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标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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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建发[2007]61号

莱建发[2007]61号

莱建发〔2007〕61号
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饰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
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中介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近年来整个社会人工工资普遍上涨,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上涨幅度较大,为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设主体各方的合法利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省定额站《关于调整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鲁标字[2004]20号)及《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标字[2006]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调整我市建筑、安装等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望认真执行。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表
二、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表
三、工程类别确定按鲁标定字[2006]2号、[2006]5号文确定。

四、该单价作为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依据,为保障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企业投标报价不应低于该单价的90%。

五、人工工日单价调整=(价目表确定的人工工日单价-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表价格)×工程预(结)算用工程量。

六、人工工日调增(减)部分计入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一)直接费内。

七、人工工日调整单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该文印发前已签定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饰工程不再调整(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调整由莱芜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管理和解释。

九、此标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不定期发布。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鲁标定字[2004]25号 关于对菏泽市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有关费用计算基础的请示的答复

鲁标定字[2004]25号  关于对菏泽市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有关费用计算基础的请示的答复

山东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鲁标定字[2004]25号关于对菏泽市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有关费用计算基础的请示"的答复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你站《关于建设工程有关费用计算基础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就2004年省建设厅颁发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及2004年省站发布的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等文件,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全省一并执行。

一、自2004年4月1日起,建筑工程执行新的《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4]15号文)后,"计费价格"不再作为计取有关费用的基础。

2003年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中的"计费价格"相应取消。

二、关于2003年省定额站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中的"计费价格",由于目前尚未制定新的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仍作为计取有关费用的基础。

三、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计取有关费用的基础。

四、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基础,按鲁建标字[2004]15号文《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中相应的计算程序计取;市政工程费用中的"间接费"和"利润"的计取基础,仍按鲁标定字[2002]11号文《关于颁发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的规定计算程序计取。

五、关于人、材、机差价的处理1.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按规定的现行计价程序进行计价,不再找补差价。

各种费用参照《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等发布的费率计取。

2.以现行的价目表和费用费率进行计价,其差价(基期价与其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价格之间的差价)作如下处理:(1)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的差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鲁标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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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标定字[2005]15号关于颁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各市定额站(造价处):为统一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内容,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发给你们,望各市遵照执行。

一、安全施工费项目组成1、接料平台:指承接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塔机向建筑物内输送材料的平台。

其搭设方式有两种:(1)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

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架、拉结短管、基顾垫板和钢底座。

(2)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

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和紧固件、斜拉钢丝绳和紧固件、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

2、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呈"之"字形。

3、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

4、通道棚: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

5、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内容: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预留洞口(包括洞口覆盖)、电梯井口(包括井内层间防坠层)、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

6、防护围栏、防护棚。

内容: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

7、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装置,架空或埋地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线路防护架。

8、消防安全设施内容:灭火器、沙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

9、安全警示标志牌内容: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

10、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

11、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及计算规则(2006年2月)-secret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及计算规则(2006年2月)-secret

《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2月(含2006年10月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相关内容)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目录一、总说明----------------------------------------------4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5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5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9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21六、工程类别划分----------------------------------------23附件:1、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82、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2007]4号)---------------------------------343、《莱芜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35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2004]3号)》,为同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山东省及济南市政策性文件资料汇总

山东省及济南市政策性文件资料汇总

目录1、济标定字[2004]1号转发•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通知‣的通知附:鲁标定字[2004]20号 (4)2、济建标字[2005]2号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附:鲁建标字[2004]15号 (5)3、济建标字[2005]3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税金计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附:鲁建标字[2005]14号 (7)4、济建标字[2006]1号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算规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的通知附:鲁建标字[2006]2号和鲁建标字[2006]5号 (8)5、济标定字[2006]1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态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的通知附:鲁标定字[2006]3号和鲁标定字[2006]4号 (11)6、济建标字[2006]4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等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 (14)7、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 (15)8、济建标字[2007]6号关于竹(胶)板模板制作的结算办法 (16)9、济建发[2007]35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17)10、鲁标定字[2007]4号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21)11、济建标字[2008]1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附:鲁建标字[2006]19号文件 (22)12、济建标字[2008]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费支付管理的通知 (24)13、济建标字[2008]4号关于妥善处理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的通知 (26)14、济建标字[2008]6号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的通知附:鲁建标字[2008]27号 (28)15、鲁标定字[2008]13号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 (33)16、鲁建标字[2008]6号关于发布•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35)17、鲁建标字[2008]23号关于调整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 (36)18、济标定字[2009]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37)19、济建发[2009]2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42)20、济建发[2009]25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46)21、济建渣整发[2009]3号关于建筑渣土处置费最低限价的通知 (50)22、济建渣整发[2009]4号关于建设工地必须安装渣土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 (51)2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抛丸除锈 (53)2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喷射除锈 (54)25、•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55)26、济价格字[2005]94号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 (67)备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济南工程造价信息网: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2004-8-26 11:28:00 -鲁标定字[2004]20号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各市标准定额(造价)站(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和《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中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由22元调为28元。

鲁标定字[2006]1号、 3号、4号文件

鲁标定字[2006]1号、 3号、4号文件

鲁标定字[2006]1号、2号、3号、4号文件2009年12月13日作者:王其光浏览:501 评论:0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济标定字〔2006〕1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定额站《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鲁标定字[2006]3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的通知》(鲁标定字[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报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鲁标定字〔2006〕3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为了满足各类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我站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单价表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3]10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一月六日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鲁标定字〔2006〕4号★关于印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的通知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我们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和《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本价目表”),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价目表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

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

鲁标定字 【 2016】 24 号文

鲁标定字 【 2016】  24   号文

鲁标定字〔2016〕24号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发布时间:2016-07-13 15:49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2016年4月2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鲁建办字〔2016〕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组成和工程计价的方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针对《实施意见》执行中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应部分市造价管理机构的请示,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一)采取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内容和计算程序,除税率外,与营改增之前的计价依据相同。

税前工程造价的各个构成要素均包含进项税额,应按照营改增之前的计价依据进行计算。

(二)采取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中,税金以及附加税按照本意见附件中的综合税率计算。

综合税率的内容包括增值税应纳税额(简易计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项目,甲供材料(设备)均不作为税金的计算基数。

三、2016年5月1日前已招标或签订合同,但开工日期在5月1日之后的建设工程,应按照《实施意见》及本意见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四、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农产品在计算进项税额时,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算;如取得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则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由招标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一种方式计算。

附件: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综合税率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2016年7月13日附件: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综合税率省标准定额站。

3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

3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
二、考核工作会议内容:
1、领导讲话;
2、业务讲座:工程造价管理现行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施工项目成本与造价管理;工程定额应用实例解析。以上内容均有知名专家及教授讲解;
3、考核发证。
三、组织安排:
此次全省工程造价高级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划片分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核的范围及要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凡在2003、2004年度参加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升级或换证考试合格和考核(50岁以上)换证, 取得《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高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属考核范围。
凡不报名参加省站统一组织对全省工程造价高级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工作考核合格的人员,将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被考核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到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名,领取并填写《全省高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2)。
3、考核会议报到时,被考核人员应填交《全省高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考核会议结束前,将由省标准定额站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回加盖 "2006年度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考核合格专用章"的业务水平等级证书。
四、报名及考核:
1、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及时通知被考核人员到本市指定地点报名,并登记填写《 全省高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考核报名一览表》(详见附件1),同时收缴被考核人员的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在考核会议前三天,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本市《全省高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考核报名一览表》及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一同报省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
鲁标定字[2006]35号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东建发〔2006〕39号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1 工程排污费 0.26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3 社会保障费 2.604 住房公积金 0.2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6 安全施工费 1.50二、有关事项: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

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

鲁标定字〔2016〕33号
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15:13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鲁政发〔2016〕1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的精神,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支出,减轻建筑企业用工缴费负担,经研究测算,决定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社会保障费的费率标准,现予以发布。

一、调整后的社会保障费的费率标准见附件。

二、2016年5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执行本费率标准。

附件:社会保障费费率调整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计税方法原费率调整后的费率
增值税一般计税法 3.09% 1.52%
增值税简易计税法 2.6% 1.3%
省标准定额站。

(完整word版)鲁建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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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字[2004]3号文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节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一)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一直接费(一)+(二)(一)直接工程费∑{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X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一)’省价直接工程费∑(工程量×省基价)(二)措施费l+2+3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一)’×相应费率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二)’其中省价措施费见说明一’市直接费市价目表中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二企业管理[(一)’+(二) ’]X管理费费率三利率[(~)’+(二)’]×利润率四有关费用调整见说明7五规费4+5+6+7+8+94、工程排污费(一+二十三+四)X 0.15%5、工程定额测定费(——+二+三+四)x 0.10%6、社会保障费(一+二+三+四)x 2.60%7、住房公积金按实际交纳金额计算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房屋建筑工程按1.2/m2;水塔、烟囱等构筑物按工程造价的2.5%o;9、安全施工费(—+二+三+四)×0.8%六税金(一’+二+三+四十五)×税率七建筑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十五一6+六(二)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一直接费(一)+(二)(一)直接工程费∑{工程量x∑[(定额工Et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x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其中:人工费R1 ∑(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省价人工单价)(二)措施费l+2+3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R1x相应费率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其中:人工费R2 ∑措施费中省价人工费一’市直接费市价目表中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二企业管理(R1+R2)×管理费费率三利率(R1+R2)×利润率四有关费用调整见说明7五规费4+5+6+7+8+94、工程排污费(一+二+三+四)×0.15%5、工程定额测定费(——+二+三十四)×0.10%6、社会保障费(一+二+三+四) ×2.60%7、住房公积金按实际交纳金额计算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装饰装修按工程造价的l.5‰;9、安全施工费(一十二+三+四)×0.8%六税金(一’+二+三+四+五)×税率七装饰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6+六注:l、措施费中省价人工费R2,是指按照省价目表中人工单价计算的人工费与按照省发布费率及规定计取的人工费之和。

鲁标定字〔2016〕33号

鲁标定字〔2016〕33号
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16-08-17
信息浏览次数:526
字号:[大中小]
鲁标定字〔2016〕33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鲁政发〔2016〕1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的精神,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支出,减轻建筑企业用工缴费负担,经研究测算,决定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社会保障费的费率标准,现予以发布。
一、调整后的社会保障费的费率标准见附件。
二、2016年5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执行本费率标准。
附件:社会保障费费率调整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社会保障费费率调整表
计பைடு நூலகம்方法
原费率
调整后的费率
增值税一般计税法
3.09%
1.52%
增值税简易计税法
2.6%
1.3%

2003消耗量定额计费相关说明-2007年12月版

2003消耗量定额计费相关说明-2007年12月版

有关问题说明: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以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2006版5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2006版12月发布,自2006年11 2、《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分册》、《山东省建筑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布,其中《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3、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4、关于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说明: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2006版12月发布)中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为36元,调整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0元/工日、26元/工日、23元/工日、21元/工日、19元/工日(张店区沂源县、高青县为23元),此工资单价作为企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

5、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国家编制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6、关于人、材、机差价的处理:⑴工程招标,企业自主报价,按规定的现行计价程序进行计价,不再找补差价。

各(有合同约定除外)。

⑵以现行的价目表和费用费率进行计价,其差价(基期价与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相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的差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采用找补差价的办法进7、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鲁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8、关于黄砂过筛用工及损耗:过筛用工每立方米为0.3工日,过筛损耗率为6%,过9、关于施工水电费:⑴临时水、电源,建设单位应供应至距单体(含小区中的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⑵施工企业生活用水、电,由施工企业负责。

⑶施工用水、电、消耗量定额子目内包括水、电费,若建设单位供水、电时,施⑷施工企业供水、电时,按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收费单价与定额水、电价格找补⑸施工用水定额是按自来水方式考虑的,施工企业若用其他方式供水时,施工现①一般建筑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0元计。

鲁标定字[2011]21号

鲁标定字[2011]21号

关于发布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1]2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省定额人工的各市市场指导单价(以下简称“市场指导单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取定的。

二、市场指导单价反映了现阶段各市建设市场定额人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格。

三、我们将关注建设市场的人工费变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的市场指导单价,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我厅定期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是当期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五、各市要加大对本地建设市场用工价格的调查、监测力度,加强对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以及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人工单价的指导和监管,使之贴合工程实际,反映建设市场现状,杜绝恶性竞争,依法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

六、该市场指导单价(见附件)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
单位:元/工日
省标准定额站。

鲁标定字(2006)30号

鲁标定字(2006)30号
一、本单价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之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6]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继续使用。
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省标准定额站
鲁标定字[2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6]30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各类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19号《关于公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我站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鲁标定字(2022)10号

鲁标定字(2022)10号

鲁标定字(2022)10号鲁建标字[2022]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07]258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劳社部发[2022]3号),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5元/工日、29元/工日、23元/工日(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地区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威海市所辖市(区)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烟台市: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潍坊市所辖县(市、区)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莱芜市所辖区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菏泽市所辖县(区)抄送: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省标准定额站号鲁建标字[2022]10号低工日单价、综的通知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258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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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后的社会保障费的费率标准见附件。 二、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执行本费率标准。
附件:社会保障费费率调整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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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费费率调整表
计税方法
原费率
增值税一般计税法
3.09%
增值税简易计税法
2.6%
调整后的费率 1.52% 1.3%
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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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标定字〔2016〕33 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
10 号)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鲁政发〔2016〕10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养 老保障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16〕21 号)文件的精神,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 支出,减轻建筑企业用工缴费负担,经研究测算,决定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 社会保障费的费率标准,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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