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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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医疗保险政策实施的组织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医疗保险政策、监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以及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首先,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制定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还负责对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其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监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负责具体医疗保险事项的执行机构,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费用的结算等。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过建立监督体系,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三,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参保人员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受益者,他们享有医疗保险给付的权利。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参保人员权益保障政策,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他们的知识和意识。

最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保险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研究和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推动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还开展经验交流和合作,吸取国内外医疗保险管理的先进经验,为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政策、监督经办机构、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推动改革,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医保办公室职责

医保办公室职责

医保办公室职责医保办公室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医保事务。

下面是医保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的详细描述:1. 政策制定与解释:医保办公室负责制定医保政策并解释相关法规。

他们需要研究医保领域的最新趋势和发展,以制定适应国家和地区医保需求的政策,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政策解释和指导。

2. 医保基金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他们需要确保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并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

他们还需要监督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3. 医保费用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制定医保费用管理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医疗机构和医保参保人员的费用报销。

他们需要审核和核实医疗机构提交的费用报销申请,确保费用合理合规,并及时支付医保费用。

4. 医保参保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参保管理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医保参保政策和标准,并审核和核实参保人员的资格和申请。

他们还需要向参保人员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解答他们的疑问,并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5. 医保数据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数据的管理和分析。

他们需要建立和维护医保数据系统,采集和整理医保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他们还需要定期向上级部门和机构报告医保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6. 医保监督与评估: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他们还需要开展医保政策的效果评估,为改进医保工作提供依据。

7. 医保宣传与教育: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宣传和教育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医保宣传计划和策略,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他们还需要向社会大众和医疗机构提供医保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医保意识和知识水平。

总结:医保办公室是医疗保险管理的核心部门,他们负责制定政策、管理基金、监督费用、管理参保、处理数据、监督评估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他们的职责是保障医保工作的顺利运行,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准则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准则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准则职责1. 监督和管理医保政策的执行:负责监督和管理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确保医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 信息收集和分析:收集和整理有关医疗保险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3. 管理医保基金: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4. 异议处理:处理医疗保险相关的异议和投诉,确保公平、公正地解决争议。

5. 宣传和教育:负责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制度,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6. 监督合作单位:对参与医疗保险工作的合作单位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7. 其他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作需要,执行其他相关职责。

准则1. 公正、公平:在执行医保工作时,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2. 法律遵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保政策,不违反法律规定。

3. 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的安全与隐私。

4. 服务导向:以参保人员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解决参保人员的问题和需求。

5. 诚信原则:与参保人员和合作单位保持诚信合作,不得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6. 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有关医保政策和执行情况的信息,接受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7.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医保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是医保办工作职责和准则的简要概述,我们将以以上准则为指导,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注:本文档中提到的法律法规仅为普通性的原则性内容,具体情况请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医保中心管理制度

医保中心管理制度

医保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为了保障医疗保险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我国设立了医保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为了规范医保中心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医保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部门机构、基层机构等。

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医保中心的决策和规划工作,由主任负责领导,设有副主任和办公室。

部门机构包括经办部门、统筹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基层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医保分中心或营业厅,负责具体的医疗保险业务。

三、职责分工1. 领导机构负责医保中心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医保工作持续发展。

2. 经办部门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报销等业务。

3. 统筹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统筹调配工作,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充分发挥效益。

4. 财务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5. 基层机构负责医保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的服务。

四、管理制度1. 合理规划。

医保中心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医疗保险规划,确保医疗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2. 严格管理。

医保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审查监督。

医保中心应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参保宣传。

医保中心应加强对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意识,推动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5. 客户服务。

医保中心应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解决他们在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增强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五、监督机制医保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部分,内部监督主要由医保中心自行进行,外部监督主要由政府和社会监督机构进行。

全国医保的划分与管理

全国医保的划分与管理

全国医保的划分与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全国医保的划分与管理是确保全国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医保划分、管理机构与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医保划分全国医保的划分是根据地域和参保人群的不同进行的。

按照地域划分,可以将医保分为全国统筹和地方统筹两个层级。

全国统筹是指由中央政府负责管理,针对全国范围内的医保制度。

地方统筹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管理,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管理。

按照参保人群划分,可以将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形式。

职工医保主要针对城镇职工,由其所在单位和个人缴纳,居民医保则主要针对城乡居民,由个人缴纳。

二、医保管理机构与措施1. 中央管理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是负责全国医保事务的中央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国医保政策、提供指导和协助地方医保机构的工作等。

国家医疗保障局还需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医保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2. 地方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医保局或类似机构,负责本地区医保制度的管理与实施。

地方医保机构应积极与中央医保机构配合,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政策的一致性,确保医保政策的正常运行和合理分配。

3. 医保措施:为保障全国医保的顺利实施和管理,需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参保人群及其医疗支出情况,便于统计和分析。

其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再次,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虚高和不合理浪费。

最后,推广和培训医保知识,提高参保人群的医保意识和管理能力。

总结全国医保的划分与管理是保障全国医疗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地域和参保人群的划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调整医保政策。

同时,中央和地方医保机构的协作、医保措施的实施等方面也都是保障医保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发展,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健康保障的福利。

医保中心岗位职责和分工多篇

医保中心岗位职责和分工多篇

医保中心岗位职责和分工多篇医保中心是一个协助医疗保险工作的机构,负责管理医保基金的收支、参保人员的信息管理以及医疗费用的结算等工作。

为了保证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医保中心设立了不同的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分工。

本文将对医保中心的岗位职责和分工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保中心的核心岗位是信息管理岗。

信息管理岗是负责医保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和核对的重要职位。

他们需要准确记录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参保情况、家庭成员信息等。

在参保人员需要就医时,信息管理岗还需要核对医保卡和就诊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操作。

其次,医保中心还设立了审核与核销岗。

该岗位的职责是审核和核销医保报销申请。

医保参保人员在就医后需要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审核与核销岗需要仔细核对就医费用的合理性,并确保其符合医保政策的规定。

同时,他们还需要核销医保卡的余额、服务限额等信息。

除了以上两个核心岗位,医保中心还设立了专门负责医疗费用结算的岗位。

这个岗位的职责是根据医保政策和医疗费用明细,对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医保中心需要确保参保人员的报销款项能够及时到账,并对参保人员进行费用结算的解释和指导。

此外,医保中心还设立了参保人员咨询岗位和投诉处理岗位。

参保人员咨询岗位需要解答参保人员的疑问、提供政策咨询,并解决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相关事务中遇到的问题。

投诉处理岗位则需要负责处理参保人员对医保中心工作的投诉,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医保中心还会设立其他一些辅助岗位,如财务管理岗、运营管理岗等,以保障医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保中心的各个岗位需要紧密协作,共同完成医保工作的各项任务。

在具体的分工上,医保中心可以根据岗位的需要设立轮班制度,确保全天候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同时,医保中心也需要不断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以保持岗位职责和分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总之,医保中心的岗位职责和分工是为了实现医保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

医保办公室职责

医保办公室职责

医保办公室职责一、职责概述医保办公室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医疗保险政策、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医疗保险机构运营、提供医保信息服务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保办公室的职责及其具体内容。

二、医疗保险政策制定1. 研究和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包括医保费率、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2. 调研医疗保险相关问题,包括国内外医保制度的发展趋势、政策变化等,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确保医疗保险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医疗保险基金管理1. 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2. 制定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和支出规则,包括参保人员缴费、政府补贴、医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等。

3. 监督和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确保基金的合理利用,防止滥用和浪费。

四、医疗保险机构监督1. 监督医疗保险机构的运营情况,包括参保人员的报销情况、医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2. 定期对医疗保险机构进行考核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处理医疗保险机构的违规行为,包括虚假报销、滥用医保资金等,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

五、医保信息服务1. 提供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2. 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3. 提供医保报销、参保资格查询等在线服务,方便参保人员的使用和查询。

六、数据分析和研究1. 采集和分析医疗保险相关数据,包括参保人员的用药情况、医疗费用的变化趋势等。

2. 进行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优化医保政策和服务。

3. 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开展医保相关的科学研究,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七、协调和沟通1. 协调医疗保险工作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包括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

2. 与医疗机构、药店等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医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

医院医保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医保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医保组织机构及职责首先,医保部门是医院内部负责医保工作的专门部门,主要负责医院的医保业务管理和组织实施。

医保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医保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组织医院内部医保业务的培训和宣传;监测医保业务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协调医院内部相关科室之间的合作,实现医保费用的控制和优化。

此外,医保部门还负责与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监督机构等外部机构的合作和协调,以保障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医疗保险委员会在医院内起到重要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医疗保险委员会一般由医院的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医院医疗保险政策的决策和制定,以及对医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医疗保险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医疗保险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医保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四,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报销工作。

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责包括:审核医院提交的医疗服务费用和医保报销申请,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结算医保费用,向医院支付医保报销款项;处理医保相关的异议申诉和纠纷;开展医保费用的监控和控制工作,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与医院及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信息的对接和业务的协助。

最后,医保监督机构是对医院医保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构。

医保监督机构的职责包括:监督医院的医保业务和费用,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对医院的医保政策和操作流程进行评估和审核;处理医保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协助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的核查和调查。

医保监督机构的目标是保障医保工作的规范、公正和透明,切实维护医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医院的医保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主要包括医保部门、医疗保险委员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监督机构等。

各个机构在医保工作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共同推动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便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规章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规章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规章
概述
医保办是指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医保办的工作职责和规章旨在确保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并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工作职责
1. 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政策,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执行;
2. 审核和管理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确保符合参保条件;
3. 管理医保基金的收支和结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4. 监督医疗机构,确保按照规定参保和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5. 处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6. 宣传和教育参保人员,提高医疗保险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7. 收集和分析医保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规章
1. 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涵盖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包括参保资格、医保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
2. 参保条件规定:明确参保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流程;
3. 报销规定:规定了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比例和规则,确保公平、合理;
4. 医疗服务规定:对医疗机构的资质要求、服务标准和医疗流程进行规定;
5. 惩罚规定:制定了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惩罚措施,维护医保制度的稳定和公正。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规章的落实,对于医疗保险体系的健康发展和参保人员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

医保办应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医疗保险的公正性、可持续性和效能性。

【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存问题分析

【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存问题分析

【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存问题分析摘要:我国当前已经是“全民医保”的格局,在这样的背景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该是一个积极的医疗服务购买者。

但当前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仍处于消极医疗费用支付者这样一个地位,与其期望定位相去甚远。

正由于这样的形势,医疗机构则可以毫无所惧地滥用本身的专业优势,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载的医疗社会化的目标则越发难以实现。

因此,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当前的职能、定位出现的问题入手,在我国国情基础之上,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定位和职能实现提出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职能;定位引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产生以来就在社会保险的运行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地位,理论界的讨论也多是集中在其经办机构的职能和能力方面,对其定位讨论较少。

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如果对其没有合理的定位,那么势必会影响其功能的发挥,用到经办机构上也是这样。

因此,只有对经办机构准确、合理的定位,才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而在这之前则必须要厘清我国当前在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职能、定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切当可行的建议,从而促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更好运作。

一、我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职能与定位的错位我国保险经办机构最早见于1993年国家体改委的《关于一九九三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这是初次提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概念,明确指出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重要构成部门。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1年发布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明确将经办机构界说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社会保险事物的工作机构。

2010年的《社会保险法》则进一步将经办机构界说为了为社会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我国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确定设立的,其改革重点就是要将政府机构政事分开,政府只是政治决定的提供者,而事业单位则是公共服务的具体执行者和承担者。

医保办岗位职责

医保办岗位职责

医保办岗位职责医保办是指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运营、管理和监督工作。

医保办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划。

医保办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规划,包括基本医保、商业医保、大病保险等方面,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

2. 组织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

医保办负责组织和管理医保基金的收支,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和可持续运行。

具体包括医保费的征缴、基金的投资运营、医保资金的支付等工作。

3. 监督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和费用控制。

医保办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行为,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费用的控制。

具体包括审核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申请、开展费用审核和核查工作等。

4. 开展医保信息管理和统计分析。

医保办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医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同时,医保办还需要开展医保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究,为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5. 维护医保参保人员权益。

医保办负责维护医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解答参保人员的咨询和投诉,处理医保纠纷和争议。

同时,医保办还需要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意识和知识。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医保办需要与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同时,医保办还需要与医疗机构、药店、保险公司等各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

7. 开展医保培训和宣传工作。

医保办负责开展医保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医保办还需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医疗保险的认知和理解。

8. 参与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医保办作为医疗保险的管理部门,需要参与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和医保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

医保办作为医疗保险的管理部门,在医保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医保办的岗位职责涵盖了医保政策制定、基金管理、费用控制、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协调合作、培训宣传等多个方面。

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国制定了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在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提出,并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下面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的核心是建立五级医疗保障体系。

这包括了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和国际级五个层级的医疗保障机构,每个层级都有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县级医疗保障机构主要负责基本医疗保障和基层医疗服务,市级医疗保障机构则承担起对县级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同时开展紧急救援和转诊服务。

省级医疗保障机构负责对市级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协调服务。

国家级医疗保障机构是全国医疗保障的总指挥部,负责统筹规划和资源配置。

国际级医疗保障机构则是对国际医疗合作和援助的承接和管理。

其次,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强调了医疗服务的整合和优化。

各级医疗保障机构之间要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互补互助。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此外,还要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

再次,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健全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制度。

要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多种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服务。

最后,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还强调了对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要加强对医疗人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要积极引进国际医疗人才,推动国际医疗合作和交流,提升我国医疗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医疗保障五级经办实施方案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促进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不断完善和优化医疗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医疗保障局三定方案

医疗保障局三定方案

医疗保障局三定方案近年来,医疗保障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确保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的同时,如何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医疗保障局制定了三定方案,旨在改善医疗保障系统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定职责第一个定职责是明确医疗保障局的职责和权责。

医疗保障局作为主管医疗保障的职能部门,应当负责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具体职责包括:1. 设定医疗保障政策的目标和方向:医疗保障局应当制定医疗保障政策的目标和方向,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监督医疗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医疗保障局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改进医疗保障服务:医疗保障局应当不断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

4.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局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二、定标准第二个定标准是明确医疗保障待遇的标准和范围。

医疗保障局应当根据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明确的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和范围。

具体标准包括:1. 医保支付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医保支付比例,确保人民在得到医疗保障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 药物和治疗项目的纳入范围:医疗保障局应当根据药物和治疗项目的实际需求,确定纳入医保范围的药物和治疗项目,确保人民能够得到必需的药物和治疗。

3. 报销和结算流程:医疗保障局应当制定简化和规范的报销和结算流程,提高报销和结算的效率和便利性。

4. 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医疗保障局应当制定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定监管第三个定监管是明确医疗保障局对医疗保障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监管职责。

医疗保障局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确保他们按照规定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具体监管职责包括:1. 监管医疗保障机构:医疗保障局应当对医疗保障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包括管理和评估,确保他们的运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医保办公室职责

医保办公室职责

医保办公室职责医保办公室是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重要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医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和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以下是医保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政策制定和解释:医保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他们需要对医保政策进行研究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解释和宣传。

2. 医保费用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他们需要制定费用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监督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和结算工作,防止费用的滥用和浪费。

3. 参保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参保管理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参保政策和标准,对参保人员进行审核和登记,并负责参保资格的认定和变更。

他们还需要与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4. 医保基金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

他们需要制定基金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防止基金的滥用和挪用。

5. 医保信息管理: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他们需要建立和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并负责医保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 医保服务监督:医保办公室负责监督医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需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参保人员的投诉和纠纷,并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7. 合作与协调:医保办公室需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与协调。

他们需要与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等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推进医保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总之,医保办公室是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职责涵盖了政策制定、费用管理、参保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管理、服务监督以及合作与协调等多个方面。

他们的工作旨在确保医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和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和保障。

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机构设置表述正确

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机构设置表述正确

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机构设置表述正确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推进医保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本文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机构设置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定义和作用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其主要作用是确保参保人员得到合理、高效的医疗服务,同时控制医疗费用,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医保工作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1.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功能和区域分布,合理设置医保工作机构,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间的协同和衔接。

2.专业性强、分工明确:医保工作机构应具备专业的医疗服务、费用审核和结算人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3.设备齐全、信息化程度高:医保工作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传输便捷,提高工作效率。

4.制度健全、监管严格: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的监管,防范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医保工作机构设置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业务需求,设立医保管理部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部门、费用审核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置。

2.完善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流程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医保政策、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4.落实内部监督与考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费用审核和结算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5.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医保工作机构设置的监督与评估1.政府部门监管: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医院医保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医保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医保组织机构及职责
首先,医保部门是指医保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保政策的制定、监督
和管理。

医保部门负责对医疗保险的实施进行策划、调研和评估,确保医
疗保险的运行效果和质量。

医保部门还负责与其他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联
络与合作,协调医疗保险相关事宜。

其次,医保中心是医疗保险的主要执行机构。

医保中心负责医疗保险
的收费、结算和理赔工作。

医保中心会根据医疗保险政策,确定医疗服务
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并将相关信息和费用报销给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

同时,医保中心也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和合规性。

医保科是医保管理的技术和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医疗保险收
费标准和报销政策,进行医疗费用的监测和控制,开展医保信息系统的建
设和管理。

医保科会利用医疗数据分析和统计手段,对医疗服务的质量、
费用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研究,为医保决策和调整提供依据。

此外,医保办公室主要负责医保事务的协调、沟通和管理工作。

医保
办公室负责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处理医保相关的申诉和问题,协助医保部门和医保中心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同时也负责医
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医保意识和知识。

总结起来,医院医保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医保部门、医保中心、医保科
和医保办公室等,并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医保部门负责医保政策的制定、监督和管理;医保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的执行和监督;医保科负责医保
政策的制定和技术支持;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概要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概要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摘要:在“全民医保”即将建成的格局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应成为积极而强势的医疗服务购买者。

但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仍旧是一个“消极的医疗费用支付者”,其具体职能离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服务购买者相去甚远。

这也导致其无法发挥抑制医疗机构滥用专业优势的功能,并削弱了其所承载的医疗社会化的目标。

因而有必要借鉴美国等医疗市场发达国家的“管理式医疗”经验,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位为医疗服务购买者,对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公益性改革,并实现其职能转型,使其成为一个选拔合格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行业标准化诊疗流程和病种制度建设、对患者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控制医疗费用上涨并监督医疗服务质量的职能部门。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付费者;医疗服务购买者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职能及产生的问题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一个以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模式为基础,以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的工作平台为依托,由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城乡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和工会经办机构共同组成的组织实体。

①这些机构分别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和工会。

尽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公共服务机构转型,但仍然秉承了原主管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特征,因而仍旧是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的基层行政主体的执行机构。

其普遍存在着经办人员不足、专业化能力不够、工作作风行政化以及信息技术等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在具体职能上,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74条以及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统一采集和收录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制作并发放医疗保险证卡、专用医疗手册等相关证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就医疗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结算办法、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还要根据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协议履行情况的评估;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负责与医疗机构和门诊以报销的方式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制度

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制度

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保经办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保经办机构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承担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定点机构管理、基金结算、信息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功能的机构。

第三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合规运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和失职渎职的员工进行惩处。

第六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团队协作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机构工作进行评估,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工作成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管理机构负责机构的整体规划和决策,设立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组织实施医保经办机构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运营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定点机构管理、基金结算、信息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十三条医保经办机构的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审核重要事务。

第十四条医保经办机构的运营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管理,包括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定点机构管理、基金结算、信息管理和服务保障等。

第十五条医保经办机构的各部门和岗位应当按照职责权限,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合理协作配合,共同完成机构的各项工作。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2.30•【文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胡静林2020年12月30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概要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概要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摘要:在“全民医保”即将建成的格局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应成为积极而强势的医疗服务购买者。

但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仍旧是一个“消极的医疗费用支付者”,其具体职能离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服务购买者相去甚远。

这也导致其无法发挥抑制医疗机构滥用专业优势的功能,并削弱了其所承载的医疗社会化的目标。

因而有必要借鉴美国等医疗市场发达国家的“管理式医疗”经验,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位为医疗服务购买者,对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公益性改革,并实现其职能转型,使其成为一个选拔合格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行业标准化诊疗流程和病种制度建设、对患者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控制医疗费用上涨并监督医疗服务质量的职能部门。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付费者;医疗服务购买者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职能及产生的问题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一个以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模式为基础,以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的工作平台为依托,由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城乡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和工会经办机构共同组成的组织实体。

①这些机构分别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和工会。

尽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公共服务机构转型,但仍然秉承了原主管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特征,因而仍旧是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的基层行政主体的执行机构。

其普遍存在着经办人员不足、专业化能力不够、工作作风行政化以及信息技术等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在具体职能上,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74条以及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统一采集和收录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制作并发放医疗保险证卡、专用医疗手册等相关证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就医疗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结算办法、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还要根据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协议履行情况的评估;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负责与医疗机构和门诊以报销的方式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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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位与职能
是该必需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单方决策者。经济学家认为这是市场失灵的表现。④这也被称为医疗需求缺乏价格弹性。⑤任何拥有单方优势的主体在弱约束的管制面前,都能够滥用其优势,对市场上的交易相对方进行欺诈和压迫。医疗市场也是如此。这表现为医疗机构可以随意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疗服务质量、限制患者转诊以及拒收医保患者等。而制约市场主体滥权行为的手段主要包括引入强势购买者或由监管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在强势购买者缺失的情况下,就只能依靠医疗监管部门的监管。然而医疗知识和信息在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布同样具有很强的不对称性,更何况我国的医疗监管部门更类似于医疗机构的“大管家”,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强势购买者”功能的缺失,使其无法有效制约医疗机构的滥权行为。在“全民医保”即将建成的大格局下,这也削弱了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承载的医疗社会化的目标。对此,我国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要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成为医疗服务的购买者,与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进行谈判、监控医疗服务的价格和质量并完善医疗费用支付制度。
具体而言,首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负责选拔和任命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供方,并与其就医疗服务的价格、范围和质量等签订医疗委托合同。这里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各类商业保险公司,保险受益人通常按照保险费率以及自己实际承受的医疗费用来决定选择哪家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的收益也与其向医疗机构支付的费用呈反相关关系,因此其通常会要求医疗机构给予价格折扣。由于医疗保险公司能够为医疗机构带来大量的固定消费者,因而医疗机构会给予其较大的价格优惠。这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介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发挥议价能力、降低医疗费用的首要原因。正如曾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任研究员并领导美国健康计划协会政策研究的玛莎·金(marsha r. gold)所说:“不论是公共医疗保险机构还是私人医疗保险机构,都发挥着强势的购买者职能,推进着管理式医疗的进程。”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选任的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专业性医疗机构,பைடு நூலகம்们可以向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除特殊诊疗(如器官移植)之外的所有医疗服务;另外一类是全科医生(general physicians, gp)。全科医生在欧洲有非常悠久的历史,根据1974年提出的通用定义,是指被正式授予医学学位,向个人、家庭和社团提供初级、持续及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医师。⑩其他定义也着眼于全科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全面性、社团性和社会性”。随着专科医疗费用的暴涨,20世纪80年代的医疗改革出于经济效率的考虑,将全科医生设置为专科医疗的“守门人(gatekeeper)”——患者必须首先到医疗保险公司指定的全科医生处进行初诊,由全科医生判断其是否需要到专业性医疗机构就诊,以此减少患者被动接受不必要的专科医疗服务的比例,降低医疗成本。有学者认为,这项最早可以追溯到1948年英国国民健康保险体系改革的制度,对美国管理式医疗改革的进程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其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通过不同的付费方式对医疗成本进行控制,通常包括按固定工资付费、按医疗项目付费以及按患者数量付费。按固定工资付费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固定周期向医生支付工资。这对医生而言最有保障,但是会降低医生提供医疗服务的积极性。按医疗项目付费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项目数量来付费。这在激励医疗机构提供更多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导致医疗机构不断推出更为复杂、繁琐的医疗项目,或者将原有的医疗项目细化,收取更多的医疗费用。按患者数量付费,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所服务的患者人数来付费。其特点是不论单个患者接受了多少项医疗服务,医疗费用都不会发生改变。由于这种付费方式成功地将医疗成本转嫁给了医疗机构,因而也被称为“供方分担机制”。它能够激励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简化医疗程序,以达到为更多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通常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全科医生就采用此种付费方式。这有助于激励全科医生尽快治愈患者,从而降低自己需承担的医疗成本。但是这种付费方式也存在着非常大的风险,不论是专科医院还是全科医生都有可能出于节约医疗成本的考虑而拒绝重症患者就医。因而按患者人数付费能够顺利实施,也与美国医疗实务界执行严格的“标准化诊疗程序”直接相关。这三种付费方式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设立医疗组织时,通常会按固定工资付费;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外部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时,就会采用另外两种付费方式。按医疗服务项目付费常常与按患者人数付费结合使用,即事先确定每个病种的人均医疗费用总额,在该限度内,以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付费,而对超过项目总额的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付或少付。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导的管理式医疗在降低医疗费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一些常见病的手术为例,能够将医疗费用降低到医院惯常收费的30%~35%,为患者节省近2/3的医疗费用。
二、域外借鉴:美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改革
美国1960年代医疗费用的急速增长,导致一度遭到强烈反对的医疗预付费制度在1970年代重被提及,并在1973年尼克松政府通过的《医疗保险组织法》中获得了正式的法律地位,从而拉开了“有管理的市场化医疗”改革的序幕。⑥它也被称为“管理式医疗”。⑦管理式医疗的宽泛含义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完整的合同系列,包括医疗保险合同、医疗委托合同以及医疗消费合同。在这个合同系列中,出现了三方主体,分别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它既是医疗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也是医疗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医疗机构,它既是医疗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也是医疗消费合同中医疗服务的供方;患者,它既是医疗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也是医疗消费合同中的需方。⑧在管理式医疗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它成为传统医疗消费关系中的患者代理人,直接与医疗机构就医疗服务的价格和付费方式进行协商,并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这也成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核心职能。
那么,究竟如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消极付费者向积极而强势的医疗服务购买者转型,就涉及到对现有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重新定位以及组织结构和具体职能的改革。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就已经展开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医疗服务购买者的改革实践,指导该实践的“有管理的市场化医疗”(也称为“管理式医疗”)的理论则更早出现,并且对德国、英国和许多东南亚国家的医疗改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而,我们有必要对美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改革进行考察并予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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