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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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摘要]通过分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探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提出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以期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党的十八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因此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及其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作用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一、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

要明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涵义,首先要明确“法治”的涵义,对“法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包括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是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

而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根据学者观点,法治思维主要包含了五个方面的思维内容,即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治官治权思维等。

法治方式,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

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上,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必然会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反之,当他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时,通常首先会想到人治手段,在必须和只能法治方式时,他也可能把法律手段用偏、用歪。同时,法治思维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来表现。法治思维虽然是一种思想认识活动和过程,但它必然要外化为法治行为,即通过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只会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分析和思考问题,而不能和不会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尚不能认为这个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明了路径,共同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之中。

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领导干部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中国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恰恰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应当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升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

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二)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这一层面来讲,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的道路加快前进。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应当更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三、领导干部提升自己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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