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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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一、措施项目是否考虑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答:可以。
1.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适用定额计价办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已规定措施项目以"项"为单位综合计价。综合计价是指措施项目的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构成,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3.措施项目的管理费、利润的费率按工程类别来计取,其中土建工程的计费基数为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的计费基数为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4.《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给出了措施项目的三种计算方法:一是以消耗量定额计算的,一是以费率形式计算的,还有一种是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其中以消耗量形式出现的措施项目(不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可按上述第三条的方法来计算其管理费和利润;以费率形式出现的措施项目,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费用。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是在定额编制时根据统计学的原理测算出的,以便于施工单位积累数据,通过自身数据的积累来投标报价。
5.上述计算方法是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措施费的标准,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执行。
二、超高增加费在清单编制及其清单计价中如何考虑?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超高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为方便计算,建筑工程的超高增加费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以无清单编码的形式单独列项,只有序号。
三、出现《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没有的细目,如何处理?
答:出现《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没有的细目,编制人可对其作相应的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四、在云建人[2004]381号、建标[2003]206号文件出台后劳动保险费如何计取?
答:《关于全省停止建安企业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人[2004]381号)规定自2004年6月30日前全省各级劳保金管理机构停止收缴建安工程劳保金,现将规费的费用组成调整如下:
1.将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调整为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即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费用组成,这样调整与《建安工程费用组成的规定》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一致。
2.将劳动保险费列入管理费。
3.规费和管理费费率不变。
五、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特征"如何描述?
答:细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特征和施工程序详细规范的进行描述,便于投标人报价。
六、提供了工程量清单,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答:清单项目所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列数量。应由投标报价人依据施工图纸和项目特征,自行确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