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服务承诺制度
规章制度:司法局服务承诺

规章制度:司法局服务承诺一、政务公开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维护和更新司法行政各类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法律援助服务公开承诺〔一〕实行亮牌上岗,热情接待当事人;〔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三〕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当事人的法援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5日内应当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5日内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为法律援助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内容是:1、文明服务接待申请人或办事人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充分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2、首问负责对申请人或办事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手续不全或者未能及时办结的,需要补充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有关具体事项,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办事人。
3、一次性告知经办人员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供的材料;需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告知其到相关的部门提取,并告知申请人注意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
4、限时办结(1)本单位受理办事人来信咨询,应该在收到来信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将法律咨询案件意见反馈给当事人。
情况复杂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延长。
(2)申请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受援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不予受理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告之其相关的权利。
规章制度司法局服务承诺

规章制度司法局服务承诺一、服务宗旨规章制度司法局秉持“服务为先、公正为本、便民利民、高效务实”的宗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服务内容1.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事务指导等服务,帮助解答执法实务、法律政策等相关问题。
2. 法律培训:组织举办法律培训班、座谈会等活动,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3. 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等服务,确保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5. 司法救助:协助办理司法救助申请,向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救助支持。
6. 法律监督:监督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权益。
三、服务承诺1. 高效便捷:规章制度司法局将在法定时间内受理来自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咨询、申请等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回复和处理相关事项。
2. 公正透明:规章制度司法局将依法公正、平等、透明地提供服务,不厚此薄彼,不徇私情,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 服务态度:规章制度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将以礼貌、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和申请服务的人员,提供专业、全面的解答和指导。
4. 服务保障:规章制度司法局将确保服务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提供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服务,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
5. 信息保密:规章制度司法局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涉密信息进行保密,不泄露、不滥用用户信息。
四、服务投诉与反馈1. 投诉渠道:用户对规章制度司法局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或投诉,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
2. 反馈处理:规章制度司法局将及时受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处理和回复。
五、服务优化与创新规章制度司法局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改进服务模式,推进服务创新,以满足用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司法局提升群众满意度整改方案策划方案

司法局提升群众满意度整改方案策划方案一、问题分析1.1群众满意度现状1.1.1服务流程繁琐,群众办事难1.1.2信息不对称,群众对政策了解不足1.1.3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存在官僚主义现象1.1.4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司法局工作认识不深二、整改目标2.1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认知2.3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消除官僚主义2.4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三、整改措施3.1简化服务流程3.1.1整合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3.1.2优化办事指南,提供详细易懂的操作指引3.1.3引入智能语音,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和解答服务3.2加强政策宣传3.2.1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政策解读3.2.2组织线下宣传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政策宣讲3.2.3与媒体合作,制作专题节目,普及法律知识3.3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3.3.1开展服务礼仪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3.3.2实施服务承诺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3.3.3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4建立健全反馈机制3.4.1设立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定期收集群众意见3.4.2建立群众意见办理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3.4.3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了解群众需求,改进工作四、整改时间表4.12023年5月-2023年7月:开展问题调研,制定整改方案4.22023年8月-2023年10月:实施整改措施,开展服务流程优化4.32023年11月-2024年1月: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认知4.42024年2月-2024年4月: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建立反馈机制五、整改预期效果5.2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办事更加便捷5.3群众对司法局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得到提高5.4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得到明显改善,官僚主义现象得到消除注意事项:1.整改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群众反馈,避免整改措施与群众实际需求脱节。
2.加强内部沟通,确保整改方案的实施效果能够及时传递到每一位工作人员。
法院服务承诺的承诺书

法院服务承诺的承诺书本承诺书由法院制定并签署,旨在向社会公众承诺在司法服务中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承诺内容1. 服务态度我们将秉承“服务至上”的理念,以诚信和责任心为本,勤勉工作,以优质的服务态度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2. 服务标准我们将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快捷的司法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严格实施诉讼程序,保持司法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3. 服务效率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办案流程,加快办案速度。
我们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快办理当事人的请求,减少当事人的纠纷时间。
4. 信息公开我们将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提供司法信息公开服务。
我们将依法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 服务改进我们将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司法服务质量。
我们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更加智慧、高效的司法服务。
承诺保证作为法院,我们郑重承诺: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及内容将得到严格的执行,如果在服务实践中存在不足之处或者情况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作出改进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情况。
同时,我们也需要当事人的监督与支持,如果遇到任何服务问题、意见和建议,欢迎联系住所地的法院,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纠正和改进。
总结本承诺书的发布,旨在提高法院服务质量、加强司法可信度,宣示法院“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执法理念,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司法服务质量的认可。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创建和谐、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为民司法承诺书

为民司法承诺书一、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司法机关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人民法院对自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各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为民司法承诺书”,以确保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正义。
二、内容“为民司法承诺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提供公开透明的司法服务人民法院承诺,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公开透明的司法服务。
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会将案件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有全面了解。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规范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规范执行。
法院不得根据个人意愿、私心和私利,妨碍司法公正和执行权利的实现。
3. 非法证据不得作为裁判依据人民法院承诺,不采纳非法证据作为裁判依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非法证据包括拷问、虐待、刑讯逼供或其他侵害人权、民主、自由的证据。
4.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人民法院还要加强内部管理,推行管理规范化,提高服务效率。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按照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按期办案,推行在线办公,提高办案效率。
三、意义“为民司法承诺书”的发表对于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公正审判的可信度。
其次,它要求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司法工作。
最后,它要求法院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使司法工作更加高效、精准。
四、结语“为民司法承诺书”的发布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司法机关必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为建设更加公正、透明和有序的社会不断贡献力量。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公开公示制度(一)公开公示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公示的内容1.服务范围:(1)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3)指引申请及受理公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业务;(4)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6)协调指导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2.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
3.服务承诺:(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2)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3)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
(4)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4.联系方式:包括具体地址,邮政编码,中心电话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
5.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分管领导及办结时限等。
6.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包括姓名,职务,是否在岗,未在岗原因等。
(三)公开公示的方式1.设立公示栏。
2.提供中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12348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公众发布。
4.所有需要公示的内容,都在网页上公开。
(四)公开公示的监管通过公开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自身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五)公开公示的时间公开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天。
如有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员收集整理好,长期进行公示。
二、工作台账制度(一)每日对前来申请法律服务的群众进行分类接待登记。
(二)服务事项办结,实行一案一卷制度,及时整理归档。
(三)每周对服务事项进行一次统计汇总,报局长和分管领导审阅。
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

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1、全天接待来访。
特殊情况,不受接待时间限制。
2、老、弱、病、残者优先接待。
3、对瘫痪、病重或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可上门服务。
4、实行首问责任制。
来访人询问的首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
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申请,第一次讲清如何办理援助的手续,第二次必须受理。
5、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并在作出三日内答复申请人。
6、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耐心、规范。
7、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群众来访和申请法律援助;不得向来访人作虚假承诺;不得接受、索取当事人钱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接待咨询一律免费。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不得为其提供有偿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作者:admin来源:admin更新时间:2011-7-19为了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取得受援当事人的信任,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身特点,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宗旨:广施政爱、疾呼民怨;视贫无歧、助弱有诚。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 : 30-11:30,下午14: 30-17:30 (休息时间,电话接待)。
优先接待:①年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②残疾人或重病人;③现役军人;④外地来访者。
受理申请答复期限:中心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重新审查: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不予批准时,可以向县司法局申请重新审查。
禁止行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接待咨询和受理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时,严禁以下行为:①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受理当事人的申请;②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③接受、索取当事人的钱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④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7、投诉:凡当事人对中心指派的法律服务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满意时,可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当事人对本中心的答复仍不满意时,可向主管部门的县司法局投诉。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等9个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通知-苏司通[2003]78号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等9个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通知-苏司通[2003]78号](https://img.taocdn.com/s3/m/7f7dd02e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3a.png)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等9个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等9个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通知(苏司通[2003]78号)各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规范窗口单位的服务行为,深化人民满意创建活动,提高窗口单位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水平,省厅研究制定了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12348”专用电话、监狱会见室、劳教所会见室等9个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
对各窗口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设施和服务要求提出了统一明确的标准。
现将服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省厅将在年底前对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〇〇三年七月四日附件: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服务规范一、设施齐备,环境整洁1. 设有不低于20平方米的固定专用信访接待室;接待室门口挂“信访接待室”牌子。
2. 对外公开专门信访接待电话;有条件的配置传真机、计算机等现代化信息处理设备。
3. 接待室配备桌、椅、医药箱、消防器材等基本设施,提供饮水条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室内桌上摆“信访接待”席卡,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清洁。
二、文明接待,热情服务1. 设固定专(兼)职接待人员;接待人员要服饰得体,举止端庄;挂牌接待,使用普通话。
2. 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接待,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规则,及时妥善处理来访问题,不敷衍,不推诿。
3. 接待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严格执行,要认真学习信访业务,钻研和掌握接待技巧。
司法所制度

司法所制度司法所制度1一、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本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本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行安臵和帮教工作。
七、参与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所制度2一、严格落实学习时间。
每周星期二上午为理论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确有急事需办,经所长批准后方可。
二、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专本记录,规范格式(按照时间、地点、组织形式、组织者、内容的格式记录),书写工整,记录祥细,不得记录与学习无关的内容,严禁在记录本上乱涂乱画。
三、主动撰写学习__。
利用非集中学习的时间,结合本职业务,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及信息__,每月撰写500字以上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每月撰写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信息__且被《薛城周讯》、区两办信息及市司法局以上刊物采用不少于1篇(其中市局级以上全年不少于2篇)。
四、积极参加讨论发言。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根据学习内容,适时组织讨论发言,参加人员要认真思考,积极发言,踊跃回答问题。
五、广泛开展岗位践行活动。
把读书思考研究问题与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结合起来,在岗位上学习,岗位上成才,岗位上建功中促进学习深化。
六、搞好学习检查考评。
建立学习考勤登记本,按时点名,每月组织一次学习记录情况检查,开展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及信息__上稿率评比活动,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
司法所制度3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县司法局服务承诺书(共5则)

县司法局服务承诺书(共5则)第一篇:县司法局服务承诺书县司法局服务承诺书我代表**司法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加大“五五”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严禁参与与司法干警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保持队伍良好的形象。
加强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及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工作,严禁违规执业、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主动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首问责任制三、实行限时办结制1、公证事项受理,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律师事务所设立或年检、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解散,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辖区内的申领律师执业证及年度注册、公证员注册、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执业证及年审注册,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法律援助: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7、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5个工作日内调结。
四、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司法行政机关及下属各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当事人办理公证、律师业务的范围、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司法干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当事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司法干警及法律服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五、实行错案、错证责任追究制司法干警及法律服务人员因主观过错造成错案、错证和伪证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全额退还服务费,并按规定进行赔偿,同时追究相应的行政、法纪责任。
司法局履职工作报告

司法局履职工作报告—WORD版【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司法局履职工作报告
换届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开展各种司法主题教育活动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现“平安、法治”作出了应有贡献。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要求,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和帮教安置股、公证处、宣传教育政工纪检股),核政法专项编制39名,行政工勤人员编制3名。
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非领导职数2名(核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3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21名。
现有干部职工34人,局机关16人(其中工勤3人),司法所18人,现空编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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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规章制度

司法局规章制度【篇一:司法行政工作室规章制度(新)】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一、组织机构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二、工作职责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在司法所的指导和村(社区)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
担负着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
其主要职责为:1、协助司法所、村(社区)委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所上报,并做好前期疏导和稳定工作。
3、掌握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协助司法所管理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
4、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协助司法所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5、协助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转达法律援助申请。
6、解答群众一般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
7、负责统计和落实司法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调委会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司法所指导下进行工作。
1、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村民委和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2、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村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是首调解责任人,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司法所反映。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
4、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5、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6、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明,细心疏导,清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7、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公开公示制度(一)公开公示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公示的内容1.服务范围:(1)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3)指引申请及受理公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业务;(4)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6)协调指导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2.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
3.服务承诺:(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2)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3)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
(4)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4.联系方式:包括具体地址,邮政编码,中心电话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
5.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分管领导及办结时限等。
6.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包括姓名,职务,是否在岗,未在岗原因等。
(三)公开公示的方式1.设立公示栏。
2.提供中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12348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公众发布。
4.所有需要公示的内容,都在网页上公开。
(四)公开公示的监管通过公开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自身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五)公开公示的时间公开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天。
如有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员收集整理好,长期进行公示。
二、工作台账制度(一)每日对前来申请法律服务的群众进行分类接待登记。
(二)服务事项办结,实行一案一卷制度,及时整理归档。
(三)每周对服务事项进行一次统计汇总,报局长和分管领导审阅。
司法规章制度

司法规章制度篇一:司法所各项制度目录司法所制度、职责 (3)(一)、司法所所长职责 (3)(二)、学习例会制度 (4)(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4)(四)、值班接待咨询登记制度 (5)(五)、请示汇报制度 (6)(六)、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6)(七)、业务公开、公示制度 (6)(八)、定期考评奖惩制度 (7)(九)、档案管理制度 (7)(十)、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 (7)(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8)(十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8)△岗位目标责任 (8)△纠纷登记制度 (9)△统计制度 (9)△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0)△回访制度 (10)△纠纷排查和信息反馈制度 (11)△工作例会制度 (11)△工作台帐制度 (12)(十三)、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12)(十四)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2)(十五)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3)(十六)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3)(十七)“流动调解庭”工作制度 (14)(十八)安臵帮教工作制度 (14)(十九)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16)(二十)普法学习制度 (17)司法所制度、职责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不良青少年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5、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所有工作。
9、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一)、司法所所长职责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依法履行下列职责:l、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所有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法律服务承诺书

法律服务承诺书法律服务承诺书为了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法律服务的品牌形象,依照《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我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郑重承诺:1、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2、恪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规定;3、服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本所的管理;4、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承揽业务;5、不冒用与执业证不相符的名称进行执业;6、不在注册地外或同一城区另设办公场所;7、不私自收费收案,收多交少,巧立名目“搭车”收费;8、不超越业务范围接办业务9、不接受无执业资格“司法掮客”的案件;10、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和误导性的陈述,履行风险告知义务;11、不参与或指使当事人向有关司法、仲裁、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请客送礼;12、不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13、不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14、不指使、诱导、教唆当事人参与、组织非法上访、聚众闹-事;15、不做有损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事情;16、严守委托人商业秘密及隐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承诺书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声誉及法律服务所的社会形象,我作为法律服务所的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郑重承诺:一、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二、恪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廉洁自律,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本所社会形象;三、依照《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四、承认本所章程,执行所务会决议和本所的管理制度,服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本所的管理;五、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承诺人:年月日法律服务承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信任并选择福建通享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秉承团队合作与分工的理念,以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优质的'服务质量,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向您承诺如下:1、针对您的委托法律事务,我们组建法律事务研究团队,指派的办案律师是经司法行政机关注册并年检合格的执业律师,并且可以应您的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我们的客观实际情况及代理合同的约定,尽量调整办案律师或增加办案律师。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所务管理部分....司法所工作职能(一)5 .(二)司法所服务社会承诺.5.(三)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四)司法所长工作职责(五)司法所工作人员守则(六)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7.(七)内部管理制度(八)诚信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九)(十)(十一)群众监督制度.................. (十二)登记、统计、检查和档案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二、业务管理部分(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9.10.1010(二)业务考核评比制度11(三)业务例会制度 1.1人民调解(四)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2、人民调解委员会纪律1112.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12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12.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2.调解人员守则13调解民间纠纷应遵守的原则13.目标管理制度13民间纠纷调处回避制度1310、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141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14.12、工作会议制度1513、业务学习制度1614、调解纠纷登记制度1615、报表统计、报送制度 1.6 16、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7. 17、人民调解回访制度 .17. 18、档案管理制度 17 19、考核奖惩制度 18 20、信息反馈制度 18 21、检查考核制度 18 22、分析研判制度 18 23、人民调解案卷定期评比和一案一补”制度 19 (五)社区矫正 1、工作例会制度 19 19 2、学习培训制度 19 3、信息报送制度 2Q 4、统计分析制度 2Q 5、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20. 6、档案管理制度 2Q 7、执法考评制度 21 8、执法公开制度21 9、监督检查制度 21 10、社会保障制度 22 11、请示报告制度 22 12、保密制度 23 1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24. 14、走访制度 24 15、个案矫正制度 24 16、解矫制度 25 17、联席会议制度 25 18、衔接制度 25 19、责任追究制度 26 20、报到制度 26 21、宣告制度 26 22、监护制度 26 23、教育学习制度 27 24、公益劳动制度 27 25、定期汇报制度 28 26、迁居制度 28 27、外出请销假制度 28 28、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制度29(六)安置帮教工作............1、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29 . 292、安置帮教工作纪律303、例会制度304、学习制度305、信息反馈制度316、检查考核制度327、协调配合制度328、统计报告制度329、报到登记制度3310、帮教责任制度3311、定期考察回访制度3312、谈心谈话制度3413、档案管理制度3414、回访制度3515、帮教管理制度3516、解除帮教制度35(七)基层法律服务……1、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3 6362、法律服务所主任岗位责任制36.3、基层法律工作者守则37.4、法律服务所工作纪律385、法律服务工作者纪律386、法律服务所工作原则和纪律387、基层法律工作者文明公约388、政治业务学习制度399、收结案件登记制度3910、法律服务所承诺制度4011、法律服务所政务公开制度4012、法律服务所首问负责制度4113、过错赔偿制度4114、利益冲突审查制度4215、档案管理制度4316、收费管理监督制度4417、财务管理制度45附件:46 .乡镇法律服务所章程46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规定50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法律服务收费办》的通知................................ 50....法一、所务管理部分(一)司法所工作职能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培训调解人员,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7、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交给的其它任务(二)司法所服务社会承诺1、接待当事人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疑难,热心搞好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公开公示制度(一)公开公示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公开公示的内容1。
服务范围:(1)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3)指引申请及受理公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业务;(4)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6)协调指导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2.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3.服务承诺:(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2)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3)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
(4)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4。
联系方式:包括具体地址,邮政编码,中心电话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
5。
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分管领导及办结时限等。
6.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包括姓名,职务,是否在岗,未在岗原因等。
(三)公开公示的方式1。
设立公示栏.2.提供中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12348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公众发布.4.所有需要公示的内容,都在网页上公开。
(四)公开公示的监管通过公开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自身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五)公开公示的时间公开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天。
如有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员收集整理好,长期进行公示.二、工作台账制度(一)每日对前来申请法律服务的群众进行分类接待登记.(二)服务事项办结,实行一案一卷制度,及时整理归档.(三)每周对服务事项进行一次统计汇总,报局长和分管领导审阅。
司法局服务承诺

司法局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时效观念,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挂牌服务,秉公执法,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整合办事资源,简化审核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
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办好法律服务窗口,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法律服务良好形象。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所等服务窗口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强制公示。
公布投诉电话,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超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不良行为.积极创造条件,减少不必要的收费项目。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公开机制,利用网站、报刊、编发办事指南等方式,公开部门职责、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链接,以公开促服务效果,用公开树部门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搭建完善“大宣教”平台,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细化监督内容,加强监督力度。
带头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政令畅通。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践先进管理理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并保证制度的长期贯彻执行,维护制度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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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便民服务机制,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在局机关日常工作中推行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时要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尊,热情周到。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准则是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服务到位。
第四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要登记造册,积极汇报,一次性告知相关政策,限时答复或解决问题的时间,明确下一步工作落实和解决措施。
对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我们将严格近照规定程序,使用文明语言,以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从群众的切身利益从发,认真解释好相关政策,积极办好相关事宜。
第五条:机关实行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相关文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制度公开。
第六条:对能办理的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对不能办理的,在规定时间内明确答复。
第七条: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司法局行政过错行为问责制》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