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业务范围管理程序.doc
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能力管理实施指南
CNAS-GC25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能力管理实施指南Guidance on Service Certification Body’s Management of its Certification Business Scopesand competence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作为认可指南性质的文件,它根据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和CNAS-SC25《服务认证认可方案》的认可规则,为具有服务认证领域的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提供指南。
术语“宜”表示相应的CNAS-GC25条款提供了满足 CNAS-CC02及CNAS-SC25相应要求的适宜方法,如果认证机构采用与CNAS-GC25等效的方法来满足 CNAS-CC02和CNAS-SC25的要求,需要向CNAS证实该方法确实能达到这一目的。
目录1 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总则 (3)4 认证业务范围的能力管理 (3)4.1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 (3)4.2 认证人员的能力管理 (4)4.3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能力管理 (5)4.4 服务认证评价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6)附件A(资料性附录) (7)服务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7)附件B(资料性附录) (9)服务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方法简介 (9)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能力管理实施指南1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服务认证机构在其认证业务范围内实施能力管理,为认证机构按照CNAS-CC02和CNAS-SC25实施业务范围能力管理提供指南。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02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CNAS-SC25 《服务认证认可方案》3 总则3.1 实施能力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CNASGC《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能力管理实施指南》
CNASGC《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能力管理实施指南》《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能力管理实施指南》是针对服务认证机构进行业务范围和能力管理的指导文件。
本指南旨在帮助服务认证机构明确自身认证业务范围以及提升认证能力,以确保认证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一、引言1.1背景服务认证机构是根据相关认证标准和规范,对组织或个人提供的项特定服务进行评估和认证的机构。
为了保证认证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服务认证机构需要准确界定自身认证业务范围,并具备相应的认证能力。
1.2目的本指南的目的是帮助服务认证机构明确认证业务范围,确保其具备评估和认证所需的各项能力。
同时,通过规范的管理实施,提高认证机构的认证水平,增强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二、认证业务范围管理2.1业务范围界定服务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认证标准和规范,明确自身的认证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应明确包括认证的对象、认证的范围、认证的要求和认证的过程等。
2.2业务范围审核服务认证机构应对认证业务范围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其始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业务范围审核应包括对认证对象和认证要求的审核,以及对认证过程的评估和持续改进。
2.3业务范围扩展如果服务认证机构希望扩展其认证业务范围,应通过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估等程序进行评估和决策。
扩展业务范围应与现有业务范围相互兼容,并应确保机构具备适应扩展业务范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
三、认证能力管理3.1人员能力服务认证机构应确保其人员具备评估和认证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机构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能力,并及时更新其知识和技能。
3.2设备和设施服务认证机构应配备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评估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机构应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满足评估和认证的需求。
3.3认证文件管理服务认证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认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机构应制定文件存储和保密措施,保护认证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QMS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doc
CNAS-G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Guidance on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B ody’s Competence Management with Respect to its CertificationBusiness Scopes(征求意见稿2017-10-20-D)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3)5 认证业务范围内的能力管理 (4)5.1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 (4)5.2 认证业务范围的风险分析 (4)5.3 认证人员的能力管理 (4)5.4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能力管理 (9)5.5 审核指导性文件的编制 (10)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作为认可指南性质的文件,它为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的第7章要求提供说明或解释,旨在确保各方对CNAS-CC01理解或实施的一致性。
本文件中,术语“应”表示相应的CNAS-GC01条款是强制性的,这些条款反映了CNAS-CC01的要求。
术语“宜”表示相应的CNAS-GC01条款提供了满足CNAS-CC01相应要求的适宜方法,如果认证机构采用与CNAS-GC01等效的方法来满足CNAS-CC01的要求,需要向CNAS证实该方法确实能达到这一目的。
本文件中有关认证机构业务范围能力管理的指南和建议,旨在促进认证机构提高业务范围能力管理的有效性。
这些指南和建议在保持与现行认可规范要求一致的基础上,参考了原CNAS-GC11:2011、CNAS-GC12:2013及CNAS-GC13:2011的部分内容,并根据近年来认证客户及社会各方反馈的审核员工作表现、对审核员的能力需求、审核效果等信息以及评审实践中获得的信息进行了统一整理。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管理体系(以下简称MS)认证机构在其认证业务范围内实施能力管理。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doc
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2014年第3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化审批、激发活力、创新发展的原则,国家认监委确定了认证机构审批改革方案。
现将认证业务分类及主要审批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证机构设立审批的指导思想发展各类认证应当符合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质量强国的目标,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部门导向性指导意见,积极倡导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领域开展认证认可活动,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
认证依据应当为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有广泛市场需求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二、认证分类坚持科学、简化、集约的原则,认证业务按照“认证类别”、“认证领域”和“认证项目”逐层分为三个层级。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确定的原则,“认证类别”分为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三个大类;按照专业划分“认证领域”,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审批至领域;按照认证方案划分“认证项目”,认证项目按照认证规则备案方式进行管理,有关备案要求另行规定。
三、认证领域的划分(一)自愿性产品认证,按照国家标准GB/T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一部分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1个认证领域(认证业务分类目录见附件),其中:01、03为“一般食品农产品”,其他为“一般工业产品”。
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监委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推动的产品认证项目,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二)服务认证,按照国家标准GB/T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二部分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3个认证领域感谢你的观看(认证业务分类目录见附件)。
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服务认证,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三)管理体系认证,按照目前实施的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归类划为11个领域(认证业务分类目录见附件),除“其他管理体系”以外的每个领域均设置基本审批项目。
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是未来在管理体系认证方面的一项重要规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运营管理,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可信度。
该制度将涵盖多个方面,包括认证范围、认证标准、认证流程等,以下将对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认证范围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将适用于各类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非盈利组织等。
认证范围将根据组织的性质和业务特点进行划分,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认证标准体系认证的标准是衡量组织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依据。
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将继续采用国际通行的ISO认证标准,包括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
同时,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还将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以确保认证标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认证流程认证流程是组织进行体系认证的重要环节,其合理性和高效性对于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将进一步优化认证流程,简化认证程序,提高认证效率。
具体认证流程包括申请、审查、现场核查、评定、认证证书颁发等环节,其中现场核查是核实组织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重要环节。
四、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是执行体系认证工作的主体,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将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的管理和操作。
认证机构应具备必要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严格遵守认证规则和标准,确保认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于认证机构的监督和评估也将加强,以提高认证机构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五、认证结果认证结果是组织进行体系认证后所获得的最终认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2024年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将对认证结果进行全面规范,确保其真实可信。
认证结果将包括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等,组织可以通过这些结果向外界表明自己的管理体系已经得到国际认可。
六、认证效应体系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和可信度,使其能够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1CNAS—GC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1.目的与范围1.1本文件根据<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11)和<〈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12)的要求,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提供指南。
1.2本文件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11<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12<”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GB/T19011-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019011: )NACE CODE: <经济活动统计术语>(欧共体)3.总则3.1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并配备相应的资源。
3.2 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至少包括以下活动:11)根据对认证业务范围专业特点的分析与风险评估,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2)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需求分析和资格准则的确定;3)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相关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培训需求分析;4)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编制的需求分析;5)相关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和监督的实施;6)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管理;7)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缩小的管理;8)认证机构的相关利益方(符合2.1.2 e)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务范围发展的意见。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12•【文号】国认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通知国认科〔2018〕15号各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所、认可中心、认证认可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认监委2018年3月12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认标,代号RB)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管理认证认可基础,认可活动、认证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活动和其他活动认证规范认可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三条认标制(修)订工作程序包括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预审、审查、批准、发布与备案、复审等环节。
第四条认标的定位(一)中国特色认证认可体系的基础和技术支撑;(二)国家标准在认证认可领域的重要补充和延伸;(三)认证认可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四)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的重要评价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认标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流程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流程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是组织为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而进行的一种认证体系。
一般来说,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确定认证范围,组织首先需要确定希望获得认证的合规管理体系范围,例如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
2. 制定合规管理体系文件,组织需要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合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程序、指南等,以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实施合规管理体系,组织需要按照制定的合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内部培训、沟通和实施,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4. 进行内部审核,组织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评估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及时进行改进。
5. 选择认证机构,组织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认证机构,申请进
行合规管理体系认证。
6. 进行认证审核,认证机构将对组织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以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 确定认证结果,认证机构将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颁发合
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持续改进,获得认证后,组织需要持续改进合规管理体系,
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并定期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
总的来说,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组织
全员的参与和合作,以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26•【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便利申请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制定发布《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和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38号公告)同时废止。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内外认证行业发展情况,本公告内容将适时进行调整。
国家认监委2016年8月26日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一、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1.按照科学、简化、集约的原则,自愿性认证业务分为“认证类别”、“认证领域”和“认证项目”三个层级。
2.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类别”分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三个大类。
3.每一“认证类别”划分若干“认证领域”。
产品认证参照国家标准GB/T 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一部分可运输产品》和GB/T 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二部分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1个认证领域;服务认证参照国家标准GB/T 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二部分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2个认证领域;管理体系认证依据认证特性划分为6个认证领域。
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至领域,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见附件1。
4.认证机构可在批准的“认证领域”内自行研发并开展“认证项目”。
按照国家认监委规定的要求和时限进行备案。
5.认证机构从事国家认监委或者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行的认证制度(简称国推认证制度),按照制度设定要求实施管理,国推认证制度目录见附件2。
认证业务范围
39
其他社会服务
*
*
*
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
中心获得认可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范围清单注:“*”表示已认可
代码
名称
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
农业、渔业
*
2
采矿业及采石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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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食品、饮料和烟草
*
*
*
4
纺织品及纺织制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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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皮革及皮革制品
*
*
*
6
木材及木制品
*
7
纸浆、纸及纸制品
*
*
*
8
出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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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回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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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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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供电业
*
*
26
供气业
27
供水业
*
*
28
建设业
*
*
*
29
批发和零售业;汽车、摩托车、个人及家庭用品的修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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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0
宾馆及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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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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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运输、仓储及通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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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金融中介、房地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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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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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工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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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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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公共行政管理
*
*
*
37
教育
*
38
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及说明范文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及说明
备注:
1) 对于带“*”的, CNAS有强制性见证要求,通常在见证评审后予以认可;
2)需要时,对于不带“*”的,CNAS可实施见证评审。
3)“*”标在大类代码上,表示该大类中任意见证一个小类,该大类中其他小类可不
再见证;
4)“*”标在中类代码上,表示该中类中任意见证一个小类,该中类中其他小类可不再见证;
5)“*”标在小类代码上,表示该小类须见证;
6)在02、28、31(大类)中,有关中类或小类见证的说明:
a) 在02大类中,02.01.00/02.02.00/02.03.00等3个小类,任意见证1个小类,其他2个小类可不再见证;
b) 在28大类中,28.02.01/28.02.02小类,任意见证1个小类,另1个小类可不再见证;
c) 在31大类中,31.04和31.05中的3个小类,任意见证1个小类,其他2个小类可不再见证;31.06和31.07中的2个小类,任意见证1个小类,其他1个小类可不再见证。
授予、保持、更新、暂停、撤销、扩大与缩小认证范围认证资格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1范围1.1本文件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提供指南。
1.2 本文件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含任何修订)适用。
CNAB-AC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B-AC4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B-AR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NACE CODE:2003经济活动统计术语3.术语与定义4.总则4.1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与实施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资源。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4.2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至少覆盖下列活动:1)对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特点的分析与风险等级评估,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与分组;2)针对不一致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指参与认证活动全过程的人员,包含审核员、技术专家、从事专业能力评定、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认证决定等工作的人员,下同)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的需求分析与资格准则的确定;3)针对不一致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的培训需求分析;4)针对不一致的认证业务范围,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的编制的需求分析;5)认证人员管理能力与/或者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与监督的实施;6)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与/或者专业能力的管理;7)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与缩小的管理;8)认证机构的有关利益方(符合4.1.2 e)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务范围进展的意见。
4.3认证机构应对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制定相应的文件,并保持充分的分析与评价记录。
4.4认证机构应有程序就申请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做出规定。
《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与目的本文件的制定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提出,为“服务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改进研究”项目的主要任务之一。
本文件作为项目的主要输出文件《服务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的配套文件,为服务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管理提供指南。
二、起草工作组组成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负责本文件的制订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及个人包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张胜春、穆瑾、曹洁、张华、史新波、赵春玲、马志扬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陈健、尹屹峰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常晓民三、文件编制原则本文件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本文件《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在结构和内容上,保持了与本项目输出文件《服务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的要求和表述一致性。
2、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明确表述其要求,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产生歧义。
对相关词汇、用语力求与已发布的CNAS认可规范、标准或行业用语保持一致。
这些标准包括:1)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2)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3、本文件的编写参照了CNAS-GC21:2013《一般工业产品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
四、编制过程2012年8月,服务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改进研究课题组成立,举行第一次课题组会议,确立项目主要研究方向、内容及计划表,起草组成立,成员组成兼顾了CNAS各业务处室、认可评审员代表及认证机构。
2013年1月,课题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对《服务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的框架和编写大纲进行讨论审议,正式启动文件编写工作。
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课题组先后组织4次会议,召集各认证机构、标准化研究院、行业协会及认可评审专家对文件进行审议,并根据意见进行修订。
2014年8月,课题组组织会议,对文件讨论和梳理,其中根据认监委意见对服务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进行修订,形成征求意见草案稿。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是指具备权威认证资质,并能够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的机构。
在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首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需要建立和健全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体系。
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体系是指对认证机构在认证业务范围内所需的资源、过程和能力进行统一管理的体系。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国际标准和要求,明确认证的业务范围和能力,并确保相关的资源、人员和设施等满足认证要求。
其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需要建立和维护认证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管理体系。
认证人员是认证机构的核心资源,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认证机构应当确保认证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定期对认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再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需要建立和落实认证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认证过程是指认证机构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的全过程。
认证机构应当明确认证过程的要求和流程,并确保认证过程的可控性和透明度。
认证机构还应当建立评估方法和工具,并制定相应的评估准则,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最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需要建立和实施认证机构的评估和监督体系。
认证机构应当定期对自身的运行和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督,以确保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评估和监督可以包括对认证机构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及对认证工作的外部审核和监督。
认证机构还可以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等方式,获取对其认证工作的反馈和改进意见。
综上所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在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中需要注意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的管理和实施。
只有建立和健全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体系,提高认证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控制和管理好认证过程,以及建立和实施评估和监督体系,认证机构才能够有效地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管理体系认证程序及说明
获证方:保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遵循双方达成的合同及协议,按 CMSC 要求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例行及非例行监
15
CMSC: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方进行间隔不超过一年的现场监督审核,遇特殊情况由 CMSC 决定是否实
督审核
施非例行监督审核。过程同 6-12(不需 8、9)
CMSC:拟定合同草本,提供给申请方; 申请方:审查合同草本,返回意见。
4
签订合同
双 方:签署正式合同。
申请方:交纳合同中规定的阶段费用。
5
提供文件
申请方:合同签订后(最迟在现场审核前一个月)向 CMSC 提供管理体系文件等。
6
审查文件
CMSC:审查体系文件。指出不符合标准的文件,填写文件审查报告返回申请方。
7
修改文件
申请方:对审查未通过的体系文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CMSC,直到双方满意。
申请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预审核的要求。预审核不作为认证的必备阶段。 8 预审核(供选择) CMSC:派员进行现场预审核,以确定申请方管理体系是否基本就位,是否能迎接认证审核,同时使申请方取
得认证审核方法和气氛的感性认识。(预审核中审核员只指出问题,不提供咨询)。
获证方: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如愿保持认证,需重新提出申请,认证机构进行合同评审并实施审核,
16
再认证
过程同 2-13(长期合同不需 4,一般情况不需 8、9)。如原合同过期需重新申请并签订新合同。
三、认证授予、拒绝、保持、更新、暂停、恢复或撤销认证、扩大或缩 小认证范围的相应说明
1、认证的授予、拒绝、保持及更新 申请认证的组织,顺利完成初次审核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经 CMSC 技术委员会评定、 总经理批准后,将授予其认证资格并颁发认证证书。 如申请组织不具备认证基本条件、初次认证审核结论认为不符合认证要求、或者开具的严重不 符合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等情况,CMSC 将拒绝授予其认证资格。 已经获得认证的获证组织,如顺利通过每年(一般与前次审核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的例行年 度监督审核,经 CMSC 技术委员会评定、总经理批准后,将保持其认证资格。 在当前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顺利完成了全部再认证审核活动,经 CMSC 技术委员会评定、总经 理批准后,可持续保持其认证资格并更新认证证书;如果在认证终止日期前,未能完成再认证的现 场审核或不能验证对严重不符合实施的纠正和纠正措施,CMSC 则不的保持其认证资格、也不得为 其更新认证证书(当前认证将在有效期满时自动失效)。如其后续申请继续实施认证,则应按初次 认证的要求实施。 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单位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变更,在向 CMSC 提交变更申请 并经 CMSC 评审后,可获得更新后的同原证书有效期的认证证书。 2、扩大及缩小认证范围 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如出现增加/缩减已获证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活动/服务、或增加/ 缩减固定场所,应及时向 CMSC 提交变更认证申请并说明扩大/缩小的原因。 CMSC 接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评审,对于扩大认证范围,CMSC 将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安排实施扩 大业务范围专项审核(或结合后续例行年度监督审核及再认证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经 CMSC 技术 委员会审定、总经理批准,换发扩大范围后的认证证书;对于缩小认证范围,CMSC 对获证方拟缩 小认证范围的申请评审后,经 CMSC 技术委员会审定、总经理批准,换发缩小范围后的认证证书, 必要时 CMSC 可能安排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专项审核对缩小后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 审核确认。 CMSC 审核组在现场审核或技术委员会专家评定中,如发现获证方某一项或多项已认证的产品 范围在一个认证周期内都未能提供持续满足认证要求的证据,经审核组或技术委员会专家与获证方 确认、技委会主任评定、总经理批准,CMSC 有权缩小其认证范围并换发缩小认证范围后的认证证 书。 3、暂停、恢复或撤销认证 当下述情况发生时,CMSC 将在调查核实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获证组织发出暂停认证注册资格 通知书,暂停期限一般为 3 个月、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在证书暂停期间,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认证 暂时无效,获证客户不得继续宣传已获得认证资格。如果造成暂停的问题已解决,CMSC 将按相应 规定恢复被暂停的客户的认证资格。 ● 客户的获证管理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要求; ● 认证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重新提交申请已被 受理但尚未换证的; ●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规则要求的情况,被有关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 被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需要暂停证书的;
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1. *号标在大类代码上,表示该大类中任意见证一个小类,该大类中其他小类不再见
证;
2. *号标在中类代码上,表示该中类中任意见证一个小类,该中类中其他小类不再见
证;
3. *号标在小类代码上,表示该小类必须见证;
4. 对于02、28、31、32等4个大类中有关小类见证的说明:
a) 在02大类中,02.01.00、02.02.00、02.03.00等3个小类中任意见证1个
小类即可,其他2个小类不再见证;
b) 在28大类中,28.00.01、28.02.02等2个小类任意见证1个小类即可,另
1个小类不再见证;
c) 在31大类中,31.04.01、31.04.02、31.05.00等3个小类中任意见证1个
小类即可,其他2个小类不再见证;31.06.00、31.07.00、31.08.00等3
个小类中任意见证1个小类即可,其他2个小类不再见证;
d) 在32大类中,32.01.01、31.01.02、32.02.01、32.02.02、32.02.03、32.03.01、
32.03.02、32.03.03、34.04.01、34.04.02、34.04.03、34.05.00等12个
小类中任意见证1个小类即可,其他11个小类不再见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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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业务范围管理程序1.目的为确保对认证业务范围实施有效管理,通过建立专业能力分析评价系统,对各类认证人员根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和认证机构对认证业务范围专业特点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确定其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资格准则,并进行评价、聘用、培训和监督,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认证领域业务范围的管理,包括各领域能力分析评价系统的建立、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认证实施过程中的专业能力管理,以及业务范围扩大和缩小的管理等。
3.定义3.1 QMS技术领域:以QMS相关过程的共性为特征的领域。
注:可以根据使组织产品(包括服务)满足顾客期望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所必需的过程的类别来划分QMS技术领域的类别。
3.2 EMS技术领域:以EMS相关过程的共性为特征的领域。
注:在EMS认证管理过程中,EMS技术领域与影响空气、水、土壤、自然资源、植物、动物和人类的环境因素涉及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类别有关。
3.3 OHSMS技术领域:以OHSMS相关过程的共性为特征的领域。
注:可以根据组织在作业场所的工作活动对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产生影响的危险源涉及的活动、产品(服务)类别来划分OHSMS技术领域的类别。
3.4 服务技术领域:以服务相关过程的共性为特征的领域。
注:可以根据使组织服务满足顾客期望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所必需的过程的类别来划分QMS技术领域的类别。
4.职责4.1总经理:负责认证业务范围扩大和缩小的审批。
4.2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各领域能力分析评价系统建立的总体策划与策划结果的审批。
4.3技术部:a)负责各领域能力分析评价系统的建立;b)负责组织审核作业指导书的编制;c)负责扩大或缩小认证业务范围申报资料的准备、上报、费用核算以及信息发布;d)负责认证业务范围认可文件的归档保管。
4.4审核部:a)负责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工作,准备审核人员的上报资料;b)负责扩类见证项目资料的准备,负责见证项目的审核策划和审核实施管理。
4.5市场部:负责待扩认证业务需求信息的收集,提出扩类申请,选择见证项目。
5.工作程序5.1能力分析评价系统的修订与完善基于CNAS-CC01:2015《认证机构管理要求》(ISO/IEC17021:2015,IDT),针对本机构的原有能力分析评价系统的合理性、充分性进行了重新确认,并于2016年4月10日完成了所有CNAS已认可业务范围的全面修订工作。
第一步:根据QMS/EMS/OHSMS各类管理体系标准的不同特征,确定技术领域的分组原则。
第二步:针对CNAS-GC11:2011、CNAS-GC12:2011、CNAS-GC13:2011各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中的每个业务小类进行专业过程特点的差异性分析,并依据分组原则实施技术领域的分组。
1)专业过程分析的内容包括:•专业特点及差异性分析•主要工艺过程/管理过程及主要设备设施•QMS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EMS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因素及污染控制技术/OHSMS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及风险控制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2)原则上,技术领域应为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的最小单元,同一技术领域内的所有小类均具有互通性。
•表一:QMS认证业务范围分类与技术领域分组一览表•表二:EMS认证业务范围分类与技术领域分组一览表•表三:OHSMS认证业务范围分类与技术领域分组一览表第三步:针对每一技术领域确定各类认证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准则。
依据CNAS-CC01:2015版(ISO/IEC17021:2015,IDT)要求,参与管理与实施审核与认证的人员(包括:申请评审、审核方案、审核人员、人员能力评价、认证决定)都应具有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宜的知识与技能,这些知识与技能是有效地实施审核与认证任务以实现预期结果所必需的。
由于这些人员在审核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能和角色不同,专业技术能力准则的要求也会不同。
针对每一技术领域,在《审核人员专业能力评价准则》、《审核人员管理程序》中针对各类认证人员能力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特殊技术能力的需求,编制《专业过程及能力需求分析表》。
•当同一技术领域内的不同业务范围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时,存在差异性的业务范围不能直接互通。
•对于解决差异性的方法,应基于该差异性的风险等级、行业背景与特点、本公司的人员能力状况等,对被评价人提出进一步补充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需求(包括:培训、实习审核、观察等),并可采用面试、考试、现场见证等方式予以证实。
第四步:针对每一技术领域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审核实施前,审核组长应主持专业审核员/技术专家对审核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
当与本技术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对与本技术领域有关的所有认证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步:针对每一技术领域进行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编制需求分析原则上,GC11/12/13中的带*或一级风险专业,及专业过程分析后确认为风险较高或本机构人力资源较弱的的技术领域均应编写审核作业指导书。
表二:审核作业指导书一览表审核作业指导书的编写要素和模式,参照CNAS-GC11:2011附录B《编写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作业指导书的指南》。
内容详略程度应与使用者的需求相适宜。
以QMS审核作业指导书为例,其主要内容包括:•目录•前言:主要描述本指导书的目的及其与其他文件的关系;附录的性质:指导书的附录,提示性的附录;指导书的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
•范围:规定本指导书的主题及所包括的方面,指明指导书的使用限制。
•引用文件:列出正文中引用的文件一览表,包括文件代号、年号/状态标识、名称等。
•定义:列出本指导书中使用的主要专业术语并对其作必要的说明。
•产品/服务的范围、特点与专业代码:说明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所适用的产品/服务的范围,对应的专业代码,产品特性/服务质量规范要点,主要顾客群(包括直接顾客,中间顾客和最终顾客),有的专业领域直接顾客群有多个,如机场服务的对象有航空公司和旅客。
•业务/服务流程:以图示和/或文字形式表述产品/服务形成的典型流程,及相对应的标准条款号。
•关键质量活动:指明产品形成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活动和通常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单位。
•审核要点与审核方法:结合产品/服务的特点,阐明对各主要过程质量活动针对标准要求的审核要点和检查取证方法。
•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查方法:产品/服务必须满足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所适用的过程,及对具备满足法律和法规要求的能力的证据的检查方法。
5.2 QMS技术领域划分原则5.2.1专业过程分析针对每一专业从过程出发,根据不同认证业务范围类别的专业技术差异程度,主要是产品/服务过程、设施设备、工艺/管理特点等要求,作为技术领域划分的基本原则。
5.2.2技术领域划分原则a)对于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主要工艺过程/管理过程、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基本相同的,即可纳入同一技术领域,呈并列关系。
b)对于风险程度高、技术难度高或产品实现过程复杂的专业,尤其是特殊(带*)专业,如:♦带“*”的专业大类,依据各专业小类的产品特点不同适度分组,如03大类;♦带“*”的专业中类或小类,应单独分组,如28.02.01-05;♦必要时,将相应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评价专业能力的必备条件。
c)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中,对于涉及相关专业类别的产品的专业技术要求较低、加工过程相对简单的专业(如A),与专业技术及性能指标要求高、工艺及加工过程复杂的的专业(如B),可划分为一组,呈被包容关系,即B包容A,反之,则不然。
5.3 EMS技术领域划分原则5.3.1环境影响分类分析对应每一类环境影响,以主要污染物/环境影响为参数,细化环境因素分类,作为主要环境因素识别的工作性文件。
附:表五:环境因素细分表5.3.2专业过程分析针对每一专业从过程出发,根据不同认证业务范围类别的专业技术差异程度,即从污染/环境影响因子出发进行环境影响类别特点分析,并以具有相同的“主要环境因素”的过程作为技术领域划分的基本原则。
5.3.3技术领域划分原则a)对于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主要工艺过程/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因素及污染控制技术基本相同的,即可纳入同一技术领域,呈并列关系。
b)视环境因素的相似性,某一专业技术过程(如A)能覆盖其他简单工艺/服务过程(如B)的可划分为一组,呈被包容关系,即B∈A,反之,则不然。
如:某种产品的生产过程可能覆盖其产品的服务或销售过程等。
c)对行业风险程度高,通常状态下行业的环境因素复杂、数量多、事故发生的频度高、事故后果严重(如:采矿与采石、纸浆生产、炼油、有害与无害的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等领域基本上独立设组。
必要时,将相应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评价专业能力的必备条件。
5.4 OHSMS技术领域划分原则5.4.1危险源分类分析GB/T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考虑了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适用于各行业,可用来作为危险源分类的依据。
5.4.2专业过程分析针对每一专业从过程出发,即从产生危害的机理出发,而不是从危害的结果出发进行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特点分析,并以具有相同的“主要危险源”的过程作为技术领域划分的基本原则。
5.4.3技术领域的分组原则a)对于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主要工艺过程/管理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设备设施及风险控制技术基本相同的,即可纳入同一技术领域,呈并列关系。
b)视危险源的相似性,某一专业技术过程(如A)能覆盖其他简单工艺/服务过程(如B)的可划分为一组,呈被包容关系,即B∈A,反之,则不然。
如:某种产品的生产过程可能覆盖其产品的服务或销售过程等。
c)对行业风险程度高,通常状态下行业的危险源复杂、数量多、事故发生的频度高、事故后果严重(如: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基本上独立设组。
必要时,将相应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评价专业能力的必备条件。
5.5 CNAS认可业务范围的管理5.5.1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5.5.1.1市场部收集待扩认证业务范围的需求信息,选择见证项目,并进行经济分析后,提出扩类申请,填写《申请扩大范围审批表》移交审核部。
5.5.1.2审核部依据审核人员初始资格准则针对待扩认证业务范围进行审核人员的能力评价,并将审核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资料及相应背景资料的复印件提交技术部。
扩大类或QMS带*的申报条件:a)至少有两名具备了待扩认证业务范围专业技术领域能力的的审核员;或b)只有一名待扩认证业务范围专业技术领域能力的的审核员时,还应有一名待扩认证业务范围专业技术领域能力的技术专家。
5.5.1.3技术部依据5.1条款的工作流程进行待扩认证业务范围能力分析评价系统的建立。
需要时,组织各类认证管理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