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统计表
2022关于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2022关于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2022关于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
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
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__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一、自查自纠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涉企收费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乱收费、高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等,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决定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旨在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收费政策依据我局在涉企收费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的若干意见》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我局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指导方向。
三、自查范围和内容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介机构等向企业收取的费用。
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收费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情况;收费标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强制服务收费的情况;收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乱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的情况;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捆绑收费等不正当收费行为;收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四、自查自纠流程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详细的自查自纠流程。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组织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自查自纠的目标、范围和重点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监督检查:我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相关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项目收取保证金清理工作自查统计表
附件2:
×××项目收取保证金清理工作自查统计表开工时间(开工令颁发时间): 年月日交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类别保证金种类
×××合同段(中标价万元)×××合同段×××合同段
到期未返还总金
额(万元)收取金额
(万元)
应返还日期
到期未返还金额
(万元)
有上位法支持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
无上位法支持的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工期保证金
资审保证金低价中标保证金优质工程保证金环水保保证金质量奖励保证金
廉政保证金
人员履约保证金
竣工资料保证金
其他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2023年涉企乱收费自查报告
2023年涉企乱收费自查报告2023年涉企乱收费自查报告1针对分局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
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
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共征收排污费__X万元,征收户数__户;罚没收入为__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
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
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
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
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
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
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财税〔2016〕76号: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老会计人的经验)
财税〔2016〕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老会计人的经验)财税〔2016〕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制定了《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2016年7月13日附件: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对地方涉企收费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标通过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检查的重点是:(一)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文件见附件),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三)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下同)并收费的;(四)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五)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六)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七)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八)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九)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十)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一)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十二)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十三)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十四)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根据您的指示,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并向您汇报情况如下。
一、工作背景为深化,推动经济发展,我部门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纳入工作计划。
由于近年来企业收费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涉及涉企收费的行政审批环节,频繁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全面检查,为企业减轻负担,提高其发展活力。
二、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目前企业中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审查不合理、过多的收费项目,定期对收费公示内容进行检查,并对涉及行政审批的收费环节进行重点跟踪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实现实质性减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内容1.明确工作职责:我们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小组由我担任组长,下设三个子组,分别负责行政审批环节、收费公示和企业投诉处理等工作。
2.制定检查方案:为了确保检查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内容、对象和方法。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取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以确保查找问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开展实地检查:根据方案,我们组织了四个实地检查小组,分别前往各地的行政审批机关、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检查。
通过实地检查,我们深入了解了企业遭遇的问题,收集了大量的实证数据和证据,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4.问题排查和处理:通过对检查收集到的问题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初步确定了存在问题的环节和单位。
对于存在问题的行政审批环节,我们将采取检查、警示、追责等措施予以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收费项目,将依法予以清理或下调收费标准。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企业的诉求,确保企业的权益得到保护。
四、工作成果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企业和行政审批机关。
通过及时的整改和清理,目前已经解决了80%以上的问题。
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总结
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总结经过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们对涉企收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以下是我们的总结:1. 涉企收费的范围广泛:涉企收费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包括企业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商业性收费,如银行手续费、咨询费等。
2. 收费标准不明确: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一些收费项目的标准不明确,容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政府部门应加强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公示,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收费环节存在乱象:在涉企收费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环节的乱象,如一些部门收费透明度不高,存在乱收费现象;一些企业在收费环节中存在漏洞,通过滥用收费权限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4. 部分企业对收费不规范: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在收费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未明确告知客户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及时提供收费发票等。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也给客户带来了不便。
为了改善涉企收费的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收费制度:政府应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标准,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应建立举报渠道,让企业和公众可以对收费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
2. 加强信息公示: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使企业和公众能够清楚了解收费情况并监督其合理性。
3. 加强培训和宣传: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收费政策和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应加强宣传,让企业和公众了解相关的收费政策和权益保护措施。
4. 加强监督和处罚: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确保收费环境的公平、透明和有序。
总结来说,涉企收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各个环节都存在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和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才能够改善涉企收费的情况,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政策的要求,检查部门名称于具体时间段在检查范围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部署(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部门负责人姓名为组长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时间安排,为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三)开展培训动员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检查方法,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同时,召开动员大会,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涵盖了各类涉企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等。
(二)检查内容1、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
2、经营服务性收费查看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问题。
3、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收费、依托行政影响收费等情况。
4、中介机构收费审查是否存在借助行政职能或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违规现象。
5、商业银行收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收取顾问费、贷款承诺费等不合理费用,以及转嫁成本等行为。
三、检查方式(一)自查自纠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形成自查报告。
(二)重点检查根据自查情况,选取部分重点单位和领域进行实地检查,查阅收费文件、财务账目、收费票据等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座谈。
(三)随机抽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四)举报核查对接到的涉企收费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四、工作进展(一)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具体数量家单位的自查报告,其中自查有问题的单位数量家单位自查发现存在收费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具体金额万元。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
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作者精心整理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1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我营业室在各项收费业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真实反收费状况。
营业室员工在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2、我营业室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自查工作中,针对我行收费业务(电汇,购买重要凭证,挂失、补办等)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
3、保持成果,不断完善。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虽然我营业室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但仍建议经常性的进行类似的自查与学习活动!4、下一步工作。
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报告2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区积极开展涉企乱收费治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了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本部门/单位于具体时间范围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背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成本压力,其中不合理的收费问题成为了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们开展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旨在全面清查涉企收费项目,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国家和地方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实施(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以领导姓名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准确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奠定基础。
四、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涵盖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等各类涉企收费领域。
重点检查了具有涉企收费职能的具体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交通物流等领域。
五、检查内容(一)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二)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三)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的行为;(四)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五)是否存在对已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的行为;(七)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八)其他违反涉企收费政策的行为。
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024年,我国开展了一次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类企业在收费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清理。
一、工作目标与成果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清理整顿各类企业在收费方面的违规行为,实现收费公平、透明、合法,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在本次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果:1.明确了违规收费行为的范围和标准,建立了治理工作的框架和流程。
2.加大了对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督力度,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3.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了深入排查,发现并整治了大量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4.加强了对企业收费行为的宣传和指导,提高了企业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1.部分地区和企业对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漠视和纵容现象。
2.部分企业对收费政策和标准的宣传不到位,导致企业和用户对收费情况不清楚,产生纠纷。
3.部分地方和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存在工作不力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体系,提高治理工作的效果,我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1.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大家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认识和重视。
2.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建立健全涉企违规收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系统,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4.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加强对收费政策和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确保企业和用户对收费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通过以上的努力,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市场秩序得到更健康的发展。
工作汇报之涉企收费检查情况汇报
涉企收费检查情况汇报【篇一:涉企收费调研报告】附件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公章):单位:个、件、万元注: 1. 第(6)、(7)、(8)栏均填写处罚决定书上的数额。
2. 数字精确到百分位。
3.本表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填报,数据截止日期2014年7月31日。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篇二:县涉企收费清单(2015)年7月31日更新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一、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7月31日更新)— 1 —— 2 —— 3 —— 4 —— 5 —篇三: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针对分局201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
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
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10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1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
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市财政局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市财政局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按照《xx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法制办转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市、旗县市区两级财政、发改、经信(商贸)、民政、法制等部门对本次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形成本地区总结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从专项检查结果看,全市绝大部分涉企收费单位都能自觉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各项停征、减征、免征、缓征收费政策都得到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1.设立协调小组,统筹涉企收费清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工作,20xx年,我市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财政、发改委、经信委三部门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组。
具体负责制定全市清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督促旗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等工作。
2.分工协作,确定工作机制。
为确保专项检查不留死角,我们采取市、旗县市区分级负责,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开展专项检查,由各级财政部门汇报检查结果的办法。
实行在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框架下,由各级财政、发改、经信部门牵头,民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
3.明确任务,确定工作目标。
按照检查方案要求,确定各部门在本次专项检查中的工作任务、目标、范围和重点,并由各部门采取对照法律法规、对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部分企业和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全力以赴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收费政策1.清理涉企收费项目。
全市涉企收费项目共49项,涉及主管部门18个。
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47项,涉及主管部门16个;清理越权出台的涉企收费项目2项,涉及主管部门2个,已由原发文单位正式行文,停止执行。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11•【字号】洛发改收费[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9〕30号)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认真开展好“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价格和收费工作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09〕460号)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涉企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
现将我市涉企收费专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企收费专项清理的基本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精神,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查阅政策文件规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结合洛阳实际对涉及面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
经过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保留113项(其中降低收费标准21项),取消和停止收费项目33项(详见附表)。
对企业反映较多的个别省定收费项目,已向省提出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
本次清理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后,上级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级涉企收费项目公布后,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继续深入清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企收费,重点清理垄断行业、中介机构借助垄断地位或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清理结果要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要坚决落实省、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中收费标准规定有上下限幅度的,统一按下限标准执行;对2009年新开工工业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缴中央部分外,省及省以下实行“零费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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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2013〕1494号
。
60
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 海船予以免收)
财税[2014]101号
61
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 海船予以免收)
财税[2014]101号
62
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 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业性收费管理)
75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免征)
财综[2013]67号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
76 费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降为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第1-6年每年1000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1200元。
77 森林植物检疫费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3]98号
95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费
财税[2015]102号
96 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收费
财税[2015]102号
97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财税[2015]102号
98 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财税[2016]11号
99 国内植物检疫费
财税[2016]42号
100 新兽药审批费
财税[2016]42号
财综[2013]98号
16 非刑事案件文检鉴定收费
财综[2013]98号
17 非刑事案件指档检验收费
财综[2013]98号
18 旅客临时乘机证工本费
财综[2013]98号
19 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务员道路交通事故急救培训
财综[2013]98号
20 菲律宾船员检查费
财综[2013]67号
21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 辆次70元。
101 《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财税[2016]42号
102
《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 种生产审批费
财税[2016]42号
103 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财税[2016]42号
104 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财税[2016]42号
105 拖拉机行驶证费
财税[2016]42号
0.80%降为按货值的0.60%收取。
产地检疫费,其中:粮谷类由按产值的0.40%降为
114
按产值的0.30%收取;经济作物类由按产值的0.45% 降为按产值的0.35%收取;水(瓜)果类由按产值的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0.60%降为按产值的0.45%收取。
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
10 企业注册登记费
财税[2014]101号
11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财税[2014]101号
八、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2 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财税[2016]11号
13 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
财综[2013]67号
14 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财综[2013]67号
九、公安部门
15 非刑事案件照录相工作收费
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43 环境监测服务费
财税[2014]101号
十四、交通运输部门
44 船舶港务费
财税[2015]92号
45 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财税[2015]92号
46 船舶临时登记费
财税[2015]92号
47 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
财税[2015]92号
48
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 船登记费
国内植物检疫费,降低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 运检疫费和产地检疫费标准,具体为: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调运检疫费,其中:粮谷类由按货值的0.60%降为按
113
货值的0.45%收取;经济作物类由按货值的0.70%降 为按货值的0.50%收取;水(瓜)果类由按货值的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费标准为35000-42500元,降为30000-35000元。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由现行的粮谷
120
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 分别为0.45%、0.50%和0.60%,分别降为0.40%,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0.45%和0.55%。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产地检疫费,由现行的粮谷
78 林权勘测费
财税[2014]101号
79 林权证工本费
财税[2014]101号
十七、旅游部门
80 入境签证费
财税[2015]102号
81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费
财税[2015]102号
82 星级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财税[2015]102号
83 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财税[2015]102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22
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 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十、国土资源部门
23 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年度检测费
财综[2013]98号
24 水质分析收费
财综[2013]98号
25 土地证书年检费、年检资料表格费
财综[2013]98号
五、党校系统
5 党校录取费
财综[2013]98号
六、法院部门
6 法院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专业考试费
财综[2013]98号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费,其中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
7
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 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准,由每人每科15元降为11元。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
118 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降为第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1-6年每年1000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1200元。
农药实(试)验费中的残留试验费,由现行的每一
119 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试验期,收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人每科30元降为22元。
十二、海关部门
40 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财税[2015]102号
41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
财税[2015]102号
十三、环保部门
环保部所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
42 收取的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表1
2013年-2016年涉企收费清理项目明细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清理文件依据
一、保监会
1 精算师资格考试费
财税[2015]102号
二、保密部门
2 保密证表包装材料费
财综[2013]67号
三、财政部门
3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财税[2015]102号
四、档案部门
4 利用档案收费
财综[2013]67号
89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
财税[2015]102号
90
省级设立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
财税〔2014〕77号
二十、农业部门
91 农业技术承包费
财综[2013]98号
92 兽药(饲料)检验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财综[2013]98号
93 培训业务管理费
财综[2013]98号
94 拖拉机特殊检验费
84 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
财税[2014]101号
85 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财税[2014]101号
86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财税[2014]101号
十八、民航部门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由现行的首次登记每架次
87
1000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400元,降为首 次登记每架次700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300
121
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 分别为0.30%、0.35%和0.45%,分别降为0.25%,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0.30%和0.40%。
渔业船舶登记费,由现行的主机功率15千瓦(20马
力)以下的机动渔船,每艘100元;主机功率16~
44千瓦(21~60马力)的机动渔船,每艘200元;
财综[2013]67号
十六、林业部门
69 森林植物检疫费
财税[2015]102号
70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财税[2015]102号
71 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财税[2016]11号
72 林权勘测费
财税[2016]42号
73 绿化费
财综[2013]67号
林地补偿费(林地补偿资金由征占用林地单位按规
74 定支付给被征占用林地单位和个人,不作为行政事 财综[2013]67号
36
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 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
财税〔2016〕53号
基金项目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中
37
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分别收取的注 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106 拖拉机登记证费
财税[2016]42号
107 拖拉机驾驶证费
财税[2016]42号
108 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财税[2016]42号
109 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