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警察权变迁研究
论我国警察职能的进化、现状与宪法规制
能 事 关 警 察整 体 功 能 的 发挥 和 作 用的 实现 。 在 法治 国 家 中需要 法律 的 明确 回应 与 规 范 。 我 国 当前 的 法律 对 警 察 职 能 缺 乏 明确 界
共 安全 和秩序 的政 权机 构及 其人 员 的专称 。随着 近 代立 宪 主义 的发展 。国家通 过宪 法确 立 了权力 的有 限性 , 伴 随着 正 当程序 、 保 护人 权等 核心 价值 理念 的 普及 。 警 察职 能也 深受影 响 , 表 现为 消极界 定警 察权
边界、 缩 小对 公 民私权 的限 制与 干涉 。2 O世纪 以来 。
利与 秩序 安全 的 内务 行政 。1 7 8 6年玛 尔著 《 警察 学》
一
设 立 了警务 学堂 , 同时期天 津成立 了巡警 局 。 这一 时 期的“ 警察” 被 描述 为 : “ 警察 者 。 内政 之一 部 . 为防止
危害 , 直 接保 持社 会安 宁之 秩序 , 而 制 限人 之 自由之
安 徽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o u ma l o f An h u i Vo c a t i o n a l Co l l e g e f o P o l i c e Of f i c e r s
论我国警察职能的进化 、 现状与宪法规制
陈 华 ( 广 西 警察 学 院 , 广 西 南 宁 5 3 0 0 2 3 )
伍, 现代 意义上 的警 察制度 正式 诞生 。 由此 , “ 警察 ” 才 比较稳 定地成 为行 使 国家治安 行政 权力并 维 护公
种 国家 行政权 的存 在 。 到 了中华 民 国时期 , 巡 警被改
中国警察体制演变及启示
中国警察体制演变及启示作者:周亚捷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摘要:顺应时代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警察现行体制逐渐暴露出很多弊端,比如说职权限定、服务的宗旨等。
本文通过对我国警察体制的历史演变结合现行我国警察体制不足而产生思考,从而引发的启示。
关键词:历史演变;警察体制;权力限制;服务型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296-01作者简介:周亚捷(1990-),男,苗族,湖南怀化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共党史方向研究。
面对公安问题,人们最先联想到的就是警察。
警察作为人民的保护神,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
警察体制是国家机构领导体制的重要方面,国家采取什么样的警察体制,也是由警察体制的历史,政治的制度等因素决定的。
我国的警察体制呈形成到逐渐发展的一个历史演变过程,这是一个很漫长的演变过程,通过演变我国警察体制在不断的修改和完善。
从而在我国警察体制演变过程中总结我国警察体制的利弊,通过利弊的启示开展思考。
一、中国警察体制的历史演变(一)中国警察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中国警察体制的形成与发展基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
北洋军阀统治前期,北洋政府在清末创设的警察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进行了军警结合。
同时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加强总揽全国警政的内务部,使它成为拥有广泛职权的规划和领导全国警务的中央机构;改组京师警察机构,成立了拥有庞大机构和广泛职权的京师警察厅;从而延伸到地方,成立地方警署,管辖地方警务。
从而初步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比较完整的警察网络。
这也标志这警察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标志着警察体制的初步形成。
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制度是继承了北洋政府警察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性质大体不变。
实行的军警结合,警察、宪兵、特务三位一体。
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中国的22年期间,警察制度逐渐完备,警察管理较为规范,警察立法非常丰富,警察机构进一步扩充。
从警察优益权到派生性警察权的嬗变
警察权种类的重新构建及其对现代警察权理论 的 影响
在 传 统 优 益 权 理 论 不 能 适 应 现 实 需要 的情 况 下, 将 警 察
形势的复杂化一直在加剧 , 警察的任 务也日益繁重 , 警察权的
实施 客观上需要更多的权力保障 , 传统 的优 益权理论似乎 已 经难 以满足支撑原生性警察权行使的客观需要。 比如 , 警械 武 权划分为原生性警察权和警察优益权 的基本体系 已经不能反 器 的配备和使 用毫 无疑问是为了保障原生性警察权得 以顺利 映警察权演变 的全 部, 由原生性警察权派 生出来但不能为警 实施 的特殊权 力, 如果说配备警械 武器 尚可 以为 传统的警察 察优益权 所包容的部分如何定位, 直接促成了警察权种类体系
法 治 视 点
The r ul e of La w Pe r s pec t i ve
从警察优益权 到派 】 从警察优益权到派生} 生 警察权的扩张, 回 应了 警务实 践的现实需 要, 也对传统警察权理论形成冲击, 促使警
察权种类体 系重新构建。 新的警察权种类体系包括原生性警察权 和派生性警察权 两部分。 派生性警察权 除了警察优 益权 外, 在 内涵和外延上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 派生I } 生 警察权的产生和发展 对现代警察权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察权实践需要而产生 的后 天权力, 其派生性、 附随性、 保障性
一
依附性和与警察组织管理的相对疏远, 则既可以由根本性
也可 以由警察单行法律、 法规加 以规定 , 不一 特质决定了警察优 益权是一种动态的不断发展完善的权力。 随 法律加以规定 ,
无 论采 用 何 种 立法 形 式 , 均不 影 响 其服 务 于原 生性 警察 着警务实践的发展 警察优 益权 的内涵将 日益丰富, 其外延也 而 足 , 权 的价 值 实现 。
我国警察体制改革研究与思考
有到了其他 部门、 人员部不足 以恢复秩序 时, 才能使用 警察; 只有在说 服、 建议和警告等各种 非强力措施 都不足 以实现治安 目标时, 才能使
各地 区按照本地区 的有关法律设置警察 ,受各地 方政府 的管理和 指 用 暴 力 。 中 国 目前 的现 状 恰 好 相 反 , 不 得 不 引起 我 们 的 反 思 。2 但 这 ()
力 不 足 而 另 一 方 面 警 力 又过 剩 的 矛盾 现 象 。
总何处着手 ?文章将试从现存警察体制存在 的弊病及 与发达国家的
警 察 体制 存 在 的差 异 着 手 , 行 分 析 和 论 述 并 得 出 结论 。 进 二、 目前 我 国警 察 体 制 的 主 要 问 题
( ) 二 权力划分不 明、 控权机制 的相对 滞后 1权力划分不 明。( ) . 1 关于警察, 警察学老鼻祖、 国的罗伯特. 英
下, 警察的权力也随之逐渐 的膨胀 没有警察管不了的事, 以至于有 人家里吵架都得打 l0让警察来解决 问题 。 l 警察在人 民心中的地位, 警 察权力的宽泛也 由此可见一斑 了。( ) 察 自由裁量权过大。警察 3警 自由裁量权, 也叫警察 自觉权 它是指在执行公务的时候, 在法律、 法 规对 警察机关行使权力只作 了笼统而无具体规定的情 况下, 警察机关 和人民警察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自行斟酌选择作出具体警 察行为的一
混合 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 国有隶属 中央政府 的最 高警 察机关 , 全 中 央警察机关在警察业务上有权对各地方警察机 关进行领导和管理: 同 时, 地方警察机关又接受当地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 督 我 国是一个多警种的 国家 , 既有隶属于政府方 面的警 察( 如公安
机关人 民警察 、 监狱人 民警察等) 又有隶属于军 队方面 的警察 ( , 如武 种 权力。 由于我国 的行政立法特 别是警 察立法 还不够完善, 对于警察
我国警察职权规定的演变、问题与出路
【公安管理研究】我国警察职权规定的演变、问题与出路贾焕银(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威海 264209) 摘要:警察职权不仅是实现警察目的、从根本上落实和实现警察任务的基本举措,还是联系警察组织法和警察作用法的枢纽环节。
在职权目的、主体和表达方式等问题上,我国警察职权立法都有自身特点,但困于警察权概念上的模糊认识,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基于对警察职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认识,应当通过将警察权力锚定在“一种特殊的行政权”这一逻辑上,在综合立法模式下,来修订现有警察职权规定并确定其具体内容。
但着眼未来,要采纳组织法和作用法分立模式,制定“人民警察组织法”和“警察职权行使法”,才能在整体上逐步走出在立法上仰赖组织法,新时代警务需要作用法来撑持的当代警察职权规定的实践困境。
关键词:警察权力;警察职权;警察组织法;警察作用法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65(2020)04-0132-09收稿日期:2020-06-20作者简介:贾焕银(1973-),男,山东泰安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律惯例理论与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7XFX01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重大项目“警察执法方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8JKF1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① 有学者将新时代公安改革发展趋势概述为如下六点:(1)公安信息管理体制由“以块为主”走向“以条为主”;(2)警务行动指挥的合成化、体系化;(3)公安机关中上层职能专业化和基层一线职能整合并存;(4)刑事调查职能日益走向融合;(5)公安组织结构由职能型向流程型转变;(6)警政区划与行政区划相对分离。
参见赵炜.公安改革40年:历程、经验、趋势[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1-11. 新时代背景下,改革开放的大力推进,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深度发展,都要求重视并凸显警察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我国公安机关权力配置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我国公安机关权力配置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我国公安机关权力配置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广义的警察权是指国家设立、训练、调配、指挥和监督警察机关(构)、警察力量和警务工作的权力;狭义的警察权则指警察机关(构)和人员依法从事警务工作的权力。
警察权力配置,即将警察权力按照一定标准设定、分配、安排和调整,以满足国家维护社会治安需要的过程。
我国警察权力配置的现状和问题是:权力主体混乱,权力本体混淆,权力手段不完备、保障不充分,警察权及其配置的法律依据不足,从而导致警察权力错位、权力交叉、权力倒置和权力缺位等缺陷;其原因,包括对警察权的性质认识模糊、范围不清和分类简单等理论认识上的原因,以及由于历史承袭、前苏联的影响和国内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等制度文化上的原因关于警察权的界定,在国内现有有关警察学、公安学等论著中,涉及到警察权的概念表述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1、认为警察权“是指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进行治安管理和惩治犯罪的一种国家权力。
”2、认为“警察权是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警察法规范、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
”3、认为“警察权应该包括国家制定警察法规,规定警察职责,赋予警察权限,领导使用警察力量的权力。
”4、认为警察权“是国家机关有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
归纳我国警察权力配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警察权力主体混乱,难以切实监督由上表可见,我国有权设置、管理警察(业务)的部门众多,且领导关系复杂。
比如,国务院系统的警察机构中,除公安部门外,其他各部门的各级警察机关负责人,不是由各级政府而是由其本系统任命;即使公安部系统,各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名义上是同级政府的组成人员,但是其任命决定权实际上在党委。
(二)警察权力本体混乱,权力运行成本加大,效率不高突出表现在警察行政权力与刑事权力的交叉:一是治安警、交通警、外事警、消防警等属于行政警察,但却均承担刑事案件的管辖任务;二是刑事技术工作归属于刑警部门,但实质上应属于行政职能。
中国近现代警察变迁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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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冬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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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国 警 察 分 局 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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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在检查行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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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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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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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国 警 扣
民 国 警 察 帽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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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警察帽徽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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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清朝末期到民国时期的警察,实际上是 统治阶级为了进一步加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迫害进步人士,消除异己的一种合法化了 的工具。但从它的出现及其职业本身的意 义上来说,这是社会及其分工在进步和细 化了的表现,应该被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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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年间,高等巡警学堂在各省省会 设立,这是其中一省的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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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保留并加以完善了由袁世 凯在清末建立的现代警察制度,且借鉴和参考了 欧洲,特别是德国警察机构的运行模式,使警察 的职能、机构和警种更加趋于完善。
• 1914年,北洋政府在北京创建了最早的武装警察 队伍——“保安警察大队”。它的成立名义上是 保安警察,实际却是北洋政府的内务部队性质的 武装,类似于今天的“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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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界警察:巡捕房欧洲籍巡警 巡捕房中国籍巡警 巡捕房印度籍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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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界巡捕房的英国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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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界内的中国巡警仍然留着长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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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星期的训练-上海市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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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察
论我国警察权改革
论我国警察权改革摘要:警察权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而进行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
警察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武装性、服务性。
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发展,我国警察权在行使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警察权的问题在公安机关执法中是一个根本性、纲领性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其他问题才能迎韧而解。
本文深入分析社会发展过程中警察权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提出警察权改革的方法。
关键词:警察权;存在问题;改革1 引言近年来有关警察权研究的论文数以百计,研究者大都从静态的角度研究警察权,更多的关注警察权以及警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
这些文章主要关注警察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权利滥用问题,进而提出如何限制警察权,或者是以法治化为背景,研究警察权如何适应法治化的要求。
本文着眼于社会变迁引起的社会结构以及国家职能的变化,探讨如何改革警察权,以使警察权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 警察权的概念和特征2.1 警察权的概念警察二字在我国古籍中出现较早,其含义与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含义相近。
古代“警”字从敬从言,敬者,戒也,戒之以言,谓之警,有言在先,不得违戒。
古代“察”字,谓以手持肉,祭天求示,得神意而明白,反复详审谓之察,察之为明。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警、察二字最初是分开使用的。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公布施行,我国正式确立了警察的法律地位,警察权第一次被明确写入我国法律中。
我们可以说,警察权的确立,是我国警察制度现代化的里程碑。
警察权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而进行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
在我国,由于警察一词是在人员与机关双重意义上使用的称谓,因此,警察权既指作为执行警务活动的人员的权力,也指作为警察机关的权力。
在更多的时候,是在后者的意义上使用的。
因此有的学者指出警察权是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警察法规范,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
在这一定义中,将警察权的主体界定为警察机关是有一定道理的。
从治理理论看我国警察权的走向
第2 1卷
第 4期
吉 林 公 安 高 等 专 科 学校 学报
J unl finP bi S cryA a e o ra o Jl u l eui cdmy i c t
Vo . 1 NO 4 1 2 .
Aug t 20 us , 06
( ) 一 治理的来源 英语中的治理 (o en n e 一词源于拉丁文 共 同的 目标支持的活动 , g v ra c ) 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 , 和古希腊语 , 原意是控制、 引导和操纵 。 长期 以来 却能有效发挥作用。 它与统治 (o en e t 一词交叉使用 , gvrm n) 并且主要 英 国学者罗茨 ( R o e) R. h ds 认为 , 治理意味 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 , 用于和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与政治活动中。 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 ,
走 向;三 、社 会化 走向 ;四 、 民事化走 向 。
关键 词 :治理 ; 警察权 ; 警察职 能; 回 归 中图分类号 :D 3 . 611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l7 0 4 (0 60 — 14 0 6 卜 5 l2 0 )4 0 0 — 5
一
、
国家与社会关 系的治理理论分析
收稿 日期 :2 0 — 6 0 6 0— 8 0 作者简介 :马 占伟 ( 7 1 6一 ) 9 ,男,山 东菏泽人 ,中国人 民公安 大学 2 0 级 警察行政管理方向硕士研 4 0
究 生。
维普资讯
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 来共 同管理 。 2 治理强调 国家与社会的协调互动。 . 在治理理 2 国家和市民社会间的正和博弈关系是治理理 .
间的 良性互动 ,它所需要的权威来 自建立在政府 、 社会组织、 公众三者合作基础上产生 的自主合作网
从我国警察队伍的历史变迁看公安编制管理改革的发展趋势
1 9 5 5 年 5月 ,全 国公 安 部 队
又进 行 了一 次整 编 。国防 部 同年 7
4月 5日中 国人民 武装 警察 部队 正
式成 立 。
部 队 接 受 同 级 公 安 部 门 的领 导 。 公 安 部 部 长 和 省 、 自治 区 、 直 辖 市公 安 厅 ( 局) 长 ,地 、市 、州 、 盟公安处 ( 局 )长 ,分 别 兼 任 武
从| j } 国警察队伍 的历史蛮迁 看公安编制管理改 革的发展趋势
■文 / 王 光 王毅虹 李 侠
我 国 的人 民 警 察 队 伍 是 在 解
的 党 ,党 中 央将 成 为 新 中 国 的领
导核 心 。在 这 个 伟大 的 历史 时 刻 , 党 中 央 决 定 迁 到北 平 ,领 导全 国 的革命 和建 设事 业 。为适应这 一历 史 性 转 变 的 需要 , 中央 警 备 团入 城部队改番号 为 “ 北 平 市 公 安 总
国 务 院 、 中 央 军 委 领 导 下 ,在 地
制 领 导 ,一 部 分 作 为解 放 军 的 组
公 安 部 队 司令 部 , 由罗 瑞 9 即 任 司 令 员 兼 政 委 ,下 辖 2 0 个公安 师 、 3 个 公安 团 ,另外接 收地 方公 安 武
装3 2 万 余人 。
放, 标 志着 中国人民 革命 即将取得 全 国胜 利 ,新 的 国家 政 权 即将 诞 生 ,中 国 共 产 党 将 成 为全 国 执 政
警部队 和总队 、支队 第一政 委 。 另 外 ,列 入 武 警 部 队 序 列 的
月公布了公安部队番பைடு நூலகம், 将原 “ 中
国人 民解 放军公 安部 队”改称 “ 中 国人 民解 放军公 安军 ” 。 1 9 5 7年 1月 , 中央 军 委 在 裁
新时代背景下警察职能转变
新时代背景下警察职能转变作者:陈宁祥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5期摘要现代警察制度诞生后这一百多多年的时间里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这些变化都是在时代发展推动下进行的。
中国引入现代警察制度也已百年有余,改革开放之后到现在,警察的职能也在不断发生转变,新时代的警察职能到底是什么,如何推进警察职能的转变,本文将一一探讨。
关键词警察职能新时代背景服务型职能作者简介:陈宁祥,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2012级侦查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53-02一、何为警察职能警察职能,即警察的社会功能及作用。
警察的职能来源于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其国家机器组成部分这一性质决定的。
马克思认为国家职能有两种,即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与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
而警察职能受国家职能决定,也具有双重性特点,即警察不仅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政治镇压职能,还具有对社会的管理职能,所以警察不但是实现专政的工具,还是管理社会的行政机关。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警察的两大职能为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不仅体现在对统治阶级反对者的镇压,也体现在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势力的镇压。
纵观古今中外的警察制度,无论哪个国家和哪一年代,也无论是何种社会制度或意识形态。
警察都无一例外地具备此种政治上的镇压职能。
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在政治镇压前提之下,运用警察的行政管理手段,维护现有的社会制度有序运行的功能和作用。
此职能既包括对危害社会及其成员的普通刑事犯罪分子的惩罚与制裁,也有大量的社会生活秩序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如户籍、交通、消防、救死扶伤、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任务。
这两大职能是警察的传统职能,这两种职能下的警察在对待民众时更多的是镇压者和管理者的形象。
老百姓对于警察的认可程度度不高,警察在人民中的形象也一直是严肃而不近人情的。
二、新的历史时期对警察职能变化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进步完善,政府的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已经是大势所趋。
新中国公安管理体制变迁研究综述
对公安机构的研 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1 . 公安机构 的整体研究 。这方面 的研究主要集 中在对公安部成立 以来的 内设机构变化上。有学者
2 . 公安机构的部分研 究。在长期的计划 经济体
目标而建立起 来的公安机关 的职 能定位 、 权 力配置 、 运行规则等一系列制度的总和,是 国家行政管理体 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刚成立 ,党 中央就召开 了全 国公安高干会议并确立了公安管理体制,在六
十多年的社会 发展进 程中,这一体制 随着 国家政 治
出这些领域 ,交 由市场 和社会 办理。学者们 对这些
管理体制的改革, 更好 地发挥职 能作用 , 成 为当下 公 安机关重要的决策议程,同时也成 为公安学界 的研 究热点问题 。几十年来 ,学界和实 务界对 于公安 管 理体制变迁的研究, 主 要集 中在变迁 的内容 、 变迁 的 方式、 变迁的影响因素、 变迁 的 目标 等方面 。本文通 过综述有关学者的研 究 ,以期对我 国公安管理体制
深圳借鉴香港等地经验 ,率先 成立了全国第 一个保 安公司 , 为社会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随之 , 保 安业在
又 回到了原 点。研 究认 为,根本原 因在于没有对于 公安机 关的基本运行机制进行顶 层设计 。公安人 员 分为 内勤和外勤 , 这是一个不用研究 的问题 , 然而如 何让 外勤成 为警 务工作的核心,建立公 安机关 的基 本勤务制度 , 一直 困扰公安机关 , 至今仍是警务 改革
J o u m  ̄ of Hu b e i Un i ve r s i t y o f Po l i c e
警察职能发展历程及展望研究
通过严格的招录制度、完善的培训机制和科学的评价体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警察队伍。
素质提升
加强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其始终保持忠诚于党和人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警察的执法能力和 综合素质;加强警察心理健康保障,确保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未来研究 前景
研究结论回顾
警察组织结构与效能
该研究还对警察组织结构与效能进行了分析,发现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提高警察的工作效 能和响应速度,进而更好地服务社区。
研究不足与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研究不足
虽然该研究对警察职能发展历程及展望进行了深入探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警察职能的差异性和特点缺乏对比研究,对于警察职能与科技进步的关系也未进行深入探讨。
《警察职能发展历程及展望 研究》
2023-10-28
目录
• 引言 • 警察职能发展历程 • 当代警察职能的特点 • 警察职能发展的挑战与对策 • 展望未来警察职能的改革与创新 • 研究结论与展望未来研究前景
01
引言
研究背景和意义
警察作为国家执法机构,其职能的发 展历程及未来展望对于国家治理和社 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合作
各国警察机构加强了国际合作 ,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和维护世
界安全。
03
当代警察职能的特点
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依据的法定化
强调警察执法行为的合法 性,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确保行政执法的效力。
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制定严格的执法程序,确 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 和透明。
执法行为的标准化
通过制定执法标准,规范 警察执法行为,提高行政 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在一些地区,由于经济、社会等 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警察资源分 配不均,使得一些地区的警察力 量相对薄弱,难以有效履行职责 。
我国警察事权划分问题研究
我国警察事权划分问题研究警察事权是警察体制机制建构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已经步入“新时代”的中国,“国家—社会”关系正发生深刻的变革,新的矛盾和风险不断涌现,这些均对我国警察体制与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当前,我国警察事权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是:社会对警察体制机制现代化的诉求与警察体制机制因缺陷无法回应社会诉求之间的矛盾。
破解上述矛盾需要推动警察体制变革,而警察体制变革的基础与核心在于警察事权的科学界定、合理划分以及相应机制的理性建构。
在中国语境下,我国警察体制性与机制性困境之症结在事权之不彰,而事权变革的关键在科学化与法治化,这构成了本文的核心命题。
上述问题的解决之道是推动和实现警察事权划分与运行机制的科学化与法治化。
围绕上述核心命题,本文按照理论搭建、问题分析、原因总结与对策建构的思路展开系统研究。
首先,概括警察事权的基本原理。
通过对警察事权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搭建研究基础和对象。
警察事权属于综合性权力,既包括行政执法权,也包括刑事执法权。
警察事权的划分本质上属于行政分权,分权理念的嵌入,又显著区别于传统分权理论。
警察事权的划分包括纵向与横向、内与外多个维度。
历史上看,我国“警察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因而警察事权必然打上历史的烙印,具有历史局限性。
其次,调查我国警察事权的现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从现状来看,我国警察事权由法律进行规定,以公共安全和秩序为核心使命,内容多元、构成复杂。
我国警察事权存在以下问题:纵向上,中央与地方警察事权划分不清晰,导致公安工作存在错位、越位的问题;横向上,警察事权界限不清,存在警察权能无限扩大的危险;警察事权与其他行政权交叉、重叠,存在空白地带、相互推诿或者竞争,无法形成合力;地方警察事权的自治性不足,受到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上级公安部门的不当干预;内部分权科学性不足;警察事权的保障机制不充分等。
再次,考察域外警察事权的经验与启示。
中国近现代警察变迁
八三式警服:改革较大, 除草绿色、红领章没有 革新,其他变化都很大: 上衣有饰有黄边的肩袢; 袖口有两条黄色袖线, 下衣饰有红裤线;大檐 帽上有了警徽,胸前有 了警号,上衣有了臂章; 臂章上虽然仍有“公安” 二字,但下面首次出现
英文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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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式警服:改红领章 为松枝-盾牌领花,1993 年改为有警衔标志的箭形 领章,1995年改为肩章; 臂章由悬挂式改为缝制式; 下衣取消红裤线;配发黄 衬衣、蓝领带;警号由红 色改为蓝色。变化较大、 但不惹人注意的是,领带 上有了“警察”的汉语拼
察”
•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天津之后,要求清 政府的军队不得驻守天津城。袁世凯从 自己的新军中,调拨了3000名精锐士兵, 军装换警装后进驻天津城。这批警察驻 守天津城,维持了天津的社会治安,混 乱局面得到明显改观。
• 1905年10月8日,慈禧批准了袁世凯的 建提议,责令设立巡警部,成为全国统 一的中央警察主管机构。巡警部下属分 别设有敬政、警法、警保、警务、警学 五个部门,统领全国警察事务。这标志 着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正式建立。
宁装。
36
•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被正式命名为“人民 警察”。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从1950年 起,在颜色和款式上进行了七次改革 。
37
五○式警服:同解放 军着装,但胸章标有 “人民公安部队”字 样,臂章有“公安” 二字,帽徽为中间嵌 “公安”字样的红五 角星。
38
五五式警服: 上衣为白色和草 绿色,下衣藏青 色,平顶大檐帽。 即我们熟悉的 “马天民式”。
Hale Waihona Puke 34• 延安市警察队的警服从头到脚一身黑,帽 子虽与八路军的式样一致,可没有钉帽徽, 领章是铝制的,正面上的“边警”两个字, 即“边区人民警察”的简称,稍远一点就 看不清楚……整体感觉与国民党政府警察 的警服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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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和谐社会构建中警察权问题研究中国政治和谐社会构建中警察权问题研究 一、和谐社会本质的把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出发,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新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真正 的构建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者具有内在统一关系。
以人为本对于警察权而言,就是要考虑到公民的权益。
警察权的发展也要符合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警察权的这一功能是要加强而不能削弱的。
但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社会自治领域的形成,社会价值观念趋于多元化,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及其公共权力的特征日益凸现。
警察权作为一种公共权利,人民,并应服务于人民,在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同时实现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强制性以及必要时使用暴力是警察权得以顺利实现的有效途径,但这并不是目的。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把强制性权威真正转变为合法性权威的过程。
警察权还具有不断扩张性,因此就必须对其进行规制。
法国着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指出: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因此必须合理有效地管理和普通公民的生活密切联系、立即都可能侵害公民本身的合法权益的警察权。
如果滥用警察权,那么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平等权、自由权以及生命权都将会被剥夺。
因此警察只有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力,才能得到公民的支持,进而才能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
二、对于警察权本质的认识 (一)国家对于警察权的定位 目前,我国对于警察权是如何定位的呢?我国《警察法》第二条规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社会转型期中国国家权力的分析——以警务模式的变迁为例
中文摘要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多发,极易形成社会秩序失控的局面。
我国公安机关作为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形势,通过不断的进行体制创新,打造了符合新时期要求的新型警务模式,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国建国以来警务模式的变迁趋势,近似于西方历次警务改革的轨迹和变革趋势,即从政治警务模式逐渐过渡到合法警务模式、专业警务模式和反应式警务模式,并最终向服务与权变警务模式转变。
不过,上世纪70年代被西方各国所抛弃的“反应式警务模式”,由于在我国现代化尚未实现,其弊端不仅没有显现,而且还凭借快速反应赢得赞誉,正处于快速发展之中。
因此,当前我国警务实践中同时强调和并存反应式警务模式和社区警务,并兼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建警”。
以警务模式为载体的警务活动,其实质就是警察机关的职权行为。
警务模式最集中、直观地体现了警察权的存在状况。
同时,警察机关作为国家最主要的行政机关之一,实施着国家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它作为国家暴力机器,具有强大的强制性,凝聚了强大的国家权力,集行政性、法律性与强制性于一身,成为国家权力最重要的载体。
因此,警察权的变迁十分真实地反映了国家权力的消长状况。
本文对当前我国国家权力消长状况的分析,大胆借用了迈可·曼关于国家权力两个层面的理论。
即:将国家权力分为专制权力和基础性权力两个层面,以当前我国警务模式中的警察权的运行状况为例,分析国家权力在两个层面的表现和消长状况。
研究发现,在社会转型期,我国国家权力的专制权力正呈弱化趋势,而基础性权力却呈现出强化的态势,对社会的渗透能力极大增强。
国家权力在两个不同层面的不同消长,反映了国家权力增长的一般规律。
在民主化、法制化的大背景下,国家专制权力必然随公民权利的增长而遭到弱化;另一方面,借助于现代高科技产品的强大威力,国家大大强化了对基层社会的事实渗透,从另一层面强化了国家权力,实现了国家权力由专制性管制向基础性渗透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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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警察权变迁研究
我国正在推进深化公安改革。
在此过程中,有必要深入了解影响
我国警察权变迁的主要因素。
警察是国家强制力的垄断者,警察权有
效性影响社会秩序,其合法运行影响公民的自由。
本文梳理了政治变迁、经济发展、权利意识和科技发展几个方面对警察权的影响,整理
出新中国警察权变迁的脉络,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的公安改革面临的
问题。
本文第一章分析了警察权的概念和属性。
警察权具有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
警察作为政府的下属部门,更是国家作为“必
要的恶”的组成部分,必然要维护政治制度,为政治服务;警察权具有
公共性,其存在的价值在于社会公益,维护社会秩序。
警察权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任务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社会本身又对警察权具有型塑作用。
警察会帮助社区内的民众完成职权范围外的事项,或者采用非法律手
段维持社会秩序,以此确立自己的道德楷模形象。
这种做法有利于提
升警察的权威,获得民众的认同,警察权也要呼应社会的需求;警察是
执法机关,其职权范围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同时警察也是法律调整
的对象,警察在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警察权的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国家的法治程度。
在警察权发展的不同阶段,警察权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会有所偏重,三者的平衡与再平衡的过程决定着警察权的变迁。
新中国的警察权变迁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治保卫阶段(1949年—1978年),警察权主要
是保障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维护政治秩序。
因而警察权表现出了
弥散性、偏重政治和法治程度低下的特征;第二阶段是警察权的调适
阶段(1979年—1991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
警察权表现出去政治化、专业化和法治化的趋势,但是阶级斗争的思想仍然影响着警察权的运行。
国家经常发起运动式执法应对社会问题;第三阶段是法治建设阶段(1992年—2002年),自我国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警察权也随之进行改革。
警察权的法治化目标得以初步确立,警察开始提升服务性,以此获得社会的认可;第四阶段是立法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在这一阶段有关警察权的立法基本确立,指导思想也更加稳定,警察权的政治属性却有所增强。
本文第二章分析了政治变迁对警察权的影响。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以阶级斗争为纲。
当时的政治权威是个人魅力型权威,政党、政府和社会结合在一起,毛泽东的个人权威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警察权也要维护这种状态。
改革开放之后,必然要对文革等若干历史问题进行反思和批判,
随后出现了个人魅力型权威分解的状况,国家必然而然地要寻找新的权威来替代个人魅力型权威。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法理型权威就成为了不二之选。
因而,在改革开放刚开始的若干年内,我国的立法是重中之重。
在执法方面,需要警察严格执法,更需要警察权增强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减少政治属性。
国家的治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管理逐渐转向社会治理。
社会形成自治,弥补国家管理的不足之处。
我国也逐步摒弃了大规模的运动式执法,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来应对社会问题。
在政治上,国家开始意识到合法性建设的问题,要求提升警察权的合法运行和有效性,借此赢得公众的信任。
本文第三章论述了经济发展对警察权的影响。
我国经济发展势必要求限制公权力,以往计划经
济中的平均主义被舍弃,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经济中的效率与平等。
产权保护、法律的稳定性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政府的资源垄断地位有所变化,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资源分配角色部分地被市场替代,政府的权威有所分散。
越是经济条件良好的群体,越有可能通过市场途径保障自己的安全。
经济发展伴随着社会失序的加剧,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必然导致原来的社会控制手段无法运用,熟人社会中的规则也逐渐失效。
在社会结构层面,经济发展需要打破以往的身份制,个人通过财富的积累可以获得社会阶层流动的机会。
另外一方面,经济发展也产生了贫富差距扩大的结果,一旦不合理的贫富差距过大,很容易造成社会失序的结果。
这些问题导致警察的压力剧增,但是这些问题的根源并非仅仅依靠警察就可以解决。
这也说明,警察权本身并不能产生社会秩序,只能维护社会秩序。
要想让警察权有效控制社会,更需要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入手。
本文第四章论述了公民权利意识转变对警察权的影响。
社会发展导致权利保护意识逐步增强,首当其冲的就是政府。
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公安机关在很长时间内都是数量排名第一的行政诉讼被告。
在此情况下,警察滥权现象得到遏制。
民众对于警察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警察权合法运行,还需要警察权有效性控制社会。
这也意味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导致公众不仅要防范警察权侵犯个人权利,还要求警察权有效预防和打击侵犯合法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导致民众对警察权的监督有所增强。
个人权利受损的时候,一旦公权力没有进行有效救济,他们很容易付诸维权行动,尤其是合法维权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公民
很有可能采取更为极端的维权方式。
在政府眼中,非法的维权行动是
社会失序的表现,维稳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的应对方式,警察权是一
种强制权,警察在维稳中承担了主要工作,在实践中“稳定压倒一切”甚至成为公安工作的引导方针。
与之同时,国家对于警察权的规范运
行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仅体现在实体上,还体现
在程序上。
公民对程序性权利的重视,势必要求警察权的规范性有所
提升。
第五章论述了科技发展对警察权的影响。
科技发展导致犯罪手法进步,警察和犯罪分子之间存在博弈。
警察要想有效控制社会,必然要掌握科技手段。
与此同时,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发展导致社会呈
现出“双层社会”的特征,虚拟空间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场域,并且对现实空间产生影响。
这种变化要求警察权的作用领域逐渐从现实空间扩张至虚拟空间。
原来的社会治理手段可能无法发挥作用,警察无法
有效地打击和防范某些违法犯罪行为。
科技的发展同时意味着警察控制社会的手段越来越多,如果未能有效规制这些手段和方法,个人权
利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
如何制约和监督插上技术“翅膀”的警察权已然成为新的命题。
第六章论述了警察权变迁对公安改革的启示。
本次公安改革,试图提升警察的权威,将居民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警察法治作为重点内容。
研究证明,居民的安全感与治安状况息息
相关,对于犯罪的恐惧却与犯罪的发案率有关。
当前公安机关存在的
立案不实现象导致民众安全感降低,更会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产生怀疑。
居民的满意度与安全感是相辅相成的,同时还与民众内心的期待与警
察工作的实际效果的落差有关。
在群众路线原则和专群相结合方针的
引导下,公安机关担负了大量超越职权范围的非警务活动。
这些非警务活动可以增加民警的社会资本,有利于开展工作。
但是,社会的变化导致民警很难再像以往那样积累社会资本,法治的健全使得在小圈子内的“约定俗成”无法发挥作用。
更为严重的是,公安机关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导致警察不得不参与非法的消极非警务活动。
非警务活动过多,导致大量的警力无法投入到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进而影响警察权的有效性,消极非警务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
非警务活动过多对警察权合法性已经造成严重的阻碍。
在公安改革中,应当适度减少与违法犯罪活动无关的非警务活动。
我国的警察权法治化面临新的挑战,影响最大的就是政治因素。
近年来,警察权有所强化,更需要在全国层面统筹国家安全领域中的警察权,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权可能会有所弱化。
警察违法行为与警察亚文化有关,更与社会的需求有关。
公安改革本质上是社会治理方式的改革,警察权法治化应当考虑警察权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