉及实践类课程、创业创新类课程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综合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的素养。
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方案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学校本科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
为加强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教授讲堂”—核心公共选修课)和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组成。
其中,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分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美育与健康、教师教育等4个系列。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理念为“学科贯通、研读经典、名师授课、夯实基础、提高素养”。
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要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文化艺术欣赏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鼓励开设经典著作导读和学科交叉课程。
第三条本科生应在学好本专业课程的同时,积极主动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取得8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在修读期间必须从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中选修非本专业6学分的课程,从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中选修非本专业2学分的课程(“非本专业课程”指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其中对于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要求学生从每一系列中至少选修1学分的课程,文科学生须选修2学分的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课程,理科学生须选修2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课程,师范生须选修2学分教师教育系列课程。
第四条每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周学时为2,教学周数一般为9周或18周,课时一般为18课时或36课时。
每18课时计1学分。
第五条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不得免修。
但学生跨校、跨学院选修的课程及辅修课程(修读之前,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处认定批准)可计为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获得的专利,记为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第六条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各教学单位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
每位校聘关键岗的教师,在3年聘期内至少应开设2门次的通识教育选修课。
学校鼓励身体状况良好的离退休教师申请开设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并为其颁发聘书。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课程管理规定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课程管理规定江大校〔2016〕1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和教材选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课程类别第二条课程按学科功能可分为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第三条课程按学习要求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程为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分为公共选修和专业选修。
公共选修课程是指面向全校开设的通识类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是指根据培养规格、专业方向开设的专业课程,学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和兴趣选修。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四条课程设置应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并对毕业要求形成有效支撑。
第五条课程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在考虑本课程系统性的同时,注意与前后课程内容的衔接。
第六条原则上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实践环节每周计1学分。
第七条课程必须编写相应的教学大纲,并在大纲中规范表示相关信息,包括:课程名称(中、英文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课外学时等)、适用专业、先修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学时分配与教学形式、考核方式与途径、参考书目及学习资料等。
第八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须采同一课程名称和同一课程代码。
在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和管理文件中的信息须完全一致。
第九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近的课程,须在中英文课程名称后用大写字母加以区别,如:电工电子学A、电工电子学B。
第十条需分学期开设的课程,须在中英文课程名称后用大写罗马数字加以区别,如古代汉语(Ⅰ)、高等数学A(Ⅱ)。
第十一条课程相关信息由教务处与开课学院共同审定,一经审定后,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课程信息。
如确需更改,需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商定,并经教务处审定同意,方可修改。
第四章开课管理第十二条各学院须依据审定的教学计划开课,不得在教学计划之外随意开设课程,教学计划确定的教学环节、学分、学时、考核方式等均不得随意改动。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
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
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
聘请校外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
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
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拓宽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增进对自身、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同时建设一批教学效果好、具有学校特色、能够面向全校学生长期稳定开设的高质量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体系设置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由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学与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四大模块构成。
1、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自然科学学科和众多的工程技术领域,使学生通过对所涉领域的总体理解,认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新进展及其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
2、人文社会科学类:主要涵盖哲学、历史学、伦理、政治、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领域。
旨在使学生了解哲学分析的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学会用历史的方法和眼光认识事物;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文学与艺术类:主要涵盖文学、艺术等学科领域。
旨在培育学生的文学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使其在文学艺术作品的赏析过程中感悟文学与艺术的魅力,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4、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创新方法、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创新创业基本素养等内容。
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创业的基本素质(包括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能力等)。
第三章课程设置原则第三条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课程设置原则如下: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
3、有利于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
5、有利于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批判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
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
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
聘请校外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
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
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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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是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通识核心课程”)的设置对于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也是落实我校“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的具体表现。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和激励师生共同提升通识核心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获得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XXXX大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通过落实“四位一体”育人理念,实施与通识教育相融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厚重的人文素养、求真的学术追求、宽广的全球视野,具备学习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成为卓越创新人才。
XXXX大学通识教育的目的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全人格、理性思维、广阔视野、远大志向和担当精神的卓越人才。
通识教育应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掌握不同学科的思想方法,培养批判性思维,加强沟通能力,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心智培育和知识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开设通识核心课程是实施通识教育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课程设置遵循原则
通识核心课程遵循如下原则:
(一)有利于强化价值引领,帮助学生树立远大志向;
(二)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掌握跨学科的思维方法;(三)有利于提升学生
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有利于提升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五)有利于拓宽学生国际视野、促进跨文化合作与交流;
(六)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七)有利于促进知识共享与融通,促进教学相长。
第三条课程模块设置及修读学分要求
通识核心课程设置分为四模块: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
技术。
通识核心课程选读实行非专业所在模块指定选修制,每位学生须修满12个学分,其中须在本专业所在模块以外其它每一模块至少选修2学分课程。
第四条立项课程来源及评审
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通识核心课程的顶层设计,通识核心立项课
程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建的符合通识教育理念且授课效果良好的通选课或学科基础课
程;
(二)各院系按照通识核心课程要求申报新课。
学校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必要时,学校可根据课程规划发
展需要经专家评审后进行指令性立项。
学校认定学分的MooC通识课程,原则上应遴选国内知名平台、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讲授,并由我校相关学科教师对接建设。
此类课程必须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且线下授课
时长不低于总学时的50%o课程的认定及对接教师资格审定由教务处经征询通识教育专家意见后做出。
第五条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要求
课程应符合通识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知识融会贯通、能力提升和价值观塑造,注重个人修养、社会担当、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历史意识、全球视野的养成,并能
清晰地体现在课程目标之中。
课程原则上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并切实担负课程团队组建、教学内容审核,课程考核把关等职责;课程团队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
(教龄3年以上)的骨干教师承担。
课程建设秉承我校“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教学传统,课程目标明晰,教学内容充实并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教学设计科学且能激发学生
的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具有明确的考核目标、手段和考核难度及挑战性,使学生
获得显著的知识增量、方法优化和境界提升。
根据课程性质及目标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教学质量高,能够有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课堂参与度高;对学生的课外学习(文献阅读书目及章节或每周阅读页数、习题或思考题的数量、写作字数及规范、实践次数及作品效果等)有明确详尽的要求,并对学生各项作业及练习进行有效检测和及时反馈;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还应提供拓展性阅读或作业指引。
第六条课程资源及管理
对于通过立项的通识核心课程(含全英文通识课程)、我校认定学分的MOOC通识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一定额度的建设经费。
列入必修模块的通识核心课程,学校
将依据学生受益面给予一定额度的年度课程运行费支持。
第七条课程分级分类
为鼓励教师提升课程质量、引导学生修读优质课程,学校将参考专家评议、教学大纲审核、学生评教、督导听课、学生受益面等结果逐步建
立通识核心课程分级
分类体系。
综合考核评价优良的课程将逐步纳入必修课模块。
课程大纲及教学内容陈旧、授课效果不佳、评教结果处于D档的课程将被列为预警类课程,必要时由教务处决定停课整改。
整改有效的,经教务处审核后重新开课。
列入预警类课程清单的将被取消夏季学期开课的资格。
课程分级分类采用动
态评价模式,具体清单由教务处定期公布。
第八条平行班限制
通识核心课程原则上应由课程负责人授课,不开设平行班。
确有需要开设平行班的应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设。
第九条课程受益面、连续性要求
已经立项的通识核心课程原则上应每学年开课一次。
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学年未
开课的课程不再列入通识核心课程清单。
第十条成绩评定
通识核心课程学生成绩评定应科学、严格、规范,所有考核标准须在第一次授课时明确告知学生,各项考核(含过程及期中、期末考核)应具有相当难度和区分度。
原则上,过程考核每学期不少于3次。
自2020-2021T学期始,通识核心课程教学班学生成绩优秀率[85分(含)以上或A-(含)以上]原则上不得高于35%。
部分具备课程挑战度、小班讨论的通识核心课程,由任课教师在课程开设1周内,提交课程设置与考核安排,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教学
班优秀率[85分(含)以上或A-(含)以上]可以提高到45%以内。
第十一条学术规范及惩罚措施
为树立和增强学生的学术道德意识,采用大论文考核方式的通识核心课程须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抽查性查重,论文重复率比例原则上低于15%o凡任课教师认定论文有
学术不端行为的,课程总成绩以0(百分制)或F(等第制)或不通过(两级制)记入。
第十二条课程整改与取消
课程整改与取消的决定由教务处经征询通识教育专家意见后做出。
以下情况的
课程原则上应予取消,不再纳入学校通识核心课程清单:
(一)整改效果不佳的预警通识核心课程;
(二)通识教育专家、督导听课后建议并经认定应予取消的课程;
(三)依据学校通识教育整体战略规划和课程需求,不适宜继续开设的课程;
(四)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学年未开课的课程;
(五)课程负责人退休、离职等情况的课程;
(六)其它情况应该取消的课程。
第十三条生效及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
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