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评选2006年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以来,我市连续遭受了今年第一号强台风“珍珠”、“5.23”、“5.26~6.8”等几次暴雨洪水袭击,全市各地普遍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特别是5月31日至6月8日期间,我市持续暴雨到大暴雨天气,造成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水库溢洪、山体滑坡、桥梁冲毁、民房倒塌、大片农田受淹被毁,交通、农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给全市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带来严重影响。据统计,“珍珠”台风至今全市因洪灾直接经济损失20多亿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带领全市人民积极应对,广大军民奋力抗灾抢险,特别是基层的党员、干部在抗灾斗争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日夜巡查、及时组织转移人员、安置受灾群众,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涌现出一大批抗洪抢险救灾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弘扬他们顾全大局、不畏艰险、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促进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建党85周年“七一”活动对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抗洪救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1、制订严密的防洪预案,当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启动预案;
2、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中,组织严密,指挥有力,防守得力,出色完成任务;
3、坚持巡堤、巡路、巡线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
4、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疏散转移人员,抢救群众有功;
5、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成效显著;
6、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及时准确,情报传递迅速,为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作出重大贡献;
7、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
8、加强工程管理,搞好科学调度,发挥工程效益,为避免或减轻灾害作出贡献;
9、在抗洪救灾中,为保证防汛用电、交通运输、通讯畅通作出重大贡献;
10、在安置灾民,维护灾区治安,修复交通、水利、通讯、
广电等基础设施和灾区防治疫病中成绩显著;
11、在灾区恢复生产、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
12、在抗洪救灾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13、对抗洪抢险有其它突出贡献。
(二)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抗洪救灾先进个人:
1、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指挥有力,成效显著,出色完成任务;
2、为抗洪抢险科学、及时、准确作出气象、水文预测预报;
3、为抗洪抢险、科学调度决策献计献策,发挥重大作用;
4、发现重大险情,报告及时,并积极投入抢险斗争,贡献突出;
5、在受洪涝和地质灾害威胁的紧急关头,及时通报信息,组织疏散转移人员有重大贡献;
6、在抗洪抢险宣传报道中深入第一线,准确及时报道抗洪斗争先进事迹,对弘扬抗洪精神发挥重要作用;
7、在抢险和营救受洪水围困的群众中,作出重大贡献;
8、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成绩突出;
9、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及时抢修道路、供电、通讯、供水等公共设施中作出突出贡献;
10、深入灾区,在救灾和卫生防疫工作中成绩突出;
11、在灾区安置灾民、恢复生产、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12、在抗洪救灾中作出其它突出贡献。
二、评选要求
1、此次重点表彰抗洪救灾和恢复生产、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第一线的村级、乡镇基层干部,处级领导干部表彰由市指挥部研究后确定。
2、各县(市、区)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由各县(市、区)在分配的名额中统筹安排。
3、各县(市、区)由党委、政府牵头,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经县(市、区)纪委、综治办、计生委认真审核后报党委、政府签署意见上报。
4、市直部门上报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人选由市有关委、办、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送市纪委、综治办、计生委审核后后上报。
5、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6月22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各县(市、区)应加报表彰情况汇总表)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初审(联系电话:2323185),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6、奖励办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发给奖
牌和荣誉证书。
附件一: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防汛抗洪评选先进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龙岩军分区,市监察局、计生委、综治办,龙岩武警支队,存档
附件一
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安排
(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37名)
附件二
龙岩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书写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端正,清晰。
2、“主要先进事迹”可另加附页。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可复印。
4、“所在单位意见”中县(市、区)级指委、办、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龙岩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姓名:
所在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