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进程
卫生法规重点手写笔记
卫生法规重点手写笔记一、卫生法概述。
1. 卫生法的概念。
-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调整的是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 卫生法的渊源。
- 宪法:是卫生法的立法依据,例如宪法中关于公民健康权等相关规定。
-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卫生管理相关事务,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关规定。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可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卫生事务作出特殊规定。
二、卫生法律关系。
1. 概念。
-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所调整的人们在卫生组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构成要素。
- 主体。
- 包括国家机关(如卫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如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如医学协会)和公民(如患者、医护人员)等。
- 客体。
- 生命健康权:这是卫生法律关系的最重要客体,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是卫生法的核心目的。
- 行为: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监督行为等。
- 物: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也可作为客体。
- 内容。
- 即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患者有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医疗机构有提供合格医疗服务的义务。
三、传染病防治法。
1. 传染病的分类。
-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这类传染病要求强制管理,对患者、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患者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 乙类传染病(26种):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
其中部分乙类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等)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丙类传染病(11种):如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
丙类传染病主要进行监测管理。
2.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
- 预防措施。
- 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等。
- 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受刑法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口起已满2年的;
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H止不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的情形已消灭的。
2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3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4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3.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卫生法的效力:(理解)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吋I'可效力# 失效吋I'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体现。立法宗旨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保护人民 的健康。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一、卫生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维护公众健康、预防疾病和促进卫生保健事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爆发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卫生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点。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机制,并规定了食品的安全标准、检验检疫制度等内容。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制定了处罚措施,以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是针对食品和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保障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
该法规定了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安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于防止和控制食品和药品造假、夹杂、欺诈等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三、环境卫生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基本环境保护法律,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责任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 垃圾管理条例垃圾管理条例是针对城市垃圾处理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
该条例规定了居民、单位和相关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垃圾处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资源化利用。
3. 环境保健法环境保健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预防疾病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等方面。
这些法规明确了环境监测、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四、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1.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保护公众免于传染病侵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传染病的预防、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要求。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知识点归纳归纳
目录
01.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02.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PART 01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民事责任的构成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行政责任的构成
行政责任的形式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刑事责任的构成
每一个犯罪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它们只能单独适用。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
30日内变更注册。
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
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
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加强医德教育。
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9。
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
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大一卫生法学重点知识点
大一卫生法学重点知识点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卫生领域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
在大一的学习中,了解并掌握一些卫生法学的重点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介绍一些大一卫生法学课程的重点内容。
I. 卫生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卫生法学是指以法律手段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学科领域。
它结合了法学、卫生学和医学的理论与实践,旨在建立和完善卫生规范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卫生与个人健康。
卫生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领域是在现代才得到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法学的研究和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II. 卫生法学的法律基础卫生法学有其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
其中,宪法确定了公民的健康权益和国家对人民健康的保护责任;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则提供了具体的卫生法律规范和制度。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的健康权益,强调国家的保护责任,并规定了公民对健康有权得到保障,国家对卫生领域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和权力分配。
2.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在卫生领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了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律义务和适用规则。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具有行政约束力的规章。
在卫生领域,行政法规起到了具体实施法律的作用,如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等,其中包括了对医疗机构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规定。
III. 卫生法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卫生法学具有自己的原则和制度,旨在构建卫生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
1. 公共卫生原则公共卫生原则是保障整个社会的健康和福祉的基础原则。
它强调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权益,主张通过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食品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等手段,维护整个社会的共同健康权益。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引言:卫生法学是一门研究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科,主要围绕卫生保健、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等方面展开研究。
掌握卫生法学知识对于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涵盖了医疗保健法规,还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卫生法学的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系统地复习这门学科。
一、卫生法学概述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的对象是卫生保健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卫生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保健法、卫生管理法、卫生监督法等。
通过卫生法学的学习,可以了解卫生保健的法律基础,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规定,以及了解卫生监督的法律要求。
掌握卫生法学知识可以帮助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二、卫生保健法规卫生保健法规是指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的法律法规。
卫生保健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人员管理、医药卫生产品管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
对于从事医疗工作或者涉及卫生行业的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些卫生保健法规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保障人民的健康。
三、卫生管理法规卫生管理法规是指卫生部门对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规定。
卫生管理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人员管理、卫生设施管理、卫生计划和预算管理等。
了解卫生管理法规可以帮助卫生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机制,协调好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的质量。
四、卫生监督法规卫生监督法规是指卫生监督部门对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要求。
卫生监督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督、药品管理监督等。
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了解卫生监督的法规要求能够帮助卫生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卫生工作的安全和合规。
五、卫生法学实践案例学习卫生法学不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了解一些实际案例,以便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
在卫生法学实践案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卫生法律实施的困难和挑战,也可以学习到卫生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大学《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考点总结
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1)卫生法的相关法律法规;2)各种卫生法的现象与规律;3)与卫生法相关的社会问题。
2,我国卫生法的渊源有哪些?1)宪法中的相关规定;2)基本法律中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规定;3)卫生法律;4)卫生行政法规;5)卫生行政规章;6)地方卫生法规;7)国际卫生条约。
3,法律救济有何重要意义?1)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卫生法律的权威。
4,我国卫生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1)对某些传染病人员的隔离和治疗,对物品的查封和扣押,控制危害现场措施,强制检疫,令其出境,留验,限制活动范围,医学观察,定期或不定期访视;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的控制措施,宣布疫区和封锁疫区。
5,医疗机构设置应遵循哪些原则?公平性原则,整体效益原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医疗原则,公有制主导原则,以及中西医并重原则。
6,乡村医生的执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群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7,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需要符合以下四方面的要素: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只有在这四方面要素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医疗侵权责任才能成立,才需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8,医疗事故分为哪四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卫生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了宪法、刑法、卫生法等多个层次和方面。
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丰富,旨在维护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的权益,保障卫生行业的有序发展。
二、宪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国民有保护健康和生存环境的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的卫生服务体系,并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2. 宪法还对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制定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
三、刑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刑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了一系列与卫生相关的罪名及其刑责。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包括了故意传播传染病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刑法还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犯罪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卫生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全文包括了国家对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监督、公民的卫生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五、其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除了宪法、刑法和卫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之外,我国还有一系列针对特定领域的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2.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监管和管理做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以上仅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具体细节和条款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
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一、学习目标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规范医疗卫生行为,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律法规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医务人员和公民都必须熟悉和遵守的法律法规。
因此,制定一个系统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对于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家和个人的卫生健康权益至关重要。
1.1 学习目标建立系统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体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体系结构;了解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机制,熟悉法律法规的层级和适用范围;深入学习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规定;学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保持与时俱进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学习内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基本概念和体系结构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和体系结构;掌握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机制,了解法律法规的层级和适用范围。
2.2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卫生行为规范和医患关系处理原则;了解《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感染病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规定。
2.3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责任;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药物残留限量》等相关规定,掌握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质量安全标准。
2.4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环境保护的立法原则和监管机制;了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掌握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法律要求。
2.5 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保持与时俱进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和法律文书,了解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和适用。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卫生法律法规是保障公众健康、规范医疗卫生行为的重要依据。
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广大民众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这部法律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
其中明确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
对于各类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防控措施等都有详细的要求。
比如,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接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规。
它对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而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再来说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需要明确责任的划分,确定赔偿的标准和方式。
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也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同样不容忽视。
它涵盖了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
对于假药、劣药的界定清晰明确,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资质和管理要求严格。
比如,生产、销售假药的,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范了医师的执业行为。
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自己的职责。
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重点汇总
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重点汇总一、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1.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需经过立法机关,如国家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同时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和研究,最后由立法机关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
2.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卫生法律法规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其中宪法为最高法律,其他法律法规则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3.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由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其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实施办法、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
二、卫生监督与执法1.卫生监督的目的:卫生监督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病和环境污染等卫生问题的发生。
2.卫生监督的内容:卫生监督的内容包括对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卫生防疫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等。
3.卫生执法的原则:卫生执法的原则主要包括法定、平等公正、公开透明、全面严格等,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4.卫生执法的方式:卫生执法主要通过检查、调查、勘验、询问等方式来收集证据,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与评估1.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机构: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等。
2.卫生法律法规的评估:卫生法律法规的评估主要是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影响、社会接受程度等方面的评估,旨在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3.相关案例分析: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案例分析,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综上所述,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是卫生管理领域的重要学科,其重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卫生监督与执法等方面。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的研究和应用,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上册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上册1. 引言卫生法学是指研究卫生法律规范与卫生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其目的是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本文将介绍卫生法学知识点,主要涵盖大一上册的内容。
2. 卫生法学基本概念卫生法学是指以卫生法律规范为主线,研究与卫生有关的法学知识的学科。
它主要包括卫生法的基本原理、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责任等内容。
3. 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制度是卫生法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指以卫生法律规范为基础,构建起来的一整套法律体系。
卫生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的组织管理、卫生的执法监督等方面。
4. 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在卫生领域中,违法或过失行为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
卫生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5. 卫生权益保障卫生权益保障是卫生法学的重要内容,它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对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
卫生权益保障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个人卫生权益保护等方面。
6. 卫生法学的应用领域卫生法学的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卫生管理、卫生政策制定、医疗纠纷处理等领域。
通过卫生法学的研究,可以有效地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7. 卫生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卫生法学与卫生学、法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卫生法学借鉴卫生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同时又受到法学的法律原理和规则的制约。
8. 卫生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卫生法学的研究对于完善卫生法律制度、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深入研究卫生法学,才能更好地维护人们的卫生权益。
9. 结论卫生法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广泛且实用。
大一上册的卫生法学知识点包括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权益保障等内容。
通过学习卫生法学,可以更好地了解卫生法律规范,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法学重点知识总结
卫生法学考试题型:单选15×2’,判断10×2’,简答2×5’,案例分析2×10’,小论文(结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案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案例》以及了解的相关知识写一篇关于医疗知情同意制度的小论文,题目自拟,论述题材,出现脉络图、阿拉伯数字扣分)第一章、绪论1、卫生法学:是研究医事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卫生法学既研究卫生法律本身,也研究卫生法律的发展规律。
2、卫生法的基本特征:1)明星的科技性;2)调整手段的多样性;3)人类共同性;4)内容的广泛性。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健康原则(首要原则);2)预防为主原则;3)公平正义原则;4)患者自主原则(知情同意原则)。
下位法不得冲突上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第四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1、医疗机构: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2、医疗机构的分类:(1)按医疗机构功能、任务分: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医院、妇幼保健院……(2)按照医疗机构经营目的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3)按财产所有制分:公立医院、私立医院、股份制医院3、医疗机构设置遵循的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2)整体效益原则;(3)可及性原则;(4)分级医疗原则;(5)公有制主导原则;(6)中西医并重原则。
4、医疗机构执业规则(内部管理6,执业活动6)(了解即可);(1)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中的基本准则:1.“三基三严”制度;2.专有标示物专用制度;3.消毒隔离制度;4.依法收费制度;5.病历保管制度;6.医疗支援与救助参与制度。
(2)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的基本规则:1.危重病人抢救;2.医学证明文件出;3.诊疗知情同意;4.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诊治;5.药品依法使用;6.医疗事故处理。
5、医疗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8);(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淫秽、迷信、荒诞的;(5)贬低他人的;(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 进行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 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的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四、传染病的控制措施:一般性控制措施、紧急措施、疫区封锁
老师强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外交人员没有传染病方面的外交豁免权,所 有驻中国的外国使、领馆人员也必须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
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刑法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口起已满2年的;
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H止不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的情形已消灭的。
救济:申请复议或起诉
※五、医师执业规则(不说了,懂的)
⑴权利:1、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
2、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J
6、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参加卜在其他法规屮也存,在卫生法屮再次强调
7、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⑴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⑵流程:
本科
(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f
专科
(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f
中专
(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
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是司法机 关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卫生法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的定义
监督机制是指对卫生法的 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评 估和纠正的制度。
监督机制的构成
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 、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
监督机制的作用
确保卫生法的有效实施, 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保护公众健康权益。
方向
强化国际合作、完善卫生法律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应用。
措施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国际卫生事 务参与度,推广先进的卫生技术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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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卫生法案例分析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案例
总结词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案例主要涉及 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领域, 强调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应急处置
能力。
传染病防控
例如,某城市发生突发传染病疫 情,政府迅速采取隔离、治疗、 预防等措施,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
食品安全
某食品企业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食品被曝光,政府立即启动 召回程序,并对企业进行严厉处
罚。
医疗纠纷处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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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
医疗纠纷处理案例主要涉及医患关系、医疗事故 鉴定等方面,强调患者权益保护和医疗责任追究 。
医患关系
某医院因医生误诊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患者家属 提出索赔,经过调解和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
ERA
公共卫生法律制度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规定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保障人民 健康。
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
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保障 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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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
30日内变更注册。
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
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
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加强医德教育。
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
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
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
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32.施工环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调查。
33.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
34.甲类+乙类甲制→2h。
其他→24h。
35.病人、病原携带者→隔离治疗。
疑似病人→单独隔离治疗。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擅自脱离→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治疗。
36.被传染的场所、物品、废物: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力量,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
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38.医疗机构为查找传染病病因,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尸检,仅需告知死者家属。
39.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诊。
40.艾滋病防治原则:行为干预,关怀救助。
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其他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
42.省级向国务院1h报告,普通2h报告。
43.不配合调查:降级或撤职。
44.医疗机构制剂: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须具备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5.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日内鉴定,15日内行政决定。
46.收受回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照;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本单位处分。
47.医疗机构非法生产、经营药品:没收,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48.麻醉精神药品: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医师通过培训考核,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开具。
49.处方:执业医师开具,执业助理医师开具须执业医师签名。
50.处方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日。
处方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不超过3日用量。
51.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第二类精神保存2年,麻醉、第一类精神保存3年。
52.无偿献血制度。
18周岁至55周岁自愿献血。
合理、科学的用血原则。
提倡自身储血。
53.血站采血:提供安全、卫生、便利,免费进行必要健康检查。
54.每次一般200ml,最多不超过400ml,两次间隔不少于6个月(2次/年)。
55.血站违规:责令改正,依法赔偿,行政处分,犯罪刑事。
56.包装、储存、运输:责令改正,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
出售:取缔,没收,10万元以下罚款。
57.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58.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医疗机构。
药品器械血液: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
59.人体器官移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60.捐献:自愿无偿。
满18周岁以上方可活体捐献。
61.违反规定买卖器官: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撤销科目登记,3年内不得再申请。
62.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死亡判定,否则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严重吊照。
63.放射诊疗工作按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
64.设备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
65.治疗现场至少2名工作人员。
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
工作人员配戴个人剂量计。
66.医疗照射时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
67.不得将核素现象检查、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婴幼儿和少年儿童体检常规。
对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6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原则。
69.非限制使用级→初级职务医师→轻度感染首选限制使用级→中级以上职务医师→严重感染首选特殊使用级→高级职务医师→不在门诊使用70.越级使用24h内补办手续。
71.清退或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供应目录。
72.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超过40%→慎重经验用药;超过50%→参照药敏试验;超过75%→暂停临床应用。
73.超常处方3次以上限制处方权。
取消处方权后6个月内不得恢复。
74.法律责任: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严重吊照。
75.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目的: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7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
77.血液核查内容:包装是否完整,物理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
78.<800ml→上级医师核准。
800~1600ml→科主任核准签发。
≥1600ml→报医务部门。
79.医疗机构可临时采集血液,10日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80.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81.精神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82.精神障碍诊断治疗原则: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
诊断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83.再次诊断:收到诊断3日内,可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
84.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85.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
86.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十八项核心制度记忆歌诀:一病二急三查血,一班二诊三讨论,信息准入三分级,十八核心要牢记。
解释:一病(病历书写与管理)二急(急危重患者抢救、危急值报告)三查(查对、查房、手术安全核查)血(用血审核),一班(值班与交接班)二诊(首诊、会诊)三讨论(术前、疑难、死亡),信息(信息安全管理)准入(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三分级(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
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