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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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住宿

1)住宿报销标准为:参考出差制度标准。(不同地区,费用标准各异)

2)出行人员人数为偶数时,原则上必须住标准间(2人/间),可上浮25%。

如是异性或单人出行,可按一人一间标准报销。

3)如标准间已满,需一人一间时,必须电话告知负责人批准。

4)住宿费报销时,除酒店开具的正规发票外,还需附酒店开具的住宿详单,如无详单,需另附说明。对无正当理由超出的款项,财务不予报销。

第二章火车票、飞机

1)实报实销,火车票、机票必须是本人乘坐的,且与申报的出差日期一致。必须提供纸质发票。若不能提供纸质发票,报销费用按照95%核算。

2)原则上只允许乘坐二等座,如遇特殊情况,乘坐一等座、飞机时,需告知负责人批准,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3)

第三章市内交通(打车费、公交费)

1)公交费:需拿出有效的公交票报销。

2)打车费:多人同行时,要合理安排,3-4人/车,严禁虚报。

第四章餐费补贴

1)出差餐补30元/天。

2)餐费发票普通发票即可。(小额费用,可用支付截图)

3)来杭州总部出差,不享受餐费补贴。

第五章出境事宜(待完善)

1)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等,不给予报销;签证给予报销;

2)个人出国,需要提前做好费用预算,上级审批后,在规定费用内,实报实销。

人事行政部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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