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母过世后如其留下来了房产,那么作为⼦⼥肯定是房产的有利继承者,在⽬前房价越来越⾼后,房产作为不动产也是⼈们竭⼒争取的遗产。
只是没有继承过房产,那么,⽗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看看店铺⼩编收集的资料。
⽗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平等。
第1顺序:配偶,⼦⼥,⽗母。
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继承,第2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1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继承。
本法所说的⼦⼥,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法所说的⽗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的⼦⼥先于被继承⼈死亡的,由被继承⼈的⼦⼥的晚辈直系⾎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般只能继承他的⽗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媳对公、婆,丧偶⼥婿对岳⽗、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1顺序继承⼈。
同⼀顺序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对⽣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以外的依靠被继承⼈扶养的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或者继承⼈以外的对被继承⼈扶养较多的⼈,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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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摘要】央产房房屋继承是指央企职工在离世后,其相关的房产继承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包括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流程、资格条件、税费处理以及争议解决等。
根据相关法律,央企职工的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指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在确定继承人资格后,还需要处理相应的税费问题,避免影响房产的正常继承。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争议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以确保继承顺利进行。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同时注意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问题,最终顺利完成继承手续。
【关键词】央产房, 房屋继承, 法律规定, 申请流程, 资格条件, 税费处理, 争议解决, 总结。
1. 引言1.1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概述央产房是指国家所有的产权房,继承央产房的流程是指在央产房房主过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进行房屋继承的一系列程序。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手续。
在继承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流程、资格条件、税费处理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了解清楚这些内容,才能顺利完成央产房房屋的继承手续,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涉及法律法规,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出现继承权纠纷或其他问题。
在进行央产房房屋继承时,需要谨慎处理各项手续,确保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继承央产房是一项重要的事项,需认真对待并依法办理。
2. 正文2.1 央产房房屋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一、国家法律对于央产房房屋继承的规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央产房房屋可以进行继承,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遗嘱继承人则是被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二、央产房房屋继承的顺序: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央产房房屋的继承顺序为配偶优先、子女次之、父母再次之。
如果不存在配偶、子女、父母,则由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继承。
单位福利分房继承规定
单位福利分房继承规定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内部福利分房,以此来提高员工福利水平。
为了保证员工及其
家属享受福利分房的顺利继承,特制定本规定:
一、福利分房的定义:
福利分房是指由单位分配给其公务员及其家属的住房。
二、福利分房的使用权
公务员及其家属享有使用福利分房的权利,公务员及其家属可以根据需要对福利分房进行装修,增加设施,使其更加美观大方。
三、福利分房的继承
公务员及其家属具有福利分房的继承权,家属离世的情况下,原福利分房可由其子女继承。
四、福利分房的过渡
当有公务员离开组织或减少人数时,公务员离职、退休或因故去世的情况,其福利分房将过渡至其家属处,或者暂时继承至其他人处。
五、福利分房的改变
采取适当措施后,福利分房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调整,例如将福利分房由其家属调整至其他人处,或者将福利分房与其家属分离,此类情况需经过批准方可生效。
六、福利分房的返还
公务员及其家属使用福利分房期满,应当及时将房屋返还给单位,如被使用人未及时归还,可由单位采取法律措施追回。
七、福利分房的变更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福利分房的变更,变更后的福利分房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受益者,由受益者自行向单位申请调整福利分房的使用权。
八、其他
有关福利分房的其他事宜,可参照本规定或由单位另行制定规定执行。
特此规定!。
公房应该如何合法继承
公房应该如何合法继承属于公民自己合法财产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其财产,但是公房并不是属于公民的财产,公民对公房并不享有产权,对此继承人是不能够继承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公房应该如何合法继承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房应该如何合法继承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
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
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
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
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
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
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
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二、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1、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2、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处理
公房承租⼈死亡怎么处理每⼀个⼈都会经历⽣来死别,这是属于⾃然的⼀种变化。
⽽有些⼈在⽣前是公房承租⼈因某些意外⽽突然离世,那么他所承租的公房应该如何处理呢?这是很多⼈关注的⼀个问题。
为了给⼤家解开这疑惑,店铺⼩编收集了以下资料。
公房承租⼈死亡怎么处理公民死后其⽣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1、公房承租⼈死亡时,公房有同住⼈的情形承租⼈死亡的,其⽣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的共同居住⼈协商⼀致,要求变更承租⽤户的,出租⼈应予同意。
协商不⼀致的,出租⼈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的共同居住⼈中,按照下列顺序书⾯确定承租⼈:(1)原承租⼈的配偶;(2)原承租⼈的⼦⼥(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的⽗母;(4)其他⼈(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2、公房承租⼈死亡时,公房⽆同住⼈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死亡的,其⽣前的共同居住⼈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的,可以继续履⾏租赁合同;其⽣前的共同居住⼈在该承租房屋处⽆本市常住户⼝,或者其⽣前⽆共同居住⼈的,其⽣前有本市常住户⼝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租赁合同。
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死亡,租赁关系终⽌时,出租⼈有权收回房屋。
(⼀)其⽣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的共同居住⼈的,由共同居住⼈协商⼀致确定的⼈选继续承租;(⼆)不能按第1条协商的,出租⼈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1、原承租⼈的配偶;2、原承租⼈⼦⼥,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的⽗母;4、其他⼈,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前在本处⽆本市常住户⼝的共同居住⼈,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致确定的⼈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致的,出租⼈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1、原承租⼈的配偶;2、原承租⼈的⼦⼥,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的⽗母;4、原承租⼈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上⽂所提的共同居住⼈,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活⼀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结婚、出⽣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2024是怎样的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相关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023公租房继承最新政策
2023公租房继承最新政策公租房继承最新政策住所用房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的,和其一起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能够持续承租。
”也能够由亲属——爱人、后代持续承租。
而公租房5年后是能够采购的,可是出售的公租房5年内不得上市买卖,5年后需求上市买迅宴棚祥扮卖的由政府优先回购。
公租房承继条件1、法律规定能够承继的是公民逝世时留下的自己合法产业,即合法遗产。
而公有住所不属于公民私有产业,其间涉及公有住所承租寓居的权力,公民只要寓居权,没有该住所的处分权,因而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承继问题,只要公租房承租承继权。
2、由建设部的《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规定:“住所用房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的,其一起寓居亩则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能够持续承租。
”3、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一起寓居人的,由一起寓居人洽谈一致断定的人选持续承租。
4、不能按上面一起寓居人洽谈不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一起寓居人中断定改变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爱人、原承租人后代(他处住所状况、本处寓居时刻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所状况、本处寓居时刻长短)。
公租房一次性要交多少钱首次入住差不多需交纳三千六百多元,包括一个季度的租金、保证金、物业费,可现金缴纳,也可刷卡付费,其中保证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来算。
公租房面积大多在六十平左右,通常情况下,每平租金为十元,每平物业费为一元,整体算下来至少需要3660元。
公租房每个月的租金一般是为房屋建筑面积和每平的单价相乘,但单价没有固定的数值,得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看。
即使是同一个城市,处于不同地域的公租房,在租金都会有着明确的区别。
不过租金交纳的方式大多为一年一次,当然有的地方按月或是每半年来收取租金,具体得看当地房管部门所出台的规定。
如果是刚工作没房的员工或是有稳定收入的外来打工者的租金,往往是参照公租房周边区域或是同级别的住房租金的七成来进行收取。
另外由于各地政策的不同,公租房的租金也存在差异性,像广州地区就推出了补租分离的方式。
父母相继去世我还能继续租住公房吗
父母相继去世我还能继续租住公房吗问:我从小就与父母同住在父亲单位分的一套公房里。
这几年,父母先后去世。
前不久,我被住房产权单位告知,由于原承租人也就是我的父亲已经去世,我不能继续在该公房居住。
该单位还说,房子要进行修整,让我搬家。
这让我一下了不知所措,房子现在这么贵,让我再去买住房太不现实了。
我不明白,住了几十年的公房突然要收回。
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我父母的单位是必须要收回公房吗?我能不能继续租住或者买下现在租住的公房?
答: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有具体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
你在父母生前长期与他们共同居住,依法享有房屋的继续承租权。
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同时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出租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你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如果出售该套公房的话,你有优先购买父亲单位公房的权利。
单位公房租赁是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福利措施,但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本单位的共同居住人,应当享有继续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继承父母房产新规
继承父母房产新规最近,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出台了一项新规,允许子女在父母去世后继承其住房产权,这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本文将分步骤从新规的内容、适用条件、操作注意事项和引发的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新规内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居住证明〉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已经去世的父母家庭房产,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方式获得产权。
该规定仅限于住宅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不包括非住宅型物业的继承。
此外,房产的继承人必须是房主的直系亲属,如子女、父母、配偶等。
二、适用条件在享受继承权益之前,有些条件是需要满足的。
首先,继承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继承证明。
其次,在继承后,继承人需要在1个月内将合同和产权证明进行过户,过程需要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缴纳一定的转移税和手续费用。
三、操作注意事项在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继承房产之前,继承人应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以免造成困扰或房屋产权的损失。
2. 在进行房屋过户时,继承人应选择合法、专业的中介机构或律师进行相关操作。
3. 继承人应注意遵守相关的税法及房产法规,防止踩雷。
四、引发的社会影响新规的出台引发了很多的讨论和关注。
好处在于,对于大多数只有父母留下的住房的子女而言,可以解决资产保值和资产配置的问题,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让受到资金压力和住房压力的年轻人感到宽慰。
此外,该规定可以减少房屋继承过程中的亲戚之间的矛盾和产生的纠纷。
但是,也有人对此表示担忧。
譬如,一些专家指出,该规定可能会影响房产所有者遗产的分配,以及可能导致房价上涨等问题。
因此,新规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以更好地规范和约束。
总之,新规的出台解决了一部分家庭的继承困扰问题,但是在操作时仍需要谨慎和规避风险。
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相信新规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发展。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很多的老人去世之后都会留下一笔遗产,其中包括房产、现金等资产,但是房产继承时比较复杂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并且办理好过户手续。
那么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由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遗产怎么继承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三、遗产房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
央产房继承过户流程
央产房继承过户流程央产房是指由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住房,属于单位产权。
在职工离职或者退休后,需要将央产房的产权过户给自己或者家人,这就涉及到央产房的继承过户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央产房继承过户的具体步骤。
首先,申请继承过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有)、离婚证(如有)、子女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还需要提供央产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测绘报告等房产证明文件。
所有的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
其次,办理央产房继承过户需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
申请人携带齐备的材料到当地房管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接着,办理继承过户需要进行产权调查。
房管局会安排工作人员对央产房的产权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央产房的产权归属和继承人的身份真实性。
这一步是为了保障央产房的产权过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然后,完成继承过户手续需要进行公证。
在产权调查确认无误后,申请人需要到公证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公证,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协议书等文件。
公证完成后,会颁发公证书作为继承过户的有效凭证。
最后,办理央产房继承过户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登记。
申请人携带齐备的材料和公证书到房管局进行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核实,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完成过户手续后,会颁发新的产权证书,确认央产房的产权已过户给继承人。
综上所述,央产房继承过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办理申请、产权调查、公证和登记等多个环节。
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逐步完成各项手续,确保央产房的产权过户顺利完成。
希望以上介绍对您办理央产房继承过户手续有所帮助。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房产继承是指某个人在去世后,其房产的所有权自然转移到其继承人名下的一种行为。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是继承人通过一定程序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过程,其具体流程如下:一、确认继承人身份在房产继承办理流程中,首先需要确认继承人的身份。
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应当根据家族关系,以优先顺序确认继承人。
优先级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如果该人没有合法继承人,则该房产可能归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有。
二、确认继承份额在确认继承人身份后,需要确立继承份额。
如果房产所有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继承人的份额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例如,如果仅有一位继承人,则该人继承全部房产。
如果有多位继承人,则继承人按份额共同继承房产。
这种情况被称为共同继承。
三、出具死亡证明继承人必须出具死亡证明,以证实房产所有人已经去世。
死亡证明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出具。
证明内容包括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死亡时间、死亡地点等。
四、申请继承权证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需要向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继承权证。
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人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补全相关手续在办理继承权证之后,继承人需要补全相关手续。
这包括缴纳房产税、处理贷款或债务、维护房产等。
如果房产存在损坏或维修需求,继承人需要及时处理。
在实际的房产继承处理流程中,特别是遇到多位继承人分配不均的情况时,可能涉及到繁琐的诉讼程序。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房产所有人在购买房产时留下遗嘱或制定家庭财产规划,明确财产分配方案。
此外,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可以寻求律师或司法所的帮助来提高继承的效率和操作的正确性。
总之,房产继承是一项繁琐的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
必须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继承人应该仔细阅读地方性规定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继承人应该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完整性,尽量避免因继承产权不完整导致的纠纷。
天津公产住房继承最新政策
天津公产住房继承最新政策公产房又称公产住房,一般市面上见到的个人购买的商品房都是私有住房,而共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一般是政府或者单位等,因此个人不享有其所有有关产权、处分等的权利。
更多关于天津公产住房继承最新政策,请继续阅读我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天津公产住房继承最新政策根据最新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的规定,详细如下。
第二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并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
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该公有住房使用权。
二、2019天津公产房最新政策《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
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
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
直管公房转租政策方面,7月1日起,可售直管公房应当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方可出租。
7月1日前,可售直管公房已转租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自愿购买产权,或者转租合同期满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再出租。
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同意,未购买产权的直管公房可以向享受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居民转租。
老人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
⽼⼈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过户⽼⼈过世后房产继承怎流程房产继承⼿续的办理有哪些流程,⽼⼈去世前和去世后继承房产有哪些不同?为什么说⽼⼈过世后办理房产过户更加⿇烦?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
过世⽼⼈的房⼦是不能直接申请继承的,在这之前必须要做遗产继承公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产证;
2、⼟地证;
3、业主档案;
4、死亡证明;
5、所有⼦⼥户⼝及⾝份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公证的过程中所有有继承权的⼈都要到场;
2、未成年⼈和有精神残疾的⼈不能放弃继承权;
3、遗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死亡证明,⽽这个证明只能由当地派出所开具,如果遗失则需要殡仪馆开具的证明。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死亡证明;
2、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申请⼈的⾝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
5、相关完税、免税证件;
6、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7、其他相关⽂件。
综合上⾯所说的,⽼⼈去世如果留下有遗产的话,那么就需要有获得继承权的⼈才可以得到,因⽽在进⾏分配时⾸先就要确定是否⽴有遗嘱,遗嘱是会优先于法定继承处理的,所以,遗产的继承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按法律的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的权益。
⼤家看完本⽂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前⽐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母⼀⽅去世之后有遗留下房产的问题,作为⽗母的⼦⼥是有权参与到房产的分配,毕竟他们是属于房产的法定继承者,只是在继承的过程中如果采取⽅法不对容易有⿇烦。
那么,⽗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店铺⼩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1、由于房屋的主⼈是你⽗母、虽然只有你⽗亲的名字、但房产是你⽗母的共同财产;2、如果你妈妈将来去世、第⼀顺序继承⼈是:⽗母的⼦⼥(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房屋产权及遗产;如果有未成年⼦⼥等情况、可以多分;3、直接过户到⼀个⼦⼥⾝上,需要你的姐妹(你⽗母的⼦⼥的协商同意后才能过户),因为你⽗亲去世、他遗产由他的妻⼦(你母亲)、你的兄弟兄弟姐妹及你的爷爷奶奶平均分配;4、需要的⼿续是你母亲本⼈和所有⼦⼥在办理现场;继承房产过户流程1、办理房产证过户⼿续要到被继承⼈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是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亲属关系的证明⽂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续需要继承⼈的⾝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所⽴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是继承⼈或者受遗赠⼈。
申请⼈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付税收。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即为所有继承⼈并且都⾃愿放弃继承权。
⽗母⼀⽅去世房产继承时最好有律师在⼀旁帮助能更好些,可以来店铺找个律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family and friends are hidden treasures. seek them and enjoy the riche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导读: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手续,第一步先要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再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最后等证书下来即可。
办理房产继承还需要根据房产缴纳遗产税。
一、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继承房产过户费用: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父母房产继承权的分配(2023年新的遗产继承法规定)
尹律师:您好!我母亲早逝,父亲一个人把我们兄妹四人拉扯大。
上个月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
父亲生前没有立过遗嘱,我们四个人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套房子继承下来,请您指导一下,谢谢。
沈阳何先生何先生:您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有3种途径:直接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去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再去变更房本、去人民法院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去变更房本。
鉴于第一种途径需要提供的资料当事人一般很难自行收集,所以通过继承权公证文书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继承房产是主要的方式。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遗产继承处理方式的选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们兄妹四人对继承父亲房屋没有分歧,也能够提供基础的资料供公证机构调查核实,就可以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对继承房屋有分歧,或者无法提供供公证机构调查核实的基础资料,去人民法院协商解决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必须是有产权证书的房屋或者已经明确归属的房屋(比如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拆迁安置房屋)。
没有产权证书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屋是不能够继承的。
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的,首先要明确哪个法院对您的案子有管辖权,简言之就是该由哪个法院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规定,您的继承案件由您父亲去世时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或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继承权诉讼需要准备的资料去人民法院诉讼应当首先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基础要求,还要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政策法规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为了解决困难住房者的问题,国家出台了公租房,为的就是解决这类人群的住房问题,要是有幸能申请到公租房还是很幸运的,但是大家对于公租房的了解有多少呢,正是因为不了解,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问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吗,小编下面做了解答。
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2、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吗?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1、公租房的承租权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2、公租房的承租权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公租房的承租权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4、公租房的承租权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原承租人的父母;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公房是属于自己的房子吗
公房是属于自己的房子吗公房是自己的房子吗公有住房不能归自己,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房是不能属于个人的。
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公有住宅租赁能继承吗不能继承。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
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
公租房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的房源也是合法的,有房产证的,而归政府或其他社会主体所有。
公租房项目也需要办理公租房房产证。
不过这个产权证不属于个人。
一般是政府或管理部门。
公租房继承出租可以吗公租房承租权不可以继承,公租房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不属于承租人。
承租人的承租权是当承租人符合租赁条件才享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房户主死亡变更户主流程
公房户主死亡变更户主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讲讲公房户主死亡变更户主的流程,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啊!
咱就说啊,如果家里的公房户主不幸去世了,那这房子咋办呀?别急,咱一步步来。
首先呀,得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就像上战场得带好武器一样。
比如说死亡证明,这可太重要了,就好比是打开流程大门的钥匙!你想想,没这钥匙,门都打不开呀!
然后呢,家里人得商量好新的户主是谁呀,这可不是随便就能定的!这就好比是选船长,得找个靠得住的人来带领这艘船继续航行呀。
要是家里人意见不一致,那可不得争起来,哎呀,那场面!
接下来,就得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啦。
这过程可能有点繁琐,但咱可不能嫌麻烦呀。
就跟爬山一样,虽然累,但到了山顶那风景多棒呀!办事人员会仔细核对资料,可不能出一点差错哟。
“哎呀,这么麻烦呀,能不能简单点?”可能有人会这么问。
嘿,这可不行呀,这都是规定,咱得按规矩来呀,不然不乱套啦。
等到手续都办完了,新的户主诞生啦,就像是新国王登基一样!这房子也就有了新的当家人啦。
我觉得呀,这个变更流程虽然有点复杂,但都是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呀,咱得认真对待。
只要一步步按要求来,就一定能顺利完成变更!可别嫌麻烦就不去做或者乱做哟,不然以后出问题可就麻烦大啦!大家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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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继承吗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
么办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房不能继承,只能租赁。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有具体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民在其父母生前长期与他们共同居住,则依法享有房屋的继续承租权,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公房其实是与私房相对的,很多时候虽然对房屋可以实际的居住使用,但其实行为人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私房其实都是允许继承的,但是这个公房可以继承吗?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1、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
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
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
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2、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有具体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民在其父母生前长期与他们共同居住,则依法享有房屋的继续承租权,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同时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出租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如果公民的父母亲生前所在单位出售该套公房的话,公民有优先购买父亲单位公房的权利。
单位公房租赁是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福利措施,但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本单位的共同居住人,应当享有继续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公房继承概述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
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
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
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
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
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
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
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
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现实中,究竟公房可以继承吗?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而实际上对公房继承的操作也是有不同的方式,有些情况下不允许对公房进行继承,而有些时候则可以,不过继承公民也仅仅是继承公房的使用权,而并非是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