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答辩状范文
执行异议书答辩状范本
异议书答辩状范本引言尊敬的裁判长、仲裁员:我是被申请人,针对对方所提出的异议,我特此提出答辩状。
在此,我将详细阐述我对异议的理解,并提供证据来支持我的立场。
请您仔细审查我的答辩状,并公正地做出裁决。
一、对异议的理解根据仲裁程序规定,当一方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答辩状以反驳对方的异议。
本答辩状旨在回应对方所提出的异议,并说明为何我方认为对方的异议不成立。
二、对方异议的内容对方在其异议书中提出了以下几点异议:1.对方认为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错误;2.对方指称仲裁庭成员存在偏见;3.对方认为仲裁程序违反了公正原则。
接下来,我将对对方的每一点异议进行回应。
三、对异议的回应1. 异议一:事实认定错误对方声称仲裁裁决中的事实认定错误,我方对此提出如下回应:根据仲裁程序规定,仲裁裁决应基于充分的证据和事实,而非主观臆断。
在本案中,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程序规定,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
仲裁庭在裁决中对事实进行了准确、客观的认定,并未存在明显错误。
同时,我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并经过了仲裁庭的审查和认可。
对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仲裁裁决中的事实认定错误,因此,我们坚信仲裁庭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并希望裁决方能够予以支持。
2. 异议二:仲裁庭成员存在偏见对方声称仲裁庭成员存在偏见,我方对此提出如下回应:根据仲裁程序规定,仲裁庭成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独立性原则,并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和公正。
在本案中,仲裁庭成员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查程序,并且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对仲裁庭成员的任何异议。
对方所声称的偏见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仅凭主观猜测和臆断是不足以推翻仲裁庭成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的。
我们坚信仲裁庭成员在审理本案时保持了中立和公正,并按照仲裁程序规定进行了裁决。
3. 异议三:违反公正原则对方声称仲裁程序违反了公正原则,我方对此提出如下回应:仲裁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和公平的裁决。
执行异议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XXX,住所地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答辩人针对异议人XXX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答辩如下:一、案涉房产目前仍登记在被执行人XXX名下,异议人XXX未办理权属登记,对案涉房屋不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案涉房产为被执行人XXX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查封,异议人无权干涉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
本案案涉房产经XXX法院查明所有权人系XXX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以XXX号法律文书对案涉房产进行查封,本案查封的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权利确认应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即使异议人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了该房产,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来转移所有权,本案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系XXXX有限公司,异议人对执行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无权干涉。
二、本案被执行人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被执行的不动产系登记在其名下的商品房,异议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首先,异议人在执行法院查封案涉房产之前并未就案涉房屋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异议人仅是与XXX有限公司签订了《XXX 订购单》,未签订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形。
其次,本案案涉房屋系商铺,并非用于居住,且根据现有证据可知,异议人XXX将案涉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情形,异议人不具有排除执行的权利。
综上,异议人的异议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对案涉房屋不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异议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并尽快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民事答辩状答辩人:XX,男,19XX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XXXXXXXXX。
被答辩人:陈XX,男,19XX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XXXXXXXXXXXXXXXXXX。
因被答辩人陈XX诉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答辩如下:一、本案涉案房屋至今仍登记在第三人XXX名下,被答辩人没有权属登记,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对涉案房屋亦不享有任何权利。
涉案房屋为XXX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在民事执行中,执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答辩人无权干预执行行为。
本案涉案房屋经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并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2019)豫0105执XXXXX号执行裁定书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这属于执行法院合法的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涉案房屋为不动产,其权利确认应当以登记为准,即本案涉案房屋的权属人为XXX,案外人对人民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无权干预。
二、被答辩人在人民法院查封涉案房屋前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本案被答辩人提出执行异议,但未提交与第三人XXX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
综合被答辩人的陈述,也不能确定其与第三人之间具有房屋买卖关系。
三、被答辩人在人民法院查封涉案房屋前未合法占有涉案房屋。
因被答辩人与第三人XXX之间本身不具有房屋买卖关系,自然谈不上对房屋的合法占有。
并且在执行异议程序中,被答辩人也未向贵院提供任何证据,其单方面的声明无法说明涉案房屋目前的情况,也不符合常理。
执行异议书答辩状范本
执行异议书答辩状范本引言尊敬的法庭:我作为被执行人,特此向贵庭提交执行异议书答辩状,并对原执行申请提出异议,希望贵庭能够认真审查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一、背景阐述我与原执行申请人存在一起纠纷案件,经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我应该承担特定的义务。
然而,原执行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后,我对其主张的金额、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存在异议,因此特此提出执行异议。
二、异议事由1.异议金额:我对原执行申请人的主张金额存在异议。
根据我的计算,原执行申请人所要求的金额存在明显的错误和不合理之处,且与原审判决不符。
我请求法庭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情况重新核算金额,并对执行申请作出合理裁决。
2.异议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原执行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执行,存在违法行为。
例如,他未向我告知执行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时间,也没有提供相关的执行证据。
在没有充分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原执行申请人擅自进行了强制执行,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请求法庭能够对执行程序进行重新审查,并撤销该次执行。
3.异议方式:原执行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不当的执行方式,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他以恶意的方式侵犯了我的财产权利,损害了我的利益。
我请求法庭能够对其执行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执行措施。
三、证据提交为了能够充分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我特此向贵庭提交以下证据: 1. 相关财务文件:包括相关款项的收据、支出凭证等,以证明我对执行申请人的主张金额存在异议。
2.证人证言:我将邀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原执行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我将提交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以证明原执行申请人的执行方式不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
四、请求裁决基于上述的异议事由及相关证据,我请求贵庭作出以下裁决: 1. 对原执行申请的金额进行重新计算,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定执行申请。
2.对执行程序进行重新审查,并撤销原执行的结果。
3.对执行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答辩状
执行异议答辩状执行异议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执行异议答辩状,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执行异议答辩状1答辩人:陈xx,女,xxx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茶陵县城关镇紫微街紫微路四组。
因上诉人赖家庆与被上诉人陈xx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陈xx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财产保全、执行以及上诉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概况。
陈xx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20xx年4月22日判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6日调解终结。
因被执行人苏琼、曾巧艳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执行人陈xx于20xx年8月7日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确定的起诉日(20xx年11月6日)止的给付金钱义务是4192808元。
被执行人苏琼、曾巧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赖,至今仅有苏琼的司机代为执行13.5万元,已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苏琼20xx年开始向陈xx借钱,20xx年3月18日与原宁冈县地产公司(早已名存实亡,由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接管)联合投资开发受让了本案三宗土地,因苏琼没有资质,登记在原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苏琼是土地实际权利人之一,享有60%份额。
一审法院在审理陈xx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于20xx 年12月11日作出了(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对20xx年3月18日苏琼与江西省宁冈县地产公司联合在现井冈山市(原宁冈县)龙市镇投资开发的、登记在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的宁国用(99)字第306号、(20xx)字第3027、(20xx)字第3028号土地中苏琼所享有的60%份额(约270万元)予以冻结。
(有接管单位提供、盖章的《联合投资开发土地》、《土地出让合同书》证实。
60%份额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股份,另40%是井冈山市原宁冈县地产公司的)。
20xx年12月一审法院到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和送达上述裁定书时,所冻结的土地档案中没有证实上诉人与苏琼转让的一个字、一份文件,也没有人说己转让。
执行异议答辩状3篇
执行异议答辩状3篇异议答辩状一般由被告一方提交,用于对原告起诉内容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
下面是三篇异议答辩状的参考内容。
异议答辩状一原告起诉我被告侵犯其商标权一事,本人对此提出异议。
首先,本人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权。
我所经营的品牌名称与原告的商标名称虽然相似,但并没有构成商标侵权。
其次,原告在起诉过程中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侵犯了其商标权。
按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侵权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即被侵权商标与原告商标相同或相近,侵权商品与原告经营的商品类似或相同。
而原告未能在起诉中明确证明这两个前提条件,在此情况下,本人无法被认定为侵犯原告的商标权。
最后,本人认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有恶意的,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打击本人的经营,并无真实的商标侵权行为存在。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并支持我被告的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状二原告声称本人侵犯其著作权,要求本人赔偿损失,本人对此提出异议。
首先,本人并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原告所声称的著作权对象并未达到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只有个人或单位创作的作品才能被保护为著作权对象。
而原告所声称的“产品说明书”并非个人或单位创作的作品,无法被保护为著作权对象,因此本人也不存在对该作品的侵犯行为。
其次,原告在起诉中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侵犯了其著作权。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著作权侵权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即涉及实物的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等行为,以及对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而原告未能在起诉中明确证明这两个前提条件,因此本人无法被认定为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最后,本人认为原告存在诈骗行为,其所提出的起诉均为无根据的指控,要求法院认定原告的起诉行为已构成诈骗,并作出相关处理。
同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并支持我被告的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状三原告声称本人侵犯其肖像权,并要求本人赔偿损失,本人对此提出异议。
执行异议被申请人答辩状应诉答辩状范文
还有哦,语言尽量通俗易懂。别整那些特别复杂的法律术语,除非是必须要用的。因为咱们写这个答辩状不仅是给法律专业人士看的,可能还有其他相关人员呢。要是全是难懂的话,人家看半天都不明白咱们的意思,那可不行。
中间论述的时候,条理一定要清晰。可以分点来写,但是也不用太刻意。比如你可以先反驳最主要的观点,然后再依次处理其他相对次要的问题。这样整个答辩状读起来就不会乱乱的。这是不是让你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呢?
执行异议被申请人答辩状应诉答辩状范文
当收到执行异议,需要写答辩状的时候,可真是个不小的挑战呢。不过别怕,咱们一步一步来就好。
首先,开头部分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也就是作为被申请人的身份情况。比如说,“我叫[姓名],是[公司名称/个人身份],针对[具体执行异议事项]提出答辩。”这部分一定要简洁明了,别绕圈子。我觉得这样直接表明身份能让法官一眼就知道是谁在说话,很重要的呢!
最后结尾部分简单总结一下自己的观点就好。可异议人的请求,维护我方合法权益。”别拖拖拉拉写一大堆没用的话。
写这个答辩状其实还蛮简单的,但别忘了前面提到的几点哦。每个案子的情况不一样,你可以根据个人的观点调整论述方向。试着按照这个思路写一写,你会发现效果很棒!
要是异议人有些观点是部分正确,部分错误呢?那也不能含糊。可以这么写:“异议人提出关于[具体观点],其中部分说法有一定道理,例如[正确部分],但同时他们忽略了[与之相关的其他事实或因素],这使得他们的结论并不全面。”这样既显示出咱们客观公正,又能指出对方的问题所在。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答辩状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答辩状引言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在本案中被要求就执行分配方案提出异议之诉一事进行答辩。
特此,我向法庭呈交此答辩状,并详细说明我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理解以及我的答辩观点。
事实背景根据我所了解,本案的事实背景如下:原告曾提出一项执行分配方案,并要求法庭进行执行。
我作为被告,对于原告的执行分配方案有所异议,并特此请求法庭进行审理。
异议之诉的理由第一点:执行分配方案不公正根据我对原告所提出的执行分配方案的理解,该方案在分配财产时存在不公正的情况。
在执行分配方案中,我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甚至可能受到侵害。
我认为,在分配财产时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第二点:执行分配方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据我了解,原告所提出的执行分配方案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符之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分配方案应当遵循法律原则,确保公正、合理、合法。
然而,原告所提出的方案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因此我对其提出异议。
第三点:执行分配方案未全面考虑利益平衡执行分配方案的目的是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的平衡。
然而,原告提出的方案可能未全面考虑利益平衡的问题。
我的合法利益可能未得到充分考虑,因此我提出异议,要求法庭重新审视执行分配方案。
答辩观点基于上述异议之诉理由,我在此阐述我的答辩观点:首先,我请求法庭重新评估执行分配方案,并在评估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平衡。
其次,我提请法庭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分配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我请求法庭给予我合法的辩护权益,并保证对我进行正当、公正的审理。
结论基于以上观点和理由,我在此正式提出对原告的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并请求法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合法地进行判决,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感谢法庭的审理和关注!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执行异议之答辩状(通用16篇)
执行异议之答辩状(通用16篇)执行异议之答辩状篇1答辩人:陈,女,x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茶陵县城关镇紫微街紫微路四组。
因上诉人赖家庆与被上诉人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陈诉、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财产保全、执行以及上诉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概况。
陈诉、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x年4月22日判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年7月26日调解终结。
因被执行人、曾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执行人陈于x年8月7日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起诉日(x年11月6日)止的给付金钱义务是4192808元。
被执行人、曾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赖,至今仅有司机代为执行13.5万元,已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x年开始向陈借钱,x年3月18日与原宁冈县地产公司(早已名存实亡,由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接管)联合投资开发受让了本案三宗土地,因没有资质,登记在原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是土地实际权利人之一,享有60%份额。
一审法院在审理陈诉、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于x年12月11日作出了()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对x年3月18日与江西省宁冈县地产公司联合在现井冈山市(原宁冈县)龙市镇投资开发的、登记在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的宁国用(99)字第306号、()字第3027、()字第3028号土地中所享有的60%份额(约270万元)予以冻结。
(有接管单位提供、盖章的《联合投资开发土地合同》、《土地出让合同书》证实。
60%份额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股份,另40%是井冈山市原宁冈县地产公司的)。
x年12月一审法院到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和送达上述裁定书时,所冻结的土地档案中没有证实上诉人与转让的一个字、一份文件,也没有人说己转让。
裁定书送达后,并未提出自己所拥有的60%份额已转让给上诉人或者申请复议,当时上诉人(与是十多年的要好的朋友,知道欠债)知道冻结也未申请复议。
由于执行法院没有及时采取评估、拍卖措施,x年10月31日上诉人乘机对()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的执行标的向一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异议答辩状
执行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姓名,女,汉族等联系方式。
答辩人:姓名,女,汉族等联系方式。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答辩人执行异议一事,现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债务人去世时无遗产,并对外拖欠债务高达……万元因被执行人生前将家中的所有积蓄用于项目建设,家中早已没有任何财产,没有给答辩人留下任何遗产。
除此之外,被执行人生前向商业银行贷款……万元、银行贷款**万元、以及欠个人债务,所有债务累计高达……万元。
2023年*月,答辩人接到原被执行人挂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电话通知,支取了被执行人生前建设施工的工程款。
但该项目因被执行人前期负债垫资较大,答辩人就将该笔工程款归还了被执行人欠款。
以上两笔款项均用于工程欠款,并且现仍有大量债务尚未清偿。
答辩人并未继承案涉款,没有将该笔款项私自占有,而是归还了债务人被执行人生前的其他欠款,符合法律规定。
二、判决已生效,被执行人属于已去世的债务人,判决中并未要求答辩人承担给付义务,异议人所述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现有法院的判决书可以证明被执行人的债务大于遗产,答辩人并没有继承,故要求答辩人承担给付义务无法律依据。
三、执行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案从……就进入执行程序,申请追加答辩人的执行期限届满期限为……,被答辩人在2024年向贵院申请追加答辩人为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
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答辩人(被执行人/异议人):[答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具体信息]住所地/注册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答辩人因[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申请执行[案号]一案中,针对[申请执行人/其他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现依法提出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基本情况说明答辩人系本案的被执行人,因[简要说明案件基本事实及执行情况,如合同履行情况、法院判决或裁定内容、执行标的物等],现正处于执行程序中。
答辩人始终秉持诚信原则,积极面对并解决纠纷,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具体说明异议人认为存在的问题或异议点,如执行标的错误、执行行为违法、执行财产权属争议等],特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
二、针对异议事项的答辩意见1.关于执行标的的异议[如异议涉及执行标的,则详细阐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权属关系、是否存在错误执行等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例如:“执行标的物[具体标的物名称]实为答辩人合法所有,并非[申请执行人/其他当事人]所主张的财产,有[具体证据,如产权证、购买合同等]为证,故请求贵院依法纠正执行标的错误。
”]2.关于执行行为的异议[如异议涉及执行行为,则具体说明执行行为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并指出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之处,提出合法合理的异议理由。
例如:“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具体行为,如查封、扣押、拍卖等]的执行行为违反了[具体法律规定或程序要求],严重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该执行行为,并依法予以纠正。
”]3.其他异议事项[如异议还涉及其他事项,如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亦应逐一进行说明,并附上相应证据材料。
]三、结论及请求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申请执行人/其他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主张不能成立。
答辩人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其异议申请,并继续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本案。
同时,答辩人也愿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争取早日实现案结事了。
执行异议答辩状 模板样板
执行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张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 6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 15号。
联系电话:被答辩人: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就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XX )粤执异XX号执行裁定书执行异议一案,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并非涉案当事人,被答辩人申请查封答辩人名下的房屋于法无据,应予撤销执行裁定,解除查封。
经了解,被答辩人是基于中国工商银行某市石化支行与果场、张某某、某人、某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而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查封答辩人名下位于某市电白区房屋[证号:粤房证字第0XXX号],查封金额以人民币XX元为限。
查封依据是贵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XX)茂南法经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并于XX年XX月XX日申请立案执行,案号为(XX)茂南法执字第XX号相关法律文书。
答辩人接到相关法院裁定材料时,感觉莫名其妙,一时惊慌失措,因为答辩人仅仅是与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当事人重名,并非同一人。
答辩人对于上述借款合同纠纷的所有情况一无所知,没有签过字,也并未参与过其中。
答辩人一代身份证号码是:XX,二代身份证号码是:XXXX。
与被答辩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的被申请人张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不一致,并非同一人,被答辩人在未核实相关材料,查明事实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实属张冠李戴,被答辩人不应无辜被牵连,承受无妄之灾!二、本案执行涉案的借款合同纠纷中表明某人与张某某为夫妻关系,张某某对其丈夫经营的果场借款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被答辩人与某人并无法律关系,并非其配偶,实属被错误牵连,应及时纠正。
从本案执行涉案的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法律材料表明,XXXX果场与中国工商银行某市石化支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于XX 年XX月XX日作出了民事调解书(XX)茂南法经初字第XX号,裁定对于该借款及利息,某人、某儿、张某某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异议答辩状范例
第258条印证:执行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法院执行局无权径行改变原判决,否则,上级法院判决的既判力何在?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然而,第16条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内部要求,旨在希望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尤其谨慎,以免因担保不慎,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将第16条的规定理解为对担保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则有牵强附会之嫌。事实上,第16条的规定并非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而是规范公司内部关于担保的意思决定
一、 一审受理及审理本案的程序合法。答辩人以上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合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不需分别起诉。
首先,本案为执行异议诉讼,诉讼是针对执行裁定。正是因为一审法院裁定中止对本案争议车辆的执行,答辩人才就执行裁定诉请许可执行。
其次,本案当事人间之争议法律关系为执行裁定的效力争议而不是争议车辆的物权关系争议,因此提起执行异议诉讼不会违背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答辩人:
住址:
答辩人就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作的《执行异议书》,答辩如下:
公司为XX提供的担保有效,根据《承诺书》的约定,公司愿意承担XX的债务,《承诺书》的约定已经构成债务承担。
首先,《担保书》上的公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所盖。相对于XX来说,答辩人是公司的外部人员,而《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显然不可能知道该担保是否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
房产执行异议被告答辩状范文模板
房产执行异议被告答辩状范文模板# 房产执行异议被告答辩状。
尊敬的[受理法院名称]:我是[被告姓名],针对原告提出的房产执行异议,我在此作出如下答辩。
一、事情的来龙去脉。
咱得先把这事儿的背景讲讲清楚。
这房子的事儿啊,可不是原告说咋样就咋样的。
这房子怎么到我手里的,那是有一连串合理合法的过程的。
二、关于原告的异议主张。
1. 原告说房子是他的,我可不服。
原告说他对这房子有所有权,这简直就是没影的事儿。
我手里可是有一系列证据能证明这房子归我。
他就空口白牙这么一说,哪能行呢?比如说,我和原房主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那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的,我付了房款,原房主也把房子交给我了,这就是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啊。
我就像个规规矩矩的乘客,上了合法交易这辆车,都已经到站(完成交易)了,这时候原告突然冒出来说这趟车是他的,这不是无理取闹嘛。
2. 对原告证据的质疑。
原告可能拿出一些所谓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说法,但那些证据在我看来就像纸糊的老虎,一捅就破。
他的证据要么就是模糊不清,要么就是来源不明。
我怀疑他是不是为了争这个房子,临时拼凑了一些东西来糊弄人呢?相比之下,我的证据可都是扎扎实实的,每一份文件都能经得起推敲。
三、我对房子拥有合法权益的证据和理由。
1. 购房合同。
我前面提到的购房合同,那可是整个事件的关键。
这份合同详细规定了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等重要条款。
从合同签订的那一刻起,我就按照约定一步一步履行我的义务。
这就好比我和原房主在玩一个游戏,我们都遵守游戏规则,我完成了我的任务,那这个游戏的“奖励”(房子)就应该是我的。
2. 付款凭证。
我不仅有购房合同,我还有付款凭证呢。
我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按照合同要求付给了原房主,这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
我付款的方式也是清清楚楚的,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
这就像我在商店买东西,我付了钱,东西就是我的了,房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啊。
3. 实际占有和使用。
这房子我早就实际占有并且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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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被答辩人:[执行异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针对被答辩人提出的房产执行异议,答辩人特作出如下答辩:一、基本事实陈述。
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可得好好听听这事儿的来龙去脉。
我和这房产的关系啊,那是正儿八经的。
[简述您获得该房产相关权益的合法途径,例如购买过程、合同约定等]我可是按照规定一步一步来的,这房子到我手里那是理所应当的。
二、对被答辩人异议理由的反驳。
# (一)关于被答辩人声称的所谓产权关系。
被答辩人说他对这房子有产权,可他拿出来的那些证据啊,在我看来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儿。
他说[列举被答辩人的产权相关主张],但是呢,他完全忽略了[阐述与之相悖的事实或证据,例如您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更早、合法付款记录等]。
就好比他拿着一张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纸,就想证明这房子是他的,可这纸就像一张没有盖章的白条,根本没有说服力。
我这边可是有一整套合法合规的手续,从[购房相关手续的起点]到[终点],每一步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房子的归属,就像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是我的嘛。
# (二)对被答辩人提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的回应。
被答辩人还说什么[阐述被答辩人的特殊情况主张],这听起来就特别滑稽。
他以为这样就能混淆视听,但实际上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这就像他自己编了一个故事,然后想把这个故事套在我的房子上,可这故事和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我这房子的事儿,一切都是按照法律和正常的交易流程来的,哪能因为他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说法就改变呢?他说的那些情况,就像一阵风,看着有点动静,但实际上一点根基都没有,根本不能对我对这房子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
三、强调自身权益的合法性。
法官大人啊,我在这房子上付出的可不仅仅是钱,还有我对未来生活的规划和期待。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答辩状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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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答辩状范例
执行异议答辩状范例执行异议答辩状范例(一)答辩人:王俊博,男,1988年10月29日出生,住涞源县城区抬头街82号。
被答辩人:薛连,男,1969年10月20日出生,住山西省天镇县玉泉镇平安里庙前路。
被答辩人:景素君,女,1972年6月26日出生,住山西省天镇县玉泉镇平安里庙前路。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对(2011)涞民初字第447号民事判决提出执行异议一案,现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提出(2011)涞民初字第447号民事判决的两间门面房权属为其所有,并以所谓“房屋置换协议”作为阻止执行标的交付答辩人的理由不能成立。
第一、被答辩人提出异议称“2009年3月9日与被执行人签订房屋置换协议,并确定置换门面房位置为大门东侧第8间、车库二楼下南起第1间,而且该房屋是于2009年交付,”这让答辩人不能置信。
因为答辩人是于2008年2月26日与被执行人签订认购合同,并一次性支付115万元房款,这比被答辩人签订的所谓“房屋置换协议”的时间早了尽一年。
而且答辩人所购房屋在2008年3月份交付答辩人后,答辩人又将该房屋租赁给被执行人,致使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也比被答辩人所说的交房时间早了近一年。
现如今被答辩人以非法占有的房屋主张所有权,与法相悖。
再者答辩人所购房屋的位置是经山西省天镇县房屋管理局确定的为,28号楼东起第一、二间,24号楼西起第一、二间。
而被答辩人所谓置换房屋位置又是如何确定的,又有什么依据呢?事实上是,被答辩人所谓置换房屋根本无法确定,而故意非法侵占已交付答辩人的房屋。
因此被答辩人根本无权对判决所涉房屋主张所有权。
第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及《执行解释》第15条规定,即使答辩人对置换房屋主张所有权也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而不是在执行程序中解决。
再者,被答辩人现得不到置换协议中的房屋,应当和答辩人一样起诉被执行人,而不是一味阻挡、影响法院的执行程序,希望被答辩人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执行异议答辩状范文
执行异议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仲裁员:
我系(申请方全名)一案的被申请方,特向贵仲裁机构提交异议答辩状,以提出以下异议: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异议方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然而,申请方所提出的异议方案在构造上存在严重的缺陷以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具体来说,异议方案缺乏清晰的论述和逻辑思路,并未提供充分的事实及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因此,申请方提出的异议方案无法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应予驳回。
其次,按照诉讼程序的正常逻辑,异议方案应该包括对申请方主张的有效驳斥。
然而,在申请方的异议方案中,我发现其未对我们的主张进行针对性地回应,也未提供任何直接证据来反驳我们所提供的事实。
相反,申请方只是对我们的抗辩进行了笼统的、不具体的反驳,且未能就涉及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实质性辩解。
因此,申请方的异议方案在驳斥我们的主张方面是不充分的,更无法让我们相信其所述是正确的和有力的。
最后,根据仲裁机构的公正、独立原则,以及充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发言权和辩护权的原则,我敦促贵仲裁机构认真考虑我的上述异议,并确保公正和公平的仲裁程序能够得到执行。
作为一名被申请方,我秉持着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期待着贵仲裁机构能充分考虑我的异议,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再次感谢贵仲裁机构对此案的关注和处理,我期待着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被申请方:(您的姓名)。
执行异议答辩状9篇
执行异议答辩状9篇执行异议答辩状 (1) 答辩人:住址:答辩人就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作的《执行异议书》,答辩如下:公司为提供的担保有效,根据《承诺书》的约定,公司愿意承担债务,《承诺书》的约定已经构成债务承担。
首先,《担保书》上的公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盖。
相对于来说,答辩人是公司的外部人员,而《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显然不可能知道该担保是否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然而,第16条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内部要求,旨在希望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尤其谨慎,以免因担保不慎,给公司造成损失。
如果将第16条的规定理解为对担保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则有牵强附会之嫌。
事实上,第16条的规定并非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而是规范公司内部关于担保的意思决定程序。
因此,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第16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的规定。
退一步讲,即使如XX公司所说该《担保书》无效,但是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否由股东会参与,在获取《担保书》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书》上盖章,占该公司股份80%的大股东签字。
因而从形式上讲,答辩人完全可以认定提供的担保是合格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据此,基于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加之答辩人目睹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和蒋伟签字,对于该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始终处于善意第三人的角色,继而无过错。
执行异议答辩状3篇
执行异议答辩状3篇异议答辩状1。
尊敬的法官:非常感谢法院给予我的审理机会,我要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异议答辩。
首先,原告主张我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货物发运,而事实上,我们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发货时间约定。
所有一直以来我们的交易,都是依据市场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的。
其次,原告声称我的货物并不符合双方协议中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而这一指控也是毫无事实依据的。
我的货物由专业人员进行检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甚至比双方协商时要求的还要高。
最后,原告要求我做出赔偿,但是这种要求也是完全不合理的。
我的货物完全符合双方协议,而且在交付后也得到了另一方的确认。
因此我认为,原告的要求不应该被采纳。
综上所述,我认为原告主张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同时也没有法律依据。
我请求法院能够采取公正的态度,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敬礼!异议答辩状2。
尊敬的法官:在这里,我要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进行异议答辩。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原告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完全是子虚乌有的。
原告声称我未按照双方协议的要求履行义务,事实上,我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依照协议履行的。
我按照协议要求提供了必要资料,完全满足了原告的要求。
同时,原告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我在交易中有所过错。
所以,我认为原告的指控完全是没有根据的。
最后,原告要求我支付违约金,但这种要求也毫无依据。
在交易中,我一直按照协议进行操作,并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综上所述,我的义务全部履行到位,原告的指控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我请求法院能够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给予公正的判断。
敬礼!异议答辩状3。
尊敬的法官:非常感谢法院能够给我这样的机会,我要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行为进行异议答辩。
首先,原告指出我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在我的测试证明中,产品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以正常使用。
其次,原告提出要求我赔偿损失,而这种要求也是毫无依据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未经证明的诉求,法院是不能受理的。
最后,我认为原告的行为是出于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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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其次,《承诺书》(202X年10月20)形成于《担保书》(202X年9月2)之后,在时间上,《承诺书》是《担保书》的后续行为。作为一个有责任的公司,即便发现《担保书》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亦应当及时通过股东会确认《担保书》无效。然而,该公司却没有确认《担保书》无效,而是通过《承诺书》的形式对《担保书》进行了追认。同时,该公司在《承诺书》中明确写明愿意承担蒋伟的债务,据此可以认定该公司是通过《承诺书》的形式对蒋伟的债务加以承担,即债务承担。至于该公司主张《担保书》无效只不过是一种推脱偿还责任的说辞而已。因此,答辩人认为,《承诺书》对《担保书》的追认已经再次,该公司之前所做的《担保书》是有效的。
答辩人就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作的《执行异议书》,答辩如下:
公司为XX提供的担保有效,根据《承诺书》的约定,公司愿意承担XX的债务,《承诺书》的约定已经构成债务承担。
首先,《担保书》上的公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所盖。相对于XX来说,答辩人是公司的外部人员,而《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显然不可能知道该担保是否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然而,第16条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内部要求,旨在希望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尤其谨慎,以免因担保不慎,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将第16条的规定理解为对担保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则有牵强附会之嫌。事实上,第16条的规定并非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而是规范公司内部关于担保的意思决定程序。因此,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第16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的规定。
执行异议答辩状范文
执行异议答辩状范文
引导语: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辩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执行异议答辩状
答辩人:xx
住址:xx
退一步讲,即使如XX公司所说该《担保书》无效,但是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否由股东会参与,在获取《担保书》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书》上盖章,占该公司股份80%的大股东XX签字。因而从形式上讲,答辩人完全可以认定XX提供的担保是合格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据此,基于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加之答辩人目睹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和蒋伟签字,对于该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始终处于善意第三人的角色,继而无过错。因此,即使该担保书无效,答辩人作为善意第三人无任何过错,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担保人(该公司)与债务人(XX)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该担保书无效强调的是对内无效,而并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