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标定字[2005]15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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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建发[2009]25号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09]2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27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08]26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23号关于调整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12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建标字[2008]4号关于妥善处理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的通知济建标字[2008]1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济建发〔2007〕35号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鲁建标字[2007]13号关于做好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工作的通知济建拆字〔2007〕11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管理费收取问题的通知鲁标定字[2007]4号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济建标字[2007]6号关于竹(胶)板模板制作的结算办法鲁建标字[2006]19号关于公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建标字[2006]4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等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济建安字[2005]24号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鲁标定字[2005]15号关于颁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14号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税金计算办法的通知济建标字[2005]2号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济建发[2005]1号济南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 设置管理的通知鲁标定字[2004]20号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济建发[2009]25号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费详细分解

安全文明施工费详细分解

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要的费用.建筑工程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所用特殊安全防护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其实际支出费用超出本规定的安全防护费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列出施工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核实后,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它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安全施工费;(二)环境保护费;(三)文明施工费;(四)临时设施费.具体费用项目组成,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鲁标定字〔2005〕15号)的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济建标字〔2005〕2号文)的规定计取。

第七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鲁建发[2005]29号_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鲁建发[2005]29号_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鲁建发〔2005〕29号2005年11月21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七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定和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定和项目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发〔2005〕29 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9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9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理解

安全、文明施工费理解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鲁标定字【2005】15号关于颁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指出:接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这三项内容均为安全施工费组成部分。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济建标字[2005]2号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指出:接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已包括在安全施工费用中,不再单独计算。

二OO五年十一月八日——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安全施工费;(二)环境保护费;(三)文明施工费;(四)临时设施费。

具体费用项目组成,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鲁标定字〔2005〕15号)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济建标字〔2005〕2号文)的规定计取。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鲁标定字[2007]4号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一、安全施工费按不同专业工程分别计取,全省统一标准如下: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为2.0%;其他工程为1.0%。

其计算基础按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再自行测算发布安全施工费费率,但要加强对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

以上四个文件皆表明:接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这三项费用已包含在了现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中,不得再行重复单独计算。

只是费率在随着时间变化。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中指出:1、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鲁建发[2005]29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由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文件附列了与该措施费用对应的措施项目清单,以及对每一个措施项目的具体要求。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东建发〔2006〕39号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1 工程排污费 0.26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3 社会保障费 2.604 住房公积金 0.2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6 安全施工费 1.50二、有关事项: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附件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一项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组成,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

二、在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必须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拦标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90%。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表备注: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2。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四、原《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的项目不在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五、不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的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仍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执行,计算相应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文明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生产,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及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和外来单位。

第三条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为了支持企业安全文明工作开支而设立的专项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文明工作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用途合理、监督有力、倡导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收费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收费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等方面。

第六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收费标准由企业依照国家的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应当经过合理规划和科学配置,确保资金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文明工作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办法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程序,做到责任到人。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五章奖惩机制第十四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重要成绩、提出重要意见、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不整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8、《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方案

8、《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方案

8、《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一、背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必要的。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费用,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费用管理目标1.合理规划和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确保费用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提高施工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水平。

三、费用管理原则1.统一管理,集中使用: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将其集中使用,确保费用的效能和统一管理。

2.费用预算,科学合理: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预先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算,确保费用的科学合理性。

3.费用监控,防止浪费:建立费用监控机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现象。

4.审计评估,提高效益: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定期审计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费用使用效益。

四、费用管理流程1.费用预算–项目经理负责根据施工项目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算。

–预算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方面的开支,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定期对预算进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费用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编制费用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括费用用途、金额、使用期限等信息,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3.费用审批–相关部门对费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审批过程应及时、公正,并有相应的审批记录和审批意见。

4.费用使用–获得费用使用批准的部门按照批准的费用用途和金额进行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费用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

5.费用监控–设立费用监控机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及时发现并纠正费用浪费现象,确保费用的效益和合理使用。

6.费用核销–费用使用结束后,经过验证和审批,由相关部门进行费用核销。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定和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定和项目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发〔2005〕29 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 / 9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2 / 9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要的费用。

建筑工程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所用特殊安全防护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其实际支出费用超出本规定的安全防护费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列出施工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核实后,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它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安全施工费;(二)环境保护费;(三)文明施工费;(四)临时设施费。

具体费用项目组成,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鲁标定字〔2005〕15号)的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济建标字〔2005〕2号文)的规定计取。

第七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是指在各类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采取的费用投入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一、费用投入1.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确定: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风险等级,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投入标准。

普通来说,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费用。

1.2 费用预算和核定:在项目立项阶段,制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预算,并经过相关部门核定。

预算应包括各项具体费用,如安全设备购置费、安全培训费等。

1.3 费用管理和监督: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费用管理机构或者岗位,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

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二、安全设备购置2.1 安全设备需求评估: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安全设备的需求评估,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浮现的安全风险,确定需要购置的安全设备种类和数量。

2.2 设备购置标准和采购渠道:制定安全设备的购置标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的采购渠道,确保设备的供应稳定。

2.3 设备使用和维护:购置的安全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损坏或者失效的设备,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3.1 培训需求评估: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评估安全培训的需求。

确定需要进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

3.2 培训计划和实施:制定安全培训的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通过培训课程、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文明施工管理4.1 文明施工规范制定: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和标准,明确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卫生、秩序、噪音、粉尘等方面的管理。

4.2 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鲁建发2005-29号文

鲁建发2005-29号文

鲁建发[2005]29号文鲁建发【2005】2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05〕29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 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鲁建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精修订

鲁建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精修订

鲁建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发〔2005〕29 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鲁建发[2005]29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鲁建发[2005]29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鲁建发〔2005〕29号2005年11月21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七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附件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一项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组成,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

二、在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必须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拦标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90%。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表备注: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四、原《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的项目不在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五、不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的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仍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执行,计算相应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

使用规定: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使用规定: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使用规定: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 背景为了促进安全和文明施工,建设部制定了一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该规定旨在确保工地的施工过程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并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

2. 目标使用规定的目标是确保施工单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以保障工地的安全和环境质量。

3. 规定内容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3.1 用途范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安全设施的购置和维护- 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运行- 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 安全检查和监测费用- 其他与安全和文明施工相关的费用3.2 使用原则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遵守以下原则:- 合理使用,确保经费的有效利用- 优先保障工地的安全和环境质量- 严禁挪用、私分或滥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3 监督与检查建设部将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依法使用经费,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

4.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的行为,建设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警告通报- 暂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发放- 撤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资格- 取消相关项目的工程资质5. 责任与义务施工单位有责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部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6. 结论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旨在推动施工行业的安全和文明发展。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规定,正确使用经费,确保工地的安全和环境质量,以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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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标定字[2005] 15号
关于颁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

各市定额站(造价处):
为统一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内容,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发给你们,望各市遵照执行。

一、安全施工费项目组成
1、接料平台:指承接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塔机向建筑物内输送材料的平台。

其搭设方式有两种:(1)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

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架、拉结短管、基顾垫板和钢底座。

(2)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

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和紧固件、斜拉钢丝绳和紧固件、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

2、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呈“之”字形。

3、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

4、通道棚: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

5、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内容: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预留洞口(包括洞口覆盖)、电梯井口(包
括井内层间防坠层)、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

6、防护围栏、防护棚。

内容: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

7、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装置,架空或埋地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线路防护架。

8、消防安全设施。

内容:灭火器、沙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

9、安全警示标示牌。

内容: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

10、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

11、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上述第1~3条的费用项目,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子项。

二、文明施工费项目组成
1、施工现场围档。

2、五板一图。

3、企业标志。

4、施工场地地面硬化。

5、施工现场绿化。

6、宣传栏等。

7、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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