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学
人权法学

第一讲人权法概论(二)思考题和作业题3、试述人权法的基本原则。
答:第一,权利本位主义。
该原则是对义务本位主义和公共权利本位主义的否定,把权利作为法律的核心和根本价值。
第二,平等保护原则。
其要求国家把不用群体的人都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平等的分配利益和机会。
平等保护必然反对歧视和特权。
平等原则既肯定机会平等,也要求实质平等。
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对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三,保护弱者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把每一个人当成世界上的最高价值,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和博爱。
第四,国家责任原则。
该原则强调在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上,公民是享有权利的主体,国家是保障人权的主体;国家对人权的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尊重和保护;国家责任机制是人权保障的核心。
第二讲人权的概念(二)思考题和作业题2、如何理解人权的主体?答:人权的主体就是人权的享有者。
人权的主体回答的是谁的权利问题。
根据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文书的标准,人权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
3、试述人权的属性。
答:第一,普遍性。
人权的主体是普遍的,人权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也是普遍的。
第二,本源性。
人权是权力之母。
它是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来源。
第三,不可剥夺性。
人权是先于法律存在的,即使法律不承认,人权也是存在的。
第四,人权的历史发展性。
第三讲公民权利(二)思考题和作业题3、试述反酷刑的意义。
答:酷刑是对人身权的严重侵犯,惩治酷刑是当代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目标。
1984年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一次对酷刑作出了定义:酷刑是“蓄意使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造成或在其教唆、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禁止酷刑属于不可克减的人权,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酷刑。
4、如何理解隐私权?答:隐私权也叫“不被了解的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的权力。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原创实用版)目录1.人权法学课程简介2.人权法学课程的就业方向3.人权法学课程对就业的帮助4.结语正文【人权法学课程简介】人权法学课程是一门探讨人权法律制度及实践的学科,它不仅关注国内法律制度中的人权保障,还涉及国际人权法以及区域性人权法律制度。
这门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人权法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的掌握,使他们能在法律实践中维护和保障人权。
【人权法学课程的就业方向】人权法学课程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有广泛的选择。
他们可以在以下领域寻找合适的岗位:1.政府部门:毕业生可以在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中担任人权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的工作。
2.法律服务机构:毕业生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与人权法相关的案件办理、咨询和代理工作。
3.非政府组织(NGO):毕业生可以在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人权项目的策划、执行和评估工作,推动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4.教育和研究机构:毕业生可以在高校、研究机构中从事人权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培养更多的人权法专业人才。
5.媒体和出版业:毕业生可以在新闻媒体、出版机构中担任人权法相关的报道、评论和编辑工作,提高社会对人权保护的关注度。
【人权法学课程对就业的帮助】学习人权法学课程,对于毕业生进入上述领域就业具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课程的学习使他们具备了扎实的人权法理论基础和实务操作能力,能够胜任各种与人权法相关的工作。
其次,课程的学习使他们更加了解和关注人权保护问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课程的学习使他们在撰写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方面表现出较高的水平,有利于他们在求职过程中脱颖而出。
【结语】总的来说,人权法学课程的就业方向较为广泛,毕业生可以在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非政府组织、教育和研究机构、媒体和出版业等多个领域寻求合适的岗位。
人权法学和法理学

人权法学和法理学引言:人权是指人类基本的自由和尊严,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念。
人权法学和法理学是研究和探讨人权的学科,旨在保障和促进人权的实现与发展。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探讨人权法学和法理学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人权法学的理论基础人权法学是研究人权法的学科,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国际人权法和国内人权法两部分。
1. 国际人权法的理论基础国际人权法是指由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制定和推动的关于人权的国际文件和规范。
它的理论基础主要源自于《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法文件。
这些文件确立了人权的普遍性、不可侵犯性和平等性原则,成为国际人权法的基石。
2. 国内人权法的理论基础国内人权法是指各国根据自身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保障人权的法律体系。
其理论基础主要是各国宪法和法律中关于人权的规定。
宪法是国内人权法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二、法理学对人权法学的影响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理和规则的学科,对人权法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 法律原则与人权法学法律原则是法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是指在法律中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
在人权法学中,法律原则是解释和适用人权法的重要依据,如平等原则、非歧视原则等。
2. 法律权利与人权法学法律权利是指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在人权法学中,法律权利是保障和促进人权的基础。
法律权利的界定和保护,涉及到人权法学中的权力平衡和权利冲突问题。
三、人权法学的实践意义人权法学不仅仅是理论研究,更是对人权的实践保障和促进的重要手段。
1. 人权法学的实践保障人权法学通过法律制度和机构的建立,为人权提供了保护和救济的途径。
例如,国内人权法中设立的人权监察机构和人权救济机构,以及国际人权法中的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院等,都是人权法学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2. 人权法学的实践促进人权法学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等手段,提高人们对人权的意识和认识,促进人权的实现和发展。
人权法学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还体现在对人权问题的调查研究、人权政策的制定和国际人权标准的推动等方面。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人权法学是一门研究人权法律制度、人权保障机制以及国际人权法的学科。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权法学在我国的地位日益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选择该专业。
那么,学习人权法学的学生毕业后有哪些就业方向呢?一、人权法学课程简介人权法学课程主要涵盖人权法律制度、国际人权法、宪法与人权、民法与人权、刑法与人权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学生可以系统地掌握人权法律知识,提升人权法律意识,为从事与人权法学相关的工作奠定基础。
二、人权法学课程的就业方向1.政府部门:人权事务部门、司法部门、法制部门等;2.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3.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咨询机构:从事与人权相关的案件代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4.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法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5.非政府组织(NGO):从事人权保护、法律援助、民间维权等公益活动;6.教育机构:从事人权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三、如何提升人权法学就业竞争力1.学术研究与实践经验:参与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实习实践等,丰富个人阅历;2.外语能力:掌握一门以上外语,提高与人权法学相关的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能力;3.计算机技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法律检索工具等,提升工作效率;4.跨学科知识: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如国际政治、社会学、经济学等,提高综合素质。
四、人权法学专业发展趋势与前景随着全球人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对人权的重视和保护也在不断加强。
人权法学专业在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多个领域发挥专业优势,为我国的人权事业做出贡献。
同时,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具备人权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才将在国际合作和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人权法学专业具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学生可通过学术研究、实践经验、外语能力等方面的提升,增强自己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第五章国际人权法

第五章 国际人权法
第一节
概
述
一、人权与国际人权法概念
→人权: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
基本权利
普遍性和平等性 ◆特征 相对性 特殊性与渐进性 权利享受者主要是个人 发展之中 与国际政治紧密联系
→国际人权法的特征
二、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发展
资产阶级革命及其立法
◆天赋人权
(2)国家间指控制度(inter-state complaints)
任择性条款;用尽当地救济
第41条:缔约国得随时声明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议一缔 约国指称另一缔约国不履行本公约义务之来文。依本条规定 而递送之来文,必须为曾声明其本身承认委员会有权之缔约 国所提出方得予以接受并审查。如来文关涉未作此种声明之 缔约国,委员会不得接受之(ICCPR)
(6)普遍定期审查(UPR ) 来文工作组(WGC) (7)人权理事会申诉程序 情势工作组(WGS)
联合国“1503程序”
二、国际人权法的国内实施
1.实施义务 2.实施措施 3.限制
★克减权
第4条第1款:如经当局正式宣布紧急状态危及本国,本公 约缔约国得在此种危急情势绝对必要之限度内,采取措施,减免履行 其依本公约所负之义务,但此种措施不得抵触其依国际法所负之其他 义务,亦不得引起纯粹以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阶级 为根据之歧视。 不得克减的权利: 生命权,免于酷刑、残忍和不人道待遇的自由,免于奴役和强迫 劳 动的自由,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的自由,禁止刑法的溯及效力, 法律前的人格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初步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国际联盟
全面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联合国
三、国际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 政原则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摘要:一、人权法学简介1.人权法学的定义2.人权法学的研究内容二、人权法学课程设置1.课程目标和培养要求2.主要课程内容三、人权法学就业方向1.公检法等国家机关2.律师事务所3.企业法务部门4.非政府组织5.教育与研究机构四、人权法学就业前景1.国家政策支持2.社会需求不断增长3.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正文:人权法学是一门研究人权观念、人权制度、人权保障以及人权发展与实践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
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
人权法学在我国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已成为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权法学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人权意识和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
课程内容包括:人权理论、国际人权法、国内人权法、人权保障机制等。
此外,还开设了一些实践性课程,如人权案例分析、人权法实务等。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人权法学的就业方向十分广泛。
首先,学生可以选择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人权保障工作,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维护国家法治秩序。
其次,可以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人权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此外,企业法务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教育与研究机构也是不错的选择。
在这些岗位上,人权法学专业人才可以发挥专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人权法学的就业前景十分乐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对人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人权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同时,国际社会对人权问题的关注也在不断加大,为我国人权法学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

人权法学课程就业方向人权法学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人权领域从事相关的工作岗位。
这门课程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学生能够应对人权领域中的各种挑战。
人权法学课程的就业方向非常广泛,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就业方向。
1. 国际人权组织:许多国际组织致力于保护和推进全球人权,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国际特赦组织和国际人权法律中心等。
通过人权法学课程,学生将获得了解国际人权法和法律框架的能力,以便能够在这些组织中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和宣传等工作岗位。
2. 政府人权部门:政府在国家层面上负有保护和推进人权的责任。
人权法学课程的学生可以在政府的人权部门工作,为政府制定和实施人权政策提供专业知识和法律建议。
此外,他们还可以参与人权法律的调查和解决人权侵犯的案件。
3. 非政府组织(NGOs):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人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权法学课程的学生可以在这些组织中担任律师、研究员、政策分析师等职位,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宣传意识。
4. 法律事务所:一些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人权法律领域,为客户提供人权纠纷解决和法律顾问服务。
人权法学课程的毕业生可以加入这些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
5. 教育和研究机构:人权法学课程的学生可以成为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为学生提供有关人权法律的教育和培训。
他们还可以从事人权领域的研究工作,为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专业意见。
6. 国际人权观察员:人权观察员可以在国内和国际上进行调查,并记录和报告人权侵犯情况。
人权法学课程的学生可以选择成为观察员,行走世界各地,提高意识和曝光人权问题。
7. 工会和劳工组织:劳工权利也是人权的一部分,与劳工和工会组织合作,帮助促进劳工权益也是人权法学课程的一个职业选择。
总之,人权法学课程提供了各种就业机会,不仅可以为个人提供丰富多样的职业发展道路,也能为社会和全球人权事业做出宝贵的贡献。
这门课程的学生将成为人权保护的专家,以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推动社会公正和人权的实现。
浅谈人权法学研究论文范文

浅谈人权法学研究论文范文人权法学是一门成长中的学科,是对现有法学学科的超越和有效整合。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人权法学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人权法学研究论文篇一:《关于人权法律领域超前应用倾向的思考》摘要:人权是人的价值的体现,提高人权是社会发展大势所趋。
但是,人权的提高有赖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权的应用也面临个体相对性矛盾。
当前,在我国立法司法领域,人权的提高和应用,应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克服人权超前提高和应用的倾向。
关键词:人权法律应用思考人权之所以成为当前理论研究和社会应用的热点,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注重人的生命意义,珍重人的个性发展;是因为人们对人的价值的重新认识;是因为近年来某发达国家一直把它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政治体制优劣的标准。
我国从忌讳谈人权,到也谈人权、研究人权、应用人权,是我国在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治理论同步融合的表现,也是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新的发展和实践。
但是,当前在我国立法司法领域,人权提高和应用的一些超前倾向,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历史与现实证明经济发展水平是人权内涵提高的基础1、人权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我们当前所提的人权概念,其外延主要是指人权的社会属性部分。
其实人权基本属性是其自然属性。
人权的自然属性其实自从有“人”始就存在,只是没有上升为理论,形成概念。
人权,最直观的解释就是人的权利,人的权利包括基本权利和社会权利。
人的基本权利是生命权,客观上说,这其实也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
人和其他生物一样,从出生起就有生存的愿望,要实现这个愿望,首先必须战胜自然,战胜其他生物。
在人类漫长的进化、发展中,人类逐渐战胜自然、战胜其他生物,主宰了地球生物。
人类在对自然、其他生物的斗争中取得生命生存的权利后,人类自身的竞争才成了威胁人类生存的主要因素。
因此,人权的自然属性就是人的基本权利即生命权。
在生产力低下的人类原始阶段,对人的基本权利生命权的威胁首先来自其他食肉猛兽,人类是与它们竞争生存,这是人类争取人权的第一种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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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的概念
一、受教育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二、受教育的主体是所有公民 三、受教育的义务相对人是国家 四、受教育的客体是国家的积极行为 五、受教育权的内容体系
学习机会权
一、入学升学机会权 二、受教育的选择权 三、学生身份权
学习条件权
一、教育条件建设请求权 二、教育条件利用权 三、获得教育资助权
一、自治与自治权的含义 二、自治权的法律保障 二、自治权的限制
五、劳动权
●劳动权概述 ●就业权 ●劳动条件权 ●团结权
劳动权概述
一、劳动权的概念 二、劳动权的主体 三、劳动权的地位 四、劳动权的基本结构
就业权
一、就业权的概念 二、就业权的主要内容 (一)就业竞争权 (二)自由择业权 (三)平等就业权 (四)职业安定权 (五)公共就业保障权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就业权的实现
绪论
一、人权法的概念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 地位 二、人权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三、人权法的作用和价值 四、人权法的研究方法
人权法概念及在法律体系中地位
■人权法: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所确 人权法: 人权法 认与保障的各项具体人权及其原则的 规范的总和。 规范的总和。 从法律体系看, ■从法律体系看,对人权法的性质和地 位存在两种看法。 位存在两种看法。 看法分歧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看法分歧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自由权的价值和地位
一、自由权的价值 (一)促进个性发展和自我实现 (二)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 二、自由权在人权体系中的核心和基础的地位
精神自由权
一、思想、良心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表达自由 四、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五、结社自由 六、学术自由
经济自由权
一、经济自由权的含义 二、经济自由全内容 三、经济自由权的限制
一、发展权的概念 二、发展权的内容 三、发展权的实现 (一)实现发展权的国际条件 (二)发展权实现的国内条件
八、人道权
●人道权原理 ●残疾人权利 ●灾民的权利 ●被羁押人的权利 ●老人妇女儿童权利
人道权原理
一、人道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二、人道主义待遇权的性质与特点 三、人道主义待遇权的保障方式
残疾人权利
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
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权利的历史哲学 2001年版 年版。 2001年版。 尹奎杰:人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年版。 尹奎杰:人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 [美]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2001年版 年版。 社,2001年版。
一、残疾人权利的历史 二、残疾人权利的内容 三、残疾人权利保障的机制
灾民的权利
一、灾民权利的法律依据 二、灾民权利的保障方式
被羁押人的权利
一、被羁押人的权利 二、囚犯的权利 三、案例讨论:化学阉割是否符合人道
老人妇女儿童权利
一、老人权 二、妇女权 三、儿童权
人权的国内保护
一、人权国内保护的基本理论 二、国内人权法与国际人权法的区别与 联系 三、国内人权法的渊源 四、人权的国内保护机制
政治平等权
一、政治平等权概述 二、政治平等权的内容 三、我国政治平等权的保障
经济平等权
一、共同富裕 二、机会平等与分配平等 三、同工同酬 四、市场交易平等 五、案例分析:国家实行分配改革机制
四、民主权
●民主权概述 ●治人权:选举权与罢免权 治人权: ●治法权:对立法的创制权与复决权 治法权: ●平等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与知情权 ●抵抗权与监督权 ●自治权
人权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人权法与法理学 人权法与法理学 ■人权法与宪法 ■人权法与刑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 ■人权法与国际法
人权法的作用和价值
■普及人权观念,维护人类尊严 普及人权观念, 普及人权观念 ■指导人权立法 ■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文明与理 性繁荣法学教育, 性繁荣法学教育,丰富法学研究 ■推动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
一、人权国内保护的基本理论
●国家主权与人权保护 ●宪政理论与人权保护 ●国家义务理论与人权保护
国家主权与人权保护
一、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二、主权国家拥有国内人权事务之管辖权 三、国内保护是人权保护的基础 四、人权对主权之限制
宪政理论与人权保护
一、宪政是现代人权国内保护的形式 二、民主是现代人权国内实现的机制 三、以人权保障为基石构建宪政之路
劳动条件权
一、劳动条件权的概念 二、劳动条件权的主要内容 三、劳动条件权的实现 (一)实体法工具 (二)程序法工具
团结权
一、团结权的概念 二、团结权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和参加工会权 (二)集体谈判权 (三)罢工权 三、团结权的实现 (一)工会成立的条件 (二)工会干部权益和会费与财产保护
六、受教育权
人格尊严权
一、基本含义 二、姓名权、肖像权 三、名誉权、荣誉权 四、隐私权 五、案例讨论:小姐游街示众说明什么问题?
二、自由权
●自由与自由权 ●自由权的价值和地位 ●精神自由权 ●经济自由权
自由与自由权
一、自由的概念与界定 (一)自由与必然 (二)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三)自由主义的自由与共和主义的自由 二、自由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三、自由权的限制
人权法学
human Rights Law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方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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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远: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李步远: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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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法学院:人权法学,科学出版社出版社,2005年版。 南大法学院:人权法学,科学出版社出版社,2005年版。 年版 徐显明:人权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年版。 徐显明:人权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三、平等权
●平等权概述 平等权概述 ●民族平等权 ●男女平等权 ●政治平等权 ●经济平等权
平等权概述
一、平等权的含义 二、平等权的主要内容 三、平等权实施方式
民族平等权
一、民族平等权概述 二、民族平等权内容 三、我国民族平等权实践
男女平等权
一、男女平等权含义 二、男女平等权主要内容 三、我国男女平等权实践
一、创制权与复决权含义 二、保障治法权的意义 三、我国治法权制度的构建
平等担任公职与知情权
一、平等担任国家供职的权利 二、知情权 三、案例分析:仇子明被通缉说明什么问题?
抵抗权监督权
一、抵抗权 二、监督权 (一)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控告权 (二)权利救济权 三、案例分析:厅官夫人上访被打
自治权
●人权的主体 ●人权的客体 ●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 ●人权的本质 ●人权的思想基础
人权的主体
一、人权主体的历史性 二、个人 三、社会群体 四、民族、一国人民、全人类
人权的客体° 人权的客体°
人权的客体即由人权所引发并形成的社会关系 的客体。人权是“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 利”。因此,人权的客体应该是权利。 一、权利的概念 二、权利的分类 三、权利的社会经济文化制约
学习成功权
一、获得公正评价权 二、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 三、案例分析:北大
七、环境权与发展权
●基本原理 ●环境权 ●发展权
环境权
一、环境权的提出和发展 二、环境权的含义 (一)环境权的主体 (二)环境权的客体 (三)环境权的内容 三、环境权的概念 四、环境权与生存权的关系 五、环境权的保障
发展权
民主权概述
一、民主权利 二、民主权利的内容 三、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
治人权: 治人权:选举权与罢免权
一、选举权 (一)选举权的含义和特点 (二)选举权的地位 (三)选举权的性质 (四)选举权的法律保障 二、罢免权 (一)罢免权的法律保障 (二)罢免权的限制
治法权:对立法的创制权与复决权 治法权:
四、人权的属性
●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人权的政治性与超政治性 ●人的权利与人的义务
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一、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基本含义 二、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理论依据 三、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理论意义
人权的政治性与超政治性
一、人权的政治性 二、人权的超政治性 三、人权政治化与意识形态化
人的权利与人的义务
国家义务理论与人权保护
一、国家义务以人民权利需要为目的 二、国家保护人权的国际义务 三、国家保护人权的国内义务
二、人权法的国内与国际区别及联系
●人权法的定义 ●国内人权法与国际人权法的区别 ●国内人权法不被承认的原因 ●国内人权法与国际人权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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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排
总学时:32课时 总学时:32课时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绪论: 课时 一、绪论:2课时 人权的基本理论: 课时 二、人权的基本理论:6课时 人权的基本内容:14课时 三、人权的基本内容 课时 人权的国内保护: 课时 四、人权的国内保护:5课时 人权的国际保护:5课时 五、人权的国际保护 课时 考核方式:平时作业+考勤 课堂表现+书面考 考勤+课堂表现 考核方式:平时作业 考勤 课堂表现 书面考 最终成绩( 试=最终成绩(书面考试占总成绩 最终成绩 书面考试占总成绩70%,其他 , 占总成绩10%) 占总成绩 )
我国学者的若干观点
一、“斗争得来”说 二、“商赋人权”说 三、“国赋人权”说 四、“生赋人权”说
人权源自人的本性
一、国际人权文书的观点 二、人的社会属性 三、人的自然属性 四、几个理论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