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分表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组织与管理”占90分,“基础条件”占160分,“药品质量与安全”占23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30分,“人才队伍建设”占190分,“教学、科研与制剂”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本标准中的“创新项目”指省内尚无先例。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审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为“一票否决”项目。
评审中出现“一·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调查表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调查表尊敬的参与者:感谢您参与我们的调查。
本问卷旨在评估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以便我们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培养更符合行业需求的高质量人才。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诚实填写以下问题。
一、基本信息1. 姓名(可选):_____________________2. 毕业年份:____年3. 当前职业领域:_____________________4.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请根据您在职业生涯中的实际体验,对以下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评价。
评分标准:1-非常不满意,2-不满意,3-一般,4-满意,5-非常满意。
1. 基础知识掌握(包括生物学、医学和工程技术等相关基础知识):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2. 研发能力(包括新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能力):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管理能力(包括项目规划、执行、监控和总结能力):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4. 团队合作能力(包括跨学科团队合作能力):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5. 持续学习和自我更新能力(包括跟踪最新医疗技术发展,终身学习的能力):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6. 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包括应用工程知识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7. 国际视野(包括了解国际医疗器械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评分:____建议/评论: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综合评价1. 您认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您职业发展的契合度如何?评价:_____________________2. 您认为该专业培养方案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或增强?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其他建议和意见请分享您对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任何其他建议和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感谢您的参与和宝贵意见!填写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以上培养对象期满考核
21-26
18-20
注:满分为10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省级培养对象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档次(分)
优秀
良好
合格
优秀
良好
合格
师德表现20分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学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是本学科带头人,且培养期间获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论文他引次数达到70次以上。(2)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3)获国家级一等奖,或获国家级二等奖(前5名);或获国家级三等奖、
省级一等奖(前3名),或获省级二等奖(前2名),并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4)有2项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项目,排名前2名,并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8篇。(5)正式出版20万字学术专著1部,同时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7篇。
(2)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竞争性项目总经费工科不少于40万元,理科、经管类不少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5万元。
(3)主持1项以上横向项目,学校到位经费不少于30万元。
18-20
14-18
12-14
学术成果30分
是本学科的带头人,且培养期间获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论文他引次数达到70次以上。(2)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10篇(一项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相当于3篇论文,一项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相当于1篇论文,下同)。(3)获国家级一等奖,
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以上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内容和标准
医学重点人才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积分表
10
省级科技成果奖有一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得10分、9分、8分。市级科技成果奖有一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得6分、4分、2分(各奖项前五名获奖者计分,第二、三、四、五名分别得相应分数得1/2、1/3、1/4和1/5)。获得发明专利得3分,其他专利得1分。
4、获得市级或省级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任职(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8
省级以上医学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得8分、副主任委员得6分、委员得3分;市级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得4分、副主任委员得3分,委员得2分。
5、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市“111工程”中的培养对象,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级以上“名医生”、“首席技术专家”、国外留学进修工作一年以上、援疆援藏援外一年以上的荣誉称号经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8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得8分、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得7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得6分。“111工程”中的第一层得4分,第二层得2分。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得8分。省“中突”得6分,市“中突”得4分。获评市级以上“名医生”、“首席技术专家”等荣誉称号,或国外留学进修工作一年以上、援疆援藏援外一年以上的有1得2分。
8、积极引进并开展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并获得省卫生厅或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或市县或单位新技术项目表彰奖励≥2项(为第一获奖单位和个人)。
10
省级以上卫生部门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10分/项、8分/项。市卫生部门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4分/项、2分/项。市县或单位新技术项目表彰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2分/项、1分/项(各奖项前三名获奖者计分,第二、三名分别得相应分数得1/2和1/3)
医院人才培养方案3篇
医院人才培养方案3篇(医院科室人才培养方案)医院人才培养方案1医院“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医院的发展。
“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
“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1。
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填写《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2。
“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采用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
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
三、资助经费1、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培养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才而开展有关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国内进修等,采取“实报实销制”。
四、组织管理1、医务科成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和实施评议小组,形成以医务科为操作机构,其它职能处室参与和协调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一、引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1、临床诊疗能力(40分)(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2)服务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家属对专科医疗服务的评价,包括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效果、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满意度。
(3)医德医风:考察专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德医风的认可度。
5、综合管理(10分)(1)管理创新:评价专科在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分表
附件1
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分表
所在单位:(盖章)层次:培养对象: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扣分理由
实际得分
一、项目实施情况
10分
未按研究计划预期开展研究工作,各时间段预期目标一项未解决扣2分。
五、人才培养
10分
1、项目研究期间参与研究人员学历、职称有提升,一人一项(职称或学历)有提升得1分。2、培养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的博士生1名得2分。
六、德行
5分
1、一票否决:如出现违背科学精神、其它产生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则取消其培养资格。
2、对项目的态度情况:各环节材料准备情况,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则扣5分。
第三层次: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2、囯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分;3、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分;4、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分;5、市州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分。
(三)专利
15分
发明专利: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2分/项10分
研究成果转化,并成功应用到临床5分/项。该项最多得10分。
四、研究成果
(一)成果鉴定
10分
国际领先水平:5分/项;国际先进水平:3分/项;
国内领先水平:2分/项;国内先进水平:1分/项。
(二)成果获奖
15分
第一层次: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2、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分;3、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分。
第二层次: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2、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分;3、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分;4、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分。
医学重点人才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积分表【模板】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得8分、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得7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得6分。“111工程”中的第一层得4分,第二层得2分。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得8分。省“中突”得6分,市“中突”得4分。获评市级以上“名医生”、“首席技术专家”等荣誉称号,或国外留学进修工作一年以上、援疆援藏援外一年以上的有1得2分。
10、能够按要求开展相对应业务项目。
20
开展相应级别机构岗位技术业务项目,统计时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由同行评议)
注:每项得分超出规定分值部分按1/2计入总分。
9、获得省部级、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为第一获奖单位和个人)。获得专利授权(与医疗相关)。
10
省级科技成果奖有一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得10分、9分、8分。市级科技成果奖有一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得6分、4分、2分(各奖项前五名获奖者计分,第二、三、四、五名分别得相应分数得1/2、1/3、1/4和1/5)。获得发明专利得3分,其他专利得1分。
4、获得市级或省级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任职(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8
省级以上医学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得8分、副主任委员得6分、委员得3分;市级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得4分、副主任委员得3分,委员得2分。
5、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市“111工程”中的培养对象,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级以上“名医生”、“首席技术专家”、国外留学进修工作一年以上、援疆援藏援外一年以上的荣誉称号经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8、积极引进并开展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并获得省卫生厅或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或市县或单位新技术项目表彰奖励≥2项(为第一获奖单位和个人)。
10
湖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医院有扶持重点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6
查有关资料
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
医院制定有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4
查有关资料
无中长期的发展规划不得分
4
专
科
队
伍
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专科医师人数合理
10
查医院花名册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执业资格;医师人数不低于0.2/床
有1人不符合相应执业资格不得分;专业技术人员数每少1人扣2分
二
科室理
100
5
综合
管理
科室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
5
查近三年有关资料
无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或年度总结均不得分
6
质
量
管
理
专科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10
查资料、查病历、查记录,病历不少于10份,每月有一次科内医疗质量检查记录;抽查2名工作人员
未成立组织不得分;科主任不是第一责任人不得分;每月未定期检查不得分;1人不熟悉扣2分
16
查评审有效时间内获批文件、项目开展记录情况,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不同项目可累积计分,培训班以讲学材料和学员签到表为准
国家级一项次6分,省级一项次2分,市级一项次1分
教
学
成
果
参编教材
10
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主编10分、副主编8分,编委6分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少一篇扣2分;2篇以下不得分
专科人
员的学
术兼职
(15分)
全国性学会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
8
查颁发的聘书。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学科多人担任职务,累加记分,最高分不超过标准分
人才培养模式专家评分表
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清晰,各实践模块学分分配及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合适,与专业知识领域相适应的主要实践教学内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设置合理
特色或创新
特色的内涵把握
具有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专业特点明显。
针对培养特色与创新
权重0.1(10分)
应用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教学进程计划
教学进程计划安排表
教学进程安排表中的课程设置(课程名称、编码、总学时、学分及实训学时)设置合理,知识能力素质三大结构设计合理;课程体系的调整,课程的整合、重组合理;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设计合适。
针对教学进程计划
权重0.2(20分)
专业学制学位及学分
学制、要求学分、授予学位
对基本学制、毕业要求达到的学分表述正确。
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的具体要求描述全面准确,切实可行。
能力结构要求
对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应用知识能力、创新能力、职业技术资质的具体要求描述全面、准确,切实可行。
知识结构要求
对学生知识结构要求描述全面准确,涵盖学生应获得的工具性知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工程技术知识、经济管理知识、专业知识等,并切实可行。
附件:行业企业专家鉴定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表
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
专业名称
机电技术应用
项目
观测点
A级(优秀)标准
测评等级
说明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的
目
标
定位与 办学思路
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条件、中职学生特点。
针对培养目标
医院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
医院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篇一】为加快我院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促使各学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我院医学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从全院各学科中择优选拔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经过计划培养,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领先技术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医院创建新一代青年医学专家队伍,形成各专业优秀学科带头人梯队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医院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实施是在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科教科、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选拔范围、条件及要求(一)选拔范围:全院临床、医技、药学及护理学科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崇高、治学严谨,身体安康,具有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精神;2.年龄:40周岁以下(申报当年);3.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及以上;4.外语:大学(或取得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硕士学位全国英语考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等);5.计算机:取得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合格;6.职称: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8.科研:承担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名),或有完整的科研设计书,处于预试阶段拟准备申报的科研课题;9.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及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理论技术,为科室业务骨干,具有发展潜能;10.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获院级以上表彰。
具备上述前提,择优选拔。
(三)要求: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必须能切实保证按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并且能保证提供优秀导师(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在临床及科研一线固定带教。
四、选拔程序(一)申请1.由个人申请并填写“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申请书”。
2.科室(部门)初审后推荐至科教科。
原则上每期同一个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
3.本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
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4.本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本方案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原国家教委教成[1997]7号文)的成人高校(视为已通过合格评估),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
第三轮青年重点人才培养对象考核表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第三轮青年重点人才培养对象考核表
()年度
姓名:
学科:
填表时间: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制
填写说明
1、《第三轮青年重点人才培养对象考核表》由培养对象本人填写后,将书面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本一套,报医院组织人事处。
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成果奖均只填写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 月30 日的资料。
2、项目申报书所列各项内容都要据实填写,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扼要(涉及的外文名词要同时用中文表达)。
所有内容在组织人事处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
3、在国内外期刊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论著)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学术论文论著)。
4、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本人须注明本项目是主持人或作为参加人员(以科教处的申报书原件为准)。
5、个人获省市级科研成果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学术、技术成就
三、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完成情况。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组织部、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科研院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的申报和选拔工作,计划在全省选拔30名左右的医学领军人才。
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
行业内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及中医等领域工作的正式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医学领军人才申请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道德素质过硬。
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二)团队效应突出。
领军人才应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三)引领作用显著。
领军人才应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在领先学科建设中发挥“领头羊”作用,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医疗卫生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院士培养对象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具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职称。
(五)近五年取得过以下成绩之一:1.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基础医学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杂志发表专业论文IF(累计影响因子)在20分以上,预防和临床学科申请者论文IF在10分以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请者论文IF在5分以上。
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1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细则(试行)一、考核对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对象为有全日制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科研单位,具体分为公共课(含交叉课)教学单位和专业课教学单位。
公共课(含交叉课)教学单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部12个学院。
专业课教学单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部、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媒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生物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32个学院(部)。
二、考核组织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由教务处牵头组织。
成立本科人才培养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下设本科教学任务考核组、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
本科教学任务考核组负责考核各单位每年本科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本科教学优秀单位和教学成果的考核。
三、考核方式每年8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将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自评并报教务处;9月10日前,本科教学任务考核组和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对各教学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核实和复评;9月20日前,本科人才培养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对本科教学任务考核组和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四、考核内容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教学任务、超额教学任务、教学优秀学院和教学成果”四大类。
湖北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评分表
未制定诊疗规范或未围绕重点病种制定诊疗规范,不得分;在诊疗规范中,特别是重点病种的诊疗规范中综合运用中医药诊疗方法不突出,每1个诊疗规范扣10分
30
2.13中医药治疗率
门诊及住院均领先于全省中医医院相同单病种的中医药治疗率(对主病、主证运用中医药为主的疗法进行治疗)
抽查出院病案50份、门诊病案30份[无法获得门诊病案者抽查当天该专科(专病)门诊病案]
专病项目的重点病种,高于本地区同病种平均住院费用,不得分
10
2.6收治病种
重点专科:收治病人中本专科病种≥80%,重点病种收治人次占本科收治人次的50%以上
重点专病:收治专病人次占本病区收治人次的50%以上
查阅建设周期第三年度医院统计资料
1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每降低5%再扣2分
20
2.7区域外患者比例
②医师学历结构:三级(或省级)中医医院研究生学历应占10%;二级(或市、县级及非政府举办)中医医院本科学历应占50%
执业医师类别结构:三级、二级中医医院重点专科中医执业医师比例大于等于70%
查阅建设周期第三年度科室医师人员名单并与人事部门的档案核对
①医师职称结构,三级(或省级)中医医院以20%、二级(或市、县级及非政府举办)中医医院以15%为基准,每降低1%,扣1分每降低1%(最多扣10分)
查阅建设期间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工作记录
建设期间未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得分;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不足3项,每少1项扣5分
15
四、人员(200分)
项目
项目要求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分值
得分
4.1人员结构
①医师职称结构:高级比例,三级(或省级)中医医院应占15-25%,二级(或市、县级及非政府举办)中医医院应为10-20%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21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2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学员: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我部根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财会〔2013〕6号),现开展第二期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确保质量,推荐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入选特殊支持计划,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持续提升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持续发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实现会计强国目标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
二、培养模式(一)培养对象。
特殊支持计划的培养对象为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医院优秀人才选拔考核评分标准
XX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考核评分表
备注:
1、基本条件要求:副主任以上职称或实际上已承担学科带头人职责的任职年限大于5年的主治医师、本科学历、年龄在35~45周岁。
2、三年内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党政纪处分者实行一票否决。
3、申报人员限于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基础学科人员。
XX医院重点培养人才选拔考核评分表
姓名考核时间考核总评
备注:
1、基本条件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任职年限大于10年的住院医师、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三年内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党政纪处分者实行一票否决。
3、申报人员限于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基础学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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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果获奖
15分
第一层次: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2、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分;3、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分。
第二层次: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2、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分;3、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分;4、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分。
1、SCI论文每篇得1分;2、主持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得1分;参加出版专著或教材得0.5分。
第二、三层次:
1、SCI论文每篇得1分;国内期刊每篇论文得0.5分;2、主持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得1分;参加出版专著或教材得 Nhomakorabea.5分。
四、研究成果
(一)成果鉴定
10分
国际领先水平:5分/项;国际先进水平:3分/项;
第三层次: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2、囯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分;3、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分;4、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分;5、市州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分。
(三)专利
15分
发明专利: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2分/项;外观设计专利:2分/项。
(四)推广应用
10分
研究成果转化,并成功应用到临床5分/项。该项最多得10分。
附件1
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分表
所在单位:(盖章)层次:培养对象: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扣分理由
实际得分
一、项目实施情况
10分
未按研究计划预期开展研究工作,各时间段预期目标一项未解决扣2分。
二、经费使用情况
5分
预算实事求是,各项开支有记录、合规合理、专款专用。
三、学术论文
20分
第一层次:
五、人才培养
10分
1、项目研究期间参与研究人员学历、职称有提升,一人一项(职称或学历)有提升得1分。2、培养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的博士生1名得2分。
六、德行
5分
1、一票否决:如出现违背科学精神、其它产生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则取消其培养资格。
2、对项目的态度情况:各环节材料准备情况,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则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