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精讲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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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学习笔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学习笔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学习笔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学习笔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导语: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

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下面和店铺来看看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学习笔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要包括:货物运输保险货物保险的特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念和种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内容以及实际操作技能;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其他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险别及其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被保险人义务、索赔、保险期限以及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损失金额的确定等专业知识以及实际进行案例分析的操作技能。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分类方法注意:
一.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1.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2.保险期限的运程性;
3.保险责任范围的广泛性;
4.承保对象的多变性;
5.保险价值的定值性;
6.被保财产的'他制性;
7.业务范围的国际性;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
各种运输工具承运的货物为标的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
1.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递运输保险;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2)海上货物运输战争保险和罢工险。

(3)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4)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经济师考试《中级商业》预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

经济师考试《中级商业》预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

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8.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三)海上运输货物保险1.海上货运承保的范围(1)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2.海上损失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性质可以分成共同损失和单独损失。

(四)我国海运保险险别1.基本险(1)平安险。

(2)水渍险。

(3)一切险。

2.附加险附加险有两类: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五)国际陆空货运的运输保险1.陆运货物保险(1)陆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基本险别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

此外,还有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它也具有基本险的性质。

(2)我国陆运货物保险的基本做法。

陆运出口货物如由我方保险,应按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陆运进口货物,则按同保险公司签订的陆运进口货物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

索赔时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2.航空运输货物保险(1)险别。

基本险别有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加保战争险等附加险须另付保险费。

(2)我国的做法:空运出口货物,如由我方保险时,则应按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空运进口货物,如由我方投保,则按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

3.邮政包裹运输保险(1)邮政包裹运输保险的险别。

包括邮包险、邮包一切险和邮包战争险。

(2)我国邮包运输保险的基本做法。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凡进行保价的邮包,可享受保险费减半收费的优待。

本章小结1.国际物流的概念、实质和总目标2.国际货物运输系统3.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及性质4.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作用5.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概念与业务特点6.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全国)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考预测:报考人数及考试难度。

经济师考试《中级商业》预习:国际货物运输

经济师考试《中级商业》预习:国际货物运输

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8.1国际物流与国际货物运输二、国际货物运输(一)国际货物运输系统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商品在交易后是通过国际货物运输作业,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而在非贸易物流过程中,也是通过运输作业将物品由发货人转移到收货人。

这种国际货物运输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内外运两段性和联合运输等特点。

(二)国际海上运输海上运输是指以船舶为工具,通过海上航道运送旅客或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简称海运。

国际海上运输的特点:(1)运输量大。

(2)通过能力大。

(3)运费低廉。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5)运输的速度慢。

(6)风险较大。

(三)海运船舶1.分类海运船舶按用途可分为干货船、油槽船、特种船舶。

(1)干货船。

根据装货物及船舶结构设备不同,干货船分为:①杂货船。

②散装货船。

③冷藏船。

④木材船。

⑤集装箱船。

(2)油槽船。

油槽船是主要用来装运液体货物的船舶。

油槽船根据所装货物种类不同,又可分为油轮和液化天然气船。

(3)特种船舶。

又分为:①滚装船。

②载驳船。

③辅助船。

2.吨位船舶的重量吨位是表示船舶重量的一种计量单位,以1000公斤为一公吨,或以2240磅为一长吨,或以2000磅为一短吨。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公制作为计量单位。

船舶的重量吨位,又可分为排水量吨位、载重吨位和容积吨位三种。

(1)排水量吨位。

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2)载重吨位。

可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两种。

(3)容积吨位。

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为一注册吨。

可分为容积总吨和容积净吨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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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讲义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第2讲

2015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讲义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第2讲

随手关注环球网校官方微信号:hqjingjishi2015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讲义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第2讲、提单的适用法提单的适用法是指能对提单的内容及其证据效力,以及法律责任起到制约作用,带有强制性的国际公 约或通过国内立法制定并公布实施的国内法规。

(一)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1.海牙规则最初,提单只用作承托运人双方交接货物的凭证。

从18 世纪开始,因海上危险所造成的货运事故越来越多,原来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货运事故责任的做法,使承运人不堪负担。

为了减轻责任,按照“合同自由”的原则,承运人才开始在提单上增列以减免承运人责任为目的的免责条款。

其后,提单上的兔责条款越来越多,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而且也影响了航运业本身的发展。

于是出现了通过国际合作制定国际公约,以解决承运人随意扩大免责范围,使提单规范化的要求。

1921 年9 月,国际法协会在荷兰的海牙召开会议,制定了海牙规则。

其后几经修改,1924 年8 月经布鲁塞尔外交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定名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因为这一公约是在海牙制定的,所以简称海牙规则。

海牙规则于1931 年6 月生效,许多国家成为这一公约的缔约国。

有的国家通过国内立法使海牙规则在本国生效,也有的国家根据这一公约的原则精神,制定本国的海上货物运输法或海商法中有关运输合同的 条款。

2.维斯比规则海牙规则对缔约国船公司制定的提单具有强制的适用性。

这种适用的强制性,使各个船公司的提单条 款在原则精神上趋于一致。

由于海牙规则是1924 年通过的,限于当时的航海技术和通讯条件,以及海上危险的特殊性,尤其是当时的航运业中,海运大国尚处于统治地位,使海牙规则的许多规定过多地偏护了随手关注环球网校官方微信号:hqjingjishi承运人的利益,在风险分担上明显地显示出不公平。

而且.在近半个世纪的实践中,也发现了不少条款的规定不够明确,与航海技术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经济师考试《中级商业》预习:国际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

经济师考试《中级商业》预习:国际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

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8.1国际物流与国际货物运输二、国际货物运输(四)国际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1.班轮运输(1)概念又称定期船运输,简称班轮。

指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的水上运输方式。

以从事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

班轮运输适合于货流稳定、货种多、批量小的杂货运输。

(2)特点1)班轮运输的基本特点是“五固定”。

即具有固定的运输船舶、固定的航线、固定的港口、固定的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

2)“两管”。

即船方负责货物的装卸,“管装管卸”。

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装卸货物时间以及滞期费和速遣费。

3)承运人、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为依据,班轮提单便是运输合同。

4)受载数量不受限制。

船方出租舱位一般是部分舱位,因此,凡是班轮停挂的港口,不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承运。

(3)作用1)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输。

2)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3)提供较好的运输质量。

4)手续简便,方便货主。

(4)运价班轮运价是班轮公司因运输货物而向货主收取的费用。

它包括货物的装卸费和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基本运输费用和附加费用。

1)班轮运价的计算标准。

①按货物的毛重计收。

②按货物的体积计收。

③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运费。

④按货物的价格计收运费。

⑤按货物重量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最高的一种计收。

⑥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⑦大宗低值货物按议价计收运费。

⑧起码费率。

2)班轮运价的构成。

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和多种附加费所构成。

基本费率即班轮航线内基本港之间对每种货物规定的必须收取的费率,包括各航线等级费率、从价费率、冷藏费率、活牲畜费率及议价费率等。

附加费是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等使运输费用大幅度增加,班轮公司为弥补损失而额外加收的费用。

以下为几种常见的附加费:①超重附加费。

②超长附加费。

③燃油附加费。

④港口附加费。

⑤港口拥挤附加费。

⑥货币贬值附加费。

⑦绕航附加费。

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精讲: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精讲: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精讲:国际海洋货物运输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提前掌握吧,以备迎接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一)国际海洋运输概述1.海洋运输的概念与特点海洋运输简称海运,是利用货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线和航区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在国际贸易货物总量中约有2/3是通过海洋运输的,我国进出口货物通过海洋运输的占90%以上。

国际海上运输的特点:(1)运输量大。

(2)通过能力大。

(3)运费低。

海运运费一般为铁路运费的1/5、公路运费的1/10、航空运费的1/30。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5)运输的速度慢。

(6)风险较大。

2.海运货物分类——新增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一些重要的货物分类。

(1)按货物含水量划分干货:指基本上不含水分或含水很少的货物。

有包装的件杂货物大都属于此类。

湿货:指散装液体货,如石油及其制品、植物油、化学品等。

金属桶或塑料桶装运的流质货物以及半流质,如肠衣等也都属于此类。

(2)按货物是否能分件划分件杂货是指有包装的、可分件的、数量较小的货物。

大宗货一般指数量较大,规格较统一的初级产品。

在运输时,它们大多是散装,故又称散装货。

(3)按货物价值划分高值货物:指高价、贵重货物,如金、银、古董、艺术品、精密仪器等。

低值货物:指价值较低的货物。

大宗货物多数属于此类。

区分高值货物和低值货物并无严格界限,主要是根据货物运费率的高低决定,一般以班轮费率8级为标准,1~8级为低值货物,9~20级为高值货物。

(4)按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比率划分重量货物:指重量1公(长)吨的货物,其体积小于1.1328 立方M(40立方英尺)。

轻泡货物:或称体积货物、尺码货物或轻货,指重量1公(长)吨的货物,其体积大于1.1328 立方M(40立方英尺)。

中级经济师-商业、第九章商品流通企业国际商务运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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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国际物流操作业务【本节考情分析】一、重要考点1、国际海洋货物运输(案例分析)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二、次要考点3、国际货物多式联运4、进出口报关与报检三、非重点内容5、国际铁路货物联运6、国际航空货物运输7、国际集装箱运输第一部分:本节重要考点解析考点1:国际海洋货物运输(重点)★国际海洋运输的经营方式——班轮运输、租船运输1、班轮运输的特点——“四固定、一负责”(掌握)①四固定: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费率②一负责:承运人(船公司)负责配载装卸(因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2、租船运输的类型和特点(理解对比熟悉)3、海运提单(了解)◆性质和作用①货物收据②物权凭证③运输契约的证明【真题:2013年单选】关于班轮运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A.班轮运价具有相对稳定性B.班轮运价通常事先公布C.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和附加费率组成D.班轮运价中不包括装卸费用【答案】D【解析】参考班轮运价的特点。

D选项,应当是包括装卸费用,故表述错误。

【真题:2013年单选】关于定程租船的说法,错误的是()。

A.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B.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C.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D.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费、速遣费【答案】D【解析】参考定程租船的特点。

D选项,应当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故表述错误。

考点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重点)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1)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熟悉)(2)海上保险保障的损失(掌握)* 注意:考试案例分析时按如下方式判断:★先看受损的金额价值,是否为投保的全部价值金额(1)是:全部损失,如:投保100万,损失或救助产生的费用100万或超过100万,再分析情况如下:①货物完全灭失、消失或完全损坏:实际全损②货物救回但所耗费用等超过投保金额:推定全损(2)不是:部分损失,如:投保100万,受损50万,再分析造成部分损失的原因如下:①为了共同利益,人为措施造成的牺牲:共同海损②保险范围内的风险直接造成的:单独海损2、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掌握)★总结:(理解熟悉)①平安险、水渍险不包括一般附加险,如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货物在途中可能涉及到一般外来风险的险别时,应加投一般附加险;一切险包括一般附加险,因此如投保一切险,即使运输的货物在途中可能涉及到一般外来风险的险别,也无须加投一般附加险②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均不包括特别附加险,如运输途中可能涉及特别附加险的风险时,均应加投特别附加险③基本险责任范围由小到大依次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④保险期限A.适用“仓至仓”条款的: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注意:如未抵达所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满60天为止B.不适用“仓至仓”条款的:战争险,保险期限是以货物装上海轮开始,到卸离海轮为止。

中级经济师《水路运输经济》考点:海上货物运输的业务

中级经济师《水路运输经济》考点:海上货物运输的业务

中级经济师《水路运输经济》考点:海上货物运输的业务2017中级经济师《水路运输经济》考点:海上货物运输的业务导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的营运方式主要有定期船和不定期船之分。

不论定期船或不定期船,从承揽货载开始至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止,都须按照一定程序办理一系列手续,以分清船、港、货各方的责任,并保证货物的运输质量。

这种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的一系列手续,就是作为承运人应完成的基本业务。

这些基本业务主要包括揽货与订舱、收货和装船、卸货和交付货物。

在这些业务过程中,除了货物本身的流转外,还伴随着单证、单据的流转和运费的支付两个过程。

一、揽货与订舱(重点)(一)揽货揽货是指船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定期船或不定期船能在载重和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而从货主那里争取货载的行为。

就揽货而言,不定期船的经营,通常可在国际航运市场上通过租船经纪人与货主订立租船合同,只要双方能在运输条件方面达成一致,即可取得货载。

但对定期船经营而言,对揽货的要求却复杂一些。

由于定期船是按照已定的班期、航线和挂靠港顺序组织运输的,不论货载是否充足,都要按班期运输,因而揽货的实绩会影响船公司的经营效益,并关系着定期船经营的成败。

为了揽足货载,经营定期船的船公司一方面要在各种广告媒介上宣传,刊登广告,公告所经营的航线、挂靠港口和到离港口的时间;另一方面也要在起运港和挂靠港及它们的背后腹地设置揽货机构或委托揽货代理人进行揽货。

(二)订舱与船公司揽货相对应,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就是订舱。

订舱的地点可以是航线的起点或终点。

以CIF价格成交的出口货物,应由出口方承担货物的运输,负责租船或订舱,将货物运交国外的进口方。

所以订舱多在装货港或货物输出地进行。

但是如果出口货物是以FOB价格条款成交,买方应负责租船或订舱。

这样订舱可能在货物输入地或卸货港进行。

(三)揽货时应注意的问题(重点)不论定期船或不定期船的揽货都应以能顺利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安全优质地将货物运抵目的港为原则,因此在揽货过程中,必须注意下列问题:1..船舶舱位的分配除不定期船大都属于整船装运、两港直达的货载运输,无需考虑在挂靠港的舱位分配外,定期船运输中,为了能满足沿途挂靠港货主托运货物的需要,经营定期船运输的承运人必须在航次开始前,根据过去揽货的经验和考虑本航次的实际情况,预先为各挂靠港保留一定的舱位,通知各港的揽货代理人,按所分配的舱位揽货。

2015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讲义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第3讲

2015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讲义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第3讲

环球网校经济师,刘艳霞领衔主讲,业内最高通过率辅导课程!/leraning/class_jjs/随手关注环球网校官方微信号:hqjingjishi教材最新变化、报名消息、考试重难点及免费资料及时获取免费QQ 群:129666620,欢迎加入千人备考交流群!2015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讲义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第3讲《海商法》中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1992 年11 月7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并在1993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填补了我国在海运法规方面的空白。

关于适用于国际航线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也在本法的第四章中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这样就使我国经营国际航线的船公司所签发的提单在内容,证据效力,承托运双方的权利、义务、赔偿责任和免责事项等方面的规定有了法律依据。

而在此之前,由于我国不是海牙规则的缔约国,虽然早在1961 年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成立之初即已制定了自己的提单,但是一方面由于当时我国并没有适用于提单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因为国际间的运输毕竟要符合国际习惯,而在当时,海牙规则已为大多数海运国家所采用,因而也就按照国际惯例,参照海牙规则的原则,制定了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的条款。

尽管如此,从提单条款规定的内容看,毕竟显得缺少法律依据。

因此,在1981 年中远公司修订现行的提单条款时,才在提单条款的第3 条增列了“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应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 年8 月25 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条款。

《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认了当前国际航运业普遍使海牙规则适用于提单的现实做法,参照海牙规则的精神,对承运人应承担的最低限度的责任和能享有的最大浪度的免责作了与海牙规则相类似的规定。

对海牙规则不明确、不尽合理、与当前航运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则参照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的规定,作出相应的规定。

国际商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详解与案例分析PPT

国际商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详解与案例分析PPT

2、提单的作用
货物收据; 运输合同的证据; 所有权凭证
3、提单的种类
已装船提单与备运提单 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与指示提单 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班轮提单与租船提单 集装箱提单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 Sipped B/L)是指轮船公司已将货物装上指定 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其特点是提单上 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经装某某船上, 并载有装船日期,同时还应由船长或代 理人签字。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船公司已收到 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
C
5、《海牙规则》规定的货方对承运人 或船舶提起货物灭失或损害赔偿的诉讼 时效为下列哪项? A.6个月 B.1年 C.2年 B.4年
B
测一测
6、首次明确了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 终证据的是以下哪个公约? A.《海牙公约》 B.《汉堡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海牙协定书》
三 、索赔及诉讼
⑴索赔 ⑵诉讼
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
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⑴《华沙公约》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⑵《海牙议定书》 《修改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 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⑶《瓜达拉哈拉公约》 《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 输某些规则的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 ⑷《蒙特利尔附加议定书》
测一测
7、《汉堡规则》的全称是下列哪一项? A.《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 约的协定书》 B.《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 际公约的协定书》 C.《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D.《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中级经济师 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

中级经济师 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

第十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1、在定期船运输中,因承运人或货主原因,将货物在提单上所记载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下,并在该卸货港口交付货物的方式称为()交付。

A.凭提单B.凭保证书C.选择卸货港D.变更卸货港【答案】D【解析】变更卸货港交付是指因承运人或货主原因,将货物在提单上所记载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下,并在该卸货港交付货物的方式。

2、能对提单的内容及其证据效力以及法律责任起到制约作用,带有强制性的国际公约或通过国内立法制定并公布实施的国内法规,称为提单的()。

A.国内法B.国际法C.适用法D.管辖法【答案】C【解析】提单的适用法是指能对提单的内容及其证据效力以及法律责任起到制约作用,带有强制性的国际公约或通过国内立法制定并公布实施的国内法规。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3、建立长期代理关系的前提条件是()。

A.作为委托人的船公司所属的船舶经常来港B.作为委托人的船公司所属的船舶每年来港不少于5次C.作为委托人的船公司所属的船舶定期来港D.作为委托人的船公司所属的船舶每月来港一次【答案】A【解析】建立长期代理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作为委托人的船公司所属的船舶经常来港。

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代理可以简化委托手续和财务往来结算手续。

4、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时,提出索赔通知的期限是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内。

A.3日B.5日C.7日D. 15日【答案】C【解析】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提出索赔通知的期限为“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为一年”。

5、航次租船合同中,舱内收货称为()。

A.F.I.B.F.O.C.F.I.O.D.F.I.O.S.T.【答案】A【解析】航次租船合同中,关于装卸费的分担,一般有五种约定方法:①舱内收货(Free In:F.I.);②舱内交货(Free Out:F.O.);③舱内收交货(Free In and Out:F.I.O.);④舱内收交货和堆舱、平舱费(Free In and Out Stowing Trimming:F.I.O.S.T.);⑤班轮条款(Liner Term),指一切与装卸有关的费用均由船舶所有人负担。

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学习笔记-货物运输保险

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学习笔记-货物运输保险

第⼀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
• 分类⽅法注意;
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种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平安险、⽔渍险和⼀切险(ICC(A),ICC(B)和ICC(C))
第⼆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 分为两⼤类: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2.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1)直接损失:A.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

B.部分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2)费⽤损失:A.施救费⽤ B.救助费⽤ C.特别费⽤ D.额外费⽤
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构成的条件
3. 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贸易中的应⽤
4.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基本险:平安险、⽔渍险和⼀切险;仓⾄仓条款;
5.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三节 其他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2.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3. 邮递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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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一)国际海洋运输概述
1.海洋运输的概念与特点
海洋运输简称海运, 是利用货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经过一定的航线和航区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 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 在国际贸易货物总量中约有2/3是经过海洋运输的, 中国进出口货物经过海洋运输的占90%以上。

国际海上运输的特点:
(1)运输量大。

(2)经过能力大。

(3)运费低。

海运运费一般为铁路运费的1/5、公路运费的1/10、航空运费的1/30。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5)运输的速度慢。

(6)风险较大。

2.海运货物分类——新增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一些重要的货物分类。

(1)按货物含水量划分
干货: 指基本上不含水分或含水很少的货物。

有包装的件杂货物大都属于此类。

湿货: 指散装液体货, 如石油及其制品、植物油、化学品等。

金属桶或塑料桶装运的流质货物以及半流质, 如肠衣等也都属于
此类。

(2)按货物是否能分件划分
件杂货是指有包装的、可分件的、数量较小的货物。

大宗货一般指数量较大, 规格较统一的初级产品。

在运输时, 它们大多是散装, 故又称散装货。

(3)按货物价值划分
高值货物: 指高价、贵重货物, 如金、银、古董、艺术品、精密仪器等。

低值货物: 指价值较低的货物。

大宗货物多数属于此类。

区分高值货物和低值货物并无严格界限, 主要是根据货物运
费率的高低决定, 一般以班轮费率8级为标准, 1~8级为低值货物, 9~20级为高值货物。

(4)按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比率划分
重量货物: 指重量1公(长)吨的货物, 其体积小于1.1328 立方米(40立方英尺)。

轻泡货物: 或称体积货物、尺码货物或轻货, 指重量1公(长)吨的货物, 其体积大于1.1328 立方米(40立方英尺)。

现行远洋运费制度以1立方米为计算标准, 凡1公吨货物体积大于1立方米时, 按货物体积计收运费, 当小于1立方米时, 按货物重量计收运费。

货物的体积与其重量之比称为货物的积载因素。

(5)按货物长度和重量划分
超长货物: 一般超过9米的货物为超长货物。

超重货物: 一般超过2公吨的货物为超重货物。

超重、超长货物。

货物超长、超重则要加收附加费。

(6)危险货物
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感染性等性质, 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货物。

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

(二)班轮运输——重点、难点
1.班轮运输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1)概念: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 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 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进行有规律的、重复的航行,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

它的服务对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主, 因此, 班轮公司具有公共承运人的性质。

教材中未涉及
(2)特点—新修订
①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点是”四固定”。

即具有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

②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 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装卸及配载, 承托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

③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时段是从货物装上船起, 到货物卸下船止, 即”船舷至船舷” 或”钩至钩”。

④承托双方之间并不签订书面运输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为依据, 并受统一的国际公约的制约。

2.班轮运价及其特点
(1)概念: 班轮运费是班轮承运人为承运货物收取的报酬, 而计算运费的单价(或费率)则称为班轮运价。

(2)班轮运价的特点
①班轮运价是按班轮公司事先公布的运价表和规定计收运费。

它具有相对稳定性。

②班轮运价包括货物从装货港船边(舷)或吊钩至目的港的船边(舷)或吊钩的全部运输费用。

③班轮运价中包括装卸费用, 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装卸及配载。

即在班轮运输中, 承托双方不涉及滞期费和速遣费的问题。

④班轮公会或班轮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运价表, 托运人采用班轮运输货物均需按运价表支付运费。

因此, 班轮运价属垄断性运价。

⑤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⑥班轮运价水平较高。

3.班轮运费的构成及计费标准——难点
(1)班轮运费的构成
班轮运费一般由基本运费和各种附加运费构成。

基本运费是对任何一种货物都要计收的运费;附加运费则是视不同情况而加收的运费。

班轮运输航线上船舶定期或经常挂靠的港口称为基本港口,
综合这些港口的基本情况, 为在航线上基本港口间的运输而制定
的运价称为基本运价或基本费率。

基本运费构成班轮运输全程应收运费的主要部分, 是根据普
通货物在航线上各基本港口间进行运输的平均水平制定的。

在运输中由于船舶、货物、港口及其它种种原因, 会使承运人在运输中增加一定的营运支出或损失。

为了补偿这部分损失, 只能采取另外收取追加费用的方法来弥补, 这部分不同类型的费用
就是附加费。

附加费的计算方法, 有的是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百
分比;有的是按每运费吨加收一个绝对数计算。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①超重附加费;
②超长附加费;
③选卸附加费;
④直航附加费;
⑤转船附加费;
⑥港口附加费。

(2)班轮运价的计算标准。

①按货物的毛重计收。

②按货物的体积计收。

③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运费。

④按货物的价格计收运费。

⑤按货物重量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最高的一种计收。

⑥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⑦大宗低值货物按议价计收运费。

⑧起码运费率。

详解:
①按货物的毛重计收。

在运价表中以字母”W”表示, 一般以每一公吨为计费单位, 也有按长吨或短吨计算的。

适用于货物积载因数小于船舶载货容积系数的重货。

②按货物的体积计收。

在运价表中以字母”M”表示, 一般以立方米为计费单位, 也有以立方英尺计算的。

适用于货物积载因数大于船舶载货容积系数的轻泡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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