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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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计划完成《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项目编号spaq-2014-05。

2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由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等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莹、徐宝民、赵康、陈晖、张云、赵永梅、顾承浩、段喜成

主要承担的工作:参加标准修订各阶段召开的工作会议,负责制定标准各阶段相关文件起草编写工作(包装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及上报材料等),承担标准修订过程中质量数据、试验数据的累积和试验工作。

3 简要起草过程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接到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的任务后,首先向生产厂家和用户发函进行调查,征集对修订标准的建议和起草单位,在此基础上组建项目起草小组。随后起草小组查阅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及技术资料,结合生产厂家和用户回函对修订标准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编写出了文献小结,提出标准修订的建议。

于2014年8月召开了工作方案会,会上工作小组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讨论,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确定了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国家标准的指标项目和试验方法等内容,提出了工作方案。会后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进行了试验工作,并对产品进行了质量考核。

2015年6月由负责起草单位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编制说明及其附件,在行业内部进行了征求意见。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1 基本要求的说明

复合膨松剂归属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范畴,首先应符合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的基本要求,因此直接引用了GB 26687-2010中4.1.1的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中规定: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所以本次修标依据政策和实际使用要求将其分为含铝复合膨松剂和无铝复合膨松剂两类。含铝复合膨松剂中没规定铝含量具体指标,但要求在包装上标示产品的铝含量,便于使用者计算最终食品中的铝含量。复合膨松剂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物理混合而成的,由于原料本身或多或少总会含有微量的铝,即使不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中也会检测出铝,所以本标准定义了无铝复合膨松剂概念,指未主动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并规定产品中铝(Al)含量应小于100 mg/kg。

2 指标项目的确定

标准对比情况:目前收集到国外标准有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合成疏松剂》和我国原国家标准GB 25591—2010。各标准指标设置和方法对比见表附1和附表2。

由于复合膨松剂是由GB 2760允许使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经物理混合方法混合而成的物质,品种繁多,其中包括添加了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和未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的复合膨松剂。长时间食用过量的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体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布了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重新调整了含铝复合膨松剂和无铝复合膨松剂的使用范围,本次标准的修订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生产及用户使用情况进行修订。修订了标准的范围、将复合膨松剂分为含铝复合膨松剂和无铝复合膨松剂两类并对其进行定义,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对该产品的基本要求,且在基本要求中对无铝复合膨松剂中的铝含量进行了规定并给出了检验方法。根据生产厂家多年来对该产品性质、生产方法的实际验证,未对原国家标准中设立的七项指标提出异议,所以本次修订维持原标准指标。厂家仅对硝酸不溶物和pH的测定的检验方法中的部分操作步骤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并提供了数据支持,由于细度不属于食品安全指标,各企业建议删除该指标并根据自身的品种要求,做内部控制。其他与原标准保持一致

三、国内国际相关标准情况

查阅到《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相关的我国标准有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本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符合GB 2760和GB 26687-2011的规定。目前收集到国外标准有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八版)—2009年中《合成疏松剂》。相关标准中指标和检验方法对比见表附1和附表2

四、其他需要在网上公开说明的事项

附表1 指标对比表

项目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

书(第八版)

GB 25591—2010

本次

修订国家标准

二氧化碳气体发生量(标准状态下)/(mL/g) ≥

加热减量,w/% ≤—

硝酸不溶物,w/% ≤

砷(As)/(mg/kg)≤ 4 2

重金属(以Pb计) /(mg/kg)≤40 20

pH(10g/L溶液)≤~~~

细度(通过180μm试验筛),w/% ≥——

4 试验方法的确定

国内外标准试验方法对比及试验方法见表2。

附表2 试验方法对比表

项目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

(第八版)

GB 25591—2010 本次修订国家标准二氧化碳气体发生量(标准

状态下)

二氧化碳气体发生装置二氧化碳气体发生装置二氧化碳气体发生装置加热减量——重量法重量法

硝酸不溶物含量重量法重量法重量法

砷(As)含量砷斑法砷斑法GB

重金属(以Pb计)含量目视比色法目视比色法硫化氢标准比色pH 酸度计酸度计酸度计

细度(通过180μm试验筛) ——重量法——铝(Al)含量——络合滴定络合滴定、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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