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doc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序号检查内容一基础条件发展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1环境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10)措施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专科2规模床位数△(3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方标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1005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执材料行效果好得 1 分。
5 查有关资料政策、措施齐全,得 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3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得 6 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10指示、科室标识 4 分。
至少有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 张,得 6 分;每增加10 听取汇报,现场检查20 张床加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临床护理评分标准(试行)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临床护理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医院护理管理”占160分,“护士队伍状况及建设”占270分,“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及水平”占260分,“临床护理质量控制与评价”占200分,“护理专项活动”占50分,“区域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占60分。
二、申报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能够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 近五年,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护理管理科学、创新,能够调动护士积极性;3.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量应当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80%以上;4. 医院护理整体水平高,在区域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5.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工作。
三、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医院骨科重点专科建设自查报告
医院骨科重点专科建设自查报告我县人民医院骨科由第一骨科医院于2021年10月成立。
2021年报考县级重点专业建设系。
项目实施以来, 我县加强了骨科人才培养、硬件投入和科研教学管理, 全面提高了科室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两个效益。
按照《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标准》的要求, 对我县重点专业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得分937分。
一、基本条件(a)发展环境。
1.在主任和院长的领导下, 医务科为专科建设办公室, 其他科室协助和指导骨科专科建设工作。
2.专项建设资金单独使用, 专款专用。
3、逐步增加医疗设备, 满足专业技术项目的需要。
(二)学院规模。
1.骨科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 骨科门诊致力于颈腰椎疾病、膝骨关节炎的治疗, 以及常见骨折的复位。
2.骨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30张, 营业用房35平方米, 扣2分。
3.目前, 传统的治疗方法有四肢骨折手术、膝关节镜检查、胸腰椎骨折和颈腰椎疾病等已开展。
(3)部门管理。
1.制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2.病房内有两个专业治疗组: 骨科治疗组和康复治疗组;明确工作职责, 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 技术团队1.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胡斌, 副主任医师。
无科研项目扣10分, 发表论文3篇扣2分。
2.专家结构全科有医生8名, 护士13名。
博士职称与副高: 中: 初级=1:2:7的比例会扣6分。
研究生以上学历1人, 本科学历18人, 大专学历1人, 中专学历1人。
大专骨干参加2次以上职称, 扣2分。
3.专业人员的培训该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一项专门人才培训计划。
2021年外出进修培训4次, 2021年外出进修培训5次;2021年外出进修培训6次。
第三, 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a)学院的工作量。
1.2021年床位利用率90.5%, 科室床位周转次数每年9.3次;2021年, 年床位利用率91.5%, 科室床位周转数8.6张/年;2021年年床位利用率92.5%, 科室床位周转次数8.5次/年;床位周转率低于省级的扣6分。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评审标准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低于3个病种诊疗方案,每少一个病种,扣2分;中医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1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中医药综合治疗方法、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手术科室,未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每个方案扣1分。
现场考查3名门诊医师诊治至少5名以上患者的过程。
专科当日门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少于3人,每少1人,扣2分;每少1位患者,扣1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未采用中医四诊,每个病人扣1分;未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酌情扣分(每个病人最多扣1分);四诊资料收集不完整,不足以支撑辨证分型,酌情扣分;辨证分析不正确,酌情扣分(每个病人最多扣1分);主病或主症未采用中医治疗方法,每个病人扣1分;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个病人扣1分;使用中成药不辨证,每个病人扣0.5分;辨证不正确或使用不合理,酌情扣分;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不合理,酌情扣分(每个病人最多扣0.5分)。
未应用,不得分;未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平均水平,扣1分;未与中医药治疗结合,每份病历扣1分;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扣1分。
2
4.8有重点专科研究室,开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专科研究工作,并能将成果转化应用于临床。(5分)
4.8.1建立重点专科研究室,并有负责人与相应专兼职研究队伍。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查。
5
4.3.2医师诊疗行为得到患者认可。
现场访谈患者5人(患者至少在该院就诊3次以上)。
医师诊疗行为未得到患者的认可,每人扣1分。
2
4.3.3专科门诊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专科提供优势病种门诊(专病门诊)服务,门诊诊疗病种前3位至少包括1个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表
附件2: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总计1000 分。
评估达到80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可提出市级重点专科申报。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或中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
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评分表
2。
妇科-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妇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申报书(试行)
编号:□□□□□□□□□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申报书(试行)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专科名称: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山东省卫生厅填写说明一、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易辨,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不得填报虚假信息。
二、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填写医院相关情况。
“医院名称”应填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一名称全称。
三、“医院类别”填写“综合”或“专科”,“医院等次”应填写“甲等”或“乙等”。
四、“联系电话”应填写医院院办公室电话或负责重点专科事宜的科室电话。
五、“实际开放床位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六、“医院在编人数”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七、“申报专科负责人”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八、“技术队伍情况”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在科室工作人员的情况。
九、“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指在全省、全市本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职,或在相关专业杂志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等职的情况。
其中 1 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填最高级别职务。
十、“医疗工作情况”指学科带头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并简要介绍学科带头人的医疗水平及技术特长。
十一、“近五年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情况”,指学科带头人在评估周期内,所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和发表论文、著作等情况。
十二、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十三、“诊疗技术”列出开展主要技术项目名称以及近五年开展的总例数。
十四、“特色技术及其先进性说明”列举能够独立开展的3-5 项特色技术,说明其临床效果以及在省内外所处的地位。
十五、“住院病种”指根据《国内疾病分类》(ICD-10)中的病名确定,按照出院第一诊断进行统计,本专业住院患者排位在前 5 位的病种。
10.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8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5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民营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申报医院为三级医院;2.申报医院依法执业,诚信经营,热心公益,积极认真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3.申报医院医疗技术精湛,梯队建设完整,所报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任务书创伤骨科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特别是在创伤骨科领域,随着交通事故、工伤以及老年人骨折等情况的增多,对创伤骨科临床重点专科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我院决定进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重点发展创伤骨科服务。
二、建设目标本次创伤骨科建设项目的目标是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医疗团队,提高创伤骨科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具体目标包括:1. 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创伤骨科诊疗水平。
2. 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创伤骨科服务体系,包括急救、术前术后护理、康复等环节,全方位满足患者需求。
3. 深化学术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领域医疗机构的学术交流合作,吸取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创伤骨科医疗水平。
三、建设内容为了达成上述建设目标,本次创伤骨科建设项目涵盖以下内容:1. 引进先进设备:购置先进的影像设备、手术器械以及康复设备,提高医疗诊疗水平。
2. 人才培养:招聘国内外知名创伤骨科专家,组建高水平的医疗团队,同时对院内医护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
3. 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创伤骨科诊疗流程,加强急救、手术和康复等环节的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患者满意度。
4. 学术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创伤骨科专家来院交流授课,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
四、建设保障为确保创伤骨科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拨定专项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和培训经费充足。
2. 领导支持:得到医院领导的全力支持,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合作,推动项目进展。
3. 专业团队:组建由医疗、管理、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 绩效考核:建立创伤骨科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医疗团队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医护人员积极投身项目建设。
五、项目效益创伤骨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带来以下效益:1. 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医疗诊疗水平,提升患者治疗效果。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申报书(试行)
编号:□□□□□□□□□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申报书(试行)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专科名称: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山东省卫生厅填写说明一、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易辨,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不得填报虚假信息。
二、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填写医院相关情况。
“医院名称”应填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一名称全称。
三、“医院类别”填写“综合”或“专科”,“医院等次”应填写“甲等”或“乙等”。
四、“联系电话”应填写医院院办公室电话或负责重点专科事宜的科室电话。
五、“实际开放床位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六、“医院在编人数”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七、“申报专科负责人”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八、“技术队伍情况”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在科室工作人员的情况。
九、“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指在全省、全市本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职,或在相关专业杂志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等职的情况。
其中1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填最高级别职务。
十、“医疗工作情况”指学科带头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并简要介绍学科带头人的医疗水平及技术特长。
十一、“近五年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情况”,指学科带头人在评估周期内,所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和发表论文、著作等情况。
十二、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十三、“诊疗技术”列出开展主要技术项目名称以及近五年开展的总例数。
十四、“特色技术及其先进性说明”列举能够独立开展的3-5项特色技术,说明其临床效果以及在省内外所处的地位。
十五、“住院病种”指根据《国内疾病分类》(ICD-10)中的病名确定,按照出院第一诊断进行统计,本专业住院患者排位在前5位的病种。
患者总例数、急危重症比例、疑难症比例、治愈率、平均住院日、人均费用是指针对所填写的某一病种的相应指标。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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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专科能力评价体系
专科评价基础指标
技术指标
诊疗设备
指标
科室年住院量
开放病床数
住院患者抢救例数
院内感染率
并发症发生率
经鉴定医疗事故发生率
住院术后非预期再手术率
住院重点疾病*例数/年住院人次
住院重点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
三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四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住院重点疾病*死亡率
住院患者死亡率
住院术后患者死亡率
医院共用设备/仪器
本专科最先进的设备名称及数量
本专科最昂贵的设备名称及价值
本专科最先进的内镜/微创设备名称及
发表SCI文章数
发表ISSN文章数
省级科研奖数量。
骨科专业质量控制标准(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考评标准、 项目
考评方法
【 Ⅰ级指标】
(1) 按医嘱及时监测血压ꎬ 血压升高患者积极干预生活方式ꎮ
(2) 高血压患者通过使用降压药物ꎬ 使血压达标ꎮ
2 7
【 Ⅱ级指标】 符合 “ Ⅰ” ꎬ 并
可提供动态血压监测ꎬ 高血压患者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及并存临床疾病选择合理的降压治疗方案ꎮ
血压控制ꎮ
查阅相关资料
【 Ⅲ级指标】 符合 “ Ⅱ” ꎬ 并
(1)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12 天ꎮ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8 天ꎮ
(2) 控制平均住院日有追踪与成效评价ꎬ 持续改进有成效ꎮ
— 49 —
查阅资料ꎬ 现
场核实ꎮ
指 标 要 点
考评标准、 项目
考评方法
【 Ⅰ级指标】
(1) 血常规、 血生化、 凝血功能检查入院 24 小时内完成 ( 急诊除外) ꎮ
(4)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12 天ꎮ 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8 天ꎮ
【 Ⅱ级指标】 符合 “ Ⅰ” ꎬ 并
(1) 科室相关管理人员与医师知晓缩短平均住院日的要求ꎬ 并落实各项措施ꎮ
(2) 应用 “ 临床路径” 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ꎮ
(3) 将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患者作大查房重点ꎬ 有评价分析记录ꎮ
【 Ⅲ级指标】 符合 “ Ⅱ” ꎬ 并
特殊手术根据不同类型分别严格执行科主任、 医教处、 院长三级评审制度ꎮ
【 Ⅰ级指标】
(1) 有科室质量考核标准或细则ꎬ 与医院质量监管职能部门要求相一致ꎮ
(2) 科室有门诊年度医疗质量工作计划ꎮ
1 3
【 Ⅱ级指标】 符合 “ Ⅰ” ꎬ 并
(1) 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ꎬ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ꎮ
1 2
(2) 诊疗小组其他成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医院可为专科) ꎮ
6.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所在医院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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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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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212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