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一线萧山湘湖站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闸机事故案例分析
杭州地铁闸机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情况湘湖站为杭州地铁一号线的起始站,车站为南北向,总长934.5m,标准宽20.5m,为12m宽岛式站台车站。
车站全长分为8个基坑,发生事故的为南北走向的2号基坑,该基坑长107.8m,宽21.05m,基坑深度15.7~16.3m。
2008年11月15日15∶15左右,北2基坑西侧风情大道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塌陷面积长75m,宽约20m,深15m,11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坍塌口至少埋压50余人,造成21人死亡、重伤1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962万余元。
这是中国地铁建设史上伤亡最严重的一次事故。
发生坍塌事故的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是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所有这些单位都是在工程领域实力雄厚的单位,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如此惨痛的事故,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湘湖站地质环境杭州湘湖地区位于杭州地铁1号线南端,南侧为低山丘陵区,北侧为平原区。
南侧低山丘陵区主要城山和柴岭山,海拔152.8m;北侧平原区又分为钱塘江冲海积平原亚区和淤海积平原亚区,地形基本平坦,河流交错,池塘广布,地面标高 5.0-6.5m,无断裂构造发育。
此地区为山前堆积、钱塘江冲海积与冲湖积相沉积环境,西南部软土发育,北部和东部砂性土为主,工程地质条件复杂。
通过工程地质层特征、空间展布、物理力学性质和三维工程地质结构分析表明,软土中存在透镜状砂体、粉砂土中夹软土,构成较好的地下水通道和剪切滑动层。
因此,在工程施工中易发生软土地基与砂土液化等不良工程地质问题。
基坑支护形式特点杭州地铁湘湖站基坑支护采用的形式地下连续墙加上钢管内支撑的方式。
设计单位的原方案是基坑底部下进行条状搅拌桩加固;施工单位建议用降水固结沉降,取代抽条加固措施。
2地铁事故的原因初探杭州的土质特殊,流失性强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客观原因;其次,事故坍塌所在地风情大道上车流量大,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
杭州地铁事故21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杭州地铁事故21责任人被追究责任2010年02月10日中国中铁[5.71 -0.17%]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杭州市政府向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共21人被追究责任,其中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事故调查指导小组,指导浙江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15.12 1.07%]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据了解,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同时,杭州市监察局已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名人员给予政纪处分,比如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丁狄刚、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剑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国资委责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6名人员,即中铁四局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河川,中铁四局集团总经理许宝成,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杰,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松柏,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文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事故案例】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基坑事故PPT
没有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也没有对钢支 撑与地连墙预埋件提出焊接要求,实际上 是没有进行焊接。 引起局部范围地连墙产生过大侧向位 移,造成有的支撑轴力过大及严重偏心, 导致支撑体系失稳。 (3)监测工作处于失效状态: 11月15日前,地面最大沉降已达316mm ,测斜管测得18m处最大位移43.7mm。
(3)内支撑若采用钢桁架或钢管内支撑应 提出节点构造连接大样及焊接要求,避免偏 心、失稳;第一道内支撑宜采用钢筋砼支撑 。 (4)抗剪强度参数的选取,应与计算目的 和安全系数配套,为计算土压力,和与土压 力有关的“抗踢脚”、“抗倾覆”计算应选 择固结快剪、或三轴 CU指标;抗隆起、抗 滑移和整体稳定性计算,当软黏土起控制作 用时,对软土应选择直剪快剪或三轴UU指标 或十字板剪切强度,要综合考虑后推荐设计 采用,不能过大或过小或只提一个平均值。
1.6 1.15
3、上海市标准《基坑工作设 计规程》(DBJ08-61-97), 快剪或三轴UU
4、深圳市标准《 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
1.4 0.646
3、“抗踢脚”破坏验算
按要求,抗踢脚破坏稳定安全系数K≥1.3, 实际只有1.12~1.15,不满足要求,说明被动抗力 不足,有可能产生“踢脚”破坏。实际上也是如 此,事故前,基坑以下一定深度,连续墙已向坑 内水平位移65mm。 还必须要着重指出,上述计算是按单侧计算 的,若按双侧考虑,两侧基坑外的主动土压力都 向基坑内挤压。而基坑宽度并不大(仅20m左右 ),在两侧土压力挤压下,必然向上面的临空面-基坑地面隆起,可能导致基坑深部失稳而破坏。 沿南北向基坑一侧有一条河道,即基坑一侧的上 覆土压力要大于另一侧,两侧主动压力不平衡, 导致了风情大道一侧土体向坑内滑移。
杭州地铁坍塌事故及原因调查
Undergraduate Course "Loads & Structural Design Methods"Project #1陈钿渊1103300623力学精英班杨冬冬1103300607力学精英班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调查与原因分析陈钿渊,杨冬冬摘要:通过对众多地铁工程事故的研究可以将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建设单位管理的问题, 基坑工程勘察问题, 基坑工程设计问题, 基坑工程施工问题,基坑工程监理问题。
这样可以有条不紊的分析杭州地铁坍塌的原因,逐个击破。
从中得出结论,以期能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有所帮助。
1.引言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争先恐后地兴起“地铁热”,无疑是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中一个惹人注目的现象——不仅已经建成地铁的城市,不断推出地铁扩建延伸计划,而且越来越多还没有地铁的城市,也纷纷不约而同地加入到地铁建设的热潮中去。
毫无疑问,在城市化不断加速,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愈来愈严重的今天,地铁这种现代化的立体公共交通方式,在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无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和积极价值,大建地铁,势在必行。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地铁建设又是一个各方面条件要求均非常之高的事业,不但资金需求巨大,而且技术含量也十分严苛——无论是一般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还是始终贯穿于这些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均是如此,相应地,其潜在的安全质量风险,必然不可低估。
2.杭州地铁坍塌的调查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突发地面塌陷.塌方现场长120米、宽21米、深16米;公路塌方长50米、宽20米、深2米;正在路面行驶的多辆车陷入深坑,多数地铁工地施工人员被困地下;工地结构性坍塌造成自来水钢管断裂,大量水涌出淹没事故现场。
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 2 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安全事故案例
此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
•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 2管理不到位; •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 不彻底; • 4.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 甚至不培训就上岗; • 5.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 • 6.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事故相关视频
• /z/video/hzhditie/i ndex.shtml
• • (1)汽车超装雷管增加了爆炸力。 (2)运输爆破器材车辆通过人员较多的 山东省平度市洪山乡乡政府所在地,导 致伤亡人数增多。
3.庆华厂的管理责任:
• • • • • • • (1)对危险物品装载和运输缺乏管理控制。 a.对危险物品装载方式和装载数量缺乏管理控制; b.对违规在危险货物运输车上捎载无关人员等错误做 法无人管理和纠正; C.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够。 (2)从事危险物品运输而没有《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 输证》或《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等证件。 (3)违反爆破器材由国家计划统一分配的规定,私自推 销雷管。 (4)私自将运输这批雷管所使用的《爆炸物品购买证》 和《爆炸物品运输证》中规定的数量从5万发改写为105万 发。 (5)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通过人烟稠密的城镇,未事先 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雷管运输车爆炸事故
• 1994年10月23日13时45分,西安庆华电 器厂一辆载有140箱(105万发)雷管的解放 牌CAl41卡车,沿309国道由西向东驶至 山东省平度市洪山乡乡政府所在地,突 然发生爆炸,死亡5人,受伤95人(其中 重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有关情况:
• (1)这批雷管装车后,在车厢后部留有供押运 员占有的一个0.64 x 0.88m的空间;车厢后 部还留有一长1.6m、宽O.33m的空隙,未用 填实或支撑等方式加以固定。汽车在行驶过程 中,会使雷管箱滑动,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 如顶层雷管箱从0.57m高度坠落到车厢底部, 在撞击时雷管有可能发生爆炸。
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摘要: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发生坍塌事故。
事故造成约10人死亡,13人失踪,20余人受伤。
事故造成了约4962万元的经济损失。
经过调查分析,引起这次地铁施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过程不规范,现场施工人员严重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理论储备,以及业主和相关工程负责人对缩短工期的操之过急。
此外,此项工程还出现了层层转包的违规行为。
安全教育的欠缺和施工方法的不规范等多方面原因铸成了这起惨痛的坍塌事故。
关键字:土体坍塌,违规操作,不合法转包一、事故背景(一)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杭州铁路一号线建设工程2.项目内容:建设中的杭州地铁1号线项目,线路总长48公里,共30个站点,项目工程总投资220亿元。
其中投资约为82亿元的机电设备项目,由杭州市地铁集团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特许经营公司出资、建设并获得25年的特许营运权。
3.铁路概况:车站为地下三层上下重叠的岛式站台结构,车站长161.75米,宽36.6米,深约27米,呈矩形状。
最上面层是站厅层,中间层是设备层,下面则是站台层。
(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企业,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营运与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于2010年8月成立,为杭州市地铁集团下属单位,主要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地铁运营与管理。
2.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体、总承包单位。
3.分包单位:(1)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土木工程施工为主导产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各类桥梁、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给排水及建筑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制造、安装和销售,其他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施工机械租赁、维修及混凝土加工销售等。
地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定稿)
地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定稿)第一篇:地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定稿)地铁工程事故有关案例1.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基坑坍塌事故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基坑工程发生塌陷事故,基坑钢支撑崩坏,地下连续墙变形断裂,基坑内外土体滑裂。
造成基坑西侧路面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区域塌陷,下陷最大深度达6米,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事故造成在西侧路面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在基坑内进行挖土和底板钢筋作业的施工人员17人死亡、4人失踪。
2.广州海珠广场基坑坍塌事故2005年7月21日12时,广州市海珠广场深20m的基坑南边发生滑坡,导致3人死亡,4人受伤,邻近的7层的海员宾馆倒塌,1栋住宅楼严重损坏,多家商店失火,地铁2号线停运1天。
事故原因分析:a 基坑原设计开挖深度16.2m,而实际开挖深度达20.3m,造成围护桩入土深度不足;b 南侧地层存在软弱透水夹层,随着开挖深度增大,土体发生滑动;c 基坑暴露时间长达33个月,导致地层的软化和锚索预应力损失;d 现场监测数据已有预兆,未引起重视。
3.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联络通道工程事故2003年7月1日上午7点,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位于黄浦江边的董家渡地面下30余米的区间隧道联络通道发生流砂事故,导致隧道附近的土体流失,约270m隧道发生塌陷损坏,地面发生了较大沉陷,最大沉陷量达到7m左右,事故场区地面宏宇商务楼、音响制品市场、文庙泵站等建筑建筑物发生不同程度倾斜破坏等问题。
4.南京地铁盾构出洞事故南京某区间隧道为单圆盾构施工,采用1台土压平衡式盾构从区间右线始发,到站后吊出转运至始发站,从该站左线二次始发,到站后吊出、解体,完成区间盾构施工。
到达端盾构穿越地层主要为中密、局部稍密粉土,上部局部为流塑状淤泥质粉质粘土,端头井6m采用高压旋喷桩配合三轴搅拌桩加固土体。
地铁事故调查报告[工作范文]
地铁事故调查报告篇一: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20XX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
该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
省委、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领导先后到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事故调查指导小组,指导我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为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和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调查组聘请了省内外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工程施工、岩土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事故原因技术分析小组,对北2基坑施工建设过程中勘探、设计、施工程序、设备材料、土性等要件进行技术分析。
经过对湘湖站北2基坑施工现场反复勘察,查阅、分析大量有关技术资料,对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并通过一系列探测、检测、试验和验算,形成了《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调查分析》等9项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在此基础上,又专门组织国内相关权威专家,对《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进行了评审。
省级有关部门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对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工作作了批复。
省委、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工作,多次专题听取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认定了事故情况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杭州市地铁一号线工程2、项目内容:杭州市地铁一号线工程湘潭工段(露天开挖作业)(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1、建设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投资基本情况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企业,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营运与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
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xx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同时,要加强城建地质勘查工作,防止再次发生塌陷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据初步调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当前,各地建设项目大量开工,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公路、铁路、地铁、机场、码头、电力、水利、城市建设等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城建地质勘查,现就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建设施工安全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针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隧道工程杭州地铁事故分析
杭州地铁塌陷事故
“投资分包机制已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的巨大隐患。”在查看了地铁工地事故现场后, 投资分包机制已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的巨大隐患。 在查看了地铁工地事故现场后, 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说, 国内知名隧道及地下工程 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说,由于工程任务重但利润不 不少企业只好薄利多销,先把活儿抢到手,之后再进行分包。表面上是它的队伍, 高,不少企业只好薄利多销,先把活儿抢到手,之后再进行分包。表面上是它的队伍, 实际上, 是包工头招募的,只不过打着这些机构的牌子。 实际上,工人可能 是包工头招募的,只不过打着这些机构的牌子。 据悉,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 据悉,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 其一是杭州的土质特殊, 流失性强;其二是事故坍塌所在地车流量大, 其一是杭州的土质特殊, 流失性强;其二是事故坍塌所在地车流量大,给基坑西面的 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三是今年10 10月杭州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流动性进一步 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三是今年10月杭州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流动性进一步 加大。 软造成的土体滑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加大。“土质太 软造成的土体滑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王梦恕教授认为,湘湖站确实有施工不规范之处,比如在松软含水的土层里, 王梦恕教授认为,湘湖站确实有施工不规范之处,比如在松软含水的土层里,应该尽 即使出事,也不会有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量采用暗挖施工 法,即使出事,也不会有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但杭州地铁成本报价 偏低, 米隧道成本不到两万元。暗挖施工由于涉及到拆迁费用,必定超过预算, 偏低,1米隧道成本不到两万元。暗挖施工由于涉及到拆迁费用,必定超过预算,只好 施工。而隧道上方就是滚滚车流碾轧的双向四车道公路,隐患就一直存在。 改用明挖 施工。而隧道上方就是滚滚车流碾轧的双向四车道公路,隐患就一直存在。 说到根本原因,王梦恕说: 造价投入低,投标耽误就赶工期,根本不实事求是。 说到根本原因,王梦恕说:“造价投入低,投标耽误就赶工期,根本不实事求是。” 在查看了地铁工地事故现场、调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其他专家交换意见后,他的判断是: 在查看了地铁工地事故现场、调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其他专家交换意见后,他的判断是: 施工方法上存在缺陷,施工选址也有问题。 施工方法上存在缺陷,施工选址也有问题。 杭州地铁存在边规划、边建设、边修改的‘三边’现象。 “杭州地铁存在边规划、边建设、边修改的‘三边’现象。”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 规划系教授周复多也向媒体表示,杭州地铁一号线坍塌事件并非偶然。 规划系教授周复多也向媒体表示,杭州地铁一号线坍塌事件并非偶然。
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1)
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摘要: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发生坍塌事故。
事故造成约10人死亡,13人失踪,20余人受伤。
事故造成了约4962万元的经济损失。
经过调查分析,引起这次地铁施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过程不规范,现场施工人员严重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理论储备,以及业主和相关工程负责人对缩短工期的操之过急。
此外,此项工程还出现了层层转包的违规行为。
安全教育的欠缺和施工方法的不规范等多方面原因铸成了这起惨痛的坍塌事故。
关键字:土体坍塌,违规操作,不合法转包一、事故背景(一)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杭州铁路一号线建设工程2.项目内容:建设中的杭州地铁1号线项目,线路总长48公里,共30个站点,项目工程总投资220亿元。
其中投资约为82亿元的机电设备项目,由杭州市地铁集团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特许经营公司出资、建设并获得25年的特许营运权。
3.铁路概况:车站为地下三层上下重叠的岛式站台结构,车站长米,宽米,深约27米,呈矩形状。
最上面层是站厅层,中间层是设备层,下面则是站台层。
(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企业,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营运与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于2010年8月成立,为杭州市地铁集团下属单位,主要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地铁运营与管理。
2.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体、总承包单位。
3.分包单位:(1)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土木工程施工为主导产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各类桥梁、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给排水及建筑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制造、安装和销售,其他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施工机械租赁、维修及混凝土加工销售等。
(完整word版)重温杭州地铁基坑坍塌事故
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北二基坑“2008.11.15”坍塌事故2008年11月15日15时15分,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车站北2基坑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 4人重伤,20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一、工程概况: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湘湖站〜滨康路站区间(19号盾构)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与乐园路、湘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中标价为3. 06 亿元。
工程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浙江省地质勘察设计院;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XXXX公司承建,X公司人员组建“XXXX 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及湘滨区间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合同工期为2007年7月26日至2009年6月30日。
因业主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等严重滞后的原因,实际正式工时间为2008年4月初。
湘湖站为地铁1号线起始站,其主体结构建筑面积约36082. 5m2,为地下两层结构,车站总长约934. 5m, 标准段宽20.5m,为12m宽岛式站台车站,最大埋深约17. 7mo二、施工情况:湘湖车站工程按明挖顺作法施工,共分8个独立的基坑。
其中,北2基坑长106m,标准段宽度21. 5m。
围护结构为地下连续墙,墙厚800隱,深度为31. 5m〜34.5m,基坑深度为15.5m。
标准段钢支撑为四层、端头井位置钢支撑为五层;基坑中部沿长度方向(南北方向),设计格构柱和连续钢梁以支撑加固水平钢管支撑。
2008年11月15日下午,北2基坑第1施工段下二层侧墙、柱进行钢筋施工,安排钢筋工20人,木工15人作业;第2施工段已具备浇筑垫层保护层砼条件; 第3施工段进行基坑人工清底,安排杂工10人作业,浇筑垫层砼的人员正准备下基坑作业;第4施工段7人在进行接地装置施工,其中,2名技术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第5施工段幵挖第五层土方,2名司机分别驾驶2台小型挖掘机在基坑内作业。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
该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
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领导先后到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省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事故调查指导小组,指导我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为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和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调查组聘请了省内外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工程施工、岩土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事故原因技术分析小组,对北2基坑施工建设过程中勘探、设计、施工程序、设备材料、土性等要件进行技术分析。
经过对湘湖站北2基坑施工现场反复勘察,查阅、分析大量有关技术资料,对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并通过一系列探测、检测、试验和验算,形成了《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调查分析》等9项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在此基础上,又专门组织国内相关权威专家,对《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进行了评审。
省级有关部门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对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工作作了批复。
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工作,多次专题听取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认定了事故情况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杭州市地铁一号线工程2、项目内容:杭州市地铁一号线工程湘潭工段(露天开挖作业)(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1、建设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投资基本情况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企业,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营运与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
杭州地铁事故调查报告
2023-10-30•事故概述•事故调查过程•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录01事故概述发生时间2022年1月2日,下午3点20分左右发生地点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至滨康路站区间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涉及人员该事故共涉及3名工作人员和1名乘客伤亡情况其中1名工作人员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另外2名工作人员和1名乘客受到轻伤,无生命危险事故涉及人员及伤亡情况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事故原因可能与列车牵引系统或制动系统出现故障有关机械故障调查还发现,列车司机在事发前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反映出地铁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管理问题事故原因初步判断02事故调查过程现场勘查与取证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包括事故发生地点、周边环境、设施状况等,以获取第一手资料。
证据收集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视频监控、照片、事故现场遗留物等,为后续分析提供依据。
受害人采访与证人证言收集受害人采访及时对受害人进行采访,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受害人的感受和伤害程度等,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参考。
证人证言收集寻找事故现场的目击者,收集他们的证言,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佐证。
运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包括设施状况、物理化学性质等,以确定事故原因。
专家论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提出专业的论证意见和建议。
技术分析鉴定技术分析鉴定与专家论证VS03事故原因分析设备设施因素信号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列车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常,如追尾、相撞等。
轨道缺陷如轨道断裂、脱轨等,主要由于轨道维护不当或设备老化引起。
车辆故障如车轮脱落、制动系统失灵等,可能由于车辆质量问题或维护不足导致。
驾驶员或调度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如错误启动列车、发出错误指令等。
操作失误员工未接受足够的培训,对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不熟悉,导致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及时。
培训不足员工违反安全规定或操作规程,如擅离岗位、违规操作等。
关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的分析1
2:地下连续墙变形断裂,基坑内外土体滑裂。
3:大量水涌入基坑
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 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 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 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 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 研究院以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 测有限公司名义,实为挂靠) 施工监测失效,施工单位没有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杭州地铁湘湖站基坑坍塌事故案例 分析
湘湖站坍塌事故概要:
2008年11月15日 下午3时15分,正 在施工的杭州地 铁湘湖站北2基坑 现场发生大面积 坍塌事故,造成 21人死亡,24人 受伤(截止2009 年9月已先后出 院),直接经济 损失4961万元。
事故现场模拟图
事 故过程回放
1:基 坑钢支 撑崩坏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1:一具冰冷的尸体被抬出
事 故 后 果
2:拆除基坑周边民房
以套 求 施 度强 对 全有 细 法生 便科 的 工 。三 施 管关 节 预命 加学 项 过 级 工 理责 决 测只 强合 目 程 安 现 制任 定 ,有 现理 要 中 全 场 度单 成 但一 场的 落 , 教 , 和位 败 都次 检施 实 每 育 相 监应 。 伤, 测工 到 项 和 关 管该 民事 。检 位 符 安 责 制及 伤故 测,合 全 任 度时 财的 时制施 整 人 。落 。后 刻定工 治应 实 果 表一要 力加 安 无 ,
事 故 总 结
谢谢大家观赏
关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的分析
我国现行公共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
一、决策内容“越位”与决策主体的 “单调” 二、决策系统中枢机构不健全 三、信息、咨询机构比较薄弱 四、监控机构作用不到位 五、决策程序法定化程度低
当前我国公共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的改进和完善 (1)实行“行政三分法” (2)建立依法决策体系
决策主体独立化 决策过程公开化 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
问题一: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 及事后救援不到位。
问题二: 该线主管部门的部分领导,好大 喜功,盲目求快。不考虑现实状况, 只为求快。没有想到质量安全的因 素。
问题三: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 不及时、不彻底。
问题四: 拍脑袋决策,长官意见代替专家论证,少 数富人的利益代替人民群众的利益。
谢谢大家
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经过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 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 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 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 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 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 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 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 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 泥水淹没。
原因五:(也是最深层次的原因) 政府监督部门监管不到位。
我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建议)
政府与各级监管部门:
1、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加强对 突发事件的处理 2、各级主管部门要全面了解各项进程,做好正 确的决策 3、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处理,直 至整改完毕。 4、加强对各类工程的监管,自觉担负起自己的 监管职能和监管责任
事故伤亡及救援
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 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 全脱险),最终共造成2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政府和施工单位 采取各种措施,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千 方百计展开救援。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 生的希望已渐渐远去,施救上来的是一 具又一具冰冷的遗体。
杭州地铁事故原因分析
杭州地铁事故原因分析杭州地铁事故分析一、事故概况2021年11月15日15时20分许,一段杭州地铁施工工地突然发生路面大面积塌陷事故,导致杭州萧山湘湖风情大道75米路面坍塌,并下陷15米。
十几辆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基坑塌陷导致旁边河水倒灌向地铁坑道内,数十位施工人员困在坑内,这一事故死亡人数已确认17人,另有4人失踪。
发生坍塌事故的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是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由事故现场图片可以分析得知,施工基坑采用明挖法,挡土结构为地下连续墙,支护结构采用钢支撑,基坑坍塌导致几乎所有支撑都发生破坏,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分析1、天气、道路等客观因素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包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这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由于杭州附近道路的整修,所有车辆均从风情大道通过,原道路设计车流量为3000辆/日,而发生事故阶段车流量达到了30000辆/日,超标了10倍。
杭州地区土质情况复杂,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加之十月份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步加大,从而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岩土工程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与结构工程相反,其相关设计规范都以地方规范为主,因而地区经验十分重要。
工程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是一家北方的设计院,对杭州地区的土质不了解,从而导致了设计方案不尽合理。
主要体现在地下连续墙设置深度不足,插入深度不到1倍,据西南交大地质专家曹教授分析,在杭州地区,因土层软,水量丰富,至少要达到1.5倍甚至2倍。
这种深度可能是临界状态,可能会发生整体的滑移破坏,而整体滑移破坏即使不在施工阶段出现问题,正式运营也有可能出现问题,其内部如何加强都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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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一线萧山湘湖站安全事故调查报告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摘要: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发生坍塌事故。
事故造成约10人死亡,13人失踪,20余人受伤。
事故造成了约4962万元的经济损失。
经过调查分析,引起这次地铁施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过程不规范,现场施工人员严重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理论储备,以及业主和相关工程负责人对缩短工期的操之过急。
此外,此项工程还出现了层层转包的违规行为。
安全教育的欠缺和施工方法的不规范等多方面原因铸成了这起惨痛的坍塌事故。
关键字:土体坍塌,违规操作,不合法转包一、事故背景(一)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杭州铁路一号线建设工程2.项目内容:建设中的杭州地铁1号线项目,线路总长48公里,共30个站点,项目工程总投资220亿元。
其中投资约为82亿元的机电设备项目,由杭州市地铁集团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特许经营公司出资、建设并获得25年的特许营运权。
3.铁路概况:车站为地下三层上下重叠的岛式站台结构,车站长米,宽米,深约27米,呈矩形状。
最上面层是站厅层,中间层是设备层,下面则是站台层。
(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企业,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营运与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于2010年8月成立,为杭州市地铁集团下属单位,主要负责杭州市轨道交通地铁运营与管理。
2.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体、总承包单位。
3.分包单位:(1)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土木工程施工为主导产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各类桥梁、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给排水及建筑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制造、安装和销售,其他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施工机械租赁、维修及混凝土加工销售等。
(2)设计单位:持有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境外工程承包、工程监理、测绘、勘察综合类等多项甲级证书4.监理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同济大学对外服务的大型监理咨询和项目管理企业,工程领域涉及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造价控制、项目管理等。
拥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水利、电力、通讯等十多项专项监理甲级资质。
5.监管部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项目投资主体与参建各方关系示意图二、事故发生过程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发生坍塌事故。
一场猝不及防的灾难使杭州成为全国的视线焦点,路面坍塌的长度75米,并下陷15米,正在路面行驶的11辆车陷入深坑。
一个长达100米、宽约50米的深坑被瞬间撕开,现场路基下陷6米。
来自施工现场东侧河沟以及断裂的地下自来水管、排污管的污水淤泥倾泻而下,淹没了很多失踪人员。
事故发生后省市区各相关单位全力展开救援工作,省市公安消防武警调集近千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抢救伤员,排除隐情和维护现场秩序工作,切断电力、自来水,为现场抢险创造条件,地铁集团组织100多名技术人员进行抢险查漏落实现场的安全措施。
事故调查组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建设厅和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建委以及市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经过考察研究,认定了事故情况和责任。
此外,各机构协调配合,完成了以下相关任务的分配:事发地点的排水和维持秩序、查漏工作,由萧山区负责,公安消防配合;被困施工点人员的抢救工作,以公安消防为主,施工单位配合,施工人员家属的稳定工作由地铁集团和施工单位负责;组织伤员的抢救工作,由市卫生局和萧山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细查,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严处;并且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此类恶性事故再次发生。
三、事故分析(一)直接原因1.操作原则不规范一、基坑的开挖必须分层、分段,且开挖时间不宜过长,每次分层开挖控制在3米,分段开挖保证在15―20米;二、基坑必须先支撑后开挖,并把握好支撑的细节,基坑的变形要求在受控的状态;三、注意在雨天环境下基坑的及时排水,在完工后,要立即加固混凝土,确保基坑不变形。
在事故地点那种松软的土质,挖的太深太快,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在编号为010107―SJ的湘湖站施工设计书中可以看到,塌陷的该段工程在设计图中被分成了38段施工段。
每段由8米、9米到米不等。
现场土质含水量较高,这样的地质,不仅要基坑内降水保证土质干燥,基坑外也要降水,使得内外压力差尽量减小。
然而就事故现场,施工部门并没有做坑外降水。
2.施工过程中业主方过于求快由内部文件显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为招标的“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湘湖站~滨康路站(19号盾构)”工程,中标时间为2007年7月24日、编号为2007-010-07的合同中标金额为万元。
而此次塌陷的湘湖站,编号则为2007-010-07-01,原施工计划在2009年12月完成。
虽然杭州地铁已提前开工,但在具体站点的施工上,工期仍在一再加速。
2008年初,位于钱江新城的杭州地铁1号线市民中心站成型,这个站点的建设时间从常规的两年左右压缩至13个月,整整提前了11个月。
3.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几乎只有“戴安全帽”。
就在杭州地铁出事前的11月12日,深圳地铁一号线项目经理部还组织过年轻的技术人员进行学习。
而学习的内容,竟是本应熟练掌握的中铁四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4.“项目部管理”成了转包中铁四局一公司当时采取项目部的方式管理,后将中标工程分割成若干段,以“综合包干单价制”的方式分包给借用正规公司牌照的大包工头。
而大包工头则将自己的劳务二次发包给了若干个小包工头。
小包工头们则在开工前临时雇用毫无经验、刚刚从农田洗脚上岸的农民工。
中铁内部的一位知情人士承认。
大致的程序是,公司组建项目部,由少数资深工程师带年轻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再发包给小工头负责具体施工。
5.地铁路线多次改动地铁本来是越直越好,尽量取直。
但出于对地铁经济的憧憬,杭州地铁一开始,就被各方的商业利益所影响,对路线进行了多次的改动。
(二)间接原因1.施工技术问题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冒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加之基坑监测失效,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基坑周边地面塌陷2.土地太软造成土地滑移土质太软造成的土地滑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土质流失性强、来往车流量大、雨水浸泡等原因造成了基坑内外压差较大,当内外压差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土体移动就不可避免。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能根据土质条件的变化灵活应变,遵循动态设计、动态施工的原则,是不会出问题的。
(三)事故性质根据对事故原因分析,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本事故是典型的责任事故。
四、事故处理(一)主要责任人: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丁狄刚、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剑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春雷、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李辉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处分。
(二)次要责任人:中铁四局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河川,中铁四局集团总经理许宝成,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杰,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松柏,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文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三)受害人:对事故家属和受害人进行安抚和经济等赔偿,并对所有在职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确实落实安全工作。
(四)承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对承包人所做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
同时承包人、建设方、监理单位以及当地建设部门也应结合事故调查和分析作出相应整顿和反思。
具体整顿和措施可如下:1.坚决防止和纠正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和推进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动摇,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体施工人员都应时刻牢记:可能发生的事情就一定会发生,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牢记于心!2.开展建筑、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部署在建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工程,以及大跨度、深基础、高支模架、高层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等技术新、施工难度大、工艺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对存在问题不认真组织检查或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视作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肃追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深刻吸取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坍塌事故教训,各重点行业领域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地铁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要完善地铁建设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地铁建设市场,强化全过程监管;要督促地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
五、结论通过对以上事故的分析,并结合此规定:轻伤事故:及只有轻伤的事故。
职工伤势较轻,不需要进行较大的医疗手术,根据受伤情况按国家标准折算的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有1-2人重伤而未造成死亡的事故。
根据受伤部位按国家标准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重大伤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有1-2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