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司招聘管理的通知--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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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司招聘管理的通知
各位同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部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市、区等有关政策,并结合公司经营及实际工作情况,特做以下规定:
1.1管理分工
1.1.1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及汇总各部门的招聘计划以及拟制公司的招聘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招聘工作;以及负责新聘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原始招聘入职资料的审核与归档保管等工作。
1.1.2公司用人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聘用人员的岗位符合度进行审核;用人部门应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有关招聘工作。
1.1.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本部门的招聘计划,并对其所负责部门人员的招聘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1.1.4公司分管副总裁负责审核所管辖部门拟制的招聘计划,对所管辖部门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其所管辖层面人员的招聘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1.1.5人力资源部为公司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招聘工作规范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对公司聘用人员的任职资格、资信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核以及审批。
1.1.6公司CEO负责审批公司的招聘计划,并对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具有最终审批权。
2.1 招聘管理具体内容
2.1.1招聘流程
编制内岗位空缺或业务发展等拟定招聘需求计划—→审批招聘需求计划—→实施招聘需求计划—→应聘材料收集、筛选—→面试—→资信调查—→录用审批—→下发录用通知—→入职手续办理。
2.1.2招聘需求的确定
由各部门提报招聘需求计划,报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以及公司CEO批准后,确定招聘计划。
2.1.3招聘渠道的选择
外部招聘一般有如下渠道: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高校招聘、人才机构(猎头公司)推荐、刊登媒体招聘广告招聘及员工推荐等。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性质选择合适的渠道或渠道组合进行。
2.1.4 招聘广告的设计和发布
2.1.4.1招聘广告需明确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酬待遇、
联系方式、应聘需备资料、应聘截止日期等要素。一般应附公司简介、公司徽记、公司理念等内容。
2.1.4.2各部门需要在网络上发布招聘广告的,应提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布招聘广告。
2.1.5人员甄选
2.1.5.1应聘资料的收集、筛选
2.1.5.1.1招聘广告发布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
2.1.5.1.2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2.1.5.2笔试、面试考核
2.1.5.2.1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合试者进行面试考核。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与此同时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同用人部门面试官协商做好笔试试卷和面试准备工作。
2.1.5.2.2所有应聘者面试前应填写《候选人信息登记表》,未填写完整以及本人未亲笔签名的,不允许进入面试流程。
2.1.5.2.3笔试:笔试主要对专业素质能力进行考察,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2.1.5.2.4面试:面试一般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组成,面试可分为专业面试及综合面试;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岗位需要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由用人部门面试官把关,原则上要求有两轮专业面试,由用人部门不同的面试官把关;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对我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感等,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把关。面试完毕后,由面试官填写《人员招聘面试评价表》。
2.1.6薪资的确定
应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在面试中负责洽谈薪资,在确定薪资过程中应参考:应聘者的目前薪资和期望薪资、面试官或用人部门领导给出的薪资建议以及公司整体确定各个岗位的薪资体系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1.7应聘资料真实性及资信调查
2.1.7.1面试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有否解除劳动关系、有否经济纠纷等。调查完毕后填写《人员招聘资信调查表》。
2.1.7.2面试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收集拟录用人员(1991年及以后毕业)的姓名、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等信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复核。经核实,如应聘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录用的将予以辞退。
2.1.8录用审批
2.1.8.1人选确定: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资信调查结果择优录用。
2.1.8.2审批及录用: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填写《人员招聘录用审批表》。按照招聘流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在批复表内逐级审批,最后批准后方能录用。
2.1.8.3审批流程如下:部门领导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招聘总监审批—→行政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制作offer—→公司CEO批准—→人力资源部下发正式《录用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3.1入职手续办理
3.1.1外部招聘人员入职需准备以下证件或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职称证、会计证/英语/计算机等证件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失业证、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报告书、退工单、离职证明等。
(4)体检合格表(入职之前1个月内的在区级<含>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包括:血液、尿检及一般外科检查)。
(5)一寸照片四张。
3.1.2外部招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体检患有以下疾病者:肝炎(乙肝大小三阳)、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心脏病、白血病、精神病及其它不适宜从事应聘工种的疾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定论的。
(3)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尚未结案者。
(4)品行恶劣,被其他公司开除者。
3.1.3新聘人员入职办理
3.1.3.1应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当日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从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计算。
3.1.3.2人力资源部应为新聘人员建立员工档案。
3.1.3.3新聘人员须在人力资源部下发正式《录用通知》后,方可正式上岗,否则发生的一切工资及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3.1.4新聘人员的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薪资规定
3.1.
4.1新聘人员须执行试用期
3.1.
4.1.1原则上应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执行6个月的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前3个月的薪资为正式期薪资的80%,自第4个月开始执行正式期薪资。
3.1.
4.1.2有特殊情况者,试用期的长短按以下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