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押少年犯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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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押少年犯的自白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要感谢各级领导给了我这次忏悔的机会,向全社会所有关心、教育、帮助我的人以及我的爸爸妈妈认个错,我真诚地向你们说一声:我错了。(鞠躬)
我叫邱小飞,今年3月23日刚好满18周岁。我现在是通州市看守所的一名在押劳动犯。被逮捕之前几个月原是通州市金沙镇金北初中初二年级学生。如果我不走上斜路的话,那么,今天也许我有幸也会成为你们中间的一员。然而,这只能是一个天大的妄想了,是那不堪回首的往事害了我自己。
事情还得从我上初二那年说起。我的家境比较穷,为了家里建房子和供我上学,我的爸爸常年在上海一家建筑工地施工,妈妈在我家附近的建筑工地上干杂活,因此没有过多的时间管我,也就是在这一年,我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学后经常不及时回家,有时甚至背着书包到一些游戏机房去玩,在那里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小地皮,并经常跟他们搅在一起喝酒、抽烟。他们还经常带我到各种娱乐场所去玩,从那时起,我开始逃学、旷课、开小差,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从原来的中上游一下滑落至倒数前五位。在学校里,我不仅自己不好好学习,还经常带头把学校闹得鸡犬不
宁,校长和老师感到十分头疼,也对我进行了无数次的批评和教育,但是,我却仍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最后,感觉到这样上学太没意思,终于在一个周末的下午,与另外一位同学商议好一起将自己的书包扔到河里,从此,我就真正地离开了学校,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弃学者。弃学后的我整天在外游荡,抽烟、喝酒、打牌、夜不归宿,凡是未成年人不应该沾染的各种恶习我几乎样样俱全,不久,我就被金沙镇上那些小混混们公认为盟友。2000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我和几个朋友从金沙镇凡人溜冰场骑自行车回家,当我们走到供销大厦北边一个弄堂口,正好遇到十几个和我有点矛盾的小地皮,他们不问青红皂白,冲上来一脚将我连人带自行车踹倒,然后把我和我的朋友拉到旁边一个偏僻的小弄子里,硬是要向我们借钱,当我回答说没有钱的时候,他们四个人就上来群起而攻之,在对我和我的朋友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共从我们身上抢走了200元钱,扬长而去。我望着他们得意和凶狠的样子,复仇的愿望在我心头陡然升起。我擦了擦嘴角的血,掸了掸身上的尘土,没有眼泪,也没有悲伤,我拎起自行车一步一拐地向黑暗中走去。然而,我人生最大的挫折也就是从这个晚上开始了。事后,我既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是产生了一种可怕的意念: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别人能这样搞我们,我们为什么不能同样搞人家,把遭受的损失夺回来。我开始暗中寻
找机会。
2000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所谓的机会终于来了。这天下午,我和朋友张少祥(也是个弃学者)到金沙镇市民广场玩,在步行街我们遇到本校比我低一个年级的两个同学,一个叫曹奕,另一个叫不到名字。当时我口袋里正好没有钱,就想问曹奕借钱,因为我知道这个同学家里有钱,他平时手头也蛮散落的。我就闪身躲到市民广场一个偏僻的弄子里,我对同伴张少祥说:"曹奕平时在学校里用钱蛮多的,他身上肯定有钱,你把他叫过来。"一会儿功夫,曹奕就被张少祥叫到弄堂里,我对曹奕说:"你过来,身上有没有钱?"他说:"没有钱。"我说:"我好几天没回家了,身边没有钱了,想问你借点钱用用,过两天还你。"可曹奕还是说没有。我就来火了,厉声说道:"我不信,你给我搜!"同学们,其实,这时我已经有点失控了。大家都知道,一个普通公民,哪有权力随便搜别人的身,然而,此时的我在丧失了理智的情况下,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就在我准备对曹奕动手之际,站在一旁的张少祥从地上拿起一块砖头,命令曹奕蹲下去,并威胁道:"有钱的话就拿出来,如果让我们搜到了,后果自负",说完就做出举砖要打的样子,这时我发现对面楼上有人,生怕闹出人命来,就赶紧把张少祥手上的砖头抢下来,然后把曹奕和他的同学逼到墙角,再次叫他拿钱,曹奕仍然说没有钱,张少祥就给他正反两个耳光,接着,我就开始对
他搜身,曹奕感到害怕,只好把钱拿出来,一共是140多元,我知道他还要坐车回学校,就从140元里抽出一张5元和2元的小票子给他,放他们走了。我拿了这130多元钱,和张少祥两人一起到饭店里花了几十块钱吃了一顿饭,之后又到商店里买了两双鞋子,就各自回家了。
回到家,我想想这件事有点不对劲,就没有敢把这件事告诉家长,一个月后去了上海跟人学电工,过完春节,到第二年,也就是到2001年5月中旬回来,就被公安机关传讯并刑事拘留,5月30日,因犯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1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就这样,我的人生理想从此画上了一个休止符。我成了一名抢劫犯,失去了自由。当然,那4名抢我钱的小混混在我进去后三个月,也被抓进了看守所,同样以抢劫罪判了刑。
当我拿到沉甸甸的判决书的时候,我的心也沉了下去。我好后悔呀。我想:邱小飞呀,邱小飞,你本应该在学校里学文化、学知识、学本领的呀,怎么会走到这高墙之内的呢?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感到自己象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漫无目的地飘荡。
其实,我跟在座的大部分同学一样,也是个独生子,一家三口,尽管家庭不很富裕,但是,父母用他们辛勤的汗水为我同样营造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可我没有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没有珍惜这样的机会,学习上不求上进,满
脑子是各种各样的幻想。母亲的眼泪、父亲的呵斥都没能打动我。弃学后的我,经常跟社会上一些无业青年混在一起,终日无所事事,结果,人越混越没出息,胆子倒越混越大,终于陷入犯罪的泥潭,尚未成人就锒铛入狱。今天,我要借这个机会向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声疾呼:千万不要为一时之糊涂而导致终身悔恨,要珍惜你们手中的机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我进看守所已经十一个多月了,夜里,我常常被恶梦惊醒。一想到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悔恨的眼泪就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每当我想起含辛茹苦培养我的父母和教育、关心、帮助我的老师、同学,我就感到十分内疚,心里象被油在煎熬,为了减轻这种痛苦,有时我就用点燃的香烟头在自己的手腕上使颈地烫,以便让自己得到一丝宽慰。因为,我实在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以及关心、教育、帮助我的公、检、法的叔叔阿姨们。
在看守所,通过管教干部耐心的教育和感化,通过这段时间集中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我终于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懂得了许多过去书本上学不到的做人的道理。同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也有了十分深刻的认识,知道了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助人为乐,什么是违法犯罪,懂得了一个即将走上社会的青年人,应该如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特长,回报国家,回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