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矿井是一个危险的工作场所,随时可能发生事故导致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矿井必须建立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以处理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撤离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矿井生产经营行为的必备措施。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矿井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生产安全风险,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和风险等级、紧急情况的预警和报警程序、应急处理流程、人员撤离和转移方案、物资和器材准备情况等内容。
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矿井应当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指挥中心应配备专业的应急处理人员和必要的设备,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三、建立紧急情况通报制度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矿工应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同时,应当向所有在岗员工告知情况,并做好人员撤离准备。
四、启动应急响应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确保矿工的安全。
五、实施人员撤离和转移在紧急情况下,矿工应迅速撤离事发区域,按照预定方案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区域,等待进一步指令。
指挥中心要负责组织和指导矿工的撤离和转移工作,确保每名矿工都安全离开现场。
六、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发生后,矿井管理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切实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对事故损失进行统计和评估,及时开展善后工作,保障受害员工的权益。
七、维护制度的完善和持续改进矿井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制度的持续有效性。
总之,是矿工安全的保障,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矿井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为矿工的安全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范文(3篇)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3)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可达500mm以上;(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4)底板破裂,沿裂隙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成乳白或黄色。
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兆:(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浑,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3)顶板发生溃水、溃砂。
(三)撤人程序1.煤矿发生重大水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抢险等部门,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全部或部分停运,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3篇)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井下出现透水预兆时,针对安全考虑,可以实施停产撤人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灾害事故。
停产撤人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1.实时监测:通过配备水位监测器等设备,对井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透水预兆。
2.预警通知:一旦监测到透水预兆,立即启动预警通知机制,通过井下通讯设备或其他可靠的通讯手段,及时通知井下人员。
3.停产措施:接到透水预警通知后,停止井下的任何生产作业,关闭相关设备,切断电源,以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风险。
4.快速撤离:井下人员接到撤离通知后,立即按照预先制定的撤离路线和撤离程序,有序撤离井下。
同时,施工管理部门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和应急物资,确保撤离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5.安全评估:在井下透水预兆得到控制后,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重新开工前没有安全隐患。
停产撤人制度的实施需要企业高度重视,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井下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以确保他们在透水预兆出现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2)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井下出现透水预兆时的停产撤人制度。
井下透水是煤矿事故中的常见问题,能够提前预测和及时处理透水异常情况,对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透水预兆的识别、停产撤人的操作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参考。
第一节: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然而,煤矿的开采过程中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如井下透水。
井下透水是指地质构造上的断层、破碎带、孔洞等地质因素,造成井下水涌、滴水、渗水等现象,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威胁。
第二节:透水预兆的识别透水预兆的识别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透水预兆的识别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地质勘探:对矿区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了解地下构造情况,预测水文地质条件,减少透水风险。
2. 定期巡查:定期进行井下巡查,观察井壁的变化、水位的变化等,及时发现透水预兆。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煤矿是一个高风险、高危险性的工作环境,其安全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进行。
在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煤矿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因此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巡视制度在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巡视是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的过程,在暴雨期间,巡视需要更加细致和全面。
首先,巡视应该重点关注煤矿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
暴雨期间,水位的异常上升可能导致煤矿内部出现积水情况,进而影响矿井的正常工作。
因此,巡视人员需要关注煤矿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检修和清理排水设备,以保障矿井的正常排水。
其次,巡视人员还应该密切关注煤矿的坍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
暴雨期间,煤矿的山体稳定性可能受到严重威胁,巡视人员需要观察煤矿周边的地质环境,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潜在的岩体坍塌和山体滑坡风险。
另外,巡视人员还需要关注煤矿设备的运行情况。
暴雨期间,煤矿设备的故障率可能增加,巡视人员需要仔细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巡视制度在煤矿暴雨期间起着重要的作用,巡视人员应该关注排水系统、地质灾害风险和设备运行情况等方面,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二、停产撤人制度在煤矿暴雨期间,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停产撤人制度。
停产即矿井停止生产作业,撤人即将工人安全转移至安全区域。
在制定停产撤人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制度要明确停产的标准和条件。
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和煤矿的地质环境,可以确定暴雨的降雨量和强度,以此作为停产的标准。
同时,还需考虑煤矿内部的夹层水、山洪等情况,确保在确实有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停产。
其次,制度要明确撤人的流程和方式。
撤人的方式可以包括步行、摩托车、车辆等,具体要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确定。
同时,还需制定撤人的路线和安全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
煤矿矿长授权撤人制度范本
煤矿矿长授权撤人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授权撤人制度。
二、授权范围矿长授予带班人员、班组长、安检员、调度人员在接收到或发现紧急情况后,事件较为紧急危险时,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
三、授权内容1.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拒绝生产、停止生产。
2.遇到险情时拥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四、紧急情况划分及撤人指令下达1.以下紧急情况之一发生时,必须下达停产撤人指令:(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坑下溃水的。
(2)边坡上部裂缝增大、局部下沉、下部柔软面碎石增多、排土边缘边坡等出现小面积的下滑,或工作平盘出现裂缝、伞檐等情况。
(3)工作面出现大面积坍塌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防止的。
(4)井下所有作业场所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的。
(5)井下发生明显响煤炮声,喷孔、顶钻,煤壁外鼓、掉渣,瓦斯涌出持续增大或者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等突出征兆的。
(6)井下出现煤层变湿、挂红、底鼓、淋水加大(含砂)等透水、突水、溃水征兆的。
(7)井田及周边地面积水坑水位突然下降并溃入井下的。
(8)当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的。
(9)发现明火且不能立即扑灭的。
(10)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出现强烈震动、巨响、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11)全矿井计划外停电且不能立即有效恢复的。
(12)露天煤矿遇到暴雨、8级及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以及边坡出现明显沉降、变形加速、裂缝增大或贯通、大面积滚石滑落等滑坡征兆的。
(13)其他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应当停产撤人的。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停产撤人,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开拓矿、生产矿等各类型矿井。
三、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指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可能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瓦斯、矿山塌陷等。
四、停产撤人责任人1. 矿井经理矿井经理是矿井停产撤人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组织与指挥工作。
2. 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是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工作的执行人,负责执行矿井经理的停产撤人指令,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五、停产撤人流程1. 接到停产撤人指令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矿井经理接到报告后需立即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2. 紧急情况通知矿井经理通过矿井内部通讯系统或其他适当方式向全体作业人员发布紧急情况通知,告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做好紧急撤离准备。
3. 撤离现场安全监督员组织作业人员有序地撤离现场,确保所有人员安全到达指定撤离区域,并进行人员清点。
4. 停产措施安全监督员负责执行停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切断电源、关闭设备等。
5. 报告上级矿井经理在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需及时向上级报告紧急情况的处理情况,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六、紧急情况演练为保证矿井作业人员熟悉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矿井应定期组织紧急情况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紧急情况通知、撤离现场、停产措施执行等。
七、制度宣传与培训矿井应定期开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宣传,以提高作业人员对制度的了解与认知。
同时,应定期开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违反制度的处罚对于违反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行为,依照矿井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罚。
九、制度的评估与修订矿井应定期对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旨在确保矿井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停产撤人,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3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停产撤人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指矿井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矿井设施损毁或影响正常生产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矿井安全设施故障、火灾爆炸等。
三、停产撤人程序1. 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负责人或监测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通知全矿职工;2. 各部门应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组织矿工有序撤离作业区域,并向集结点集中;3. 集结点的选择应考虑到矿工的安全和逃生通道的便捷程度,并确保与外界通信畅通;4. 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并封锁进入矿井的通道,以防止事故扩大;5. 监控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保持与当地政府紧密沟通;6. 矿井负责人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救援工作;7.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根据情况恢复生产或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后方可重新开展生产。
四、职责分工1. 矿井负责人:负责启动紧急预案,组织矿工撤离,并协调救援工作;2. 监测部门:负责监控矿井各项指标,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3. 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矿工撤离作业区域,并在撤离过程中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4. 救援队伍:根据矿井负责人的指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5. 安全评估部门:在紧急情况后,负责对矿井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1. 内容概述本制度旨在确保矿井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停产撤人措施,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
2. 管理标准2.1 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矿井发生火灾•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矿井地质突陷•井下水灾•其他威逼矿井工作人员生命和资产的突发情况2.2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时,坚决执行停产指令,以确保矿井的安全。
同时,职能部门负责人立刻启动撤人流程,并依照预先订立的计划进行。
2.负责紧急情况管理的职能部门将启动撤人流程的指令转实现各个工作区域,确保全部人员能够快速撤离不安全区域。
3.撤人流程遵从从不安全区域向安全区域渐渐撤离的原则。
即先将人员撤离至离不安全区域较远的附属空间,再渐渐撤离至接近出口的安全区域,最终到达地面安全地带。
4.在撤离过程中,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将组织并引导员工进行撤离,确保安全顺利进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撤人情况。
5.一旦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职能部门负责人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点并核对人员名单,确保无人员滞留在不安全区域。
6.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上报该紧急情况的认真情况,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善后工作,确保仿佛情况不再发生。
2.3 职能部门的责任1.职能部门负责人需定期组织紧急情况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并不绝完满紧急情况处理方案。
2.职能部门负责人需要保持与安全监管部门的紧密沟通,了解安全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变动,并及时更新企业相关制度。
3.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够更加高效和精准明确。
3. 考核标准3.1 考核内容1.撤人流程的执行是否严格依照制度要求进行,是否能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2.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否依照规定定期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本领。
3.紧急情况处理后的善后工作是否恰当并及时进行。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一、引言矿井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场所,随时会面临各种紧急情况的发生,比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坍塌等。
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制度目的1. 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尽快停产撤人,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2. 保护矿井设备和财产安全:及时停产撤人,减少因紧急情况造成的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
3. 组织有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矿井停产撤人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 紧急情况的判断:制度应规定矿井紧急情况的判断标准和程序,如瓦斯浓度超标、煤尘爆炸、巷道坍塌等。
同时,制度还应明确相关人员对紧急情况的判断和观察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2. 停产指令的发布:制度应规定停产指令的发布程序和权限,明确停产指令的发布人员和接收人员,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停产措施。
3. 撤人指令的发布:制度应规定撤人指令的发布程序和权限,明确撤人指令的发布人员和接收人员,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撤人措施,如疏散路线、疏散地点。
4.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度应规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和要求,要求矿井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5. 人员培训和演练:制度应规定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培训和演练要求,要求矿井定期组织紧急情况的模拟演练,提高矿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技能。
6.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应规定对紧急情况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求,明确调查程序和责任追究的标准,以促使矿井各相关人员对紧急情况处理工作负责。
四、制度实施1.培训和宣传:制度实施前,矿井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矿井紧急情况的识别和判断、停产和撤人措施的执行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制度的宣传,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制度。
2024年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2024年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预报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加强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措施,配足设备物资,明确报告程序,强化调度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证矿井汛期安全。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山体滑坡等重点部位进行____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防洪沟泄洪情况。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黄色预警天气、大雨持续____分钟以上、暴雨持续____分钟以上的;2、凡在____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____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3、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4、汛期凡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5、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的;6、矿井处在低凹、低洼根据雨量大小,可以随时决定停产撤人;7、突然停风停电,暂时恢复不了正常的,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需要停产撤人的。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
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矿井的生产和管理工作。
二、定义1.紧急情况:指矿井发生威逼员工安全的事故、祸害、技术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形。
三、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启动紧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处理;2.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向上级报告事发情况,并依据上级指示调度资源、协调救援;3.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依照预案要求,快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撤离;4.在紧急情况中,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利暂时停止矿井的生产和作业活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5.紧急情况解除后,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组织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归档备案;6.对于在矿井紧急情况下不按规定撤离的人员,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理。
四、矿井紧急情况撤离次序1.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依据紧急预案规定的优先级,布置矿井人员的撤离次序;2.优先撤离的人员包含:–伤员和生命体征不正常的人员;–被困或受伤的人员;–无法自救的人员,如年老体弱或行动不方便的人员;–其他按预案规定的优先级执行的人员;3.撤离过程中,负责撤离的人员应全程使用安全通道,并严禁使用电梯或其他有风险的通道。
五、矿井紧急情况注意事项1.在撤离过程中,人员应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快速有序地撤离,不得乱挤乱闯,以免造成人员伤亡;2.紧急情况下,如遇到煤炭自燃、瓦斯泄漏等特殊情况,应依照预案规定的步骤进行灭火或封堵;3.在矿井内,禁止随便堵塞通道、挪动标识牌、破坏安全设施等行为,如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严厉处理;4.紧急情况撤离过程中,人员不得擅自返回作业区域,等待上级布置撤离次序和时间。
六、矿井紧急情况培训和演练1.为提高员工应急处理本领,定期组织矿井紧急情况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识预案内容和撤离流程;2.培训和演练应包含矿井紧急预案、疏散通道、紧急撤离次序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应对本领;3.演练结果应及时总结并进行风险评估,不绝完善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暴雨洪水导致的淹井事故及人员伤亡,本制度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确立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具体措施。
一、煤矿在面临以下任一情形时,应立即停产并撤离人员:1. 当气象预报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连续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预报为“暴雨”天气时,必须立刻停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2. 如发现老空区出现异常突水现象,应立即停产撤人。
3. 相邻煤矿若发生水害事故,亦须立即停产撤人。
4. 当影响生产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正常工作时,应立刻停产并撤出人员。
5. 若施工现场出现透水预兆,亦应停产撤人。
具体预兆包括但不限于煤层潮湿、气温降低、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水的“嘶嘶”声、矿压增大以及片帮、冒顶和底臌等现象。
二、人员撤退程序应严格遵循以下步骤:1. 煤矿发生重大水患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抢险部门,全面负责撤退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理措施。
2. 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协同,指挥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
3.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退命令后,应服从班组长指挥,沿预定撤退路线有序撤离,避免慌乱。
4. 透水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观察并判断透水位置、水源、水量、原因及危害程度,并按照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路线迅速撤离,同时通知调度室撤退路线和目的地。
5. 撤退时应紧靠巷道一侧,抓紧固定物体,避开水流主流,预防被水中的矸石和木料撞击。
6. 在撤退路线和巷道交叉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以便救护人员识别。
7. 撤退过程中应保持秩序,避免慌乱和争抢,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
8. 撤退应遵循由低到高的路线,避免进入独头巷道。
9. 遇险人员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最近路线撤离。
10. 总指挥需指定专人记录抵达安全区的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调度室。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中的人员安全,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有序地进行停产和撤人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紧急停产和撤人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紧急停产和撤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准化管理”的原则,确保人员撤离时安全有序。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紧急停产和撤人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矿井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紧急停产和撤人程序,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矿井应当确保紧急停产和撤人所需的设备设施完好,并随时保持处于可使用状态。
第七条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紧急停产和撤人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本制度下发后,矿井应当按照本制度逐项进行整改,确保可以顺利实施。
第二章紧急停产程序第九条紧急停产是指发生矿井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安排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的行为。
第十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矿井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停产。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迅速组织撤离人员,并妥善安排受损设备及其他设施。
第十二条紧急停产期间,矿井应当禁止所有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行动。
第十三条一旦事故得到控制或解除,矿井应当根据情况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启。
第三章撤人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撤人是指将矿井中的人员从事故现场撤离到安全区域的过程。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建立人员撤离通道和逃生通道,确保撤离的畅通。
第十六条紧急撤离时,矿井应当及时通知、指导员工撤离,并动员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救援。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建立相应的人员撤离名单,进行点名确认并记录。
第十八条撤人时,应当提醒员工冷静沉着,确保自己的安全,不能慌乱逃生。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和医疗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第四章紧急应急预案演练第二十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紧急应急预案演练,检验紧急停产和撤人程序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矿业公司遇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制度
矿业公司遇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制度矿业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各种严重后果。
因此,矿业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撤人和停产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经济利益。
一、撤人制度1.紧急疏散体系:矿业公司应建立快速有效的紧急疏散体系,明确各工作区域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应急避难点等信息,确保一旦出现重大险情时,员工能够快速离开危险区域,到达安全地带。
2.撤离指示:当矿井内发生险情时,矿业公司应该立即发出撤离指示,告知员工迅速撤离到疏散通道或避难点。
公司还应当制定各种灾害情况下的不同逃生方案,针对不同的险情下制定应急措施,并确保员工能够掌握这些应急措施。
3.培训演练:矿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紧急疏散的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员工自救和互救的意识和能力,增加员工应急疏散的准确性和速度。
4.员工安全意识:矿业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时向员工宣传安全教育,教育员工重视职业风险和安全生产,告诉员工应当如何正确应对紧急情况,并增强员工自我保护和应急协作的能力。
二、停产制度1.险情处理程序:矿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当出现可疑险情时,应当为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启动应急响应计划,实施安全措施和紧急处理。
2.停产程序:一旦矿井内出现重大险情,矿业公司应当立即采取停产措施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停产程序应当包括向总部汇报、组织检查和调查、评估风险、审核安全方案等步骤,确定解决方案之后,由高层领导签字批准后才允许恢复生产。
3.事故调查:矿业公司应当对每起重大事故都开展全面的调查,准确把握事故的起因、过程和后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和预防措施,并制定措施跟踪和实施计划,以确保重大事故不再发生。
4.协调沟通:矿业公司应建立和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当地居民的联系渠道,及时沟通解决矿业活动可能引发的环境、健康等问题,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不断增加矿业公司与社会的信任和合作。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篇)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建设需要,确保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等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____,特制定本矿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一、成立停产撤人领导机构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二、机构职责(一)矿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矿长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并协助矿长,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四)安全矿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六)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协助分管领导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七)安监科: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安全有序的撤离。
(八)供应科: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九)各井下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三、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____%;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____%;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____%;7、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____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____%。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范文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范文第一章引言随着煤矿开采的深入, 井下透水事故的频发成为矿山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
为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也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 制定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基本原则、实施过程、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第二章制度的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原则矿山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核心和基本原则, 也是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的首要原则。
无论透水程度如何, 只要出现透水情况, 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2.2 预防为主原则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事故的发生, 因此应该以预防为主。
矿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加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保障矿井的完整与稳定, 防范透水事故的发生。
2.3 综合治理原则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应该是综合治理的体系, 不仅包括预警机制的建立, 还包括组织机构的调整、技术装备的升级、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 以提高矿山的整体安全水平。
第三章实施过程3.1 预警机制的建立矿山应建立健全的透水预警机制, 包括透水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透水预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以及透水预兆信息的及时传递等。
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透水情况, 才能做出有效的决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2 透水预兆的判定标准矿方需制定明确的透水预兆的判定标准, 以便在发现透水预兆后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的处理。
判定标准应包括透水量、透水速度、透水源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综合考虑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3.3 停产撤人的决策与措施一旦发现透水预兆, 矿方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矿方需制定相应的决策程序, 包括透水预兆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 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以及停产撤人的具体措施等。
此外, 矿方还应建立撤离通道和应急疏散设施, 确保矿工能够安全撤离现场。
第四章责任分工4.1 矿方的责任矿方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主体, 对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的实施负有最直接的责任。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3篇)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概述紧急情况下,为了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停产撤人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紧急情况下的停产撤离流程,确保员工迅速、有序和安全地离开工作场所。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三、责任与义务1.企业责任:(1)建立健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2)提供紧急情况应急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3)确保设备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4)制定和更新撤离路线图,并在明显位置张贴;(5)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周期和身体安全。
2.员工责任:(1)遵循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与相应培训;(2)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离开工作场所;(3)按照紧急情况撤离路线,避开危险区域,勿慌乱;(4)遵循应急组织人员的指示;(5)愿意接受相关应急演练。
四、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1)紧急情况发生后,首先应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引起员工的注意;(2)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织人员,并开始实施停产撤人制度。
2.停产准备:(1)应急组织人员按照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要求,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关闭相关设备、进水、电源等;(2)应急组织人员迅速组织撤离演练,并指导员工如何正确撤离;(3)应急组织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撤离路线,并做好相关标识。
3.撤离流程:(1)紧急撤离信号发出后,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集中在指定地点等候指示;(2)员工按照紧急情况撤离路线有序撤离,避让紧急出口,并注意自身安全;(3)员工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应按照指示有序排队,进行点名确认人数。
五、应急演练1.频率:(1)应急演练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包括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培训内容。
2.内容:(1)演练前,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告知紧急情况的类型和演练流程;(2)演练中,应模拟不同的紧急情况,让员工进行适应性训练;(3)演练后,应组织反馈和总结会议,并修改完善制度。
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撤人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XX煤矿二O 一六年五月二十日XX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XX煤矿井下发生下列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威胁区域;1、发生瓦斯、煤尘、火药爆炸、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事故。
2、作业地点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预兆。
3、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时。
5、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状时。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同一采区和相邻采区有两个及以上瓦斯传感器报警或显示负值。
7、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
8、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出现自燃发火征兆。
9、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预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水情发生重大变化,井下探(放)积水位置、积水量等情况不明的老空水,涌水量超过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能力,发现井筒突水,出沙,暴雨洪水可能威胁矿井安全。
10、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预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
11、发现冲击地压征兆。
12、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提升、排水等安全设备运行。
13、发现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业地点有与老窑、老空等相透危险。
14、其它可能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
井下发生上述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先在第一时间停产撤人,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立即通知其它可能受威胁区域停产撤人,再按应急预案处置。
地面工作人员发现生产安全紧急情况,要立即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必须在接到险情报告第一时间先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按应急预案处置。
XX煤矿二O 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概述(约200字)1.1 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地停产撤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紧急情况处理,包括火灾、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等突发事件。
1.3 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包括停产撤人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紧急情况的申报和应急响应、矿工撤出程序、安全演练和评估等内容。
第二部分:停产撤人组织机构和职责(约500字)2.1 矿长/矿井负责人:矿长/矿井负责人是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和协调紧急情况处理工作,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2 紧急情况应急指挥部:紧急情况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矿长/矿井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负责人、通信负责人等,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挥紧急情况处理工作等。
2.3 矿工联络员:矿工联络员是负责与矿井内人员进行沟通和信息传递的人员,必须随时与矿工保持联系,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反馈矿井内部情况。
第三部分:紧急情况的申报和应急响应(约800字)3.1 紧急情况的申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任何矿工都有权立即向值班人员和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触发紧急情况应急响应程序。
3.2 紧急情况应急响应:紧急情况应急响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3.2.1 紧急情况确认和信息收集阶段: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紧急信息收集系统,收集矿井内部情况,并通知安全监测人员立即启动监测系统,获取准确数据。
3.2.2 矿工撤出准备阶段: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矿工撤出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撤出通道、组织安全装备发放、通知矿工做好撤离准备等。
3.2.3 矿工撤出阶段: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指示,组织矿工有序地撤出矿井,确保每个矿工都能够平安撤离。
3.2.4 矿井停产阶段:在安全指挥部的指示下,矿井应立即停止生产和运输,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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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
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
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
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
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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