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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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总则第一条根据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指挥部)、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主要依据和标准1.xx公司与工总签订的总价承包合同;2. 中国中铁指挥部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施工分劈合同;3.xx公司签发的施工图数量;4.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5.已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资料。

2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1.指挥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 xx2.验工计价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合同部、工程部、机物部参与,日常工作由合同部具体负责。

第四条工作职责1.组长:代表集团公司全面负责对验工计价的管理及批复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对验工计价工作进行管理。

3.合同部:验工计价主责部门。

协助中国中铁指挥部对xx公司的季度验工计价。

负责对中国中铁指挥部的季度验工计价。

负责对经理部下属各总队的分劈验工计价。

4.工程部:准确统计施工图数量,每季对各总队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5.物资部:负责验工计价中的甲供材料数量、费用的统计及签认(包括甲供材料的业务费用分劈);负责对当地材料价格的调查与单价、运距认定。

3 与xx公司和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第五条与xx公司的验工计价:根据xx客专[2007]23号文编制每季已完工程数量表及验工汇报材料。

第六条与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同上。

第七条验工数量:截止时间为每季末的25号第八条对xx公司和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程序1、每季度末18日前各总队将本季验工数量明细表报经理部,经理部汇总后于20日前将已完工程数量表报至各监理分站。

2、监理分站在23日前对数量复核结束后报中国中铁指挥部,同时报送本季对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表。

4 对各总队的分劈验工及支付第十四条验工依据:中国中铁指挥部批复的验工计价。

第十五条验工单价:以集团公司批准的内部分劈单价为准。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程序,完善工程项目验工计价联审联签机制,从严控制计价拨款,堵塞效益流失漏洞;明确各级责权利关系,增强各级的责任感,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优质高效地进行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做到低耗高产,做到控制施工成本、人人有责,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验工计价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三条项目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划合同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内部验工计价实行联审联签制度;验工计价工作不能以分包队伍意愿,要作为项目的日常工作来抓。

第四条项目部部门职责和权限:1、工程技术部门:对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工程质量负责,对所管技术人员的签证资料负责,并对技术人员签证资料进行复核、审签等。

2、安质部门:对工程质量负责,如有质量问题应于当月底提供书面材料给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并及时将有关质量处罚单转计划部门等。

3、计划合同部门:负责验工计价工作的日常业务的组织实施,对验工计价费用控制负责,对计量数量做好复核和“量、价”双控,登记验工计价台帐等。

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各施工队供应的材料费用(包含成品、半成品材料)、周转性材料租赁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报财务部入账,做好物资材料的消耗分析,及时指出队伍超耗问题。

5、财务部门:负责对经总工和项目经理审签后的验工计价报表、物资部门提供的当期材料消耗进行复审,及时按公司财务部有关外包队伍成本核算规定记账,并做好各个队伍应付账款的分析。

第五条项目部各个部门必须掌握项目部与各个施工队所签订劳务合同包含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等条款要求,熟悉各自业务工作范围、成本控制范围及职责,切实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严格控制工程计量,及时做好供应物资材料及各项费用的签转工作,不能出现重计、错计和漏计,避免给项目经理提供不实数据而造成超拨工程款的现象。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项目部及劳务队成本,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者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根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根据。

包含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与项目部内部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务必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部要紧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要紧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

2、各部门要紧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每月、每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

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有关工作,核实劳务(专业)分包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与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有关资料。

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

财务管理部:根据合同规定、验工计价等资料对外及时收取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对内合理支付计价款,收集、整理项目财务基础数据,使其系统化、表格化,以最终计算评价指标来反映项目的本质状况,为领导项目决策提供科学根据。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总则1.1.验工计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加强全同管理,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2.验工计价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单位根据承发包合同向施工单位进行拨款结算的依据,亦是施工企业及时回收工程价款,促进资金良性循环,提高经济效益的依据.企业内部上级对下级完成任务情况、质量进度情况的具体确认、是考核工程成本和经济核算的一项制度.因此,各单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1.3.验工计价的依据:1.3.1.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预算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预算或修正概预算;1.3.2.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调整计划;1.3.3.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综合单价和款额、以及双方共同商定的分部工程占单位工程的比列系数;(1)经发包单位同意的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预算;(2)经过审批的开工报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补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3)工程质量合格与实际完成相同的工程当选量及其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4)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调整费用的文件、资料等.1.4.办理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做到不多验、不漏验,真实反映施工现状和进展情况.各单位要配备业务能力较强,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责任的验工计价人员,形成系统网络.2.总公司管项目总公司管项目(包括总公司委托各分公司管理的项目),对总公司管项目除应按三局施[1999]455号<<三局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按<<中铁三局集团四分公司验工管理办法>>规定按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室报送有关资料.3.公司管理项目3.1.凡不属于总分司管项目的工程项目统称公司管项目.3.2.公司管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室向各施工单位办理验工计价,并对各施工单位分劈(批复)验工计价.3.3.对各施工单位批复验工计价要符合以下要求:3.3.1.对各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按季进行,并在季后15天内完成。

02.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02.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Q/ZTL.QEO.YH.02-20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完善各种验工计价表格及纳入的时间,特制定了本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用以指导验工计价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上(指业主或合作方,下同)、对下(劳务、外租机械、外租周转材料、零星项目、综合工班)的验工计价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1、负责对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及索赔的奖罚作出批示;2、负责对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及索赔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作出处理批示。

第四条公司预算合同部1、负责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及索赔工作的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2、负责收集、统计对上、对下的验工计价报表和台帐,负责验工计价的过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3、负责对项目的对上对下验工、变更设计、索赔、清算管理进行考核、奖罚提出建议方案。

4、负责审核项目末次验工计价、退场清算、完工清算和竣工决算,并报公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1、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严格按照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开展项目验工计价工作。

2、按期及时完成对上对下的验工计价工作,并将审批后的验工报表及台帐报公司预算合同部备案;3、负责组织办理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索赔、价格调整等费用调整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须及时向公司预算合同部反馈;4、负责对业主或甲方的工程款清算资料编制和对劳务班组的完工或退场清算资料编制。

5、负责建立各种过程控制台帐并根据公司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

台帐包括: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台帐;实际完成产值台帐;工程数量台帐;租赁台帐和变更设计台帐等。

6、接受公司预算合同部对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验工计价的原则第六条对上的验工计价(1)合同中有约定的,根据清单核量和实际完成情况,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单价进行验工计价。

(2)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监理程序完善变更手续后,即时申请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计价管理

附件5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验工计价是建设单位根据承发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确认;也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进度拨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在公司内部,验工计价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内部拨款、结算和考核各单位和经济核算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验工计价部门工作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部门根据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间积极予以配合,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验工部门:验工计价人员要及时整理原始凭证;编制验工计价报表;积累各种上级法规、政策调整等文件;计算、整理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的各种资料。

2。

技术部门:积累开工报告、各种技术会议纪要、隐蔽工程检查证、变更设计单等原始凭证;提供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数量清单.3。

质检部门:参与隐蔽工程检查,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重要部分应全过程检查;联系监理工程师,及时办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或工序质量验收签证;提供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协调工作关系.4.物资部门:提供设备物资采购发票、进场物资清单和验收检验报告单等。

5.试验部门:检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提出试验报告单;检查施工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提供检验报告单。

第三章验工计价的依据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施工协议、验工计价实施办法和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

2。

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开工报告。

3.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签认的验工数量.4。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颁发的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办理程序,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认批准的变更设计.5。

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质量评定等齐全的质保原始资料。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等合同(含补充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5.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投标文件;6.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设计变更;7.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8.经审核合格的施工资料。

第八条工程承包单位作为验工计价的提议方,应在工程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第十条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质量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核,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监管单位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生产技术部作为验工计价的受理方,应及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申请和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认。

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是验工计价的批准部门。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施工图并经监理、质监、监管、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第十七条验工计价程序监理单位于每月20日至25日组织施工单位、质监站、生产技术部、监管单位组成检查计量小组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质量及数量进行现场检查和计量,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并在验工计量检查表的相应责任栏内分别签字确认。

生技部按已完工程计量检查表及验工计价表后审核签认后,交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核准。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新建昌赣客专工程的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执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包括对上(建设单位)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下(各分部)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劳务队进行的劳务实物工程量计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计划部负责对业主(对上)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对分部(对下)验工计价的审核及批复工作。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部对劳务队的验工计价。

各分部计划人员负责本分部对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各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并负责验工计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第三章对上验工计价管理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5、业主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7、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数量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8、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的规定、办法。

2、实事求是、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3、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和索赔补差费用,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全额报批。

在建设单位未批复之前,各单位只做为统计报表上报,不做验工计价依据.第六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周期及流程1、对上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某建筑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某建筑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某建筑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集团公司经济核算办公室是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计财部是项目部的主责部门,各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办法执行.第二章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五条各公司、项目部负责验工计价人员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1第七条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第八条验工计价人员应建立建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分别建立概算内项目和变更索赔项目台帐~使工程进度款的计价掌握在动态管理中~对本期计价工程、开累计价工程、剩余工程能在台帐上一目了然.台帐还要能反映同项目对建设单位的计价额和对劳务单位的计价额。

第九条按月度或季度验工计价项目、均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填报验工计价表~在每个月、季、年度末的25号前,或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在下个月5号前取回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的验工计价.第十条各公司、项目部~根据核准的验工计价表~汇总每个季、年度的计价~于季、年末次月8号前报经济核算办公室~按月计价的项目~每月计价~每季度汇总一次报经济核算办公室.报送资料包括计价汇总表和与计价金额相符的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资料及计价台帐。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有效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推行的“两严三控”管理机制和“双目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司的成本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验工计价和拨款程序,及时确认各队所完成的产值,准确反映和有效控制工程施工直接成本,真正做到“计价跟进度走,拨款跟计价走”,根据公司下发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公司计划[2008]190号),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项目部与各施工队、拌合站签订的合同或协议;2、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3、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评定标准;4、项目部批准有效现场签证资料;5、有关会议纪要、项目部下发的各项考核办法;6、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原则1、必须是对签订了合同和经中间检验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计价;2、必须在业主相应项目计价批复后同步进行;3、必须一个月计价一次,先计价后拨款;4、现场签证手续齐全、计价资料完整、填表形式符合要求;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验工计价(1)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未经现场主管工程师批准施工和进行技术交底的项目;(2)验工计价项目及数量未经现场工程师及质检工程师签认;(3)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处理的工程;(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工程;(5)因施工错误增加的工程量;(6)没有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报批手续,擅自变更设计的项目;(7)计价资料签字手续不齐全,或报表形式不符合要求;(8)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计价报表,超过截止日期。

第四条验工计价程序及计价要求(一)计价流程:验工计价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环节负责人作为审核主要责任人,应准确掌握各队现场施工生产情况,熟悉合同条款,了解变更设计,分割预算、主材统供、资金到位等情况,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完成计价结算手续。

项目部计价结算程序详见附件1:项目部对下验工计价流程图。

(二)计价审核程序要求:各施工队按期上报计价资料后,各部门及相关分管领导应严格按合同和本办法规定时间和流程,完成计价审核手续,本级部门在完善本级计价手续后,应立即转交给下一审核部门,下一审核部门收到后应在《验工计价传递单》上签字。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中南通道铁路第五十六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中南通道铁路第五十六队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合理使用工程款,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完成施工产值,依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中南通道铁路第五十六队计划合同室负责验工计价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组长:王加明、张国良副组长:甘育才曾炎松成员:王勇田英张翔陈玉亮李晓军曹淑梅黄巍岭付守斌第二节队部对指挥部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四条计划合同室计量工程师应充分研究指挥部下发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条款,掌握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指挥部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五条对指挥部验工计价,每月20日前由施工技术室向计划合同室提供对上验工计价数量单,包括本月计价数量、开累计价数量、计算依据、计算过程;25日前计划合同室将验工计价申请报表(按指挥部的要求)上报指挥部计量工程师审核,指挥部审批后,计划合同室取回批准后的验工计价报表,并将批复工程量情况及时反馈给施工技术室。

第六条建立建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分别建立合同内项目和变更索赔项目台帐,使计价掌握在动态管理中,对本期计价工程、开累计价工程、剩余工程能在台帐上一目了然,台帐还要能反映计量的具体桩号、部位。

第七条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第九条工程竣工后由计划、技术部门牵头及时与指挥部沟通,办理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队部对各劳务队进行的验工计价管理第十一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工程承发包合同。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及拆迁、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一)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二)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三)铁路总公司批准的设计概算;(四)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五)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六)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七)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八)公司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九)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十)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十一)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某建筑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某建筑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某建筑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集团公司经济核算办公室是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计财部是项目部的主责部门,各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五条各公司、项目部负责验工计价人员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1第七条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第八条验工计价人员应建立建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分别建立概算内项目和变更索赔项目台帐~使工程进度款的计价掌握在动态管理中~对本期计价工程、开累计价工程、剩余工程能在台帐上一目了然。

台帐还要能反映同项目对建设单位的计价额和对劳务单位的计价额。

第九条按月度或季度验工计价项目、均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填报验工计价表~在每个月、季、年度末的25号前,或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在下个月5号前取回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的验工计价。

第十条各公司、项目部~根据核准的验工计价表~汇总每个季、年度的计价~于季、年末次月8号前报经济核算办公室~按月计价的项目~每月计价~每季度汇总一次报经济核算办公室。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相关业务部门职责
项目相关业务部门要共同把好验工计价关,坚持 原则,各司其责。 1、工程部门要提供合同内审批手续健全的实际完 成的合格工程量,不得超计和瞒计工程量。提供的工 程数量表必须规范,不得涂改,现场技术负责人、项 目技术主管必须签认,并建立工程数量台帐。监督计 价数量是否与其提供数量一致。 2、计划部门依据经审批手续齐全的工程量(或费 用),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计价。对无审批 手续、超合同的工程量或费用不得计价。要认真填写 验工计价统计台帐,监督、审核工程数量是否与现场 实际完成数量一致。完成验工计价后及时向预算考核 部上报。
金,并核算。拨款时要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2)、为便于掌握各单项工程年累、开累计价情况, 进行成本分析,验工计价应按单项工程进行计价。 (3)、凡合同或补充协议内已完成的工程量,业主 当月没有给予计价的,在对下验工计价时,必须仔细 审查核定,其工程数量应与计算上报产值的工程数量相 匹配(即对上计价数量与自估计价数量之和≥对下数 量)。未经核实批准的款项,不准对下计价。 (4)、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或费用标准不得调整。 确需调整时,必须集体例会研究后将情况向公司预算考 核部报告,预算考核部经核实并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才可 调整。
(5)、当施工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 达到交工条件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清 理盘点,逐项检查验验收,并依据合同(协议)规定 办理各种交工移交手续(包括各种遗留问题和保修事 宜),进行交工结算,形成结算书。 (6)、为了真实反映施工情况,施工单位之间工、 料、机的调配使用、混凝土供料等一律采用财务转帐 的方式结转,不得通过计价方式结转。临时工程、施 工措施等若未含在原合同内的工程项目必须签订补充 合同,计价时不得列入合同外项内。集中供料(如砼 料、钢材加工等半成品)要通过物资设备部门确认后 由财务部门结转。履约中的各种奖罚,手续齐全后由 财务部门直接处理。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公司各项目部、直属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公司工经部是主管部门;公司直属项目部工程部是项目部的主责部门。

第二章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验工计价人员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第七条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第八条验工计价人员应建立建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分别建立概算内项目和变更索赔项目台帐,使工程进度款的计价掌握在动态管理中,对本期计价工程、开累计价工程、剩余工程能在台帐上一目了然。

台帐还要能反映同项目对建设单位的计价额和对劳务单位的计价额。

第九条按月度或季度验工计价项目、均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填报验工计价表,在每个月、季、年度末的25号前(或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在下个月5号前取回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的验工计价。

第十条各项目部,根据核准的验工计价表,汇总每个季、年度的计价,于季、年末次月8号前报公司工经部,按月计价的项目,每月计价,每季度汇总一次报公司工经部。

报送资料包括计价汇总表和与计价金额相符的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资料及计价台帐。

第十一条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公司)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公司)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公司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验收已完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核定完成工程产值,结算工程价款的一项管理制度,是拨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本公司的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本着简明、合理、适用、统一业务手续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二条公司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公司书记、总工程师、公司副经理、计划部、质检部、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经理任组长,总工任副组长。

组长负责验工计价报表的最终审批,副组长负责验工计价报表内容的全面技术性审核工作,公司书记负责验工计价报表的审批,公司副经理负责对工程量的审批。

计划部负责验工计价报表的编制及业务审核和管理工作。

工程部(质检部)负责工程数量和质量的审核等工作。

物资部负责与劳务队核对公司提供主材用量以及有偿供应给劳务队的材料、设备、机具、水电、安全帽等款项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统计每个月发放给各施工队工作服的数量。

财务部门负责工程款项的审查及拨付工作。

第三章验工计价支付原则第三条据实计量原则对各劳务单位完成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完成的程度按照相关合同条款进行验工,不合格不验、不超验、不漏验、不重验。

第四条验工计价支付依据(1)根据公司与各劳务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其补充合同;(2)根据公司下发的施工计划;(3)根据施工图纸和公司下发的技术交底书;(4)经公司验工计价领导小组验收并复核的合格工程量;(5)根据公司下发的安全、质量、技术、物资、机具设备、财务、日常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章验工计价报表第五条对下验工计价表包括验工计价封面、审批表、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表,一律采用A4纸规格,黑字书写或打印,不允许有涂改痕迹。

第六条完工工程数量表根据各队不同工程公司类别,由各施工队申报,现场技术主管核实后填写工程量确认单,质检部、工程部、计划部、物资部、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负责复核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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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项目部及劳务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

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部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

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每月、每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

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劳务(专业)分包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

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

财务管理部:根据合同规定、验工计价等资料对外及时收取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对内合理支付计价款,收集、整理项目财务基础数据,使其系统化、表格化,以最终计算评价指标来反映项目的本质状况,为领导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验工计价人员要对该工程项目的基础资料整理、分析,然后递交上级预算管理部门。

其内容包括:⑴工程建设的造价资料,一般包括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和竣工决算等造价资料;⑵收集整理有重复使用价值的工程造价资料,要体现建设项目组成的特点,包括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造价资料、经济技术指标,还包括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资料及其比较分析结果。

第三章依据和原则第六条对建设单位(业主)的验工计价以及对内部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的基本依据:1、施工承包合同(含协议书);2、建设单位(或业主、甲方,下同)批准的概(预)算或合同包价;项目部核定的责任预算或劳务综合单价;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追加索赔;4、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5、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有关费用的签证,以及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单等。

6、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7、建设单位及企业内部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

第七条验工计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从价值上正确反映实物工作量成果。

1、对建设单位应及时、准确办理验工计价,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2、对内部劳务队伍的验工计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建设单位批准的验工为依据,严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核准验工计价,严禁超验冒验。

3、验工计价分阶段办理,一般按月度、季度、年度验工计价、末次竣工清算实行。

中间验工计价为暂计价,工程结算总价以末次竣工清算为准。

第四章对建设单位的工程验工计价第八条验工前由项目主管领导牵头,计划合同部门归口负责,技术、财务、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建设单位的通知要求与有关规定,对当次验工提出实施性安排与指导意见,通知项目部实施验工。

具体安排如下:1、项目部的计划合同管理人员在每月25日(具体每个项目部计价日期以业主规定为准)对当月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按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填报已完工程数量表,并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隐蔽工程检查证、材料出厂合格证等)交监理单位审核;2、项目部工程部在验工计价表送达监理单位后及时派人联系监理单位协助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并通知相关部门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专人负责后续计量签字确认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联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在验工计价审批完毕后及时取回存档,及时递交财务部,作为项目核算及向建设单位请拨工程款的依据。

第十条其他验工计价工作流程结合各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实施。

相关验工计价表格按业主要求(或专业软件)编制。

第五章对劳务(专业)分包队的验工计价第十一条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施工负责人、技术、预算、财务、物资等人员组成的劳务(专业)分包队计价小组,负责计价有关事宜。

验工计价、工程拨款实行集体审核制,经项目部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单独批准。

验工计价、工程拨款需经项目部职能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对内的验工计价与业主的验工计价同步进行。

计价分每月预结、季度结算、年度结算及末次结算四种类型。

月度预结由项目部统一组织对劳务队预结算,季度结算及末次结算在项目部完成结算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计价中月度预结计价程序为:每月25日由项目部施工员、技术员现场核实数量→技术部门审核签认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预算部门根据合同确定的单价、费率编制验工计价报表并结合材料、设备等扣款后编制验工计价汇总→总工、项目经理签认验工计价总额。

批准后的月度预结交项目部计划合同部与财务部留存,并据此作为月度对分包方的付款控制依据。

第十四条季度、年度及末次结算报项目部审批后作为季度及末次对分包方的付款控制依据,签认程序同上。

工程验工计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分送财务部及劳务队。

第十五条验工计价单一式三份,劳务队、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财务部各一份;第十六条劳务队验工计价必须根据实际进度进行,不得虚报超计。

根据合同要求的计价方式,按累计进度盘点,扣减甲供料、水电费、税金等有关款项后,计算出应付金额,避免出现工程进度款超付、错付现象。

财务部对无施工合同或无工程验工计价单的项目,有权拒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凡当月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月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未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不得提前计价。

施工期间进行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时,一般不得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90%,其余待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后计价,付款95%,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十八条在劳务分包队验工计价中,工程数量不得突破成本预算核定的工程数量和批复并完成的变更设计数量之和,原设计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在验工计价时要严格区分。

第十九条对建设单位暂未批复,但又必须变更设计的项目,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同意,并报项目部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同时,项目部须积极主动做好变更设计批复手续。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按季度将建设单位已经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累计汇总,变更设计通知单存计划合同部。

第二十一条能以工程数量反映完成情况的,一律不准报计时工。

因特殊情况所签认的计时工须当月结清,过后一律不得补计价。

杜绝工程结束时发生一次性计价。

对不能以工程量计量的有关费用,应规范有关手续,本着“先批准、后实施、再计价”的原则,严格计时工审批程序,须经技术、预算、使用单位确认,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计价。

也可采取总额包干进行控制。

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按验收要求进行检查和签字的;2、因施工不当而增加的工程数量;3、施工合同(协议)没有签订,工程价款不明确者;4、验工计价相关资料或签字盖章不齐全者;5、非法分包或倒手转包的工程;6、达不到本办法的条款规定的。

第六章验工计价报表管理及分析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对各劳务队验工计价报表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制度,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每月30日前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当月验工计价情况。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四条对按建设单位或公司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项目末次验工计价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奖励。

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年度评比表彰制度。

公司对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成绩突出,年度上报有关报表及时、准确的验工计价人员进行评比表彰。

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半年、年度对各项目部的验工计价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验工计价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1、台帐、资料不齐,不按项目部要求及时上报报表台帐;2、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伪造虚假报表,掩盖有关问题;3、验工计价手续不全,违反验工计价程序;4、不及时派人协助监理单位现场计量造成损失;5、内部验工超验、超拨;6、验工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验工计价中的合同、工程数量、单价、质量、材料、设备等未履行职责,把关不严,后果严重;7、对末次竣工清算及变更设计基础资料准备不齐,不及时办理各项签认手续,不主动办理变更设计及追加索赔费用,造成经济损失。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封面)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已完工程数量表××年××季度施工单位:×××队劳务队编号:劳务队负责人(队长):项目部负责人:填报日期:年月日附表二:(审批表)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报验申请表××年××季度施工里程:劳务队编号:附表三:(数量表)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劳务队已完工程验工数量表工程范围:编制:复核: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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