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分批次审查报批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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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分批次审查报批所需资料
一、文字部分:
1、县、区国土局《关于××县(区)××××年度××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的请示》(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2、“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用)土地方案)。
3、拟征收(用)集体(国有)土地权属证明(即:土地所有权证。无所有权证的由县区国土局出具证明)及权属情况汇总表。
4、县、区国土局关于拟征收(用)土地现场踏勘说明(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及准备情况的说明。
6、拟征收(用)土地预审意见及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说明。
7、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批次用地供地方式的方案。
8、规划许可证(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9、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收(用)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的依据,总额及和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
10、安置被征收(用)土地农民只采取货币安置一种方式的要进行专项说明。
11、涉及单位、村民宅基地拆迁安置的应附具拆迁安置方案。
12、拟征收(用)土地告知资料。
13、拟征收(用)土地听证资料。
14、拟征收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确认材料。
15、被征收(用)土地农民向二、三产业实际转移的情况说明。
16、属于改扩建项目的,需附具对原项目建设及用地情况的说明。
17、属于迁建项目的,需附具依法对原使用土地的处置意见。
18、属于储备用地的,需附具拟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
19、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需附具该县、区对已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用的利用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20、呈报的建设用地如涉及文物、林业、环保等的需附县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
21、缴纳耕地开垦费证明(即:耕地开垦费发票)。
22、拟补充耕地项目的验收文件和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23、拟占用耕地的质量等级及补充耕地的质量等级说明。
24、是否由设区的市级国土局统一组织易地补充耕地及费用的说明。
25、属于开发区用地的,需附具相关资料。
26、属于违法占地的,需附具相关资料。
27、涉及回收国有土地的,需附具被回收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回收国有土地的相关协议。
二、图件部分
1、拟征收(用)土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3、拟征收(用)土地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4、勘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