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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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
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中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新建、改建和扩建。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普通中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房、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
7.学校布局
(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新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生源规划建设合适规模的普通中学。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
的原则确定。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
(l)新建(含迁建)的普通中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地、泥石流及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l)新建、扩建、改建的普通中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教工住宅应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 ,公路干线至少80 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宜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学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要保证体
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面范围的地下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10.建设规模:
普通中学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
普通中学学校规模分别为18 班、24班、30 班、36 班,班级定员近期为50 人/班。
12.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普通中学校舍建筑项目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l)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演示实验室、实验仪器及准备室、生物标本室、书库、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电脑管理室、视听阅览室、微机室、微机室附房、语言室及附房、史地教室、阶梯兼电化室、电教器材室、劳技教室、科技活动室、美术教室及教具室、音乐室及乐器室、舞蹈房、风雨操场。
(2)办公用房:
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接待室、演播及控制室、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值班室、传达室。
(3)生活服务用房
单身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厨房、浴室、锅炉房、杂物贮藏室、室外厕所。
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l)普通教室:一个班级进行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场所,室内应设置:不产生眩光的黑板、讲台、单人课桌椅、清洁用具柜、存物柜、电视机、投影仪、录放音机等电教器材。
每班设1 间,每个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6 平方米。
(2)实验室: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示范和操作空间,内设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黑板、讲台、银幕挂钩、地漏、事故急救冲洗嘴、实验桌局部照明设施。
种类:物理、化学、生物。
数量:
18班设4间:2 间物理、1 间化学、1 间生物
24班设5间:2 间物理、2 间化学、1 间生物
30班设7间:3 间物理、2 间化学、2 间生物
36班设8间:3 间物理、3 间化学、2 间生物
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每间设仪器、准备室一间46平方米。此外,均设置一间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46平方米。
(3)演示实验室:教师边讲、边试的实验室,学生主要以看为主。
各设一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辅房35平方米。
(4)书库:存放图书的地方,内部设多层书架、窗帘。按45 册/生、400册/平方米计。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10l平方米、135 平方米、l69平方米、20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