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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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摘要: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三年的特别关税。轮胎特保案会将会对中美两国乃至全球造成怎样的影响?面对惩罚性关税,中国政府和企业又应如何应对?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并得出结论
关键词:轮胎特保案;影响措施
一、中美轮胎特保案事件的进展
(一)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起源与进展
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
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
9月11日: 美国总统奥巴马通过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二) 特保(特别保障措施)的概念
特别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即在WTO体制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国政府为防止来源于特定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
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是我国为了加入WTO的妥协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在中国加入WTO之日起的12年内,如果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该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如果磋商未能使中国与有关WTO成员在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达成协议,则该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
二、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影响
(一) 中美轮胎特保案对全球的影响
作为全球最大贸易体,美国此次针对中国的特保案不仅会影响到轮胎行业,而且这种影响还会扩散到其他领域的世界贸易中,开了一个极坏贸易保护先例,向世界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极有可能会引起贸易保护措施的连锁反应。例如,1930年,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美国颁布了《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对多种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结果引发全球贸易战,成为大萧条加剧的催化剂。
(二) 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中国的影响
本次轮胎特保案是美国2007年以来的首次对华特保案,也是针对中国的一次最大特保案,涉及金额达17亿美元、企业20多家,使中国轮胎出口的国际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给中国国内轮胎贸易带来巨大冲击,影响中国轮胎出口,导致生产过剩,并加剧中国国内轮胎业的竞争,对中国轮胎以其相关上下游产业造成巨大的冲击。
更重要的,美国的特保调查可能会引起其他WTO成员仿效,遏制和限制我国轮胎或其他产品出口。如5月18日,印度发起对我国乘用车轮胎的特保调查;6月1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客运和货运汽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三) 中美轮胎特保案对美国的影响
首先,此案不会提高美国制造业的就业率。经营中国轮胎进口的美国经销商有200多家,零售商有43100多家,此案的通过意味着这些经销和零售工人将重新选择就业岗位。
其次,此案将抬高美国轮胎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福利。较高的从价关税将中国生产的廉价轮胎拒在美国市场之外,使得美国消费者面临更少的选择;另外,供给的减少势必导致美国轮胎市场价格提高。
再次,此案将扰乱短期内美国轮胎市场供应链。特保案将中国轮胎拒之门外,导致短期内美国低端轮胎市场空白。美国国内的轮胎生产企业已集中在高端产品领域,其没有利益动力再去生产低端产品。
最后,此案损害部分美方轮胎生产企业的利益。美方在华有4家轮胎生产企业,并占中国对美轮胎出口的三分之二,本案将直接影响他们的利益。
四、我国对轮胎特保案的应对
(一)变被动为主动
在应对中美轮胎特保案等此类事件时,首先收集发难方提出调查的原因及我方反驳的证据,对调查原因逐一反驳;其次,被调查的相关企业和协会组团,形成一个真正的集体,对能影响决策结果的发难方企业、协会进行游说,使得调查结果有利于我方;再次,寻找其他市场以转移出口地,把对相关商品的出口影响程度降到最低;最后,发展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市场,避免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经营方式,在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后,注意培育新兴市场。
(二) 政府应全力维护我国企业的正当利益,采取一定的反击行为
中国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支持中国出口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对产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各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方应该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维护中国出口企业的正当权利;根据海关数据,进一步加强贸易预警,提高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同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反击发难方,避免以后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 提高技术含量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中国轮胎行业来说,提高技术含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以及制定技术标准,是整个行业从长远来说避免类似案件发生的根本方法。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扶持国内轮胎企业,帮助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使轮胎出口由数量型向技术型、效益型转变,树立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帮助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