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白粉副产硫酸亚铁综合利用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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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概括

ww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ww东方钛业项目所在地附近,根据ww东方钛业项目规模及进度,配套建设钛白粉副产品硫酸亚铁综合利用生产线。该项目以七水硫酸亚铁为主要原料,生产氧化铁红和铁精粉、硫酸亚铁铵、93%硫酸等产品,项目能源相互利用、副产品硫酸回用给硫酸法钛白粉项目,使原料—产品—废弃物实现闭环流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资源的消耗,是典型的循环经济项目。实现了资源(包括能源)—产品—废物的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和能源利用率最大化、废物排放量最小化。

(1)项目名称

ww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钛白粉副产硫酸亚铁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ww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ww省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东区,白银公司尾矿坝以东、九十八公墓西南、东方钛业公司以西、国道109线以北地区,占地面积150亩。

(4)建设性质及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9468万元。

(5)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利用ww东方钛业钛白粉副产的七水硫酸亚铁,配套建设年综合

利用18万t90%FeSO

4·7H

2

O生产装置以及其它附属生产设施。

年生产氧化铁红及铁精粉混合物7.5万t,硫酸亚铁铵5万t,副产浓硫酸12万t,无水亚硫酸钠1万t。

(6)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生产氧化铁红及铁精粉7.5万t,硫酸亚铁铵5万t,副产浓硫酸12万t,副产无水亚硫酸钠1万t,。

表1 产品方案

(6)建设内容

项目组成以及建设内容见表2:

表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东方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七水硫酸亚铁,生产氧化铁红、亚硫酸钠、硫酸亚铁铵等产品。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大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小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及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大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7小项“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因此,本项目属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①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市政发[1997]114号),白银区由二类区和三类区组成,其中银山路以东、东大沟以西、白银公司运输部铁路专用线以南、氟化盐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坝以北的区域为三类区,其余为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②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ww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甘环发【1997】75号)以及《关于批准实施ww省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甘水发【2007】175号),黄河白银段均调整为Ⅲ类水域。

③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白银市环保局对白银区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白银区工农路以西为2类区,矿山路以东为3类区,其余为1类区。本项目厂址所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

(2)现状环境质量及评价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利用白银市环境监测站于2011年5月5日-2011年5月12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监测资料。

硫酸雾、NO

2、SO

2

在各监测点日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PM10在建设厂区内、下风向

雒家滩、银光宾馆和苏家墩四个监测点日均浓度出现超标,最大超标率均为28.5%,最大超标倍数均为1.147;超标原因是该地区位于西北干旱荒漠区,地面植被覆盖率低,风沙大引起的扬尘大。

为了解拟建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白银市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9月18日~2010年9月24日对评价区域地表水黄河水质现状进行监测数据。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东大沟入黄口黄河上游100m处和东大沟入黄口黄河下游

3000m处,总大肠菌群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08倍和1.2倍;东大沟入黄口上游100m处,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锌、氟化物、氯化物、总大肠菌群数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东大沟入黄口黄河下游1000m处,地表水水质所有项目均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4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按功能类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二类标准,硫酸雾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见表1-2。

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3)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废气

尾气制酸工艺尾气产生的SO 2、硫酸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5标准,有关标准见表6。

煅烧炉开炉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即烟尘100 mg/m 3 ,SO 2:850mg/m 3的要求。

GFT 机烘干工艺在烘干的同时物料被粉碎,使得产生的水蒸气中含有一定量的粉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见表7。

表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摘录)

②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标准,用于厂区绿化。

③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具体见表9。

④固体废物

根据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性质和去向,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管理;废催化剂的临时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进行管理。

⑤卫生防护距离

由于本项目副产品为93%的硫酸,因此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参照执行《硫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1.3-2012),详见表10。

本项目区年平均风速1.77m/s,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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