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和现房认购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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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家庭资格申请(认购)填报信息
系统操作手册
开发企业按照原有操作方法填写认购业务中房屋、认购书、设置认购密码等信息后,点击“双方情况”页签
据实填写“认购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在线打印《购房承诺书》、《购房家庭申请表》、《告知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发企业及申请购房家庭认真阅读《家庭购房申请表—填表说明》后,点击“新增权利人”按钮
按照权利人填写向导,录入认购人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权利人名称等信息。
第二步:点击下一步,填写权利人的出生日期等详细信息。
第三步:点击下一步,填写权利人联系方式信息,请务必录入准确“电话”信息,该信息输出到《家庭购房申请表》的电话栏。此处设置为必填项,若不填写,系统不允许提交。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填写权利人联系地址信息,请务必录入准确的“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信息,“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信息将输出到《家庭购房申请表》的“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栏目。此处设置为必填项,若不填写,系统不允许提交。
第五步:系统提示已成功增加了权利人,点击“完成”,自动跳转至网上认购信息填写向导。
如果权利人信息已添加完成,但未录入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信息,可点击认购人信息后的【联系方式】、【地址】链接添加相关信息。
第六步:点击认购人信息栏后生成“家庭信息”的链接,进入家庭信息编辑界面。
第七步:点击“新增”按钮,选择【家庭类别】、【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点击“保存”,进入家庭成员编辑界面。
第八步:系统已自动生成认购人信息,请按照购房家庭实际情况,新增录入其他家庭成员信息
第九步:据实填写每个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状况,设置是否申请核验人、与申请核验人关系。
1、每个家庭中只能设置一个人为“申请核验人”(当“是否申请
核验人”设置为“是”,与申请核验人关系不用设置)。
2、将其他家庭成员“是否申请核验人”设置为“否”,并选择与
申请核验人关系。
注释:申请核验人指申请购房家庭中符合在京购房条件的家庭成员。(1)若家庭类别选择为【A.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2)若家庭类别选择为【B.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则持有军警身份证的家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3)若家庭类别选择为【C.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家庭】,则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4)若家庭类别选择为【D.非本市户籍家庭(社保)】,则持有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家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5)若家庭类别选择为【E.非本市户籍家庭(纳税)】,则持有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连续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6)若家庭类别选择为【F.港澳台家庭】,则持有港澳台居民证件的家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7)若家庭类别选择为【G.外籍家庭】,则持有外国人相关证件的家
庭成员是申请核验人;
若一个家庭中多个家庭成员可作为申请核验人,则任选一名作为申请核验人。
第十步:非京籍购房家庭,纳税、社保、工作居住证等信息填写说明:点击申请核验人信息后的【详细】按钮
1、若家庭类别选择为【E.非本市户籍家庭(纳税)】,则必须录入纳税证明信息
“其他证件”页签必须录入【暂住证】信息
2、若家庭类别选择为【D.非本市户籍家庭(社保)】,则必须录入社保信息
“其他证件”页签必须录入【暂住证】信息
3、若家庭类别选择为【C.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家庭】,则“其他证件”页签必须录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请务必正确选择
“工作居住证类别”和填写“证件号码”。
4、若家庭类别选择为【B.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则“其他证件”页签必须录入【军官证】或【警官证】信息。
第十一步:点击“承诺书“页签,打印【购房承诺书】,由申请核验人签字
第十二步:点击“家庭信息”页签,然后点击界面右侧【详细】按钮,在弹出窗口中点击【家庭购房申请表】页签,打印家庭购房申请表,由申请核验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第十三步:点击“告知单”页签,可以查看告知单,此时因为认购业务尚未提交,所以尚不显示日期信息。
第十四步:确认申请购房家庭信息及认购业务(包括房屋、认购书、设置认购密码等)信息已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信息如下: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将当前认购业务提交。
第十五步:进入“期/现房认购—新建—在线反馈”步骤,查询到该认购业务,点击【详细资料】
在弹出后窗口中点击“告知单“页签,打印【告知单】,交给购房家庭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