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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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5年11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珠江西岸中东西向主要轴线之一,是中山、江门两市规划的连接港澳、深圳、中山、江门主城区、开平市和台山市的东西向高速公路。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起点对接规划的深中通道,终点接开阳、鹤开两条高速公路。主线方面:中开高速起于中山市横门岛,与深中通道相接,之后中开高速一路向西,先后经中山市东区、南区、大涌,新会区大鳌、睦洲、三江、双水、罗坑,台山市大江、水步、白沙,开平市赤坎、塘口,恩平沙湖等镇,终点接开阳高速公路,并与鹤开高速公路对接。小榄支线起点位于中山市西区,沿规划小榄快线走廊往西北向延伸,先后经中山市沙溪镇、东升镇、小榄镇,终点接正在建设中的广中江高速佛江段。该项目是深中通道在中山和江门南部地区的延伸线,其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缓解江鹤、江中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对改善珠江西岸高速公路网南北向较强而东西向弱的路网结构,对改善深圳、中山、江门城区、银洲湖区域、开平和台山、恩平等地区东西方向进出口单一的状况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路线全长150.67公里,其中中山段主线45.1公里,江门段85.6公里,小榄支线19.9公里。中开高速公路采用双向6车道,总投资约268.4亿元,其中中山段总造价为151.7亿元。未来中开高速将可为中山市构建出一条贯穿珠江东西两岸的“黄金通道”。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是该线路的先行控制性工程。拟建大桥选址在银洲湖熊海口下游约1.2km,距下游劳龙水道虎坑口约1.7km,连接银洲湖(亦称崖门水道)东、西两岸,桥址处的水道中央为沙仔岛。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地理位置见图1。

图1 位置示意图

2、工程概况

银洲湖特大桥全长4538m(含陆域引桥桥长,下同),主桥长966m,主跨530m,桥面宽39.5m,主桥采用双塔双索钢箱梁斜拉桥,双向六车道,时速120km/h。大桥主桥通航净宽475m,净高48m。大桥副桥通航净宽140m,净高18m。主桥满足双向50000t级船舶通航要求,副桥满足1000t级船舶通航要求。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本项目总投资6.5元,施工期36个月。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用海方式为跨海桥梁用海,跨海段长1562.7m,申请用海面积为11.1275 hm2,其中主桥申请用海面积9.3917 hm2,副桥申请用海面积1.7358 hm2。

3、工程分析

大桥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1)桥墩施工泥浆产生量约9590 m3,由泥浆车运输至指定地点;(2)主桥打桩施工泥沙泄漏产生源强0.15~0.20kg/s的悬浮泥沙;(3)基坑和钻孔弃渣产生的渣土,尽量留作基坑或后方道路回填料,其余全部外运至指定弃渣场集中处理;(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36m3/d;(5)施工生活垃圾100kg/d,交环卫部门清运。

4、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及其它规划的符合性

1)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位于银洲湖港口航运区。

本工程所建设的跨海大桥是联系中山与江门开平高速公路的关键性工程,本工程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跨海桥梁工程,与其他涉海单位用海无冲突;项目选址和大桥结构形式、主桥跨度及高度已经经过优化设计和论证,对银洲湖航道和海上交通安全没有影响,可维持崖门水道潮汐通道畅通;项目动工前,完成各项审批,接受海洋主管部门的用海动态监测和监管。本项目依托三江镇和双水镇的项目附近村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三级化粪池将污水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26/44-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为跨海桥梁工程,施工期桩基钻孔产生的悬浮物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海水第三类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建设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项目所在海域的功能定位是相一致的。

2)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2012年),项目所在海域属于“银洲湖港口航运区”,主要功能是:航运、港口。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营运期间,跨海大桥桥面安装有径流导排系统,桥面雨水排入径流导排系统后,经雨水管道分别排入大桥两端的陆域雨水管网,严禁直接排海。无论是施工期或是运营期,项目污染物均确保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仍可满足《海水水质标准》(BG3097-1997)第三类水质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

本项目为桥梁工程,不涉及围填海,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都考虑了污染物的综合处置问题,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对项目所在的银洲湖海域的水质、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都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6~2015)》。

5、评价技术方法

1)评价范围

综合考虑本项目所处的位置及银洲湖的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结合项目可能的影响情况,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北起22°26′46.93″N,南至22°14′10.63″N;东起113°05′03.81″E,西至113°00′09.04″E。即为建设项目上游潭江白鹤洲咀至银洲湖官冲附近(崖门大桥以北)约55.7km2的海域。

2)评价重点

根据工程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1)重点分析项目选址和建设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分析、预测和评估本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资源可能造成的影响。(2)施工期重点评价大桥桩基施工等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重点分析桥面雨水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提出减轻影响程度的工程措施和生态补偿方案;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银洲湖水环境、通航环境的影响。

3)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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