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产品控制与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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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产品控制与验收程序

(报批稿)

批准

前言

本标准的目的是对外包产品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外包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Q/UV G01 705-2002

本标准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于2002年12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质量标准处提出。

本标准由质量标准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质量标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当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发现潜在问题时,各部门应及时向质量标准处反映情况。

外包产品控制与验收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院外包产品控制与验收的职责、工作程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院型号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JB 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UV G01 000质量手册

Q/UV G01 601-7质量信息管理程序

Q/UV G01 80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UV G01 80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UV G01 806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3术语和定义

外包产品

包括生产外包和研制外包的产品,一般以合同的形式确定。生产外包是指按照本院提供的图纸等设计文件,对方进行加工生产也包括单道工序的协作;研制外包是指根据本院提出的技术要求,对方负责设计、加工、生产的零件、部件、组件、设备、分系统等。

特殊情况下,没有合同但带有研制任务书的分系统可以视为研制外包。

4 职责

4.1 主管院领导

a)对本程序负领导责任,确保实施本程序所需的资源;

b)批准外包合同、计划。

4.2 科技处

a)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策划、实施、监视、分

析和评价;

b)负责组织识别和确定外包项目;

c)负责组织外包供方的选择、评价、重新评价活动,组织制定合格

外包供方名录;

d)负责组织外包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合同的执行和管理;

e)负责外包过程有关事宜的协调和沟通;

f)负责组织外包产品的验收、负责向质量标准处提供与外包验收有

关的文件和资料;

g)负责组织外包产品验收合格后的运输、发运、贮存。

4.3 质量标准处

a)参加外包产品供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参加合格外包供方

名录的制定工作;

b)参加外包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签订,负责质量保证、验收等条款的

提出;

c)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和质量控制与验收协议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对外包产品进行过程的控制和验收;

d)负责外包产品质量有关事宜与顾客的沟通;及与外包供方的沟通。

4.4 设计师系统/研究室

a)识别外包需求,提出外包申请;

b)参加外包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签订,负责提出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要

求的条款;

c)负责研制外包产品的技术协调,包括对图样的解释;

d)参加外包产品的过程控制、试验、验收等活动;

e)参加外包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负责对产品适用性提出意见;负

责设计更改按有关规定实施。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工作流程见下图: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工作流程见下图:

5.2 工作程序和要求

5.2.1 外包项目的识别和提出

a)设计师系统/研究室根据型号产品研制的要求,识别需外包的项

目,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见附录A),经总设计师/室领导

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或由科技处根据科研生产计划,提出外包

的申请,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科技处领导签署意见;

b)由顾客或上级机关在合同中指定的外包项目,按合同规定办理;

c)科技处将拟制的外包项目清单,及与其相对应的合格外包供方名

录,经质量标准处会签后,提交主管院领导批准,必要时进行评

审。

5.2.2外包供方的确定、拟制合同、计划

a)科技处组织确定外包产品设计和生产单位时,必须在外包产

品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如不属此范围的单位,必须首先由

科技处组织对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与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

有关外包供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按Q/UV G01 705-1《外

包供方控制程序》进行;

b)科技处组织有关部门确定外包供方,必要时邀请顾客参加;

c)科技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和协议签订的工作,在合同和协议

签订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工作如下:

1)设计师系统负责提出,并与供方协调有关产品的要求,包括:技术条件、接收准则、试验和测试方法、关键、特殊过程的

有关技术要求、特殊和关键过程的有关技术要求、应形成的

文件和记录要求、技术问题的处理办法;关键过程的控制要

求按Q/UV G01 706-3《关键过程控制办法》执行;特殊过程

的控制要求按GJB 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5.2

条执行;

2)质量标准处负责提出外包产品质量控制与验收的条款要求,包括: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要求(特别是特殊和关键过程的

控制要求)、记录要求、过程监视和验收方法以及器材代用、

设计更改、不合格品审理等的处理办法;

3)科技处负责与外包供方进行商务谈判。

d)科技处组织合同和协议的文本拟制并根据需要拟制外包计划,填

写“外包项目合同审批表”(见附录B),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准后,

科技处负责正式签订合同。

5.2.3 实施外包合同

科技处负责组织合同和协议签订后的实施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如下:

a)设计师系统负责研制和生产的技术配合、协调,参加规定的评审、

验证、检验和试验等活动;

b)质量标准处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对外包供方研制和生产过程特

别是特殊过程、关键过程的控制进行监督以及最终试验、检验工

作;负责就外包产品质量有关事宜与顾客、外包供方的沟通;

c)科技处负责按照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d)研究室参加外包过程的控制、检验和试验等活动。

5.2.4 外包产品验收

科技处负责组织外包产品的验收;质量标准处负责组织实施验收活动并形成验收结论,建立相应的记录。

5.2.5.1 外包产品验收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外包产品经供方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合格证明文件齐全(包括:

合格证、相关的检验和试验报告、质量记录及协议中规定的内容);

b)进货检验、过程检验特别是特殊过程、关键过程的检验和试验记

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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