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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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
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中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普通中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房、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
7.学校布局
(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新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生源规划建设合适规模的普通中学。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
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
(l)新建(含迁建)的普通中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地、泥石流及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l)新建、扩建、改建的普通中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 ,公路干线至少80 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宜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学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
要保证体
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
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路面范围的地下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10.建设规模:
普通中学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
普通中学学校规模分别为18 班、24班、30 班、36 班,班级定员近期为50 人/班。
12.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普通中学校舍建筑项目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l)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演示实验室、实验仪器及准备室、生物标本室、书库、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电脑管理室、视听阅览室、微机室、微机室附房、语言室及附房、史地教室、阶梯兼电化室、电教器材室、劳技教室、科技活动室、美术教室及教具室、音乐室及乐器室、舞蹈房、风雨操场。
(2)办公用房:
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接待室、演播及控制室、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值班室、传达室。
(3)生活服务用房
单身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厨房、浴室、锅炉房、杂物贮藏室、室外厕所。
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l)普通教室:一个班级进行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场所,室内应设置:不产生眩光的黑板、讲台、单人课桌椅、清洁用具柜、存物柜、电视机、投影仪、录放音机等电教器材。
每班设1 间,每个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6 平方米。
(2)实验室: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示范和操作空间,内设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黑板、讲台、银幕挂钩、地漏、事故急救冲洗嘴、实验桌局部照明设施。
种类:物理、化学、生物。
数量:
18班设4间:2 间物理、1 间化学、1 间生物
24班设5间:2 间物理、2 间化学、1 间生物
30班设7间:3 间物理、2 间化学、2 间生物
36班设8间:3 间物理、3 间化学、2 间生物
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每间设仪器、准备室一间46平方米。
此外,均设置一间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46平方米。
(3)演示实验室:教师边讲、边试的实验室,学生主要以看为主。
各设一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辅房35平方米。
(4)书库:存放图书的地方,内部设多层书架、窗帘。
按45 册/生、400册/平方米计。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10l平方米、135 平方米、l69平方米、203平方米。
(5)学生阅览室:内设书报架、阅览桌、窗帘。
按学生人数l / 12 设座,每座1.5 平方米,使用面积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分别为112平方米, l50平方米、188平方米、255平方米。
(6)教师阅览室:按教师人数1/3设座,每座2 .1平方米,使用面积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分别为38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72平方米。
(7)编目室:均设置一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8)图书电脑管理室:用于管理图书,复制资料等。
均设一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内设电脑一台、复印机一台、油印机一台。
(9)视听阅览室:用于阅读音像制品的地方,设25 座,每座二人,5平方米/座,均设一间,使用面积125平方米。
(10)微机室:是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的场所,应设控制室、换鞋处,地面应预埋各种线路,内有窗帘、吸尘器等设备。
18 班1 间、24 班2 间、30 班、36 班设3 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18 班、24 班、30 班、36 班辅房分别设1 间、2 间、3 间、3 间,每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11)语言室:是语言教学的专用教室,均设一间,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设控制室一间25平方米。
(12)阶梯兼电化教室:三个班以上上合班课的大教室,可兼作电化教育、开会之用,地面做成阶梯形,墙面和顶棚需作吸音处理,内设黑板、银幕、彩电、录放音机、音响等电化教育设备。
18 班、24 班三班合用,使用面积165平方米。
30 班、36 班四班合用,使用面积240平方米。
(13)电教器材室:存放电教器材之用,均设置一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14)史地教室:利用专用教具和电教手段进行历史地理直观教育的专用教室,室内布置推拉磁性黑板、银幕、投影仪等电教设备。
均设一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辅房25平方米。
(15)劳技教室:是学生掌握简单劳动工具的操作技能,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专用教室。
18班、24班设2间,30班、36班设3间,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设工具室18班、24班、30班、36班分别设1间、1间、2间、2间,每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16)美术教室: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爱好,掌握表现造型艺术的初步技巧和劳动能力的专用教室,并可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
18班、24班设1间,30班、36班设2间,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每间设辅房25平方米。
(17)科技活动室:是学生课外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如航模、无线电制作等。
均设数间,18班、24班使用面积50平方米,30班、36班使用面积75平方米。
(18)音乐教室:讲授音乐课的专用教室,内设立式钢琴等乐器,组合音响等。
18、24班设一间,30、36班设2间,使用面积70平方米,另设乐器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
(19)舞蹈房: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均设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辅房20平方米。
(20)风雨操场(含乒乓室、健身房、体育器材室)
用于雨天进行体育课教学。
室内考虑安放多种体育设施,如乒乓室、单、双杠设施。
并考虑数间体育器材室、更衣室、体育教师办公室。
18班、24班使用面积960平方米,30班、36班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
14.办公用房:
(l)行政办公室:包括校长室、支部室、教务总务办公室、档案文印室。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220平方米、280平方米、300平方米、320平方米。
(2) 教师办公室: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208平方米、272平方米、343平方米、415平方米。
(3)会议接待室:考虑大小会议室各一间。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
(4)演播控制室:此室用于控制整个学校闭路电视、小型演播之用。
均设一间,使用面积40平方米。
(5)社团办公室: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40平方米、60平方米、60平方米、80平方米。
(6)卫生保健室:
均设二间,每间使用面积20平方米。
(7)总务仓库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60平方米、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
(8)电木工修理间
18 班、对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48平方米、56平方米、56平方米、64平方米。
(9)传达值班室
均为使用面积40平方米。
15.生活用房:
(l)教工单身宿舍
按教工总数的15 %安排,每人使用面积7.2平方米。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97平方米、130平方米、162平方米、194平方米。
(2)食堂厨房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623平方米、829平方米、1035平方米、1241平方米。
(3)淋浴室、生活锅炉房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36平方米、48平方米、60平方米、72平方米。
(4)杂物贮藏室
18 班、24 班、30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70平方米。
(5)学生厨所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126平方米、168平方米、195平方米、205平方米。
(6)教工厕所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25平方米、28平方米、35平方米、40平方米。
(7)学生宿舍,使用面积4平方米/生。
不计入总指标,由学校根据住校生情况,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另行增加。
四、校舍建设面积指标
16.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五、校舍建筑标准
18.城镇普通中学校舍建筑必须贯彻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原则,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建造适合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使用要求的校舍环境。
建筑标准,要从各地经济条件、使用功能、城镇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
19.建筑层数。
为节省土地,教学办公用房均宜建造楼房。
普通中学的
教室部分不宜超过五层。
食堂、厨房、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要尽可能组合设计成楼房。
20.建筑结构。
一般采用砖混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
不得采用空斗墙作为承重结构,并按当地的地震裂度、抗风和抗洪要求设防。
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1.耐火等级。
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低于三级。
22.层高。
指上下层楼面之间的距离(坡屋顶系楼地面至屋架下弦的距离),按下列规定执行:
(l)各种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为3.6-3.9m 。
(2)行政办公用房不低于3.2m 。
(3)宿舍:设单层床不低于2.8m 。
设双层床为3.1-3.3m 。
(4)多功能活动室、风雨操场及食堂厨房等用房,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多功能教室如为阶梯地面时,最后一排净高不宜小于2.2m 。
23.屋面。
应有可靠的防水、隔热、保温措施。
上人屋面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板),其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24.楼地面。
实验室、普通教室和各种专用教室、食堂、门厅、走道、楼梯、均宜采用水磨石楼地面。
风雨操场、舞蹈教室等宜采用软性(如木地板)楼地面。
厨房、厕所盥洗室等用水较多的房间,楼地面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并应设置地漏。
25.门厅、走廊。
(1)门厅宜适当宽敞,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
(2)普通教室应采用外廊,廊净宽不应小于1800mm,实验室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若采用内廊其净宽不应小于2100mm,行政办公用房和宿舍的廊净宽不应小于1500mm。
(3)门厅和走廊内不宜设踏步。
走廊地面、走廊与房间地面有高差时,应使用斜磋坡道,高差较大时,踏步不得小于三级,且后者的踏步宜设于
室内。
(4)外廊的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100mm。
26.楼梯。
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交通疏散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0mm 。
踏步板外沿不宜突出踏脚板。
楼梯井的宽度大于200mm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楼梯栏杆不宜低于1000mm并应设置能阻止学生滑行的扶手。
27.门窗。
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耐用。
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的使用和走廊交通安全。
教学用房的门窗要有利于采光通风。
各种教室和实验室均设置前后门,门上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
位于楼梯平台外的窗户应设安全护栏。
楼梯顶层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1100mm 。
28.建筑装修。
(l)建筑装修应符合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要求。
(2)室内墙面、顶棚一般只做普通装修。
微机、语言、音乐等教室,可根据需要做普通或中级装修。
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做成圆角。
教学用房、门厅、走廊、楼梯间均应做1000 - 1200mm高的水泥墙裙或贴面砖。
厨房、浴室、厕所宜做1500mm 高的瓷砖墙裙。
(3)建筑外沿应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和校园景观要求因地制宜进行装修。
装修材料应能防止雨水渗透,其色彩应与周围建筑环境协调。
29.厕所。
学生厕所与教师厕所宜分开设置,凡有给排水系统的学校应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并采用瓷砖大小便槽,大便坑位宜设隔板。
凡设置室外厕所的,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位,并保持适宜的距离,要妥善解决厕所的排气间题。
30.室内环境
(l)采光。
应保证教学图书实验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
教室用房宜双侧采光,如为单侧采光时室深系数(室内地面至窗沿上沿的
高度与房间进深一致的地面宽度之比)不宜小于房间进深的1/2 。
教学用房的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教学及办公用房的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走廊、楼梯、厕所等不得低于1/l0 。
教学用房主要采光面的窗台高度为900mm ,不宜超过l000mm 。
(2)照明及电气设施。
教学办公用房应采用配有保护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得用裸灯。
教学用房的灯具(长向)宜垂直于黑板面布置,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00mm 。
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宜设局部照明。
教学用房、学生宿舍的(拉线)开关要能分拣、分层、分部位控制。
各类用房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各类用房平均照度表
教学办公楼、食堂等均应设置能分拣分层(或分部门)控制的广播线路。
办公用房宜预埋电话线路,设置电话插座。
校内应设置闭路电视系统和电脑联网系统。
厨房宜设置电动设备动力电源。
(3)通风换气
教学、办公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外墙下部离地面200mm处宜设置可开启的小百叶气窗。
教学用房应有冬春季换气设施,确保室内二氧化碳的浓度低于1.5 %o 。
采用开窗与开启小气窗(或门采光通风窗)。
外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 67 % ,设于内走廊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3.34 %。
化学实验室及毒气橱柜、药品橱、合班教室、多功能教室、风雨操场等因地制宜地设置排气系统和轴流风扇排气装置。
(4)室内温度。
教室、办公室因地制宜的设置降温设施(如电扇、空调等)。
31.附属设施。
(l)在校园适当位置应设置旗杆。
校园周边宜设置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空透。
(2)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宜设置垃圾管道。
六、校园用地标准
32.普通中学校园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和勤工俭学用地四部分。
33.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自行车停放场地、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房后的零星绿化及建筑组群之间的庭院式活动场地。
34.学校建筑用地应按建筑容积率计算(即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之比)。
普通中学建筑容积率不宜大于0.9 。
35.体育活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使用的成片场地。
普通中学根据学校规模配置田径场,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分别设250m 、300m 、300m 、400m跑道田径场一片,篮球场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分别为2 片、3 片、4 片、4 片,排球场分别为2 片、2 片、3 片、3 片。
36.绿化用地:包括校园集中绿化用地和种植园地,每生2 平方米。
37.勤工俭学用地:每生1 平方米。
38.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下表规定: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