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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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探索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加快学校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促进我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教育部联合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骨干院创建,强化学院“名师工作室”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双师发展”的思路和“德艺双馨”的要求,搭建“双师”“名师”专业发展平台,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构筑学校人才高地,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由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共同组成,是集教学、科研、实践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学习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学一体的培训模式。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专业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就、有影响的品牌教师团队。
三、工作要求
1、名师工作室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包括
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团结和谐、思想活跃、成果丰硕、富有战斗力的学习型团队。
2、名师工作室要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加强教育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要关注专业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前沿动态,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和提升教育品质。
3、名师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学识素养、开阔教育视野和较高研究水平、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4、名师工作室要为学院和教师提供实在而有效的服务,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要及时对外展示专业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四、组成与选拔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主持人条件
1、在本地区乃至全国本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校级或以上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二)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部门推荐,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推荐。
(三)选拔审核
1、学校每年2月份接受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建立申请,在确认资格与审核相关材料批准后,及时向全校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相关资料,以及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要求等。
2、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向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提交入室申请,经主持人确认同意后,送学校产学处备案。
(四)签订协议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学校签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名师工作室协议书》,明确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与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明确研究项目和成
员专业化发展等相关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五)挂牌运行
学校以主持人命名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名师工作室”一般为期二年。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安排科研项目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支持:
学校为工作室建立与运行经费进行适当补贴(每年约2000元),以便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开展。
2、经费用途:
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3、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要制订相关计划,经费要严格按财务和财产管理规定有计划支出。
六、考核与奖励
1、学院产学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监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二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学校将采用过程性、阶段性和终结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管理。
3、考核将按协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为三个等级,即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为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可以直接优先续延;考核“合格”为完成计划目标,将可以参加下一轮的竞聘,考核“不合格”为没有完成计划目标,则取消竞聘资格。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5、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培训及评比、职称晋升等方面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本办法由人事处、产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