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生分立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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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程序有几个流程资料

公司分立程序有几个流程资料

公司分立程序有几个流程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分立协议,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公司分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步骤: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

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订立分立协议。

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17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办理登记手续。

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

采用新设方式分立的,原公司解散,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分立流程设计(预案)天上掉馅饼公司:根据贵公司的情况和对分立的具体要求,我们经过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之后,特提出如下分立预案,以供参考:一、各方应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采取逐步分立的方式:第一、尽快由贵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将分立的主要内容列入协议之中。

第二、分立双方尽快签订公司分立协议;第三、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第四、按照《公司法》和贵公司《章程》进行公告,并做好债权债务统计工作。

1)公告程序:贵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在上述期间,贵公司可以就公司的债务承担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免除(新)天上掉馅饼公司承担原天上掉馅饼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浙江省工商局公司分立合并操作规范

浙江省工商局公司分立合并操作规范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省局制定的《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操作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操作规程为规范公司合并与分立登记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提出如下操作意见,供各地参考。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公司合并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且存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的,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

公司分立采取派生分立方式,且存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分立采取新设分立方式的,原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合并、分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或者拟分立的公司股东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签订相关协议。

(四)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六)办理财产合并或分割手续。

(七)验证注册资本。

(八)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报批手续。

(九)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程序。

三、公司合并的,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等于合并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

公司分立的,分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等于原公司注册资本。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公司合并、分立是否需经评估、审计,以及股东各方的折股比例,可由公司股东会及股东按照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

四、吸收合并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分立就是设立分公司的意思,有很多大型的公司都会在不同的城市设立分公司,公司比办事处更加的专业一些,那么公司分立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公司分立的方式和程序。

1、公司分立的方式。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

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和负债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保留为派生分立。

一个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划分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该公司解散为新设分立。

2、公司分立的程序参照公司合并,其中:(1)公司分立应对公司的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签订分立协议;(3)派生分立的,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新设分立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分立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公司分立应当提交以下两部分材料:第一部分:公司分立的有关材料1、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分立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1)分立形式;(2)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3)分立后公司的组建方案;(4)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3、因分立而注销的注销证明(采取解散分立的提交)。

第二部分:因分立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公司按《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减资手续,存续分立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当按照相关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材料,重复的材料可不再提交;因分立而新设的公司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采取解散分立的,原公司按《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原公司注销后,分立后新设的公司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注:1、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提交分立协议中载明的有关内资公司财产处置方案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视为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清算报告;如分立协议中载明有关注销方需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应进行清算。

公司分立程序[优秀范文5篇]

公司分立程序[优秀范文5篇]

公司分立程序[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公司分立程序公司分立程序是: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

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

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

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

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

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依照第2款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公告及债务清偿程序:第一,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第二,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第二篇: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程序来源:互联网日期:2011-9-8 16:30:00 浏览:1425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一)派生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

公司企业分立全套细节流程(史上最完善)

公司企业分立全套细节流程(史上最完善)

公司企业分立全套细节流程(史上最完善)1. 准备阶段- 确定分立的目的和理由- 指定分立的时间表和计划- 检查合同和法规要求- 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分立的可行性和风险2. 决策阶段- 确定分立的实体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等)- 制定分立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确定分立后的股权结构,并制定配股方案3. 法律程序- 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向政府机构提交分立申请- 完成分立文件的起草和注册- 获得分立许可证或批准书- 确认法律程序的合规性,包括税务和劳动法方面的要求4. 资产和财务分离- 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分类- 制定资产清单和财务报表- 协商和执行资产转移协议- 建立独立的财务体系和账户5. 员工管理- 评估员工合同和雇佣关系- 制定员工移交计划和时间表- 与员工协商分离安排,包括薪资、福利和权益等方面的问题- 提供离职辅导和资源支持6. 客户和供应商关系- 通知客户和供应商分立计划,并解释相关细节- 协商分立后的合同和支付安排- 签署新合同或协议- 处理分立过程中的客户和供应商关系问题7. 品牌和市场营销- 确定新公司的品牌标识和定位- 更新市场营销材料和渠道- 提供对内和对外的品牌宣传和沟通8. 监管和遵守- 确保新公司符合所有法规和合规要求- 建立内部控制和监管机制- 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业务符合法规和政策9. 后续的管理和发展- 制定新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计划- 指定高级管理团队和职能部门- 进行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定期评估和调整公司策略以上是公司企业分立的全套细节流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立过程的合规性和无误。

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一、公司派生分立的背景和原因1.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业务分离或者业务拆分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这些独立业务,公司需要进行派生分立。

2. 派生分立是为了实现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股东会决议的重要性1. 派生分立涉及到公司资产和业务的重大调整,需要充分尊重股东利益,所以股东会决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2. 经过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进行派生分立,减少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三、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的注意事项1. 公司应提前向股东公布派生分立的方案和意向书,以便股东审核和讨论。

2. 派生分立需要得到股东的多数同意,所以公司应加强与股东的交流和协商,争取股东的支持。

3. 公司应保证股东会决议的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决议的公平公正。

四、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的具体内容1. 公司应明确提出派生分立的方案和意向书,包括派生分立的目的、背景、计划、时间表、涉及的资产和业务等。

2. 公司应邀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对派生分立所涉及的资产和业务进行评估和定价,以保证股东利益不受损。

3. 公司应提出派生分立后的治理结构和运营模式,包括各独立业务的管理团队、资金使用和分配、业务合作等。

4. 公司应明确提出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如派生分立后的股权激励、分红政策、优先交易权等,以确保股东长期利益。

5. 公司应提出派生分立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些风险和挑战。

五、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程序1. 公司可以通过现场表决、书面表决或电子表决等方式进行股东会表决,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2. 公司应制定合理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确保股东会决议的公开公平和有效性。

六、公司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的结果和后续工作1. 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即可实施派生分立计划,按照方案和意向书的规定逐步推进。

公司分立的流程步骤及注意事项

公司分立的流程步骤及注意事项

公司分立的流程步骤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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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派⽣分⽴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现实⽣活中,公司的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新设分⽴和派⽣分⽴两种,对于公司的派⽣分⽴,需要遵守分⽴的程序,办理分⽴的相关事项。

对于公司派⽣分⽴的,需要进⾏哪些程序?公司派⽣分⽴的程序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派⽣分⽴的程序是怎样的(⼀)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分⽴各⽅签订分⽴协议。

(三)对公司财产作出相应分割,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同时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通知并公告债权⼈。

公司分⽴,应当公司应当⾃作出分⽴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公告。

(五)办理公司登记⼿续。

派⽣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件、证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各⽅签订的分⽴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的决议(主要写明分⽴出⼏个分公司、分⽴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内容⾄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分⽴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公司分⽴有两种基本⽅式:1、新设分⽴。

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资格的公司。

2、派⽣分⽴。

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个新公司。

派⽣分⽴⽅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

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资格的全资⼦公司。

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

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为防⽌企业借合并或者分⽴转移债务、逃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分⽴、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享有和承担。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订⽴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或者其他组织⾏使合同权利,履⾏合同义务。

公司分立相关规定和程序

公司分立相关规定和程序

公司分立相关规定和程序1. 引言公司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划分为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每个实体可以独立经营和承担责任。

分立可以是战略上的决策,也可能是出于法规或财务等需求。

为了确保公司分立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和程序。

本文档旨在介绍公司分立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执行公司分立的步骤和要求。

2. 分立决策公司分立的决策通常由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做出。

决策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分立的目的和目标。

•分立后各个实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分立的时间表和计划。

•分立对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影响。

•分立的预期效益和风险。

3. 分立方案制定制定公司分立方案是确保分立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

在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要素:•分立目标和战略。

•分立后各个实体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范围。

•资产和债务的划分。

•员工和客户的分配和转移。

•合同和协议的处理。

•税务和法律事务的解决方案。

4. 分立程序公司分立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4.1 分立准备阶段•成立分立项目团队,明确项目的责任和目标。

•进行分立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确定分立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

•制定详细的分立计划,明确时间表、资源需求和任务分配。

•开展内外部沟通,向员工、股东和客户等相关方介绍分立计划和预期影响。

4.2 分立方案执行阶段•资产和债务划分:对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理和分类,确保分立后资产和债务的合理划分。

•合同和协议处理:审查现有合同和协议,确定需要终止、转让或重新谈判的合同,以确保分立后各个实体的合规性。

•员工和客户分配:根据分立方案,将员工和客户进行合理分配和转移,确保员工权益和客户服务不受影响。

•系统和流程调整:根据分立后各个实体的业务需求,调整和建立适应性的系统和流程。

4.3 分立完成阶段•分立后评估:对分立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今后的改进和学习。

•监管和审计:确保分立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审计。

公司分立程序有几个流程

公司分立程序有几个流程

公司分立程序有几个流程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度立协议, 不需通过清算程序, 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公司分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公司分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环节: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

公司分立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 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订立分立协议。

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规定, 公司分立, 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 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告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176条第二款规定,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办理登记手续。

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 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分立出来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

采用新设方式分立的, 原公司解散, 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分立出来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分立流程设计(预案)天上掉馅饼公司:根据贵公司的情况和对分立的具体规定, 我们通过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之后, 特提出如下分立预案, 以供参考:一、各方应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采用逐步分立的方式:第一、尽快由贵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 将分立的重要内容列入协议之中。

第二、分立双方尽快签订公司分立协议;第三、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第四、按照《公司法》和贵公司《章程》进行公告, 并做好债权债务记录工作。

1)公告程序:贵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十内, 未接到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规定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公司分立程序与注意事项

公司分立程序与注意事项

公司分立的程序与注意事项一、公司分立公司分立又称公司切割、公司拆分,是一家公司不经过清理程序,分设为两家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它拥有以下特点:(1)公司分立是依据分立前公司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奏效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的主体是公司,分立的意思表示由分立前的股东会作出。

自然,为了贯彻反垄断法,政府亦有权依照法律受权采纳强迫拆分的反垄断举措。

(2)公司分立前原公司的股东资格原则上其实不用逝不论分立前的公司能否解散,分立前公司的股东仍享有在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资格。

自然,如异议股东在公司分即刻依法履行股份回购恳求权,将离开公司。

(3)公司分立将致使既有公司数目的增添公司分立常常一分为二、一分为 N,因此公司分立后公司数目增添。

而公司归并致使既有公司数目减少。

公司资本重组既包含扩充型的公司归并,也包含缩短型的公司分立。

二、公司分立的法律程序公司分立是公司归并的逆向操作,故二者的操作程序基真同样:1.制定分立方案制定分立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之一。

2.经过分立决策公司分立应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策。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公司法》第43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策,一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 ;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 103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策,一定经列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3.签署分立协议公司分立,波及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如分立前公司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债务人,还波及公司财富的切割、债权债务清理等。

为防止争议,相关各方应订立分立协议。

对于分立协议的内容,《公司法》没有规定,能够参照《对于外商投资公司归并与分立的规定》第 24 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协议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分立协议各方拟足的名称、住处、法定代表人 ;(2) 分立后公司的投资总数和注册资本 ;(3) 分立形式 ;(4)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富的切割方案 ;(5)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袭方案 ;(6) 员工布置方法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式 ;(9) 签约日期、地址 ;(10) 分立协议各方以为需要规定的其余事项。

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

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

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程序: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对公司财产作出相应分割,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同时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公司分立,应当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热门城市:凌河区律师南芬区律师台安县律师义县律师元宝区律师海城市律师北镇市律师振兴区律师陇南律师公司发展壮大之后,公司有时需要派生分立,但是很多人不明白▲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是什么,不懂得如何合法的处理公司债务、申请变更登记。

正确区分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在派生分立中的作用也是公司在申请派生分立时需要了解的,接下来为您做文章要有出详细解释。

公司需分立时,公司股东会需要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这就是公司分立的大概过程。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一)派生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

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XXX化工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组建XXX公司的方案

XXX化工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组建XXX公司的方案

XXX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派生分立组建XXX公司的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xxx公司加快改革的精神,以及XXX 公司近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省国资委、XX集团指导下,XXX公司拟定体制改革草案,制定出‚以资产重组,带动产权制度改革,重组合成氨生产线资产和电石生产线资产,带动XXX分块、分步改革,促使观念转换、机制变迁,实现全面彻底改革,寻求生存、发展‛的改革总体思路,以及‚合成氨生产线资产重组做大做强,电石生产线先模拟后独立法人运作争创效益保平,辅体辅业多种方式、分块退出搞活搞好‛的实施规划。

其中电石厂已于2006年5月1日起模拟法人运作。

基于目前模拟运作情况,决定将电石生产线先从XXX公司派生分立出来。

特制定如下分立方案:一、公司基本情况㈠XXX公司概况XXX公司,始建于1958年,2000年改制为XX集团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以生产基本化工原料和化肥为主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

XXX公司2000年11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5204万元。

注册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普通货物运输,普通机械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三来一补’业务;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的批发、零售。

‛XXX公司现有合成氨和电石两大相对独立的生产系统,拥有xx、xx两个品牌,其中xx牌尿素为全国质量免检,尿素、电石、双氰胺、甲醇、甲醛、三聚氰胺为省名牌或省优产品。

三套合成氨装臵总氨生产能力28万吨/年,两套尿素装臵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三聚氰胺生产能力1.38万吨/年。

电石系统拥有3台半密闭电石炉(20000+16500+16500KVA)和4000吨/年双氰胺生产装臵。

配套锅炉总蒸发量450吨/小时和装机容量4.8万千瓦热电联产装臵。

公司下辖生产系统:合成氨厂、电石厂、热电厂、有机厂、机械厂,一个合资经营的控股公司——福建三明华茂化工有限公司,一个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明XXX甲醛有限公司,及其它辅体各子公司,代管集体所有制的综合厂。

公司分立方案(派生分立)

公司分立方案(派生分立)

公司分立方案(派生分立)
文书类型:企业非诉文书
公司分立方案(派生分立)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派生(新设)分立为___个公司,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
二、分立前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
三、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
四、分立前公司财产分割方案:
五、分立后各公司拟申请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六、分立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
七、分立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八、分立前公司的职工安置办法: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如属新设分立的则还应增加第10点)
十、本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序履行完毕后,如分立成功,则同意本公司解散。

公司股东会法人(含其他组织)股
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公司分立合并操作规范

公司分立合并操作规范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操作规程为规范公司合并与分立登记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提出如下操作意见,供各地参考.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公司合并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且存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合并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的,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公司分立采取派生分立方式,且存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分立采取新设分立方式的,原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二、公司合并、分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或者拟分立的公司股东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三签订相关协议.四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六办理财产合并或分割手续.七验证注册资本.八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报批手续.九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程序.三、公司合并的,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等于合并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公司分立的,分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等于原公司注册资本.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公司合并、分立是否需经评估、审计,以及股东各方的折股比例,可由公司股东会及股东按照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四、吸收合并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合并各方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四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五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六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七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事项.八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九验资报告.十新增加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十一因合并而解散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十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合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五、新设合并的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公司章程.四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验资报告.六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八公司住所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合并各方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十一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十二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十三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十四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通过章程等决议事项.十五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六、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公司合并和解散的决议.四合并协议.五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六存续新设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出具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七、派生分立的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一般应包括分立前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分立前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分立方式,公司财产分割方案,分立后各公司拟申请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分立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四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分立公告的证明.五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六分立后各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事项.七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八验资报告.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合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当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八、派生分立或新设分立的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公司章程.四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验资报告.六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八公司住所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原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一般应包括分立前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分立前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分立方式,公司财产分割方案,分立后各公司拟申请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分立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十一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十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十三新设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通过公司章程等决议事项.十四原公司已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证明.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九、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公司分立和解散的决议.四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分立公告的证明.五存续新设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出具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十、本操作意见主要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登记事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分立登记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8号令修订办理.。

【035】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035】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八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前情提要前情提要】】• 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一、公司合并【弱】(一)分类1、吸收合并:A+B=A2、新设合并:A+B=C【注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程序1、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作出合并决议(1)有限公司: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份公司: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4)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4、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进行登记(1)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2)注销登记:公司解散的;(3)设立登记:设立新公司的。

二、公司分立【弱】1、派生分立:A=A+B2、新设分立:A=B+C【注意】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弱】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作出减少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略)提供相应的担保;【联想】公司合并是否有权要求清偿or提供担保?4、变更: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小节回顾】小节回顾】1、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2、公司增资、减资的程序。

公司分立的流程概况

公司分立的流程概况

目录摘要1一.公司分立类型21. 解散分立22. 存续分立2二.公司分立程序21. 做出决定与决议22. 签署分立协议33.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产分割34.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35. 变更登记5三.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51. 公司主体的变化52. 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53. 债权、债务的变化 6四.涉税分析61. 公司分立不征收增值税62. 公司分立不应征收营业税63.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74. 增资转个人,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95.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96.视主体变更情况或减免契税97. 按规定贴花印花税9五.公司需要的相关文件及其相关内容101. 拟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文件102. 公司分立协议应包括内容10摘要公司分立属于企业资产重组业务,是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这一重新的资源配置过程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是公司紧缩技术的手段之一,为了提高竞争力,理清企业结构,增加企业价值,实现公司业务的单一化、专业化,需要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发展企业优势业务;公司分立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运行,并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履行涉及到的各种权利与义务,明确债务承继问题;国家对于企业重组业务制定了多项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专门项目,如: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等;一,公司分立的形式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解散分立和存续分立两种;1、解散分立解散分立,又称新设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2、存续分立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二,公司分立程序1. 做出决定与决议公司分立,先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然后由公司的股东大会讨论作出决议;董事会所拟订的分立方案对分立规定得越具体和细致越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款项: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2、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3、分立形式;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6、职工安置办法;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9、签约日期、地点;10、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可就上述方案做适当的修改; 由于公司分立属于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因此股东大会应当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确定;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 签署分立协议公司分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分立后的各公司的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就资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达成一致协议;3.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产分割;根据公司法第176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分割的具体数额和办法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和分立协议进行;财产是公司设立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承担公司债务的保障,因此,进行公司分立,必须合理、清楚地分割原公司的财产,对于派生分立,是原公司财产的减少,对于新设分立,完全是公司财产的重新分配;4.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公司法一方面简化了分立的程序,即公司分立决定做出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次即可;另一方面取消了旧法中公司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和"提供担保"的请求权,以及对于分立的否决权;但增加"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及一个自治条款"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而力图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杜绝公司分立被恶意利用来逃避债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资本时均须履行通知、公告义务,现以公司分立为例,列举常见的通知、公告事项和格式如下:A公司分立公告通知女士/先生/公司:A公司拟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已于年月日获得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A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B和C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年月日指第一次发布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联系方式:A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 变更登记公司存续分立,必然出现原公司登记注册事项,主要是注册资本的减少等变化和新公司的产生;新设分立中,必然出现的是原公司的解散和新公司的产生;因此,公司分立时,同样要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设立登记,对此,公司法第180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都作了具体要求,具体办理登记程序类似公司合并登记程序;拟分立的公司应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分立的登记申请表存续分立的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解散分立的签署设立登记申请表;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以下统称为协议各方签订的合同分立协议公司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分立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立形式;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签约日期、地点;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5公司合同、章程;6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7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8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的债权人名单;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公告3次;公司通知其他债权人的证明;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9分离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10分立后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1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2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因公司分立而在异地新设公司的,公司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拟设立公司的所在审批机关对因分立而新设公司签署的意见;三,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分立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解散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存续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 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由于公司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股东的身份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即由原公司的股东变成了新公司的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在原公司的持股份额却可能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分立一般要导致原公司规模的缩小,因此,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持股份额必然会有所增加;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化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四,涉税分析1. 公司分立不征收增值税公司分立实质是被分立企业股东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有别于被分立企业将该公司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应征增值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2.公司分立不应征收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企业分立不属于该征税范围,其实质是被分立企业股东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有别于被分立企业将该公司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应征营业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6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3.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分立活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a、企业分立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应按照财税60号文件规定进行清算;被分立企业在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以下资料:一企业分立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二被分立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三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分立,分立企业涉及享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尚未期满的,仅就存续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按照财税5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注销的被分立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不再由存续企业承继;分立而新设的企业不得再承继或重新享受上述优惠;分立各方企业按照税法的税收优惠规定和税收优惠过渡政策中就企业有关生产经营项目的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问题,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执行;b、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财税200959号的规定,如果分立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则可以使用特殊税务处理: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企业分立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分立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3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分立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4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特殊税务处理方法如下: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5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发生分立,应准备以下资料:一当事方企业分立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分立的商业目的;二企业分立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三被分立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四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分立后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五工商部门认定的分立和被分立企业股东股权比例证明材料;分立后,分立和被分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立和被分立企业分立业务账务处理复印件;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4. 转增资本属于个人,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分立后,被分立企业存续的,其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对价应当视为被分立企业的分配,在扣除投资成本后确认为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5. 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并非被分立企业将土地转让给新成立企业,而是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将该资产换股;6. 视主体变更情况或减免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四条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7. 按规定贴花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 号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五.公司分立需要的相关文件及其内容1. 拟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三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以下统称分立协议各方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四公司合同、章程;五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六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七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八公司的债权人名单;九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十分立后的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十一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因公司分立而在异地新设公司的,公司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拟设立公司的所在地审批机关对因分立而新设公司签署的意见;2. 公司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二分立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三分立形式;四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五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六职工安置办法;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式;九签约日期、地点;十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分立的流程概况

公司分立的流程概况

目录摘要1一.公司分立类型21. 解散分立22. 存续分立2二.公司分立程序21. 做出决定与决议22. 签署分立协议33.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产分割34.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35. 变更登记5三.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51. 公司主体的变化52. 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53. 债权、债务的变化 6 四.涉税分析61. 公司分立不征收增值税62. 公司分立不应征收营业税63.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74. 增资转个人,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95.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96.视主体变更情况或减免契税97. 按规定贴花(印花税)9五.公司需要的相关文件及其相关内容101. 拟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文件102. 公司分立协议应包括内容10摘要公司分立属于企业资产重组业务,是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这一重新的资源配置过程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是公司紧缩技术的手段之一,为了提高竞争力,理清企业结构,增加企业价值,实现公司业务的单一化、专业化,需要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发展企业优势业务。

公司分立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运行,并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履行涉及到的各种权利与义务,明确债务承继问题。

国家对于企业重组业务制定了多项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专门项目,如: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等。

一,公司分立的形式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解散分立和存续分立两种。

1、解散分立解散分立,又称新设分立。

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

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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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生分立程序
一、派生分立方案的确定
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开业登记的程序
附件: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株洲市政府网站)项目名称:公司合并、分立登记
项目编码:430200006170748A20124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主办部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对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4、《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
5、《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9〕83号)
办理条件:
向株洲市工商行政管局申请公司合并、分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申请材料:
1、合并公司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办理公司合并)
2、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办理公司合并)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公司合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办理公司合并)
5、合并后的验资报告(办理公司合并)
6、因分立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办理公司分立)
7、因合并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办理公司合并)
8、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办理公司分立)
9、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办理公司分立)
10、因分立而注销的注销证明(采取解散分立的提交)(办理公司分立)
11、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办理公司合并)
办事流程: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企业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
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以上所称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

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株洲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本机构职责依法对申请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文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签署同意的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退回受理人员。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株洲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企业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注销登记的,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作出不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与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6‰,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不变更注册资本的收取100元变更费。

湘价费〔2000〕第23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2011]9号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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