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流程和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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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流程探讨
(一)
图片版本一览
会前准备工作 点名 确定议题 确定发言名单 A 国发言 ● A 国发言有时间剩余: 1. 让渡给主席 2. 让渡给评论 3. 让渡给问题 4. 让渡给其他国家
● A 国发言没有时间剩余 问题或动议
● 动议 1. 有组织核心磋商(简单多数) 2. 自由磋商(简单多数) 3. 更改发言时间(简单多数) 4. 暂时休会(简单多数) 5. 关闭发言名单(2/3多数) ● 问题 1. 个人特权问题 2. 组织性问题 3. 咨询性问题 B 国发言(不断重复) 发布工作文件 解决危机 发布决议草案
投票(2/3多数)、结束 ● 有组织核心磋商需要提出总时长、个人时长和主题。 ● 自由磋商只需提出总时长。
(二)北大版本一览
一、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
1.点名Roll Call
这一阶段,主席助理会按国家的字母顺序依次点出国家名称,被点到的国家举起国家牌(Placard),并回答:“到(Present)”。点名为每一个分组会议(Session)开始都要做的。
2.确定议题Setting the Agenda
点名环节结束后,主席会问场下有无问题(Points)或动议(Motions),代表需要动议首先讨论议题A或B,以此开启确定议题的环节。每个委员会(安理会和主新闻中心除外)将会有两个议题供代表们选择讨论,代表们通过辩论、投票,确定首先讨论的议题。
在确定议题阶段,主席将分别在赞成首先讨论议题A和赞成首先讨论议题B的国家中,随机点出数量对等的代表,建立临时性发言名单(Temporary S peakers' List),一正一反交叉进行发言。阐述选择首先讨论该议题的原因、动机等,发言时间为90秒。每6名代表发言结束后,主席会问场下是否有代表希望动议结束辩论(Motion to Close Debate),如动议未通过或无动议,则继续进行发言名单,如动议通过,将进行投票(Voting)。直到有结束辩论的动议通过,本阶段辩论才结束,进而进行确定议题的投票。投票原则为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即50%+1。
3.发言及让渡时间Speeches and Yielding
A.产生发言名单Open the Speakers' List
确定议题后,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开始。主席会请需要发言的代表举国家牌,并随机点出国家名,代表发言的顺序即为主席点名的顺序,当代表听到自己国家被点到后,放下国家牌。每位代表有120秒的初始发言时间(Speaking Time),可通过动议(Motion to Set Speaking Time)更改。代表可在大屏幕上看到发言名单。如需追加发言机会(国家名未在发言名单上或已经完成发言),可向主席台传意向条(page)要求在发言名单上添加其代表国家,主席会将该国家名加在发言名单最后。如代表已在发言名单上并还未发言,则不能在其发言前追加发言机会。一旦发言名单上所有国家已发言,并没有任何代表追加发言,会议直接进入投票表决阶段。
B.让渡时间Yield Time
代表在发言时间内结束发言后,可将剩余时间让渡(让渡时间仅出现在正式辩论发言中):● 让渡给他国代表Yield Time to Another Delegate:
让渡国A代表和被让渡国B代表协商一致后(传意向条,会前游说等),B代表在A代表剩余的时间内进行发言。如B代表发言结束还有时间剩余,不能再次让渡,主席将继续主持会议。
● 让渡给问题Yield Time to Questions: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问题,主席会请需要提问的代表举牌,并随机点出代表进行提问,发言代表可在剩余时间内回答任何被提出的问题,提问时间不占用剩余时间,提问内容必须根据发言者的意思来问。这种方式可以体现发言代表的思辩、反应和口语表达能力。
● 让渡给评论Yield Time to Comments: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评论,主席会请需要评论的代表举牌,并随机点出代表进行评论,让渡者没有权利再一次进行观点的陈述或对评论进行反驳。这种让渡方式有一定风险,因为即使已经与盟国进行沟通,也不能保证主席所点出的进行评论的代表观点与发言代表完全一致。
● 让渡给主席Yield Time to the Chair: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主席,意味着自动放弃剩余时间,主席将继续主持会议。
4.问题和动议Points and Motions
当一位代表按照发言名单的顺序发言完毕后,主席会询问场下有无问题和动议,此时代表可根据自身需要举牌提出问题或动议。
动议更改发言时间Motion to Set Speaking time 如果代表认为发言时间过长或过
短,可动议更改发言时间,然后
进行投票表决
简单多数(50%+1)
Simple Majority
动议进行非正式辩论Motion for a Moderated Caucus/ an Unmoderated Caucus 此动议意味着代表试图使正式辩
论阶段过渡到非正式辩论阶段。
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或自由磋商(Unmoderated
Caucus)。详细说明请见“非正式
辩论”部分
简单多数(50%+1)
Simple Majority
动议暂停会议Motion to Suspend the Meeting 动议暂停会议可以结束会议的一
个阶段(Session),会议进入休
息时间
简单多数(50%+1)
Simple Majority
动议结束辩论
Motion to Close Debate 结束辩论动议生效后,进入投票
阶段。此动议一般在代表认为立
场已经得到充分阐述,且决议草
案较为完善的情况下提出。代表
动议结束辩论,主席会请出2名代
表陈述赞成此动议的理由,2位代
表陈述反对此动议的理由,正反
交叉进行。然后全体代表进行投
票表决
三分之二多数(2/3)
Two-thirds Majority
组织性问题Point of Order 当代表认为主席在主持会议过程
中产生某种错误时,可提出组织
性问题,以纠正主席错误。可以
打断进程提出
不需要投票
No Vote
咨询性问题Point of Inquiry 当代表对于会议程序有不明白的
地方时,可以举牌向主席咨询
不需要投票
No Vote
个人特权问题
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 当代表觉得在会场上个人有任何
不适时,可以提出各人特权问题,
以求得主席团的帮助和解决
不需要投票
No Vote
需要提醒的是,希望各位代表通过清晰地观察会场形势和会议进程,提出富有讨论价值的动议。提出动议的过程不应该成为会议时间消耗的主要原因。这也是衡量一位代表是否出色的、一次会议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5.意向条Page
代表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行游说、沟通,都可以通过传意向条的方式向其他代表或主席表达。会场有志愿者(Volunteers)负责传递。代表需要注意的是,意向条的书写需要符合本委员会的工作语言要求。
6.投票表决Voting
表决的对象包括对程序的表决和对会议文件的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