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1版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讲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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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1版小学数学课程标准》
2011年12月28日,国家教育部在总结数年来全国课改实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发了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并将于2012年秋季开始实施。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各个学科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蓝本。
最大的改变:
“双基”→“四基”四基:
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六个核心词”→“十个核心词”十个核心词:
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创新意识
从更多方位拓展了数学基础教育的内涵,在更高层面增益了数学课程教学的价值,让课程标准的内容、精神和理念都更好地反映了数学教育教学的本质。
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修订的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2011版)》从体例结构、文本表述、具体内容和实施建议等方面都做了修改。主要修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体例与结构的调整。
在保持《课程标准(实验稿)》基本体验不变的前提下,在结构上做了以下调整。
(1)重新撰写“前言”
在“前言”部分除了修改了对数学的意义与价值、数学教育功能、课程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的表述外,增加了“课程性质”。强调了“数学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整合三个学段的“实施建议”
为了避免行文的重复、进一步突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育的完整性,《课程标准(2011版)》将原来分三个学段撰写的实施建议进行了整合,统一撰写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和教材编写建议,并增加了“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3)将“行为动词”和“案例”等统一放入附录
增加了课程目标中的有关“行为动词”的解释,这些行为动词分为两类,一类是描述结果目标的行为动词,包括“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术语;一类是描述过程目标的行为
动词,包括“经历、体验、探索”等术语。
2、关于数学教育基本理念与目标的修改
在原则框架的基础上,《课程标准(2011版)》修改了数学的意义、数学教育的作用以及数学课程基本理念的表述,使其更加合理清晰。提出10个核心概念,完善了课程目标。
(1)关于数学的意义和数学教育的作用
修订后的数学课标重新阐述了数学的意义与性质,进一步明确了数学教育的作用和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特征。
数学的意义表述为:“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数学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息息相关,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学更加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数学作为对于客观现象抽象概括而逐渐形成的科学语言与工具,不仅是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基础,而且在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数学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在许多方面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表述阐述了对数学科学的理解、数学的基本特征,以及数学在促进科学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数学教育的作用表述为:“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素养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教育既要使学生掌握现代生活和学习中所需要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更要发挥数学在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数学教育提高公民的数学素养,使学生理解和运用数学知识技能解决问题,同时,更应该发挥数学在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数学最为一门具有抽象性、严谨性和广泛应用性的学科,在这些方面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2)关于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
《课程标准(2011版)》将原来“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样,就把单纯对于数学教学内容取舍上升到数学教育理念的改变,这也是“育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
《课程标准(2011版)》将原来的“数学学习”和“教学教学”两条合并成一条“教学活动”。这个合并是为了整体上阐述数学教学活动的特征,并就数学教学、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做了进一步阐述:“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都应当遵从“启发式”的教学原则,都应当引发学生的思考。
(3)关于数学课程的若干核心概念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课程设计中提出的6个核心概念“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应用意识和推理能力”做了调整,共提出10个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与教学中应当注重发展的核心概念,包括: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4)关于数学课程目标
在几年实践的基础上,《课程标准(2011版)》对课程目标进行了完善,突显了以下特点。
保持总体目标和学段目标的结构
目标的设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数学素养的提高为宗旨,注重过程性目标和结果性目标相结合。具体分为: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并强调“总目标的这四个方面,不是相互独立和割裂的,而是一个密切联系、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整体实现,是学生受到良好数学教育的标志,它对学生的全面、持续、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强调,课程内容的选拔择,教学方法的设计,教学评价的组织,都应遵循课程的总体目标,并且明确指出“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技能的学习,知识技能的学习必须有利于其他三个目标的实现。”
明确提出“四基”
《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提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被称为“双基”,是我国数学教育中历来重视的传统和优势,在数学课程改革中应当保持并赋予新意。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是数学课程教学中应当特别重视的,是数学素养的重要标志,不仅是学生当前学习的需要,更是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可以把“四基”看作学生获得良好数学教育的集中表现。
明确提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能力的培养
解决问题是当代数学教育的重要形式。《课程标准(2011版)》将原来总目标中的“解决问题”改为“问题解决”,是为了更加重视学生问题意识培养,以及解决问题综合能力的培养,强调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体内容的的调整
对《课程标准(实验稿)》安排的四个学习领域“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进行了调整,修订为四个课程内容,包括“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