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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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组织管理 (3)
第三章招聘计划 (5)
第四章人员招募 (6)
第五章人员选拔 (8)
第六章人员录用 (10)
第七章人才特区 (11)
第八章招聘工作评估 (12)
第九章附则 (14)
附件一招聘流程 (15)
附件二临时招聘申请表 (16)
附件三竞聘管理办法 (17)
附件四内部招聘公告 (19)
附件五应聘申请书 (21)
附件六应聘人员测评表 (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随着市场环境快速变换,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人员招聘源于以下六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1.缺员的补充;
2.突发的人员需求;
3.为确保公司发展和规模扩大所需的人才储备;
4.公司管理阶层需要扩充时;
5.公司组织变革所带来的对新型人才需要;
6.为了使公司的组织更具灵活性和竞争力,而必须从外部导入高层次管理人
才和设计开发、策划和营销等方面专家的需求
第三条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第四条归口管理
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但不适用于外聘的董事及专家。
第二章招聘组织管理
第六条招聘工作中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分工:用人部门各自拟订本部门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审核统计汇总后根据人员需求和人员供给状况拟定公司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并协助用人部门进行甄选录用,最后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用以改善招聘工作方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除总裁外所有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招聘组织。子公司其余人员的招聘参照本办法自主实施。营销分公司临时人员和生产管理部的生产工人招聘依照本办法由营销分公司和生产管理部自主实施。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前分别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测评内容的设计。
第九条子公司副总、部门经理招聘录用,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若发现聘任不当的行为,经公司总裁同意,可建议改正。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一般人员(含技术开发部设计室主任以下人员和营销总公司总部一般管理人员、生产管理部一般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初试,用人部门经理负责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合格者,报主管副总审批。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工人的招聘由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科组织,人事管理员负责初试,综合科经理负责面试,技术工人应组织相关的技术专家进行技术等级测试,并报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副经理、科室经理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初选,部门经理负责初试,主管副总负责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合格者,报总裁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部门经理(含品牌总监)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初选,主管副总(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初试,总裁负责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合格者,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四条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由总裁负责面试,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的录用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进行资格审查和背
景调查,总裁负责初试,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复试,董事会审批。
第十六条营销分公司经理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初选,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初试,总裁负责复试,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七条营销总公司分公司品牌经理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初选,分公司经理负责初试,品牌总监负责复试,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营销总公司的部门经理招聘由人力资源部初选,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初试,总裁负责复试,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九条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初选,计划财务部经理负责初试,主管财务副总复试,报总裁审批。
第二十条对公司科室经理、子公司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招聘测试时,有关负责人应组建初试、复试测评小组。
(一)测评小组的组建原则: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年龄互补。
(二)测评小组的培训:所有测评小组成员在测评开始前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测评培训,培训内容为测评内容、测评方式、测评过程及其控制、测评结果的处理等。
第二十一条招聘工作流程分为如下几个环节:提出人力资源需求、拟定招聘计划、人员招募、人员甄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具体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辞职、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管理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二)公司年度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三)临时人力资源需求:各部门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临时招聘申请表》(详见附件二),说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原因,经主管人力资源副总审核,报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聘计划
(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二)公司招聘计划由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部由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各分厂厂长进行年度生产工人的需求预测和拟订招聘计划,生产管理部经理进行审核,报主管生产副总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