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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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学校领导班子,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名优教师流动,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三、范围对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10%,其中高、中级教师及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县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

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

校长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1-3年。

交流期满的校长教师原则上回原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城区学校或者优质学校的校长教师留在交流学校任职、任教,并在职务竞聘时优先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郸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师[2015]1号)及县教育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2015]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县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全县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全县每年义务教育队伍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5%,县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校长教师管理模式,引导县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7篇)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7篇)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7篇)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篇1】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

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三、工作内容(一)校长交流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

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精选(7篇)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精选(7篇)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精选(7篇)2023老师沟通轮岗方案【篇1】为进一步增加老师队伍建设,规范老师沟通治理,科学配置老师资源,推动全县教育优质平衡进展,依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老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观点》(太政(20__)67号)《__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老师沟通轮岗的实施观点》(X政秘(20__)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沟通原则(一)编制把握原则。

老师沟通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超编学校不得沟通进老师,学科老师多余的学校不得沟通进同学科老师超编学校老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

(二)推动平衡原则。

平衡在理配置老师资源,优化老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造和性不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动学校优质平衡进展。

(三)统筹聘用原则。

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沟通的老师,由乡镇学校沟通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老师沟通,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状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落岗聘用。

(四)以人为本原则。

关怀爱怀一线老师,优先解决优秀老师夫妻两地分居、照看家庭困难等情形。

(五)公正公开公正原则。

沟通步骤公开,沟通结果公示。

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加监督。

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沟通: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2.正在同意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4.在老师沟通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XXX明的;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沟通情形。

二、沟通治理(一)乡镇到城区学校沟通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

2.沟通预备今年拟沟通进城老师40人。

3.申请沟通老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与申请沟通的学段、学科相习惯的学历、老师资格;(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龙源期刊网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作者:
来源:《时代青年·视点》2015年第09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河南省近日下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组织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

《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者均应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20%。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资源配置是关键。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率先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经征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同意,现就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近年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但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师资水平总体上仍存在明显差距,已经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长教师补充配备,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充分认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对于教师每次参加交流轮岗的具体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_〕51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长教通〔20_〕121号),以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校长教师合理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措施(一)区管校聘工作1.试点学校望城区向阳中学望城区茶亭梅园中学2.聘用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公开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

3.聘用流程按需设岗→个人申请→审核聘用→公示结果→签订聘书(合同)4.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5.时间安排3月-5月前期调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体实施并完成。

(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1.交流轮岗方式(1)支教: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2)交流:城区与城区、农村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

(3)考选:区内农村教师通过考试方式交流到城区。

(4)走教:片区或集团学校内部因学科需要跨校兼课;市、区级卓越教师对口支援相对薄弱学校或薄弱学科。

城区学校是指街道区域内的学校,农村学校是指乡镇区域内的学校。

2.交流轮岗对象(1)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幼师)。

(2)公办学校校长(园长)、片区校成员。

3.交流轮岗原则(1)按个人申报、学校同意、双向选择、教育局审批的流程办理。

(2)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

(3)支教时间原则上1-3年,也可直接办理人事异动关系。

4.交流轮岗时间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审批表交区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关人事关系异动。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关键力量。

然而,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中,教师与校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却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提高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学校发展,我校决定在2024年实施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

二、目标确定1.促进教师与校长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2.提高教师和校长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3.推动学校的改革创新,增强学校的发展活力。

三、实施步骤1.制定轮岗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校长的意愿,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

计划应包括轮岗的时间、岗位分配、工作任务等内容,以确保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

2.组织培训交流在轮岗开始前,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以提升教师和校长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可以组织教师和校长之间的座谈会、研讨会等,以促进彼此之间的理念交流和经验分享。

3.安排具体岗位根据轮岗计划,安排教师和校长在不同的岗位上进行交流和实践。

教师可以担任校长助理、年级主任等岗位,与校长一起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校长则可以走进课堂,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与教师一起肩负起教育教学的责任。

4.建立评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估机制,对教师和校长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

评估结果既可以作为提供反馈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同时,还可以通过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互评,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

四、保障措施1.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教师和校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他们能够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

包括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支持教学和科研的条件等。

2.加强领导力培养针对校长,加强其领导力和管理能力的培养。

可以通过派遣校长参加相关的培训班、研修班等来提高其领导力和管理水平。

3.加强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设通过建设各类交流合作平台,如教研组、专题研究组等,为教师和校长提供一个共同学习、思考和合作的平台,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建成区域教育中心提供师资保障。

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以先进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优秀师资带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快速发展为核心,以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让更多学生享受更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统筹规划,创新交流轮岗方式,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持续缩小学校和区域内校际间差距。

2 .公开规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交流轮岗工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 .以人为本。

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有效推行。

4 .促进发展。

各地应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教师流动管理和服务平台,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交流轮岗范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

校长含学校正、副校长(含同职级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含骨干教师、普通教师,中层干部以市教育局备案为准。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旨在促进教育领域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与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校长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a.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培养校长的教育视野;b.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教师的职业发展;c.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共同发展;d.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培养人才。

2.原则:a.自愿原则: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应基于自愿,任何人不得强制参与;b.确定岗位原则:交流轮岗工作要考虑校长和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实际需要,为其确定适合的轮岗岗位;c.平等对待原则:交流轮岗工作中,所有参与者应受到平等对待,享有相同的权利和待遇;d.交流互助原则:校长和教师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应相互配合,互帮互助,共同成长;e.保障安全原则:在交流轮岗工作中,要确保校长和教师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与保密。

三、流程与安排1.确定参与者:a.可参与的人员:全校校长和教师,根据自愿原则选择;b.交流轮岗周期:校长每年轮岗一次,教师每两年轮岗一次。

2.岗位分配:a.参与者填写参与交流轮岗的申请表,并注明轮岗期望的岗位;b.学校根据申请表中的信息,结合参与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最终的轮岗岗位;c.轮岗岗位的选择原则:根据参与者的专业背景、教龄、责任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交流轮岗模式:a.校长交流:校长之间进行跨学校的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b.教师交流:教师之间在学校内部进行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为一个学年。

4.交流轮岗内容:a.校长交流:校长之间进行管理经验的交流,包括学校管理、领导力、教育政策等方面;b.教师交流:教师之间进行教学经验的交流,包括教学设计、教育技术应用、课堂管理等方面。

5.交流轮岗记录与总结:a.参与者在交流轮岗结束后,需填写交流轮岗心得体会和交流成果;b.学校组织交流轮岗总结会议,参与者分享心得体会和交流成果,并对交流轮岗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每个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是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本方案旨在通过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校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推进义务教育的质量提升和均衡发展。

二、实施内容1.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的建立(1)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明确交流轮岗的时间、方式和具体流程。

(2)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管理办法,包括岗位职责、交流要求、培训安排等内容。

(3)设立专门的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

(1)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计划,明确每个学校交流的时间和对象。

(2)组织开展交流轮岗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讲、交流岗位的背景介绍等。

(3)进行交流轮岗,确保教师和校长能够真正融入到新的环境中,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

(4)开展交流轮岗后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3.支持措施(1)加强交流轮岗中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享教育资源,提高学校人员和教育教学水平。

(2)对参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学校采取激励措施,如资金扶持、优先晋升等,以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

(3)加强交流轮岗期间的督导和指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1.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负责提供的基本教育,包括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

2.优质教育:指教育质量高、内容丰富、教学方法先进的教育。

3.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指学校教师和校长之间的工作岗位交换,以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和管理经验互补。

4.学校资源优化配置:指将学校的各项资源按合理的比例进行配置,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培养和能力提升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促进小学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互相理解、学习和交流,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我们决定实施2024年的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

二、总体目标通过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旨在打破传统的教学和管理模式,促进教师和校长之间的深入交流,提升教师的管理能力和校长的教学理念,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交流对象本轮岗计划主要针对小学教师和校长,包括小学任课教师、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务处主任等。

四、实施步骤1.确定轮岗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轮岗的具体时间,通常建议在每学年结束后的寒暑假进行。

2.选拔参与人员:根据教师和校长的个人意愿和教育背景,由学校领导团队和教育局组成的小组对参与交流轮岗计划的教师和校长进行选拔,确保人员的全面覆盖和专业均衡。

3.制定轮岗计划:根据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交流需求,制定具体的轮岗计划,包括交流的时间安排、交流的内容和目标等,确保交流的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组织培训和准备工作:在交流开始之前,通过组织相关培训和会议等,帮助教师和校长对交流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提供相关的教育资源和工具。

5.开展交流活动:根据轮岗计划,教师和校长进行交流学习活动,教师可以充当校长的助理,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校长可以到任课教师的课堂上进行授课观摩,并给予指导和反馈。

6.总结交流成果:交流结束后,组织教师和校长一起总结交流的成果和收获,收集交流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反馈和改进。

7.推广和复制经验:将交流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总结和整理,向其他学校进行推广和复制,促进全区小学教师和校长能力的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为了有效推进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的实施,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1.加强领导支持:教育局将给予学校的轮岗计划充分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关于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充分利用好教育资源,结合学校布局调整情况,有效对学校校长、教师科学进行交流轮岗,促进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充分发挥县域内优秀教师、校长的模范作用,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实现教育公平,革除择校弊端,到X年,逐步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学校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合理配置资源,力争利用3-5年时间实现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力争达到15%。

全面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总体提升。

四、工作原则(一)科学合理。

必须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

(二)公开规范。

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

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三)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四)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五、交流轮岗的对象范围(一)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的,应进行轮岗。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xx〕1号),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xx〕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xx﹞44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xx﹞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一)教师竞聘上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在我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农村教师已经在城区学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则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区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继续交流到城区工作的,不再享受农村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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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师〔2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教育局、编办、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一)合理有序。

引导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校长和骨干教师一般应在全县域范围内进行交流。

(二)统筹兼顾。

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统筹学校需求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校长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激发活力。

通过交流,激发广大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校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消除教师和校长的职业倦怠感,不断增强教师和校长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四)公开规范。

公开校长和教师交流的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四、交流轮岗的对象范围(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不含分校区,下同)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下同)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以上(每届任期一般应不少于3年),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可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三)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可暂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1.曾在本县域内2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每所学校均工作2年以上),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的城镇学校校长和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或患有严重疾病且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3.正在现学校承担县级以上重要教科研项目的校长教师,或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校长教师。

以上情况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延迟进行交流,但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四)没有达到应进行交流的时间要求,或不纳入交流范围和暂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校长和教师,本人申请进行交流的,也可以进行交流。

五、交流轮岗的形式根据各地经验和做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

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创新其他方式方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六、保障措施(一)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机制。

各地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结合校长教师交流的情况,在原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合理调整,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

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二)完善交流校长教师晋升和评优机制。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提拔任用前,应有在2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经历,直接提拔至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除外。

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

在评优评先方面,优先考虑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

对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

从2016年9月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省级评选表彰,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长期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教师除外。

(三)完善交流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机制。

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

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

(四)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优秀骨干教师培养规模;在省级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和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校长倾斜。

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建立并完善交流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依法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水平,农村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

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并进一步向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小规模学校、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倾斜。

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

各地应通过加快农村学校周转房建设等措施,切实解决交流教师生活用房等问题。

七、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

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省推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是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强师工程”和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要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交流轮岗工作。

组织部门要按照校长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

财政部门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要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职业观念,服从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消除思想顾虑,自觉参与交流。

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经验。

(四)加强考核监督。

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教育强县、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先进市督导验收和复评的重要指标,并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依据。

各地在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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